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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无爱婚约,甜妻要离婚-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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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莎表情微僵,“我觉得背那么贵的包,实在浪费。再说了,这高仿包,有几个人能看出来的,他们都以为你我背的是正品呢我是想给自己存个小金库,免得将来跟你分手了没保障那是我的后路”

    她大方道,还冲他调皮地吐了吐舌头,“是你让我学理财的”

    杜若淳听了她的解释后,疑惑被打消,“莎莎,我最喜欢你直爽的性子了不装不做作”

    不像有的女人,做了他情人后,还一副桢洁烈女,被逼无奈的样儿。

    吃过饭,她帮他打了领带,穿上西服,他先于她走了。

    她在商场做导购,要下午才上班。

    杜若淳刚走,她拿着手机就去打电话,“牧叔,给牧歌做手术的钱,收到了吧”

    “璐璐啊,收到了,收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了医生说,近期就可以做手术了”

    “嗯牧叔,您别告诉他啊”莎莎笑着道,叮嘱了好几遍才挂断电话。

    这几年,挣的钱,一面要贴补家用,一面要给青梅竹马的男孩治病杜若淳问她钱哪去了,她说投资了,那都是骗他的。

    她哪来的闲钱投资

    又是一年杜若淳的生日,他是一个爱玩的人,一帮小辈帮他筹划了三十岁生日趴,莎莎也帮忙了。

    “莎姐,你可是杜哥的女伴,别打下手了,赶紧换礼服去吧。听说今晚四哥也过来”

    莎莎知道,四哥是谁。

    杜若淳最佩服、敬重的人,韩遇城。

    她很快去换了礼服,化了妆,精心打扮了一番,虽然杜若淳没说让她做女伴。

    他们这帮人等了很久,才等到主角的出现。

    韩遇城和何初微,杜若淳和施染,两对璧人的出现,惹来小辈们的热烈欢呼。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准。

    看着杜若淳对施染那殷切的样儿,她就知道,他对施染很特别。不过,施染一副高冷范,很不高兴搭理杜若淳。

    一整晚,她都被杜若淳无视了。

    也没有主动上前,安安分分。

    生日趴结束,她一个人回了和杜若淳一起住的公寓。

    莎莎发现自己心口有点堵,脑子里总浮现着杜若淳和施染在一起的画面。

    她这是怎么了

    难不成爱上杜若淳了

    觉得挺可笑的,她明明喜欢牧歌。

    杜若淳一身酒气回来,酩酊大醉的样子,刚进门就跌坐在地上了。

    “杜哥你去哪喝了这么多酒趴体上没见你喝酒啊”她皱着眉,边拉他边问,却被他一把拉下去坐进了他怀里,他扣着她的后脑勺,便是一顿狼吻。

    她根本招架不住,很快两人在地板上翻滚起来。

    “莎莎,你有过初恋么”事后,他酒也醒了,抽着烟,搂着她,认真地问。

    “有啊”莎莎迟疑地回答,反正他也不会在乎。

    “我也有。准确地说,那叫暗恋是不是觉得你杜哥挺怂的”他自嘲地说道。

    莎莎撇嘴,就说嘛,她的直觉没错,“施染吧”

    杜若淳愣了下,“你还怪精的”

    “你在她面前俯首称臣,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莎莎直白道,没想到,风流倜傥的杜若淳,心底也会有那么一道白月光。

    她以为,他就是个没心没肺的大少爷。

    “不吃醋”他好整以暇地问。

    莎莎愣了愣,“我吃哪门子的醋”

    杜若淳安心地扬唇,“莎莎,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听哥一句劝,爱上谁都别爱上我不然,咱们连朋友都做不成了避。孕措施也做好,这是为了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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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 他抚摸着她的香。肩,说道。

    莎莎莞尔,“谨遵杜哥教诲”

    心里却酸溜溜的,她暂时还分不清,到底是为什么。

    她一直以为,自己爱的人是牧歌,虽然,牧歌因为生病,早就对她爱理不睬了。

    但她这些年,一直对他“不弃不离”。

    牧歌病情严重,继续做肾移植手术,肾源找到了,手术费也差不多凑齐了,但老家医院医疗水平太差,莎莎好不容易帮他挂上了华仁的号,安排住院。

    听说华仁最好的外科医生是杜若淳的堂。哥,杜墨言。

    她没好意思对杜若淳说牧歌是她的初恋,说是老家亲戚,杜若淳很仗义地帮了她这个人命关天的大忙

    “杜哥,真心谢谢你我,我表哥的手术很顺利”吃饭的时候,莎莎端起酒杯,对对面的杜若淳真心诚意地感激道。

    一桌都是她做的菜。

    杜若淳那张俊脸上扬起邪恶的笑,“真感激我一会儿,看你的表现咯”

    他说着,端起红酒杯,与她碰杯。

    她当然懂他的意思。

    红着脸,给他夹了一块肉。

    他正在泡澡,裹着浴袍的莎莎推门而入,正要招呼她一起洗,她主动脱掉了浴袍,露出里面让他诧异的一身打扮。

    身材高挑的她,穿着极端的情趣款旗袍,走了过来,在浴缸边坐下,开始帮他擦背。

    “莎莎,我简直越来越离不开你了你这妖女,太会勾引人了真怀疑你以前是不是在那种场所做过”杜若淳咬着牙,忍着那股子燥热,说道。

    他只是嘴上说说,莎莎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可是如假包换的处子

    这也是他为什么偏爱她的原因吧

    “我以前的发小,就是在你口中的那种场所做事,学来的呗”她回答道,帮他揉着肩膀。

    “什么发小赶紧给我断了联系免得你跟她们学坏了莎莎,你要是缺钱尽管跟我说,懂么不许往火坑里跳”杜若淳一本正经,对她严肃地教育道。

    “杜哥,只许我挣你的钱,不许我挣别的男人的钱啊”莎莎反驳。

    “哗啦”一声,她就被他拉进了浴缸里。

    “什么叫挣钱你把我当什么了把你自个儿当什么了”他没好气道,他可不是在包养她

    “莎莎,你给我听好,等你想离开我的时候,我不会拦着,随时都可以。当然,等我不需要你的时候,你也得潇洒离开。懂么”他捧着她汗涔。涔的脸,十分认真地说道。

    “懂”她回答。

    当牧歌出现在她跟前的时候,莎莎愣了,他也愣了。

    她穿着干练的套装,站在高端大气的品牌服装店里,而他,面黄肌瘦,穿着牛仔裤、白色t恤,一副大病初愈的样儿。

    她像个优雅干练的白领,他还是青涩稚。嫩的模样,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莎莎跟经理请了假,带着牧歌去了附近的餐厅吃午饭,却被他拉着去了后街的无人角落。

    “孟璐,你哪来的这么多钱”牧歌从牛仔裤后兜里掏出一沓汇款单,甩了出去,大声质问。

    她皱眉,没想到牧歌会知道。

    “你是不是出来卖了”牧歌又咆哮,一脸的铁青,死死咬着牙,紧紧握拳。当初,为了不连累他,他狠心撵她走,与她分手。

    “牧歌你胡说什么不是还没出院吗回医院去”她气愤道,眼前的大男孩,在她眼里,已然不是曾经的心爱少年了,面对牧歌,有种看弟弟,看亲人的感觉。

    “卖衣服的,能挣这么多钱孟璐,谁让你这样的”牧歌爆吼道,羸弱的身子在颤抖。

    莎莎瞪着他,想反驳,却觉得自己跟杜若淳在一起,跟卖好像没什么区别,因为她每月都会拿他的钱。

    “那是我男朋友的钱牧歌,我有男朋友了,富二代,非常有钱给你治病的这点钱,也就是他给我的零花钱。还有,他没结婚,我不是第三者。你如果心里过意不去,就赶紧健康起来,将来挣到钱了再还给我也不迟。”她转念一想,这么对他说道。

【只欢不爱】第002章:玩腻了!5000一更() 
她和牧歌是没可能了,对他除了怜惜,没半点女人对男人的心动。说有男朋友,是想让他死心。

    从小一块长大的,她对牧歌非常了解,他生病后闹着要分手,就是不想连累她。现在,病好了,知道一直是她出钱在给他看病,他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手的。

    牧歌的脸色比之前还要白,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那羸弱的身子晃了晃。

    “你骗我,一定是你做了不正当的职业挣来的!”牧歌咬着牙道,自尊心在作祟吧,不肯相信莎莎能找到一个多金又单身的男朋友。

    他只知道,城里的男人是瞧不起乡下女人的,更别说娶她们了!

    莎莎苦笑,“牧歌,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的脾气你不知道吗?出卖柔体的事儿,我最不屑了!你回医院去吧,别来找我了,我男朋友知道了,会生气的!”

    她假装很自然的样子,扬声道。

    牧歌的心,一点一点地凉下,他死心地转身。

    “牧歌!你吃饭了没有?”看着他羸弱的背影,莎莎不忍心地扬声喊。牧歌像没听见,头也没回地走了。

    独留下她一个人,站在原地,皱着眉,心情十分复杂。

    过了好一会儿,她弯腰,将地上那一张张银行汇款单捡了起来。

    牧歌爸爸一直保留着这些,出于一种对她的感激吧?

    而这些钱,都是杜若淳给她的。

    “莎莎,刚刚那帅气的小男孩是你小男朋友啊?挺帅的哈!”刚回到店里,同事问。

    “我哪会找那么年轻的小男朋友,他是我老家的朋友。”莎莎淡淡解释了句。

    “哟,原来是你的竹马呀!”

    她愣了愣,嘴角不自觉地上扬,想起了小时候和牧歌一起玩耍的日子,那美好的,无忧无虑的日子。

    牧歌学习成绩非常好,从小到大都是尖子生,家境其实也还算富裕,最让人痛心的是,在他十八岁那年夏天,大家在为他考上了名牌大学而欢欣鼓舞的时候,他得了急性肾炎

    一下子,仿佛天塌了下来。

    所有的美梦和希望都破碎了!

    边烫着店里的衣服,她边回忆那些往事。她和牧歌是青梅竹马,也是初恋,十八岁的她,为了能给男朋友治病,辍学出来打工。

    在家里也面对困境的时候,21岁的她,差点就去卖了。

    不过现在,她和卖也没什么区别吧?

    跟在杜若淳身边,做他的专属性。伴。侣,吃他的穿他的用他的花他的。不谈感情,不谈未来,连女朋友都不是。

    五年了,不得不说,这五年跟在杜若淳身边,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很多,也改变了太多。有时候,她都快认不出自己来了。

    她其实很感激杜若淳。

    傍晚的时候,他打电话,说是晚上有应酬让她过去。

    下午六点半,他准时过来接她。

    看着打扮性。感的莎莎,杜若淳挑眉,一双勾魂的桃花眼盯着她的胸口,“穿这么性。感干嘛?”

    她外面虽然穿着一件小西装,但里面陪的是一件抹胸的深v裙子,波涛汹涌的样子,十分诱人。

    若不是饭局很重要,他真想在这把她吃了!

    莎莎低头,仔细打量了自己,“饭局么,以前不是都这样打扮的?杜哥,又想什么呢?”

    看着西装革履的帅气男人,她娇嗔道。

    以往,杜若淳带她出席饭局,都是谈生意的。聪明如她,在饭局上也会帮杜若淳,可谓八面玲珑。

    她喜欢帮他,那样,显得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

    “得!晚上回去再好好收拾你!今晚,这单子很重要啊,搞不定四哥得怪我了!”杜若淳说道,他当莎莎是朋友,很多事都会跟她讲。

    “杜哥,哪有您搞不定的刁钻客户!”莎莎说道,主动在他的脸颊上印上一吻。

    杜若淳自信地扬唇,发动了车子。

    ——

    认识杜若淳之前,她就是在一家五星酒店做公关的,当初年纪小,见识少,哪里知道酒店里的公关并不是它本身的含义。

    酒店里的公关,说白了就是三。陪。

    此刻,坐在杜若淳身边,她的右手边就是一个大老板,而她斜对面坐的,是今晚的最大老板。

    那一双三角眼,时不时地瞥向她。

    她不是那种单纯的小姑娘,刻意将西服衣襟微微敞开一点,挺直背脊,让傲人的双。峰更挺拔些。

    一桌人,有说有笑地在“联络感情”。

    杜若淳伸手搭上了她的肩膀,占有性地搂着她。

    “杜总,您年纪轻轻,在韩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身边美女如云,真是让我们这些老骨头望尘莫及啊!”对面的大老板恭维他道。

    “高老板,您这就高看我了,我充其量就是个打工的,哪像你们各位老板。”杜若淳嘴里说着谦虚的话,嘴上仍然扬着自信的笑。

    说的,都是些场面话。

    这时,莎莎倒了杯酒,她在杜若淳的微诧之下,站了起来,看向对面的高老板,“高总,作为老乡,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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