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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零号军规-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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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的二十一户清房对象,除了四个暂时确实无法搬走的,其他的在近期内都会搬走,这样的话,就空出来十七套住房,这十七套住房,有团职楼,有旧的营职楼,也有新营职楼,具体怎么分,依然是个僧多粥少的难题。

    现役官兵之中,副营以上干部有多少,符合分房条件的老士官又有多少,这都是有数的。

    现在全旅范围内,除了青源市的旅机关那边有公寓房,就只有东港市一营营部这边有公寓房了,其他几个营部,分散在好几个地方,都是只有一个营部院子和几间家属临时来队可以住的家属房。

    所以,全旅范围内,符合分房条件的,又想要房子的,只能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人在青源要房子,一部分人在东港要房子。

    至于具体要哪边的房子,就看各自的家庭状况,还有以后的打算了。

    有些干部,家属在青源市上班,自然就会紧着那边的房子要,有些干部,家属在东港,自然就紧着东港的房子要。

    还有一些,家属在外地的,就要看他们以后的发展方向实在青源还是东港了。

    年轻干部,多数对自己的前程有期待,自然就把自己的发展方向选在了青源,因为那边是旅机关,调职的可能性大一点,稍微年长一点而且学历较低的,知道自己的可能干到正营或者副团左右就要向后转了,就有可能把目标选在了东港。

    毕竟,青源那边的房子,竞争较大,要到的可能性较小,而东港这边,现役的官兵少一点,要到房子的可能性大一点。

    萧正阳当然也知道,清房的时候,出头露面做工作的人不多,但是,一旦房子清出来了,盯着房子的人可不在少数。

    如果级别合适,符合分房条件的人,都分不到房子,他这个级别不够的人却分到了房子,别人又会怎么看他呢?

    萧正阳有些不安,但是徐远明和谢正林都信誓旦旦地这么说了,他还是由衷地感到高兴。

    只要他能分到房子,他就能把刘永军的房子还给人家,就不用再为了这个事情绞尽脑汁去寻找解决办法了。

第96章 麻烦不断() 
清房的活,是一营的人干的,分房的决定权,却在旅机关。

    因为,这些房子都是属于旅里的,申请房子的人,也是全旅各个营都有。

    所以,接下来的分房工作,助理办的人只有协助营领导整理资料的权力,没有分房的权力。

    这是正常现象,萧正阳也没有什么不乐意的地方。

    只是,他心里却一直牵挂着他自己的那套房子能不能拿到手。

    徐远明和谢正林都答应他了,说要为他争取一套房子,但是,在他整理资料的过程中,他却看到,上面定下来分房策略,是打分分房。

    僧多肉少,人多房少,那就不可能每个符合条件的人都能分到房子。

    萧正阳当排长的时候,和他一起毕业的一个“四加一”的排长,就私下里跟他抱怨过这个事情。

    所谓的“四加一”排长,就是指那些在地方大学读完四年之后,被招到部队,然后到部队院校再培训一年,然后分到基层部队的军官。

    那伙计说,当时部队去地方大学招人的时候,说到住房待遇的时候,说的是可以享受到免费排队分房的待遇,当时他们还觉得挺好的。

    毕竟在现在的环境下,房子是个大问题,到了部队之后,可以免费解决住房问题,对他们来说,还是挺有吸引力的。

    但是,等他们到了部队之后才明白,所谓的排队分房,确有其事,但是,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排到他们这些年轻干部。

    萧正阳和他一年毕业的,萧正阳到现在都没有分到房子,可想而知,那个伙计分到房子的可能性有多大。

    排队分房是挺好的,可如果要排个十年八年的话,还有什么意思?

    这次分房,依然是按照排队的策略来分的。

    打分就是排队。

    算上级别、兵龄、以及立功受奖的奖励分,加在一起,分数高的优先分房,分数低的就要别人选完了才能选房子,分数更低的,就要接着排队等待。

    萧正阳在整理这些待分房人员资料的时候,已经看出来了,如果按照打分来分房的话,他不只是分数不够的问题,他是连打分的资格都没有。

    首先从级别来说,按照现在的规定,干部要副营以上才有资格分房,战士要五期以上士官才有资格分房,萧正阳现在才是正连,无论从哪个部分看,他都不够条件。

    所以,这个名单上,根本就没有他的名字。

    他本来想去问问谢正林,如果这么打分的话,他是不是要被排除在外了,但是,他最终还是忍住了,没有去问。

    打分标准是旅里统一制定的,不只是萧正阳没法更改,就是谢正林,也没有更改的权力。

    说实话,萧正阳在做这项工作的时候,表面上看,他是认真负责地在做,实际上,他心里始终觉得空落落的。

    忙活了半天,是在给他人做嫁衣,领导口头上答应的给自己一套房子的事,又没有任何依据,又不能去争取,这种感觉,还是挺难受的。

    即便这样,萧正阳还是带着助理办的人,把领导布置的工作都做了,把该落实的事情也都落实了。

    当初徐远明在开会的时候,答应给老干部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虽然没有完全解决,但是小打小闹的,单个费用不超过三千块钱的,他还真的解决了不少。

    从这个方面来看,徐远明当时在开会时的承诺,也不全是为了清房而忽悠人。

    这对萧正阳和助理办的人来说,其实是个好事,他们可以借此机会,搞好和这些老干部的关系,反过来也对他们的清房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只是,在报发票的时候,萧正阳和刘三江之间又起了一点冲突。

    徐远明是管后勤的副旅长,在经费方面,只要是他同意的事情,萧正阳自然可以带着助理办的人放心地去干就行,然后干了多少活,花了多少钱,拿着发票去找他签字报销,这事就算了结了。

    报销这个钱,没有问题,但是在程序上来说,亲自去找徐远明签字的人,不是萧正阳,而是刘三江。

    旅机关在青源市,一营在东港市,营里包括各个连队要报账,都要派司务长到旅部去,一般情况下,每个月去报一次账,包括官兵的工资,营连的经费,以及平时开支的一些发票,都是这个时候一起找旅里的各个科室领导和旅首长签字报销,然后把经费请领回来。

    刘三江作为一营营部的司务长,他就是干这个活的。

    相比于营连主官,其实营连司务长和机关领导接触的机会,要更多一些。

    就拿萧正阳来说,他和后勤部一些科长,以及副部长、部长之间的熟悉程度,包括和分管后勤的副旅长徐远明之间的熟悉程度,就比不过刘三江和他们的熟悉程度。

    虽然说,熟悉只是一方面,级别和岗位在领导的眼中同样也是考量因素,但是,就目前来看,在报账的过程中,刘三江就能直接跟后勤部的领导和徐远明说上话,萧正阳就不行。

    从萧正阳到了助理办之后,按照谢正林的要求,但凡是助理办干的活,经手的发票,都要萧正阳签完字了再找他签字,才能拿到刘三江那里去,然后等着刘三江去旅里报账的时候统一报销。

    而王小勇等人,刚开始虽然对此有所不满,但是经历了郑乾给萧正阳带了一套茶具的事情,和这次清房的事情之后,他们至少在表面上,没有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反倒是到了刘三江那里的时候,出了一些问题。

    上次萧正阳拿了几十块钱的发票过去,他就说过要让萧正阳找胡星宇再签个字之后才可以,萧正阳没答应他,而是直接把发票放在了他那里,最近这段时间,活干得多了,发票更多了,刘三江却没有多说什么。

    萧正阳还以为,刘三江转了性子,不再跟他过不去了呢,谁知道,到了八月底,刘三江去旅里报完账回来之后,却拿着一叠发票找到了谢正林,说这些都是不合规的发票,领导不给签字,需要重新开具,等到下次去报账的时候,重新上报才行。

    这些发票,自然都是萧正阳经手的,然后他签了字,谢正林也签了字的。

    萧正阳这个时候才明白,刘三江不是不找他麻烦了,而是把麻烦攒大了才过来找他。

第97章 自掏腰包() 
从排长到参谋,再到副连长,再到指导员,萧正阳一步一步走过来,签过的发票也不在少数,但是他亲自去买东西开发票的机会,却不是很多。

    这段时间在助理办买的东西,开的发票,包括为公寓房的那些老干部解决实际问题所开的发票,超过他这几年开过的发票总和了。

    后勤部门就是和财物打交道,这是正常的,但是和萧正阳以前的工作性质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所以,他对于这个东西,并不是十分熟悉。

    他当副连长的时候,签的发票比较多,不符合标准的发票很少,即便开的发票有问题了,也是司务长回头自己想办法解决,他只负责审核签字,确认发票上开的东西确实是买回来了。

    现在,刘三江回来说,这些发票有问题,让他重新去弄,他还真的没有什么路子去弄发票。

    从他多年的经验来说,这些发票应该是没问题的,可是,刘三江去报了一次账,这些发票却没有通过后勤部门的审核,被打回来了,他也表示质疑,可是刘三江说,现在财务有新规定,也比以前管的更严格了,发票都有统一标准,不符合标准的,领导就是不给签字,不给签字就是报销不了。

    买东西,开发票,票是五金店或者建材店开的,又不是萧正阳自己开的,现在发票有问题,让他重新去开,人家能给他开吗?

    谢正林对这个事情,比萧正阳要清醒一些,在办公室里,当着刘三江和萧正阳的面,他就跟刘三江说了,说司务长你想想办法,把这些发票重新弄一下就行了。

    可是刘三江很委屈地回道:“营长啊,你交代的事情,我肯定全力去办,但是,你让我重新弄这些发票,你这不是难为我吗?东西都不是我买的,我上哪去弄发票啊?”

    话说到这里,谢正林也没法再逼迫刘三江了,人家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东西是萧正阳带着助理办的人去买的,现在要重新弄发票,这确实有点说不过去。

    可是话说回来,谢正林和萧正阳都知道,刘三江干了这么多年司务长了,他如果想弄的话,一定是能弄到的,只不过,这话不太好明说。

    作为领导,谢正林可以对刘三江做的有些擦边但是不过火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他不能直接指示刘三江去做一些违规的事情。

    买东西时开的发票不符合标准,再重新去开发票,就是不买人家商店的东西,只让人帮着开发票,这事如果让萧正阳去办,就叫重开发票,如果让刘三江去办,就是开假发票。

    刘三江不愿意去,从工作的角度来讲,是正常的,从某些方面来讲,又是不正常的。

    你说他干了这么多年司务长,和地方各种商店接触这么多,关系这么熟,他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吗?

    他不是解决不了,他就是想给萧正阳找点麻烦。

    萧正阳自己去重开发票行不行?

    行,也不行。

    买东西是他亲自经手买的,发票开的不合标准,没法报销,他当然可以去重新找人家开,但是,如果人家就是不给开,人家店里只有这种发票,没有别的发票,而且,以前这么开都是好用的,他也没有办法。

    毕竟,人家的发票都是有数的,重新给他开,是要扣税的。

    萧正阳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他以前没有找人单独给他开过发票,但是他也知道这里面的一些规矩。

    所以,如果刘三江能利用他和这些商店的关系,解决这些发票的问题,那是最方便不过了,如果刘三江死活就说弄不了,他也只能自己想办法。

    他自己能想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自己把税钱给人家交上,让人家重新给他开出来符合标准的发票。

    要不然还能怎么弄?

    他如果不想自己掏这个税钱,他就得让人家重新开发票的时候,把税钱加到原来的费用里面去,这就真的属于弄虚作假了。

    这种事可不可以做?

    按说应该可以做,因为这个钱确实是花出去了,只不过第一次的票额里,已经包含税钱了,这一次又花了一次税钱而已。

    可萧正阳不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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