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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魔窟-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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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是远行,我们可能长久不得见,这一面再难,我也要来的。”小时候温声细语的小姑娘已经长成了出口成章的大家闺秀,面容气度都令人心折,可是这种慢慢拉开的距离却令沈归心焦,似乎小时候的伶牙俐齿,此时此刻面对她,却舌根打结,再也使不出分毫来了。

第二十九章() 
莹庾等了半晌,却不见沈归说话,心中有些闷闷的,便问道:“你怎么连句话也没有了?”

    可下一瞬,却见沈归忽然单膝跪倒,他用大手牢牢攥住了莹庾惊慌失措的柔荑,他低着头,话语急促,“我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求你等我!”

    莹庾被他搞了一个大红脸,一双手抽回来不是,不抽回来也不是,“你真是越大越不稳重了。”

    沈归闻言却抬起头:“我也知道这样不够君子端方,但你要明白,我并不是轻薄于你,我只是心中焦急。听闻随军征战,可长可短,有时候十余载可能都回不来……我有些担心。”

    莹庾居高临下望着他,心中离愁满腹,口中却道:“沈归,你这么小瞧我,可是不信我吗?”

    沈归再也顾不了那么多,他站起身来,一把将她紧搂入怀,“我担心的只是这隔年日久的分离。”

    莹庾埋首在他怀中,只定下心,慢慢道:“无论如何,我等你。”海枯石烂等着你,天涯海角等着你。

    分别前,沈归将一支发钗戴在了莹庾的发间。

    “中间的翡翠石是我亲手挑选觉得最配你的,镶嵌的银边和雕花都是我亲手做的,或许不是最巧夺天工的,但却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再也没有另外一支。”沈归望着在莹庾漆黑发间细腻碧绿的那颗玉石,温柔补充道,“就像你一样,在我心里独一无二。”

    莹庾抬手抚摸玉石温润的手感,口中却娇嗔道:“军旅寂寞,你要是胆敢看上了旁人,小心你的皮。”

    他笑道:“我怎么敢,在我心底你就是我的妻子,莹庾,从遇到你那刻起,只有你,再也不会有旁人。”

    这一幕分别好想临摹成水墨画永远隽永在心底,那样是否可以欺骗自己这份情意也将永不改变。日后的许多年,莹庾都想着念着这一刻,等着盼着这一瞬,来宽慰、欺骗自己拼命熬下去。

    世事如此无情狰狞,连心底的最后一丝温情也容不下。

    沈归离开的第二年,一队来历不明的响马趁夜攻进了州府衙门,那一夜血红漫天。全无防备的守兵根本不是那群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们的对手,触目望去都是尸体,完整的、不完整的,横七竖八躺了一院子。

    莹庾的爹是个文官,杀猪般的长刀横在脖子上,吓得差点没尿了裤子。

    “小娘子,又见面了。”一个看着就一脸纨绔痞气的男人毫无顾忌地穿过一路尸体,抬起了瑟瑟发抖的莹庾的脸,嘴里啧啧有声道:“你前几日抽我的那个巴掌,我现在这半边脸还是又麻又香,哎呀那滋味,真是忘不了啊,还有你!”

    男人抬脚就踩住了被五花大绑后,跪在莹庾身边的护卫的一条腿,手起刀落,血溅起老高,温热的血腥点子喷了莹庾一脖颈。

    被砍断了一条腿的护卫抱着残肢不断凄嚎,这土匪一般的男人却得意洋洋道:“他娘的,那天还敢拦住老子一亲芳泽啊,这会儿老子教教你英雄救美的代价,以为说是州府家的小姐,老子就怕了?老子看上的女人就是煮熟了的鸭子,甭想飞走!”

    莹庾又气又怕,浑身都在哆嗦。没成想那日花市遇到调戏的段子,竟酿成了今夜的灭门之祸。那日帮她赶走无赖的护卫,此刻就这么生不如死地翻滚在自己脚旁,还有没有王法了?

    天昏地暗。

    “你喜欢她,带她走便是,如何要做这些丧心病狂的事情……”

    远远地、模糊地,听到有人这般说。莹庾以为是她那位胆小怕事的姨娘,可抬头看清了,却是哑口无言,说这话的非是旁人,竟是她的亲爹。堂堂的州府大人,此刻跪地讨饶的样子,竟然连个街边乞丐的尊严都够不上半分。

    “原本我还该喊您一声岳父大人呢,可您老这女儿脾气倔啊。”这杀人不眨眼的痞子嬉皮笑脸去摸莹庾的脸,却被她死命避开,“您看啊,岳父大人,她还是不乖呀,您说要是我送她一只您惯常用来提笔写字的手指头,她会不会回心转意啊?”

    “莹庾!”这声音苍老衰败,带着声嘶力竭,“你这不孝女啊!老夫真是欠了你,刚走了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臭小子,又招来……”后面的话终是没敢说出口,但那种怨沸之意已经溢于言表。

    莹庾用力抹掉了嘴角边蹭到的血,昂起头道:“你要砍就砍我的手,何必为难一位老人家。”

    “小娘子有志气啊,只是人命关天,这光有志气不管用啊。”说话间,又一位奶娘被他抹了脖子,“杀来杀去,人是越来越少啊,小娘子想做贞洁烈女,这些人都要赔进去了。”

    “莹庾,你怎么如此狠心,如此自私……”

    这声音带着埋怨的哭音,由一而十,最终此起彼伏。院中还活着的人都在怪她,都在怨她,都在恨她,为何不主动对这杀人不眨眼的魔头自荐枕席。这些人是她的亲人,可他们都怕死,怕到希望她主动牺牲自己来成全他们的性命。

    她的爹也算饱读诗书,平日里自命不凡,很是看不上那些青楼的下作女子,可眼下,他却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那下作中的一员。

    莹庾仰起脸,不知何时天空飘起了细碎的雪沫子。那些雪黏黏糊糊挂上了她的眼睛,随后又被眼底涌出的火热的东西洗去。她仰天“啊”的大叫起来,声色凄厉。苍天不公,不过才过去了一年,她终是等不到沈归回来了。

    “对不起,我要先走了……”说这句话时,莹庾几乎泣不成声,可是举起不远处那把刀时却没有丝毫犹豫。

    她尽力了,她没有办法。沈归的一腔情意,今生今世怕是只能辜负了。

    莹庾以为很快的动作,在响马眼中或许如同孩童之戏。他易如反掌抢下了莹庾手中的那把刀,嬉皮笑脸踢出了很远,随后再度手起刀落,片下了她爹一只耳朵。

    平日里官派十足的大人此刻疼得满地打滚,凄惨叫唤着好像一条野狗。

    “住……住手……”莹庾哭得几乎就要窒息,可是说出这句话时却带着狠绝的意味,“我跟你走,跟你走,行吗?行吗?行了吗?”

    最后这三个字在雪天的大庭院里回荡着,听得人两耳昏聩。

    大获全胜的响马一把抄起莹庾,将她扛在了背上,大笑着往门口走。背上的莹庾眼中的世界早已颠倒,在她模模糊糊看到的那个宅院中,所有还活着的人都在放声大哭自己逃过一劫,他们有的奔向了她爹,有的则忙着找寻自己在意的人。

    他们忙碌着、庆幸着,狼狈地彼此搀扶着,却没有一个人往她这里看上一眼。

    一个都没有。她爹也一样。

    莹庾惨笑着闭上了眼睛。她是该闭上眼睛了,不,或许该说她的眼睛一直都是闭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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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和自己入洞房的应该是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沈归,可最终她的清白还是毁在了半路杀出的这个响马身上了。寻死两次也没死成的莹庾冷静下来后,静静去想沈归说过的话,忍不住潸然泪下。

    他曾道:我担心的只是这隔年日久的分离。

    或许连沈归自己都未曾想过,此言终会一语成谶。

    这嬉皮笑脸的响马见莹庾不再寻死,竟然乔装打扮一番,带着莹庾又回了边陲小城。

    “女人嘛,都会寻死觅活一阵子,过了这阵子就踏实了。”他一路说着这种风凉话,一幅见多识广的模样,莹庾根本不曾理会他。

    “别不高兴啊,带你去看点有意思的吧。”

    有意思的?莹庾万万没有想到,响马口中有意思的竟然是她自己的出殡。莹庾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看着属于她的那副棺木被一路抬出了城。

    “可怜啊,听说这位州府小姐才芳龄十七啊,就遭了歹人毒手,肠子都出来了,惨哪……”

    “现在的响马真是无法无天,就算咱这是边陲,出了这么大的事也该派人来查啊。”

    “可不,连州府家都被杀成这种惨状,咱们普通百姓可怎么活呀!”

    “查,怎么不查,没看近期都宵禁了吗?”

    莹庾就在议论纷纷的百姓身后,仿佛在听一段天方夜谭。宵禁,又有何用?杀人的歹人就在眼前,可所有人眼睛都瞎了。他们看不清谁是凶手,他们在意的是州府家数不清的棺材,那是他们议论纷纷的谈资。

    “行了,如今你死都死了,估计这会儿都抬出城寻山埋了,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这杀人越货无恶不作的一张脸,此刻却在对她笑着,令莹庾觉得这世间的荒唐事也莫过于此了。

    不过报应来得很快,不过两个月之后,屠戮她全家的这个响马就在一次围剿中被杀了。他死的时候眼睛瞪得很大,似乎没有想到过,自己也是会死的。

    或许,他瞪大了眼睛,是因为看到了逃跑的莹庾。是的,趁乱莹庾逃走了。

    她一个女人孤身上路,走上了一条颠沛流离的陌路。

第三十章() 
战事不断,四处都是逃亡的流民。莹庾将自己打扮成一个乡野村妇,一路打听,却逆流而上,反向战区前行。

    这一路艰难险阻早已超出了她的预计,她啃过野菜,偷过地瓜,还被野狗撵出过五里路,她都不用刻意丑化自己,都已像极了粗鄙不堪的乡下农妇。

    走的路远了,脚底便磨出了泡,泡破了再磨就烂出了血。她原本不知道人究竟可以吃多少苦,忍受多少不幸,但这一路受益匪浅。她也曾高烧不退昏倒在野地里,又哆哆嗦嗦在一片无望的白茫雪海中冻醒过来,所幸没有遇到狼,所幸她还活着,没有死,即使艰难到了绝望的地步,也还艰难地活着。

    遥想曾经衣食无缺的日子,恍若一梦。她并不觉得自己坚强,但沦落至此,在心里也不得不为自己挑了一回大拇指。被逼到绝境,或许就能激发心底无限的勇气,至少莹庾是亲身经历后,方才这么觉得的。

    过去的生活已如义无反顾飞走的堂前燕,再也不能回头了,她只能往前走,一直走,一直拼命走,直到找到沈归。

    可是命运的分水岭崎岖蜿蜒,里面的那些门门道道、沟沟壑壑,谁又能先知,避得过,避得开呢?

    莹庾一路成长,已经练就得十分警醒小心,可在山野小店吃了一碗粥后,还是中了人家的暗算。再醒来时是在一辆颠簸的马车上,她浑身上下都被捆得结结实实,动都没法子动一下。听着赶车人陆陆续续的交谈,莹庾的心慢慢跌进了谷底。

    他们是外乡人,他们彼此说着流畅的家乡话,可是莹庾却不大听得懂。这一路漫长得很,她只知道他们要带她去的地方,和沈归越来越远。她和他,无论如何挣扎,终是不得见了。

    莹庾咬舌自尽,却被及时发现,人贩子给她用了药,人虽没有死,舌头却烂了,吞吞吐吐说不清楚话。

    他们将莹庾带进了傍山而居的一个小村落,她见到了要买她回家做妻子的那个男人。那是个彻头彻尾的乡下男人,体格壮硕、皮肤黝黑,人不爱说笑,看起来很是木讷。他看见了莹庾自马车中挣扎不停的那张脸,她不信他会不知道她拼命摇头到底是何意,可这个看起来很是老实巴交的乡下汉子还是给了那些人钱,他买下了她。

    这一刻,莹庾彻底绝望了。这一生估计都要断送在这个不知道是哪里的小村落了,而沈归……思及沈归,心痛如绞。

    这或许是她允许自己最后一次想起沈归,以后的那个她再也没有去想他的资格了。

    一年后,这个男人经同村人介绍要去城中大户人家做工,他舍不得莹庾,便带着她一起了。他们曾经有过一个孩子,可惜胎死腹中,莹庾经此折磨元气大伤,身体十分病弱,也许这个男人是不放心吧,他对莹庾说城中大夫医术更加高明,正好可以替她看看。

    凭心而论,男人待莹庾很好,察言观色总怕莹庾不开心,虽然她多数都是不开心的,但他待她过于小心翼翼,已到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中怕化了的地步,所以日久莹庾也不再对他冷脸以对,虽然心中并无半分爱意,但至少可以礼尚往来相敬如宾了。

    大户人家确实门庭贵重,听说这家老爷的妹妹在宫里是位娘娘,所以这国舅爷的府邸自然气派不凡。莹庾并不随同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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