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战神-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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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拉看得也觉得是有一点不对劲儿,自己官神位比较起来要小一两级,自己怎有不笑之理?于是就干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她把自己笑得打滚起来,就像喝酒一样,舍命陪上帝和娘娘来上一盅。
上帝疯了怎么办?怎么办?我问你。上帝疯了还能有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大家都跟着疯。有上帝为你们扭转乾坤,疯就是正常,不疯就是死。
出于形势的压力,整个审判大厅顿时成了狂欢节。唯独包拯和展昭还有华佗,他们都在莫明其妙地静观事态的发展,看看结果将是怎么样?
这其中有一个人想到了一个妙计,她放出一个乌烟瘴气的屁,把在场的人都呛得抚着鼻子,闭上眼睛。顿时又是从狂笑声转为臭气呛的咳嗽声。
“我**的,是谁放的狗屁,弄得满厅乌烟瘴气,我是同你们开斋来着?”上帝又在眯着眼睛说瞎话。
等瘴气和臭气慢慢散去之后,整个大厅的人都像是在刚刚从鬼洞里爬出来一样,因为都笑出了眼泪,然后又用手擦,这就造成了地上的灰粘到了手上,然后用手擦眼睛摸脸,这脸能不是墨乌漆黑吗?非也。
这其中原因包拯看得非常清楚,是厄里斯放的臭屁,她也把赫利乌斯趁机背走了。厄里斯想得真美,她想到太阳神赫利乌斯反正要死的人,把他救下来他肯定会感恩带德,然后是老打老实地跟着自己,尽管自己长得奇丑无比,你就好死不如赖活吧。
“上帝,太阳神赫利乌斯不见了,还有厄里斯。除他们两个场,其他人全在。”天王宙斯向上帝反映情况。
“该只B想得真美。话又说回来,如果太阳神赫利乌斯的确是犯了死罪他用死罪来抵消他自己的美男,那人家厄里斯配他就是正宗的郎才女貌了。包拯包大人看看这事如何?”上帝在给包拯一个难题,因为关系的复杂性,上帝也不敢贸然断言。
“回上帝的话,我包拯对这其中的内情还不太清,允我了解到了情况以后再作定夺。”包拯对上帝说,包拯确实也是不了解其中的情况,这其中肯定有好多牵连,包拯想。
“你今天可以说说太阳神赫利乌斯失职一事,是不是犯了死罪,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如果不是死罪?”天王宙斯又插嘴说。
这时赫拉已经坐不住了,她想出了这其中的意思是,有就这样把太阳神放走,以娶厄里斯丑女当老婆来抵消其死罪。赫拉这样想也是有原因的,一,厄里斯是天王宙斯的女儿,赫拉是后妈,这样一来如果把太阳神还是美男子,那么在两个女人的内心世界,就是都想得到美男子的情敌。
那么既然是情敌那就要以情敌的思想去看问题,去占主动不要把情敌得逞,揭穿其阴谋,或者不择手段地去横加阻拦。
“包拯包大人,这事请你不要随便轻言说出罪责的结果,这其中可能有人在搞鬼。厄里斯是天王宙斯的女儿,不是我生的,我是她的后娘里,不怪我事。她们是一家人,想就这样把一个没人要的女人,丑得无比的女人嫁给一个美男子,仙死这蝉B。我是不得肯,说老实话,美男子天下能有几个?凭什么就让她一个丑女捡到这个便宜?我说我要,不然就抓阄,兴许我也有这个福分。”赫拉炮打司令部,直言说出一个真正的女人的心里话。
天王宙斯听到赫拉说出如此无耻的,荒唐到毫无保留的彻头彻尾的人性的内心世界,只在心里这样想这才在常理之中的事情。是的,落在普通群众这话只能在心里说,用在心外说就是疯婆里或者疯子。然而赫拉是何许人也?如果把宇宙当作一个国家,人家赫拉就是一个X国洲长的老婆。
“赫拉,你休得无理,我还没有死你就说出这样的话来,你怎么这样不知廉耻?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你叫我情以何堪?”天王宙斯几乎气得要哭起来,打是不敢,也不会,不要说是当着上帝的面,还有他们是亲姐弟关系。(。)
207 包拯推荐狄仁杰向大神挑战()
早晨,阳光开始照亮着大地,包拯在漫步。他时而看着天上发呆,时而平视前方远望,好似心事重重,正在决定千里之外。
展昭在舞剑,红色长袍飘飘,好比东方霞光映照。赫拉站立在大殿门前看得发呆了,心里哪个喜欢,就像小孩子看见熟了的葡萄在高高的葡萄架上……
这时华佗也来了,三个东方派开始商榷在异域的开拓性发展自己的产业,以自己的一技之长闯出一条跨海产业链。
“我想去把狄仁杰请来,这案件好辣手,那些大神们都是有着彼此之间的牵连,都在相互保护着,有好多案子都在不了了之。如果不把狄仁杰请来,我包拯一个人累死也枉然。”包拯对他们,展昭,华佗,两个人说。
狄仁杰630—700年,字怀英,汉族,唐代并州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南郊区人,唐…武周时期杰出的政治家。曾担任国家最高司法职务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判决了的积压案件,以不畏权贵著称。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可谓推动唐朝走向繁荣的功臣之一。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是我国历史上以廉洁勤政著称的清官。死后埋葬于神都…洛阳东郊白马寺。
李元芳(1489-1553),字子实,虚庵,秦安县人。从小聪明伶俐,年龄稍长就跟从叔父李岚、李峣、李岱、李崇刻苦学习经史古义,闻名故里。明正德二年(1507)中举人。
“我看这事包大人等一下还是要先请示天王宙斯,就是让他同意给你加一个人来搞这案子,我看天王是会同意的。”华佗向包拯说。
包拯把眼睛看向展昭,展昭有一点儿不好意思,就是没有什么好话说的意思。最后就是只微微地点了一下头,事情就这样做为三个人开了一个碰头会。这就是历史上最早三个外驻华大使。要说得一清二楚就是中国最早的三个华人到外国去搞法律顾问或者法律事务等。
时间到了再次开会商议太阳神一案和其他要事。上帝和王母娘娘在一片乌云中从天上缓慢地开始往下飘落,以四大天王为云脚站立在大地上。天王宙斯出门迎接。这样子就像高级机关年终开分钱的会一样,个个脸上充满着笑意。蠢货们也都一一到齐了,除厄里斯之外。
她这几天肯定忙。忙什么?忙过仙。最起码在这一段时间里太阳神赫利乌斯会同这丑婆妈妥善处理一下,人家毕竟是天王的女儿,如果不是长得特别的丑,人家厄里斯是招驸马的货。
天王宙斯与天后赫拉没有达成一致。他们又要在会上一决高低。
“上帝大人,太阳神赫利乌斯是犯了死罪吗?”赫拉在会上首先第一个发言说。
“你问问天王宙斯看,我也搞不清这里面的名唐。”上帝本来就是一个婆婆官,再加上这里面的关系复杂性,上帝就是来主持会议而不是决定会议。
“我把这事交给了东方法官包拯。要问问包拯包大人。”天王宙斯转过脸来看着包拯说:“包拯包大人,你懂得,你说说看,太阳神失职一事是死罪还是活罪?”
天王宙斯说完自己便尴尬地笑了起来,认为自己说得好像不是法律术语,就这样瞎胡闹地说着,把话撂出去就是。
包拯早就想好了,只等天王宙斯把话说出来。
“天王大人,关于太阳神失职一事已经牵扯到了好多大神们了,还有太阳神所说的关于女人化妆了以后。对男人的犯罪率是否会直接影响到犯罪率的提高?这个问题在我们东方帝国有一个专家,他来了就能回答得上来。”包拯见缝插针,当然,外出办事,有话就要第一时间说出,或者抓住第一个机。一是怕了,二是怕机会不再来。
“你认为能把他请来吗?”天王说。
“肯定,他是我的学长。也就是说我们是同一个学府的,只不过是在两个学科而已。”包拯说。
“那人是叫什么名字?……”天王说。
“他叫狄仁杰,是大唐帝国的破案高手。关于色X情诱惑学犯罪心理也有相当高的判断能力。”包拯虽然不太清楚狄仁杰的破案功夫到底有多深,但他估计比自己要高,就从判案方面来说。
“你可以说说他曾破案的案例吗?比如在某件事情上,说出一个例子来。”天王宙斯似乎是在审核包拯的人的履历表。
包拯听到天王宙斯还晓得问这个。心里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天王今日只怕有高仙附体把?本来是叫高神附体,因为天王宙斯本身就是高神。
“有一次一个女孩去报被人强X奸了,这案子正好落在狄仁杰手上。狄仁杰问这女孩说:‘他是怎么强X奸的你,在什么地方?’那女孩说:‘在我家里。’
‘在你家里什么地方?’狄仁杰又问女孩。
‘在我家的我睡觉的床上。’女孩说。
‘一开始你在家里做什么事?’狄仁杰再问。
‘我在灶房做饭……’女孩说。
‘你在灶房做饭好好的为什么到自己的床上去?’狄仁杰问。
‘是我自己要去的,我说灶房好脏……’女孩说。
‘你们干傻事时你的小裤衩是放在什么地方的?’狄仁杰问。
‘我自己脱得拿在手里。’女孩说。
‘你这是属于诬告,你懂吗?你自己脱掉裤子让他强X奸。你这完全不符合逻辑。你说,你为什么要冤枉他?如果你不如实说来就罪加一等。’狄仁杰说。
那女孩听到狄仁杰说她在冤枉好人,要犯诬告罪,就被吓得说出了事情原尾。
女孩说她们是一对露水夫妻。一开始那男的还是勤勤恳恳,听她的话,十天半月的总能给点钱女孩。后来两个人的关系比较稳定了,那男的就认为不要钱也可以吃到的晚餐,久而久之就被堕落成好吃懒做的人。
两个人本来就是露水关系,走到这上不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坐吃山空。女孩觉得这颗树已经烂根,再也输送不出养分到树梢头了。于是女孩就想到了移花接木,把自己的花梢转接在更加有活力的树干上。
这女孩早已经选中了本村的一个土豪,关系发生之后,这土豪开始反对女孩脚踏两只船。于是在最后一次女孩就告他是强X奸。”
“这案件后来狄仁杰是怎样处理的?”天王宙斯再追问着说。
“这女孩知道自己是在冤枉前任男友,并且又听狄仁杰说这是犯了诬告罪,就被害怕得扑通一声跪下在狄仁杰面前哭着求饶。
事情当然并不是那么简单,是犯上了就是犯上了,求饶是没有作用的。如果求饶能有作用,那世界上的人都去犯法,也都去随便犯诬告罪,到时候求一个饶就无事,那行吗?
如果落在一个糊涂法官接受这个案件,女孩告状成立,这男人就要受到重刑,非死即伤。可见犯诬告罪也是害人不浅的一种恶劣,或者可以说是十分恶劣的犯罪行为。”
“你们的,东方人的。大大的好!……”上帝还没有听完就眯着眼睛瞎说着好。
“请包拯包大人讲下去。”天王宙斯越听越有味道,但就不知道后来该如何处理,或者该如何对这女孩的诬告罪看狄仁杰有何打算。
下午写土豪给他房屋和田五百现大洋。
“狄仁杰立马派手下小差狗子去抓来那两个男的,问其情况属实之后,狄仁杰又问那土豪说:‘你真心喜欢这女孩吗?’
‘我真心喜欢,回老爷的话。’土豪说。
‘那说谎话的女子你说你喜欢这土豪吗?’狄仁杰又这女子。
‘回秉老爷,本女子以前是不喜欢土豪的,怎无奈前任男学懒了,刚同我要好时,最少十天半月有钱给我。我就觉得这男人还不错,后来只怕是他把我玩厌了,就不想讨我欢心,不去挣到钱来给我。照样让我天天和他干傻事,就吃霸王餐来着。
然后我就想,我如果不把这男人撵走,到最后我们两个会被残酷的现实饿死。出于无奈我改变了心欢,因为爱情不是建立在钱的基础之上,这就等于爱坟墓。等把新鲜感玩厌了,最后就是死。
我看土豪有钱又喜欢我,我就移花接木,就像古话所说的一样:吃死了松树过勒树。
天下女人,你说谁不是这样?就算不是百分之百,总有**十以上是这样吧?当然丑得没有人要那只能算是另外一回事。那不能说她思想好,要不然,我说死人更加思想好,就算它在生做了无数的坏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