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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武侠世界侠客行-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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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侠客有点不耐烦,在当天夜里便进入了一个官员家里,那长剑横在那名官员脖颈上,询问了半天,终于对如今的朝堂有了几分了解。

    原来此时已经不是李侠客印象中的景泰年间了,而是英宗在位,朱祁镇重新夺得了政权。

    当年瓦剌寇边,宗皇帝朱祁镇听信太监王振谗言,率军御驾亲征,结果被也先大破土木堡,掳到北境,而大太监王振则被大将樊忠锤死。

    英宗被俘之后,当时京城于谦等人拥立朱祁镇的弟弟朱祁钰监国,后来又被立为皇帝,改年号为景泰,朱祁钰便是景帝。

    也先掳走英宗之后,本来想要勒索明朝一大笔东西,结果这边还未提出条件呢,大明的新皇帝便被立了起来,这一下英宗朱祁钰顿时成了鸡肋一般的东西,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后来通过与英宗旧臣一番交涉,便将朱祁镇还给了大明。

    朱祁镇不来还好,他这么一来,搞的大明朝臣都很尴尬,不知道是让朱祁钰当皇帝好,还是让朱祁镇当皇帝好,后来商量了一下,觉得朱祁钰如今已经是皇帝了,再加上朱祁镇胡作非为,土木堡之变大伤国体,再说国家轻易不可换君,因此朱祁钰的皇帝便继续当着,朱祁镇被称为太上皇,关在冷宫里备受煎熬。

    后来徐有贞等人发动夺门之变,将英宗迎回,把景帝囚禁,英宗重新坐上皇位。

    纵观这大明朝天子朝臣,自从朱棣之后,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臣子废立天子,皇帝滥杀大臣,皇帝胡闹,臣子也跟着胡闹,只要能保证自己是既得利益团体便是。

    抛却别的东西不谈,单论做皇帝而言,明朝的皇帝差清朝皇帝好几个档次,连给清朝皇帝们提鞋都不配。

    单说这个英宗朱祁镇,在回归之后,竟然还不吸取教训,继续重用宦官,打压群臣,大臣于谦便是被他处死的。此人自毁长城,鼠目寸光,杀于谦,又给王振平反,各路王八蛋被他宠信了一个遍,唯独不宠信真正的栋梁臣子,实在是愚不可及。

    东厂大太监曹少钦在这个时候便是被他宠信,命他执掌东厂,监察百官,有专权之能,所以曹少钦才能如此的专横跋扈,连兵部尚书杨宇轩都敢杀死。

    李侠客一连抓了好几个官员,不断询问,一连问了好几天,再加上自己以前知道的一些历史知识,已经对如今的朝廷局面有了几分认知。

    这个世界的历史与真实的历史有所出入,不太相同,本来历史上是太监曹吉祥与徐有贞等人合谋夺门之变,在这个世界,却变成了曹少钦。

    历史上的曹吉祥为人不堪,现在这个曹少钦也不是个好东西,虽然执掌东厂也做过一些事情,但为了独揽大权,草菅人命也是少。

    曹少钦比王振虽然要好一点,但也好不多少,而且种种迹象表明,他竟然还有阴谋篡位当皇帝的心思,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一个太监竟然想要当皇帝,这实在是膨胀的不像话,但他既然有这个想法,可见应该还有几分把握,但这也说明,整个大明天下,已经很少有人能与曹少钦抗衡了。

    “嘿嘿,一个太监也想当皇帝,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将所有的消息的汇总之后,李侠客越想越可乐,忍不住哈哈大笑:“曹少钦也算是一个人物,怎会如此不智?不过这个想法如果改一下的话,其实也挺好,啧啧,我忽然有个大胆的想法!”

    他将这个世界的事情全方面梳理了一番之后,对曹少钦还有满朝官员都有了一个大概的认知。

    这大明朝满朝官员中,十之八九都是清谈之辈,最能夸夸其谈,实质上无论是风骨还是本领,全都是个屁,不过也有能干实事的人,但毕竟不是很多,而且还大都是底层地方官员,越是大官,似乎越能操蛋。

    这些文官作为既得利益集团,尤其是江南利益集团,几乎没有一个屁股干净的,不少人到现在都还对元朝充满了怀念,因为元朝“取民最轻”,赋税也最低,元朝佃户法律地位视同奴婢,地主在法律层面对佃户有生杀之权。打死佃户只算私宰牛马,连一头驴都不用赔。

    这是商鞅变法之后中国地主阶级得到的空前绝后的特权和优待。

    也就是说,元朝汉人地主,是商代之后华夏人民所面临过的最残暴的剥削者。这些剥削者在被剥夺特权后不怀念前朝才奇怪,直到明朝持续统治百年之后,这种心思才慢慢淡了下来。

    这就像李侠客前世所处的现代,还有不少读书人怀念民国,一个劲的鼓吹民国时代一样,屁股决定脑袋,一切都是利益使然。

    现在因为朱元璋对天下士子“永不加税”,而对非士子的人则毫无怜悯之心,导致民不聊生,天下农民为了避税,好多都卖身与士子家中,宁愿为奴,导致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

    士子们倒是对元朝的怀念越来越低,对本朝越来越认可,但也对自己的利益维护的越发小心,天子与士大夫治天下,圣天子垂拱而治,在这个朝代被发挥到了极致。

    这个时候虽然没有什么东林党,但是江南文官集团的利益联系已经越来越紧密,在有些事情上已经有了点同气连枝的意思。

    知道了大概情况之后,李侠客已经有了点想法:“朱祁镇不是个好东西,回头得想办法弄死他,但不是现在,曹少钦也不是好东西,也该杀,但这个时候若是死了的话,朝臣没有了制衡,也不成,老子早就对明朝的君臣看不惯了,这次得由着性子玩一玩,玩坏了的话,大不了跑到蒙古那里,杀掉草原的头目,让他们也乱一下,若是玩不坏的话,或许建立一个新势力也说不准。嘿嘿,想想还真有点小激动。”

    “不过现在不能在京城多待了,须得去龙门走一趟,救下邱莫言,和曹少钦,邱莫言死了倒也没什么,曹少钦和他的几个档头下属若是死了的话,有些事情就不好办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龙门() 
李侠客离开京城之时,还有点担心自己追赶不上曹少钦,但是转念一想:“无妨曹少钦离开京城后,搞出这么大的排场,肯定走不快!只要不跟周淮安对上,他不会死。”

    如果这个世界与李侠客记忆中的电影世界没有区别的话,以曹少钦此时的本领,天下已经很难有人杀得死他了。

    天下高手中,贺虎、铁竹不值一提,金镶玉也差了很多,只有邱莫言与周淮安才能算是高手,但尤其以邱莫言功夫最高。

    曹少钦手下四大档头,个个本领不凡,可是邱莫言一个人面对他们四个都犹有余力,可见功夫高明,而周淮安对上一个大当头贾廷也只是平分秋色而已,高不出贾廷多少。

    不过邱莫言武功再高,面对此时的曹少钦也是不值一哂,他们这些人遇到曹少钦之前,个个牛逼哄哄,可再遇到曹少钦之后,却立马自顾不暇。

    所以只要曹少钦不去龙门,没有遇到刁不遇,那他就不会有生命危险。

    想明白这个之后,李侠客倒也不是很急,但也不敢太过乐观,这世界上什么意外都会发生,曹少钦万一作死直奔龙门,这可就有点麻烦了。做事情不能全凭运气,最好还是自己掌控才好。

    他在京城这几天,因为自己的铁枪留在主世界,于是让铁匠给自己又搞了一杆铁枪,当做自己的武器。

    人骑在马上,若是没有长兵器的话,总觉得很不舒服,马战用长兵器才是硬道理,只是没能找高人学习一下枪法,有点遗憾,只能以后看能否找到用枪的高人了。

    他说走就走,来去如风,离开北京直奔龙门所在。

    真正的战马一天能走两百里,那都是了不起的坐骑了,所谓千里马,那都是吹牛逼,能载人行走五百里的战马,史上就很少见,龙门客栈这个世界里,并没有很出色的坐骑,即便是有,李侠客此时也遇不到。

    因此骑马前行,李侠客一天也就能走出一两百里地,再多就力有未逮。

    不过曹少钦引领大军,在路上设伏,又要显示威风,只能更慢,一天能走八十里都算他厉害,因此即便是耽误了十多天,李侠客也有把握能追上此人。

    他出京之后,一路向西,直奔龙门而去。

    如此快马前行,沿途打探曹少钦的仪仗,一直走了十多天,等走到甘肃境内之后,曹少钦的队伍忽然消失不见。

    本来曹少钦大张旗鼓的“出京狩猎”,所有踪迹只要打探就不可能找不到,可是到了甘肃境内之后,整个队伍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再想打探他们的行踪,竟然打探不到了。

    “好家伙,这是埋伏起来了啊!”

    李侠客在甘肃境内转悠了半天,寻人无果之下,不再打探消息,直奔龙门关而去。

    龙门关地处荒漠,环境恶劣之极,在去龙门关之前,李侠客用羊皮袋装了不少清水,扔进了随身的青铜大殿里,就连铁枪大剑也都扔了进去,轻装简行,让坐骑少了至少一百多斤的负重,如此跑起来速度快了很多,后来到了沙漠边缘时,直接把马儿也扔进青铜大殿,从当地买了几只骆驼,向大漠里行去。

    走了两天,在一片风沙之中,黄土砂砾堆砌而成的一排土屋出现在远方,土楼上酒旗斜矗,上写四个大字,道是“龙门客栈”,土楼顶上一个风车迎风缓缓旋转,在夕阳黄昏中,这个土楼别有一番意境。

    李侠客笑了笑,崔动骆驼,缓缓靠近。

    “哎呦,客观……这位老爷,您来了!”

    见到李侠客靠近大门,从客栈里走出一名肤色黑黝黝的伙计来,冲李侠客低头哈腰道:“这位爷,一路辛苦,里面请,里面请!”

    李侠客将骆驼缰绳扔给他,缓缓向客栈内部走去,伙计接过缰绳后,问道;“这位爷,您……咦,人呢?”

    一抬头,李侠客已经进入客栈里面了。

    牵着骆驼的伙计一脸茫然,“这人有点怪啊!”

    李侠客身材高大雄伟,这龙门客栈的门脸不是很大,从他迈步进入客栈之后,便如同半截人形铁塔走进来一般,大厅里的空间似乎一下子就不够用了。

    这客栈的大厅有点昏暗,因为地处沙漠边陲,为了防止风沙,窗户开的都很小,只有大门敞着,往里斜射着一抹亮光,但是现在,这抹亮光几乎全都被李侠客遮挡住了,整个大厅都是一暗。

    本来喧嚣的客厅里陡然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门口,等看到李侠客的样子后,大家都吸了一口凉气。

    此时的李侠客锦衣华服,腰悬玉带,头戴软帽,完全一副富贵人家的装扮,面容沉凝,不怒而威。

    众人为他气度所慑,一时间连话都不敢说了。

    李侠客向里面一张桌子走去,这张桌子本来已经坐满了人,可是当李侠客走过去的时候,这满桌子人都如坐针毡,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对李侠客点头致意,将桌子让给了李侠客。

    一名身穿青色罗裙的风骚妩媚到了极点的女子正在与人客厅里的人说话,忽感有异,转身看到李侠客后,眼睛里顿时爆散出奇异的光,伏在一根厅柱上探头观望,一张俏脸生出一片淡淡的红晕,扭着腰肢向李侠客走来。

    她走到李侠客身边,装出一副淑女的样子,笑嘻嘻道:“这位大人,您是要住店么?”

    在这个朝代,无论穿衣服的规制还是颜色,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虽然这种规定并不十分严格,但是敢于突破这个规定的人并不是很多李侠客锦衣华服腰悬玉带,这是举人或者当官的人才有资格穿的衣服,而今他这么一声衣服,天然便带有威慑力,这风**子喊李侠客为“大人”就是基于这一点。

    李侠客看了这女子一眼,手指轻弹,一枚碎银被他弹向女子:“给我一间上房。”

    青衣女子手掌飞快的将碎银抓在手心,娇笑道:“奴家这里正好有一间上房,大人,现在正是晚饭时分,您不吃点别的么?”

    李侠客看了女子一眼:“你是老板娘?”

    青衣女子娇笑道:“小女子金镶玉,还请大人多多关照。”

    李侠客点头道:“金碧生辉玉玲珑,好名字!”

    他对金镶玉道:“一只烤羊腿,要现烤的。”

    金镶玉目光闪动,站起身来向李侠客缓缓靠近,笑道:“大人,光吃肉难道不喝酒么?”

    李侠客摇头道:“穷乡僻壤,大漠边陲,能有什么好酒?”

    他手一翻,如同变戏法似的,掌心忽然就多了一个酒坛,将酒坛放到酒桌上之后,道:“我喝我自己的!”

    他这张桌子上本来还摆满了不少没有吃完的酒菜,可是在李侠客将酒坛往酒桌上摆放的时候,这些酒菜盘碗如同长了翅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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