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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还你六十年(娱乐圈)-第144章

小说: 还你六十年(娱乐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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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情不自禁地鼓掌。

    这一把火,是真的烧出来了,烧的所有人都开始对“陈凤厨”的未来怀抱有了她会变好的期待。

    如果说在“文心”的阶段,这个人还是一个懵懂长大的幼虫,在剃发成为“陈六”的时候,这个人不过是刚刚开始决定转变,那么现在,“陈凤厨”的出现,就是破茧成蝶一样的美好。

    那之后,电影的情节转向了一个相对平稳柔和的节奏,康延用自己的电影向所有人展示了一个旧时代行将就木的社会画卷,趾高气昂招摇过市的洋人、蹲在墙角里吸烟土的衙役、痛苦求生的平民、依然歌舞升平的权贵

    这是一个让人不知道该让人如何面对明天的年代,在似锦楼,陈凤厨睁开眼睛看见了这个时代,她感觉到了一种巨大的痛苦,这种痛苦不再是来自于她夭折的爱情,也不是来自于她对关锦程的思念,而是来自于一个人类个体体对这个世界的疑问。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在这个人不如畜的年景里,在这个皇帝和太后都毫无尊严的时代里,我该怎么活下去,才能活得像是一个“人”呢?

    好在似锦楼的大厨们用他们的蒸炸煮炒抚慰了陈凤厨不安的灵魂,在那些饭菜的色香味中,她握紧了自己的菜刀,厨艺能让她安身立命,能让她活下去。

    电影,也在这个时候完全转向了另一个画风

    作者有话要说:  想一口气把凤厨写完,结果写得入入神儿了,忘了时间剩下的等晚上吧,下一章是防盗章节,晚上八点替换。

    另外,我要是晚上放了第二天早上的防盗章,你们会接受咩?

第149章()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好,我是防盗章!晚上八点哟,你们就见不到我了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乐…文…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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