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灵探-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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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天胧淡淡说道:“再这样下去,这地方非坍塌不可。”
话音刚落,头顶上方一块岩石猛然掉落,砸在离钟天胧不远的地方,激起一层灰尘,周琦央惊得花容失色,手足无措。
“你看,果然要坍塌了。”
周琦央喊道:“你别这么淡定行吗?!要被砸成肉酱啦!”
“对不起,我不能再这样软弱下去!”
周大才站起身子,抹掉脸上的灰尘和泪水,左脚轻轻踏地,地面微微颤抖,突然拔高,向上升起,头顶上方的石壁像是得到命令般,裂开一个能容他们通过的巨大空隙。
穿过空隙,钟天胧适应阳光后,放眼望去,只见茫茫的林海,周大才打了个响指,几条粗壮的青绿藤蔓徐徐伸来,同时编织成一张藤网。
众人脚下的地面,猛的一震,顺势落进藤网,驮着钟天胧等人的藤网开始朝着山脚移动。
钟天胧舒适的伸了个懒腰,说道:“老周,你这是什么情况?”
周大才嘴角扯了扯,似乎想要微笑,但还是放弃,说道:“这就是山神的力量,只要不离开大山,我可以随意调动大山中的一切。”
钟天胧又问道:“那周源民为什么不直接埋了咱们?”
周大才踩在一条藤蔓上,听到钟天胧的话,说道:“或许就因为他无法彻底控制山神灵躯吧。”
第三十六章 尾声()
不消片刻,藤网很快抵达山脚,待钟天胧等人落地后,各自解散,缩回森林之中。
钟天胧手搭凉棚,微微抬头看向天空,喃喃道:“看来快到中午了。”
“唉,你也只是被周源民蒙骗,怪不得你。”
周大才将白发盘起,叹了口气,左手一挥,一抹绿光飞向周琦央受伤的地方。
周琦央觉得腹部有一个暖流,掀起衣服一看,伤口已经痊愈,也没有留下任何疤痕。
“•••••••谢谢您。”
话音刚落,气氛变得有些尴尬,周大才背对着周琦央,而周琦央则低着头,抿着嘴唇,似乎正在纠结。
“在这山头的西边,还有一处未经发现的玉矿,具体的方位就在•••••”
周大才率先打破尴尬,周琦央听完他说的话,心里感到困惑,不解道:“您这是什么意思?”
周大才扭头看向周琦央,平淡的说道:“你可以借此东山再起,但我有一个条件。”
周琦央为之一愣,很快惊喜道:“您说!”
“我希望你能帮助周家村摆脱现在的困境,我的罪责,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同理,你曾祖父犯下的过错,也不应该由你来偿还。”
周琦央眼睛一红,低头抹去眼角的泪水,坚决道:“不!如果不是我,那些无辜的村民和游客,也不会遭受昨晚的噩梦,所以这个罪责,我会一直牢记于心!”
“至于您刚才所说的条件,我也一定会去努力达成!”
周大才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瞥了一眼远方的绿莹村,右手一挥,原本萦绕在绿莹村上方的淡淡黑雾全数散去,阳光洒落,将黑暗驱散。
“希望你能够记住你今天所说过的话,嗯,你也该走了,我感知到离这里三十米的路上有一个人在等你,应该是你唯一幸存的保镖了。”
钟天胧突然对周琦央说道:“如果你真心想为周家村好,记得跟麻衣祭司接触,另外跟她说当初那场大火的真凶是宋文山爷孙俩,就说是我说的就行了。”
周琦央眨了眨眼,明媚一笑道:“谢谢你,对了,忘记问你的名字了。”
钟天胧说道:“钟天胧,朦胧的胧。”
“嗯,钟先生,还有大伯•••••不,应该叫山神大人,谢谢二位!”
周大才拍了拍周琦央的脑袋,笑道:“叫我大伯也可以,好了,快走吧。”
周琦央郑重地向二人弯腰致谢,接着转身离去,恢复以往高傲的姿态,只是经过这次别样的涅槃重生,多了一种从容不迫的气质。
看着周琦央的身影被郁郁葱葱的山林彻底遮掩,钟天胧活动着腿脚,浑身发出骨头轻响的嘎巴声,看着满头白发的周大才,心中不禁有些感慨。
周大才突然发出一声轻笑,左手冒出紫色的光芒,光芒散去,一只精致的紫色水晶耳坠躺在他厚重的手掌中。
“这个就当是我的谢礼吧。”
钟天胧用食指和拇指捏着耳坠,戏谑道:“你就送我这个?”
周大才笑骂道:“这个耳坠可是凝聚这座大山的灵气而成,其中还有我的山神之力,避邪消病,不仅可以改善佩戴者的身体素质,还可以治疗一些非致命的伤口。”
钟天胧说道:“那要是不小心弄丢了,我岂不是亏大了。”
周大才摩挲着下巴,说道:“只要滴一滴血在上面,就能跟耳坠建立联系,即便耳坠丢了,还会回到身边的,再说了,你也可以把这个送给某位女性嘛。”
“还能滴血认主?这有点意思哈,那就谢啦!老周。←百度搜索→”
周大才听到老周二字,愣了愣,随即回以微笑,表示不用客气。
“汪!”
小绫怀中的小黑狗朝周大才喊了一声,吐着舌头喘气,周大才拍了一脑门,伸出食指,晃了晃,小黑狗的额头上亮起一个白色图案,很快又消失无踪。
周大才叹道:“你虽为清梅的七魄,却并无她的神智,嗯,我希望你还能继续守护我的女儿。”
钟天胧皱起眉头,说道:“老周,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此时,正有几头小鹿从树丛中探出头来,打量着周大才,全无警惕,更有飘然若舞的蝴蝶停留在他的肩膀上,刹那间,周大才与这座大山中的大自然融为一体。
周大才向一头小鹿挥手,那头小鹿像是找到家人一般,依偎在周大才的脚边,不时蹭着他的大腿。
“当我成为山神后,才发现这份力量既是恩赐,也是一份责任,我不能辜负这大山之中的生灵。”
小绫眼睛冒着亮光,说道:“嗯!能力有多大••••••”
钟天胧面无表情的插口道:“能推卸的责任就有多少。”
小绫刚想踹钟天胧一脚,这才发现下半身又变回一团云雾,不满道:“怎么又变回来了!”
周大才解释道:“就像我说过的,只有在阴气和灵气相互缠绕的洞窟里,你才会出现双腿,现在出来了,自然就变回原样。”
小绫噘着嘴,说道:“那你就分我一些山神之力嘛!”
“呃,倒不是我抠门,我是怕你承受不了,魂飞魄散。”
钟天胧促狭的笑道:“现实点吧,贪心的小女鬼。”
周大才刚想点头赞同,感受到钟天胧炽热的目光,疑惑道:“怎么了吗?”
钟天胧搓着双手,笑道:“她不行,不如来我试试呗。”
小绫鄙夷道:“切!还说我贪心!”
周大才摇了摇头,说道:“我试过了。”
“什么意思?”
周大才抚摸着小鹿的头顶,接着道:“我试过将山神之力渡到你体内,可惜全无作用,显然你的身体在排斥山神之力。”
温煦的阳光透过树叶缝隙,撒落在周大才的头上,映射出银发的光芒。
钟天胧说道:“我该走了,等哪天有空了,再来找你聊聊。”
“以后需要帮忙,只要来这大山中,喊我的名字就可以了,最后,我送你一程吧。”
周大才握住钟天胧的手,地上的落叶将钟天胧彻底笼罩,落叶随风飘散后,钟天胧也随之消失。
看着随风飘扬的有些枯黄的树叶,周大才笑了笑,转身朝着大山深处走去,背影有些孤寂。
回到周家村的钟天胧坐在麻衣祭司的茶园中,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全数告之。
麻衣祭司浑浊的眼中充盈着泪水,看了一眼脚边的黑狗,苍凉道:“唔,原来我一直都被母亲保护着。”
钟天胧站起身子,拿起放在茶几上的大盒子后,说道:“那我也该回家了,这两百块钱,麻烦您替我给周舞那个小丫头。”
麻衣祭司接过钱,看着钟天胧离开的背影,呢喃道:“嗯,你是我们周家的恩人。”
几分钟后,热情的周海载着钟天胧抵达火车站,两人在火车站前进行友好的握手。
“海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周海笑着拍了一下钟天胧的肩膀,把一张火车票递给钟天胧,笑道:“记住再来哈!”
钟天胧接过火车票,连连称是,听到火车入站的鸣笛声,朝火车走去,最后向周海挥手告别。
“啧啧,还真是恍然如梦啊,在那些黑雾消失后,那些旅客居然都活过来了,唉,真是无奇不有啊。”
就在大山的幽深密林中传出一道虚弱的男人声音,身负重伤的周源民扶着一棵大树,胸口起伏不定,魂体也有些透明。
“呵•••••周大才,还有那个小子,你们给我等着,我一定还会,呃!”
在周源民的面前突然冒出一只巨手,掐住他的脖子,因为被巨手掐住脖子,后面的话也随之被打断,同时也被巨手的主人高高举起。
灰尘弥漫,在树上休憩的鸟儿被惊得展翅飞走,发出尖锐的鸣叫声。
同时有一道稚嫩的童声说道:“说说吧,你从何处得来那颗珠子。”
周源民脸上流露出惊慌的神情,低头看去,只见巨手的主人是一个小山般高大的巨人,在其宽大的肩膀上站着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小孩。
“我不明白你的·····啊!!”
小孩踩着巨人的胳膊,来到周源民面前,将手插进他的胸膛,淡淡道:“没关系,我自己看。”
周源民只觉自己的魂魄逐渐被眼前的人吸收,意识变得模糊,而当痛苦渐渐减弱时,这也意味着自己将永远消失。
“主人。”
巨人粗重的呼吸吹散飘落的树叶,吸收掉周源民的小孩走回巨人肩膀,盘腿坐下,语调淡然。
“这人确实跟那群家伙有过接触,可惜没用,走吧。”
“是,主人。”
巨人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进树林中,庞大的身躯也逐渐变得模糊。
第一章 郊外别墅()
人声鼎沸的火车站内,一个留着两条长鬓,戴着副黑框眼镜的俊秀青年,低头看着身上破烂的衣服。
一道俏皮的少女声音在青年耳边响起,说道:“胧子,我建议你先买件衣服。”
钟天胧无奈的摊了摊手,穿过熙熙攘攘的的人群,来到距离火车站几十米的银行,取了些现金,找到附近的一家男士服装店。
当迎上去的售货小姐看到一身狼狈的钟天胧时,不禁有些错愕,但她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并没有过问,而是十分称职的向钟天胧介绍店里琳琅满目的衣服。
钟天胧到试衣间换上一件短袖衬衫,下身穿着较为宽松的深色长裤,出了试衣间,把原本的破烂衣服丢在藤筐中,到外套专区转了转,似乎找不到顺眼的,只好到柜台结账。
“对了,你知道哪里有卖手机的吗?”
听到钟天胧的询问,售货小姐思索片刻,说道:“客人您出门左转,然后直走,左手边就有一家名叫三茂的手机店。”
“噢,谢了。”
“不必客气,欢迎您的下次光临。”
因为售货小姐的指路,钟天胧很快找到那家叫做三茂的手机店,刚踏进店里,就感受到来自空调的冷风。
一个年轻人坐在电脑旁打游戏,看见有客人进来,也只是懒洋洋的抬起头,说道:“噢,欢迎光临。”
钟天胧说道:“我想买一部手机,条件嘛,能上网,耐用就行。”
年轻人一听这话,知道是会掏钱的顾客,电脑也不玩了,走到钟天胧面前,殷勤的笑道:“大哥,你有没有特别钟意的手机品牌?香蕉公司的艾达帕怎么样?现在很流行的。”
钟天胧回想起新买的那部手机,叹道:“不必了,就按我说的那样,如果能防水,就更好了。”
年轻人有些失望,但抱着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从柜台中拿出一部体型适中,银白色的手机。
“这部手机的优点就是耐摔,耐高温,同时也能防水,但最大的优点当然是价格便宜,才三百块。”
钟天胧眼睛一亮,接过手机,满意的点了点头,从钱包里拿出三百块钱,拍在柜台上。
年轻人将三张老人头收好,积极道:“对了,这位大哥,您要是现在办卡••••••”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