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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永镇众生-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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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林中,到处弥漫惨叫、尖叫,盘踞此地的弄花虫被灭,不久后,就会有新的弄花虫占据领地。

    “东家,我们下一步?”

    素檀有些忧虑,照此情形,百花巢没法再探索下去了。

    陆源也在思索,该不该深入丛林,现在看,这些弄花虫似乎在守卫着什么,才会稍有风吹,立刻暴乱。

    那百花巢的深处,隐匿着什么?

    “嗡”“嗡”“嗡”。。。。。。

    突然间,自丛林深处,弥漫出一阵急促又低沉的声响,像是战鼓擂动,又仿佛敲响大钟。

    陆源和素檀相视一眼,他俩都觉得这声音是在传递信息,可问题是,没人能明白这声音的寓意。

    然而就在此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在陆源心中响起。

    “血食,血食,我需要越来越多的血食?”

    一旁的男装女子,熟读冥典的她,第一时间翻译出这震异响,情不自禁,在脑海想着。

    然后,像是在回应男装女子,那盘踞在丛林各处的弄花虫,传出此起彼伏的尖叫。

    素檀还不明所以,陆源却意识到事态严重。

    “不好,快跑!!!”

    他忙操控男装女子,擎着他和素檀,逃离丛林。

    在这种地带,更适合蒙面的男装女子,这是她的种族天赋。

第一百零八章 虫潮() 
天上烈阳高招,丛林闷热潮湿,像是一个硕大的蒸笼。

    “砰”“砰”“砰”。

    男装女子如一个炮弹,将地面踏出一个又一个大坑,穿梭游弋在丛林,很快,就把陆源和素檀送出百花巢。

    放眼眺望,从四面八方,越来越多的修士结伴而来。

    无数年来,万器魔冢容纳了无数修士,这里有数不尽的天材地宝,不可计数的法器,天生是冒险者的乐园。

    随着百花巢孕育出琼浆的消息扩散,越来越多的修士,从各个区域,被吸引而来。

    “百花琼浆,那可是百花巢孕育出堪比灵丹妙药的存在!”

    “是啊,都知道天底下灵师罕见,一枚灵师炼制的丹药,尚且价值连城,等这百花琼浆流传出去,必然能卖出天价!”

    “咱们得加紧步伐,听说无忧城主现在就在魔冢深处的‘真龙巢’闭关,以他的霸道作风,一旦出关,肯定要收缴所有流传出去的百花琼浆。”

    “唉,谁让他是灵师,各大势力的座上宾,如此人物,哪个敢得罪,哪个又能在乎咱们小人物的死活?”

    周围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在风浪的掩盖下,陆源得借用男装女子的敏锐听觉,才能把这些内容捕捉。

    然而陆源很清楚,现在百花巢就是一片死地,那里弄花虫暴乱,正在为巢穴深处的未知存在寻觅血食。

    现在想来,甚至孕育出的琼浆,也可能是那未知存在布下的陷阱。

    就像是有一种草,能分泌出让昆虫喜欢的物质,吸引昆虫,再将昆虫捕食。

    于是,陆源鼓足力气,对着四面八方正在赶来的修士大喊,“百花巢里弄花虫大暴乱,跑!快跑!!!”

    广阔的百花域回荡着陆源的声音,但那些修士只有少部分驻足,大多数仍无动于衷。

    “他是谁?”

    “谁知道,兴许是被派出来故布疑阵,好让里面的伙伴获取百花琼浆。”

    “赶紧走,百花琼浆说不准没剩多少了!”

    修士们议论纷纷,还有少部分反倒加快脚步。

    陆源目瞪口呆。

    但接下来,印证陆源的话,百花巢内,恐怖的一幕上演。

    “老天爷。。。。。。”

    “这是什么。。。。。。”

    修士们毛骨悚然。

    从百花巢中,涌出一片花的海洋。

    那是无数巨大的肉球,它们后背长着一株株娇艳欲滴的花朵,无数弄花虫快速爬出,张着血盆巨口,弥散阵阵芬芳,无数层獠牙密布在口腔内,密密麻麻,只要被咬上一口,立刻会成为肉糜。

    之前还讥讽陆源的修士们首当其中,他们争先恐后抢入百花巢,却被这些冲出的弄花虫撞个正着,来不及挣扎,就被直接活吞,连求救都发不出来。

    陆源粗略一扫,这片花海,至少有上千头弄花虫。

    “百花巢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根据黑虎散王的记载,百花巢内的弄花虫从来不曾过百,百花域的生存环境决定了弄花虫的数量,上千头的弄花虫,每时每刻需要的食物、天地元气,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样的虫潮,已超出陆源对抗的范畴。

    但他现在不能往万器魔冢的出口跑,那里还有无数壮大的飞蚁。

    要想离开百花域,只能深入万器魔冢,向其它区域进发。

    然而,这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

    “兄长,兄长,我来了!”

    远方,灰头土脸,一身邋遢的散修谢朔驾驭虹光飞来,他的身后,还跟着十数位和他一样,衣衫褴褛,邋里邋遢的年轻修士。

    这些修士每个都驾驭法器,风风火火。

    “你们这是?”

    眼前一幕,让陆源有种遇到难民的感觉。

    但他很快想起,后面还有恐怖的虫潮,“跑,弄花虫暴乱,赶紧往别处跑!”

    陆源的话,引起这帮散修的注意,他们的目光略过陆源,立刻望到不远处那花一般的海洋。

    “这是什么东西?”

    “移动的盆栽?”

    “怎么样,要不要干一票大的?!”

    结果出乎陆源意料,这些年轻的散修,初生牛犊不怕虎,非但不退,还要往前上,面对恐怖的弄花虫潮,居然还想干一票大的。

    陆源悄悄拿出玉佩,上面无数光点聚集一块,预示着身后这些弄花虫,每头身上都蕴含法器。

    那必须由灵师才能炼制的法器,是这些虫族生来就能孕育的装备。

    而这时,为首的谢朔,骑着他那枝毛笔,振臂一呼,“兄弟们,临阵脱逃太丢人了,咱们丢不起那人,干了!!!”

    “兄长,我们先走一步!”

    然后,在陆源惊讶的目光中,这十多个年轻修士,加快速度,越过陆源,像一把尖刀,浩浩荡荡扎入弄花虫潮。

    “谢朔,那就是你说能单杀‘绿液弄花虫’的大哥?”

    “怎么还没你有胆气?”

    这些邋遢散修,有的不禁嘀咕。

    “放心吧,我谢朔上算五百年,下算五百年,不会看错人。。。。。。就凭一点,我叫他一声大哥,毫不为过。”

    谢朔笑道。

    “哪一点?”立刻有人问。

    但谢朔没有回答,“砰”的一声,五光十色的流光迸发,他已与冲来的弄花虫厮杀一块。

    这片区域,霎时间轰轰烈烈,乱成一团。

    “这些家伙。。。。。。”

    通过男装女子的五感,陆源捕捉到他们的议论。

    这一伙年轻修士绝不是散修,看行径作风,倒像是大家族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弟子。

    他们有所依仗,置身弄花虫潮中,随时都能全身而退。

    “不过这样也好。”

    陆源遥望远处的虫潮,发现随着这十多个修士扎入虫潮,不知他们用何方法引诱,本来四面八方的弄花虫潮立刻呈包围状,不惜一切代价,要把这十多个修士绞杀。

    如此一来,就留下真空地带,陆源操控男装女子,擎着他顺左侧,没有弄花虫的区域,重新进入百花巢。

    本来百花巢供养百多个弄花虫已是极限,现在一下子爬出千多头弄花虫,整个百花巢,恐怕已是一片真空。

    陆源猜测着,抓住这个机会,准备一鼓作气,进入巢穴深处,拿下百花琼浆!

    “看到没,我说那是我大哥,就是我大哥!我大哥便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谢朔留意到陆源的去向,他哈哈大笑,和身旁的修士携手,共同祭出一篇道德文章,碾碎涌来的弄花虫群。

不好意思,大家别等了() 
“我放弃了”。

    写出这几个字真的很沉重,但是觉得是男人总该要面对,也省得再让大家苦等下去。

    这本书写到现在,一直都有推荐,但是从下周开始,没有推荐了。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书的成绩差,好的位置总该留给更适合的人。

    其实一直有人反馈看不懂这本书,或者说不知道我在写什么,或者说主角不想穿越就不要让他穿越了,等等一系列问题。

    我明白最主要的问题出在哪,本书的主线不明确。

    这跟我最初的设想有关,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家人,热爱亲朋好友的家伙,突然穿越了怎么办?

    所以我才会把主角设定出一个想回到地球的心态,他想跟曾经的亲朋好友分享一切,分享他穿越的历程,和大家炫耀他穿越带来的收获。。。。。

    可是我知道,我的初衷吻合我的心态,但这并不符合大众的审美,这些我都理解。

    很感谢“人镇”一直以来的鼓励,真的,有时候忙一天累得不要不要的,回到家还要继续写,有时候想在外面放松放松,但一想到今天的更新任务没有完成,就又匆匆忙忙回到家,打开电脑开始噼里啪啦。

    这中间的心路历程,每每都让我想要放弃,可是就是因为“人镇”的打赏和推荐,让我又鼓起勇气,继续咬着牙坚持下去。

    现在想想也觉得有趣,但是又觉得难过,人镇都在坚持,我为什么坚持不下去了?

    这本书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在我的构思中,它还有很多恢宏的地方没有描写。

    可我知道,不能再坚持下去了,这本书的前期写得不够好,如果主线再明确一点,如果节奏再快一些,如果。。。。。。可是没有如果。

    木已成舟,米已成炊,写得不好就是不好,有问题就是有问题。

    成绩虽然不能决定一起,但它能准确反映出某些方面的问题。

    跟大家分享一下这个故事我觉得自己写的乐趣所在吧。

    这是一个随着主角的视角,整个世界的万千种族逐渐复苏的故事,世间万族,全部出现,最后主角会以一个无敌之姿,“永镇众生”。当然我肯定要写主角回到地球的,不过那得是故事的结尾。

    主角的穿越一定有原因,我始终信奉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然不可能有无缘无故的穿越。

    甚至主角穿越到的这个地点,得到的金手指,妹妹之所以遗弃在他家,都有合理的解释,因为这本就是在我的设计之中。

    前几天我说过一次卡文,那次卡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我用尽了一切办法,听歌,看书,乃至于什么也不做,规划情节,可是都无济于事。

    最后我没有办法,只能试着写写别的来发散发散思维。

    然后我突然发现,在我藏着的一大堆稿子里,有我两年前写的一个只有47章的。

    我平时没有什么爱好,也不喜欢玩游戏,最多就是看看新闻,逛逛论坛。

    所以闲暇时,会自己动动笔。

    还记得两年前写那个的时候,后来因工作繁忙,我不得不停笔。

    那天晚上翻阅起来,以一个读者角度看,还觉得格外带感。。。。。当然,得刨除掉一些小瑕疵,比如那是个很老套的开头。

    当我一口气读完那个未完成的作品后,我文如泉涌,接下来就写了一章新的开头。

    还是穿越文,因为我就想写出一个现代人和穿越到的这个世界,两个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汇。

    而且这也是我的一点恶趣味,因为我总忍不住想,一个老百姓穿越到一个陌生的异世界,会发生怎样的一系列故事呢?

    而且最最有意思的,就是当主角回归地球,去跟他的家人,朋友,炫耀他拥有的那些能耐。。。。。这该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个场面。

    说会这个新故事。

    当晚我构思它的时候,就故意反其道而行。

    永镇众生写的是万族慢慢复苏,我就再写一个,万族一开始就存在的故事。

    永镇众生的主人公穿越到这个世界十九年,我每每想用一些现代辞藻时,总得顾虑主角都穿越十九年了,已经适应整个世界,让他再说一些符合现代人思维的话,并不合适。

    那我新设计的故事,就写主人公刚穿越到这个世界,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用现代辞藻。

    永镇众生还未写到万族可怕的天赋。

    这个故事,我就要写万族天赋压得人族透不过气。

    我就卯着劲写,然后当天晚上,写到凌晨四点多,一章完成,掀开了这个新故事的小小一角。。。。。

    我是一定要写爽文的,我的想法很简单,现实生活的压力已经够大了,我们为什么还要在虚拟的世界给自己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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