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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时空大门-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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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让这些尸体留在那里,对于达拉和弗妮娅来说,依然是一种陷阱。

    达拉终于赶到了萨拉之堡外,尽管已经是月明星稀的次日凌晨,借着微弱的星月光辉,他还是一眼就看到大树上挂着的几个身影,其中,有他最为熟悉的几个人。

    达拉的脑袋“嗡”地一下,尽管在来之前,他已经不止一次想到过各种各样的可怕场面,也有过一定的心理准备,但是真正见到这样的情景后,达拉还是遭受不住地一下子跪倒在地,他浑身发软,又瑟瑟发抖,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几个静静挂在树上的熟悉身影,脑子里一片空白。

    父亲瑞德,他早就知道达拉必定担负着与众不同的宿命,是以专门去当过一段时间的雇佣军,回来后教小达拉练习最基本的穿刺、挥砍这样的剑术,只为了达拉能及时掌握一些防身战斗的基础。难道,他就已经看到达拉注定坎坷的未来?这一切都是在为此而做准备吗?此时,父亲静静地吊在那里,往昔严厉督促自己练剑时威严面容显得苍老痛苦。

    母亲塔吉雅娜,她永远不喜欢达拉去学习那些可怕的剑术,只希望达拉乖乖留在身边,做一个普通的猎人或是农夫,安定过完一生。可惜她所担忧的,终于还是无可避免地都变成了事实。最会捣乱的普诺并没有带给他们最大的灾难,带给他们最大灾难的,偏偏是最热心、最受人称道、最有希望的、最有出息的达拉。此时,她也静静地吊在那里,惨淡的面容上挂着巨大的惊恐、不安与悲痛。

    哥哥安德烈,他是兄弟中最听话的一个,从小就循规蹈矩,对于父母的孝顺远胜过达拉,无论父母要他做什么,就算做不到最好,他也会好好去做。此时,他直直地被挂在树上,脸上带着愤怒而狰狞的表情,他一定在目睹父母被吊死后才会出现这样的表情。

    弟弟马基,他是两个弟弟中最懂事的一个,当普诺还在疯跑闯祸时,他已经开始帮忙照顾体弱多病的母亲了。此时,他小小的身体轻飘飘地挂在树上,脸上带着死亡来临时的恐惧。

    达拉所有的亲人,此时全都挂在那儿,一个不落。

    除了普诺。

    普诺!达拉突然找到一点支撑,一点希望。在这个世界上,他还有一个亲人,唯一的一个,小弟普诺。

    他渐渐恢复了神智,从起初想要扑出去,解下家人尸体痛哭的冲动中慢慢冷静下来。

    看看周围的布置,达拉嗅到了阴谋的味道。如果他现在冲出去,除了被萨拉公爵的人发现行踪,一剑刺死外,没有任何作用。他的家人已经死了,但是他还有一个小弟普诺,此刻仍然生死未卜。

    老师吉布里急匆匆地带走普诺,又叫自己赶去精灵半岛,必然是因为普诺又再遇到重大危险,需要自己去解救。他已经因为自己的冲动与不计后果,害死了家人,也害了辛普兰全村的村民,怎能在这样的关头继续鲁莽下去,不自量力地想要冲出去送死。他死了倒不可惜,但是,他现在不能死,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他要先找到自己的弟弟普诺,还要想办法为那些死去的亲人们报仇!

    这才是一个男子汉真正应该做的事情!

    麦克斯为什么拼死也要留住他,就是不愿意他白白送死,现在的他怎么会是萨拉公爵的对手,他的每一步行动,每一个计划都在公爵的预料之内。麦克斯说得对,即使他正午时分赶到这里,也不过是白白送死,不但不能解救自己的父母兄弟,还会搭上自己的性命,那样一来,萨拉公爵就再也没有后顾之忧。

    而他,此时也已经挂在那棵大树上,做了一个冤死的幽灵了。

    他绝不能死!

    他要去拯救自己的弟弟!

    他还要报仇!

    他现在绝不能死!

    达拉听到自己无声的誓言在猛烈地撞击着心脏,把自己的心顶得支离破碎。

    强忍悲痛与怒火,达拉仇恨的目光射向了那座乌云般的萨拉之堡,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这座城堡以及它的主人通通毁灭!

    最后看了一眼大树上那些熟悉的身影,达拉嘴唇轻轻动了动,说道:“对不起。”眼泪无声无息地流下,然后他强迫自己按下所有的冲动,转身没入了来时的黑暗之中。他现在不能出去,出去等于送死,他现在绝不能死,因为他的亲人还有一个活着,更重要的是,他的仇人也还得意地活着!

    达拉一边哭,一边走,再也没有回头望一眼。

    这个年仅十七岁的男孩,在这一夜之间,经历了人间的惨剧,也在这巨大的打击之下,一下子成长了不少。

    只是这成长的代价,来得太过高昂。

    萨拉公爵等了几天,那些挂在树上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达拉还是没有如他所预料那般出现,这使得萨拉公爵本就阴暗的面容显得更加阴沉。

    他讨厌那些不在计划中,不受他掌控的人和事,弗妮娅的失踪、刻索提朋的反常、尤其是那个没死掉的小子,都让他感到极为不快。

    无论是谁,很难永远提防一柄随时会刺向自己的仇恨之剑,但如果要在它刺出前,就砍掉握剑的手,则相对容易许多。

    于是,萨拉公爵命人在各个关卡张贴出达拉的画像,并派出了两个死士去追寻画像中的人。他有信心,对付一个武技还不如二流骑士的乡下小子,有这样两个死士,已经绰绰有余,但是,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在出发前,那些死士都接到同样的命令:“带人头回来见我,不是他的就是你们自己的!”

    任务失败就意味着死,如果此时还企图偷生,那么,公爵一定有办法让这个人生不如死!他们都是尤尼斯家族养了多年,也训练多年的死士,也都深知萨拉公爵的脾气,他要他们去割谁的人头,他们就一定要割下那个人的人头,若是割不下那个人的人头,他们就只好割自己的人头。

    这一点,他们和尤尼斯家族的对头卡塔斯莫家族的死士骑士相同。

    所以,在接到命令后,他们立即启程。

    尽管此时,他们还不知道达拉离开辛普兰村后会在什么地方出现,会去哪些地方,但是他们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去达拉最初从萨拉之堡幸运逃生的垃圾场内寻找线索。

    一个从刻索提朋实验室扔出来的“尸体”,当然没办法用自己的脚离开,毫无疑问有人救了他。

    既然有人救了他,救人的人理所当然应该知道他的下落。

    两个死士在垃圾场内等了两天,终于等到他们要等的人。

    一男一女两个小孩走进垃圾场,开始熟练地翻找垃圾,从中捡出他们觉得有用的东西。本来,这样的小孩很多,在他们之前也过去几个,但他们会引起注意死士的注意,是因为这两个小孩,与别的小孩有些不同。

    那个小女孩身上的衣服颜色很新鲜,而且质地不差,但是脸蛋还是脏兮兮的。小男孩虽然衣服肮脏破烂,但腰间却用腰带捆着一把样式精巧的小匕首,那柄小匕首上的漂亮石头,也不是他这样的小孩捡垃圾换来的钱可以买到的。

    于是,两个武士交换一下眼神,朝两个小孩走了过去。

    小男孩最先警觉过来,叫一声:“快跑!”拉起小女孩的手就跑了起来。

    但武士一闪身便将两个拦下,一人一个,将他们提在手里。

    “哥哥,救我。”小女孩在一个武士手里苦苦挣扎,她小小的手臂被这个武士扭在身后,脸色惊恐无比。

    “放开她!”对于妹妹的关心,使得另一个小男孩生出先前没有的勇气,朝着捉住妹妹手臂的武士怒吼,他自己却被另一个武士制得动弹不了,连他得意的小匕首也没有拔出来使用。

    “说!达拉去哪儿了?”抓住小男孩的武士问道。

    “谁是达拉?老子不认得!”小男孩还嘴硬。

    “匕首哪儿来的?”

    “捡的!”武士狠狠地敲了他一下。

    “新衣服呢?”

    “捡的!”话一出口,“咔嚓”一声,小女孩尖叫着大哭起来,她的臂骨已被另一个武士生生捏断。小男孩顿时面色铁青。

    “达拉去哪儿了?”

    “精灵半岛。”小男孩已不敢再撒谎。

第八章 高地森林() 
从人类势力范围内前往精灵半岛精灵们的国度,正常的途径都必须首先去晨光之城签有批文,接下来,如果财力充足的话,可以搭乘晨光之城到皇冠之城的专线飞骑,或者,从海路坐船经过黄金海湾、夕阳海、精灵海峡从精灵半岛的浅水湾上岸。这两条道路,都相对安全快捷。

    此外,还有陆路从秩序镇经由利刃镇,跨越铁颚盆地、尘墟平原、布洛斯草原,也可以抵达精灵半岛,就是一路上要路过缴纳税金颇重的秩序之地,和税金颇多、且又危机重重的刃兵之地,还有最为混乱的泰拉克特地区。

    泰拉克特地区,是南方的人类势力范围、西部的精灵势力范围,甚至北边渡海而过的矮人势力范围的交汇地区,是一个发生了麻烦三不管,有了利益都要争的地区。

    不过,因为80年前金龙一族迁移此地的金龙之谷,再加上出没其中的猛兽,此地并未呈现通常交汇地带应有的繁华,反倒蛮荒未开,只有一支兽人部落常住此地。

    人类、精灵、矮人大都把这里当作路过的中转地区。

    当然,也有一些买卖违禁商品的不法之徒,或是缴纳不起高昂税金的冒险者,以及想要偷渡去精灵半岛的人类,不走上面所说的三条常规路线,而是专门雇好马帮,从米德兰高地的莽莽大森林中走小路经过泰拉克特地区,前往精灵半岛。

    这条路线,快捷便宜,只是非常危险,一般的商人若是没有雇佣骑士的保护,十有**进去米德兰的深山老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对于达拉这种亡命天涯的冒险者来说,这条小路却是首选。

    不过首先要去晨光之城雇好熟悉道路的向导才行,没人想要独自穿越米德兰高地。

    米德兰高地森林,是古老的人类势力米德兰家族所在地,曾是盛极一时的米德兰帝国。

    1100年前,米德兰帝国国王听信邪恶术士古特克拉斯的话,对特莫斯联合城邦、威斯特瓦利帝国两个并立的人类国家发动进攻,并揭开乌暗之脊的恶魔符咒,将位于扭曲位面的恶魔召唤到了大陆上,爆发了地表种族与恶魔间的第一次大冲突,其他两个人类国家因此被灭国,米德兰自身也已经完全衰败,只剩旧镇一座,其余的地方都渐渐为荒芜而且怪物出没的森林覆盖,形成了现在的米德兰森林。

    森林里怪物众多,瘴气很重,即使是身怀高超武技或是强大魔法的冒险者,在经过米德兰高地森林时,也会想办法在晨光之城东南方的集贸市场,找一个经常钻山,熟悉道路的赶马人带路才行。

    达拉离开罗塞姆和安琪兄妹俩后,很快便来到晨光之城。

    以前他也来过晨光之城,大都是和父亲一起,来城里采购辛普兰村买不到的货物。

    第一次来晨光之城时,达拉只有五岁,当时,这座人类的主要城市,给达拉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些高大厚重的、直耸入云天的城墙,那些无处不在的、金光闪闪的装饰品,那些琳琅满目的、色彩缤纷的种种商品,那些服装各异的、样貌奇特的其他种族,还有那些高高在上、金碧辉煌的贵族城堡

    那一次从晨光之城回村后,小达拉足足有三天,都始终大张着嘴巴,回想着他在城里的见闻,感叹不已。

    以后再去,达拉渐渐对那些繁华的表象习以为常,尽管仍会不由自主受到吸引,但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那种震惊与新奇了。

    而且,达拉还在层次分明的贵族区和平民区看到大为迥异的现象,一边是奢侈腐化,一边是贫困潦倒。当时,达拉总想着,等他成了英雄,一定要改变这一切。

    但是现在,再度踏入晨光之城时,达拉不仅没有成为英雄,还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城中穿行,尽量避开那些骑士或者卫兵。

    虽然这里是晨光之城,但是尤尼斯公爵的势力依旧渗透到城里的点点滴滴,甚至帝国皇宫,达拉已经知道尤尼斯公爵正四处通缉他,在前往晨光之城的途中,他就已看到过自己的画像,幸而他急中生智,顺手朝自己脸上抹了几块污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面容污秽,风尘仆仆的游侠模样,才没有被人认出。

    晨光之城,不愧是斯坦利帝国都城。

    即使在夜幕低垂后,那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高大稠密的建筑物,仍然在魔法火焰和五光十色的灯火中散发着整座都城的活力,给人热闹非凡的感觉。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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