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国公主PK蠢萌妖王:烈艳江山-第8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轻轻抿一口甜酒,吐气如兰,声如蚊蚋:“我不是有个海底金矿吗?区区三千金子真不算啥呀。”
玄王瞪大眼睛:“喂,你拿本王的东西做人情?”
“你既然早就送我了,就是我的,我用自己的东西与你何干?”
“你别胡扯!本王送你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你必须嫁给我。你要收了这金矿,那本王就得默认是你收下了本王的聘礼。”
锦葵笑了:“你收战败国的战利品时,都当是聘礼吗?”
“本王是战败国吗?”
她轻描淡写:“你有本事从我手里再拿回去,那就不算战败国!”
玄王气得说不出话来,半晌,恨恨的:“你这分明是强抢!小公主,你是个强盗。”
“抢别人那是不义之财。可抢你嘛……”她上下打量他:“那就是替天行道!”
320。第320章 你是你,他是他2()
玄王哈哈大笑,“好一个替天行道,你分明是抢别人富自己。”
锦葵也笑起来。
“小公主,我们也别留在这里喝什么喜酒了,正主儿都洞房花烛去了,我们傻愣愣地呆在这里有什么意思?不如去散散步。”
御花园里,花团锦簇,张灯结彩,酒肉香味让整个皇宫都变成了一桌盛宴。
二人走出去很远,锦葵不经意地看一眼玄王,但见玄王这一晚穿戴特别整齐,上等丝绸、红色朱帛,头发上束一个金色王冠,特别玉树临风的样子。
好震惊,她发现玄王其实也没怎么老去——这厮,为什么也能一直保持这个样子?他至少比武丁年老十来岁,不是吗?
她忽然暗戳戳地想到一个问题:魅儿真的怀孕的话,那孩子真的是武丁的吗?武丁会不会做了接盘侠?
要是真做了接盘侠,那会是接谁的盘?
难道是玄王?
心念一转,忽然暗暗觉得自己好猥琐,便不再想下去了。
玄王但见她眼珠子乱转,便随口道:“据说魅儿已经怀孕了,可能生下孩子后就会被封为王后。没准我们还得喝两次喜酒。”
锦葵淡淡的:“玄王,我给你讲一个笑话。”
“小公主居然还会讲笑话?本王洗耳恭听。”
“老王最近总是忧心忡忡,朋友问原因,老王叹道,隔壁这几天老是打孩子。”
玄王张大嘴巴,半晌,哈哈狂笑:“小公主,你居然以为武丁做了接盘侠?那谁是隔壁老王?”
“喂,你该不会以为是我吧?小公主,我告诉你,我不带这么猥琐的……不对,是你的想法好猥琐好邪恶……”
锦葵一笑置之。
慢慢回到皇宫别院时,已经月上中天,但是,她无心睡眠,飞跃上树梢,静静地看到黎明的到来。
杜宇率领的商队已经出发,她跃下树梢,看到懒洋洋迎出来的大熊猫。
她擦了擦发梢的晨露,微笑:“小灰灰,我们出发吧。”
后面,鬼魅似的脚步声。
她并不回头,玄王笑嘻嘻的:“小公主,我不是来送你的,你千万不要自作多情,更不要杀我……”
锦葵不理不睬。
他只好自己接下去:“我只是有一句话问你,这问题非常重要,我一定要问一问,不然,以后我每天都会睡不着……”
她淡淡地:“什么事情这么重要?”
玄王走到她面前,收敛了笑容,清了清嗓子,非常严肃:“要是某一天我不幸中毒,面临死亡,必须得你嫁给我才能救我,你会嫁给我吗?”
她诧异地看着他。
“准确地说,是唯有嫁给我才能救我一命,你会这么做吗?”
她想,这是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他却非常固执:“你也不是那么喜欢武丁,可是,武丁中毒了,为了救命,你就宁愿嫁给他,那,我呢?”
锦葵不答。
玄王却固执到了极点:“同样是为了救命,小公主,你会选择嫁给我吗?我是说假设!”
锦葵断然摇头。
玄王死死盯着她:“为什么?武丁小子都可以,为什么我就不可以?”
“他是他,你是你!”
一股寒意,从头到脚。
玄王后退一步,锦葵没看他的表情,跃上熊猫背,大熊猫飞速跑远了。
321。第321章 玄王的礼物1()
云横秦岭,雪拥蓝关,太阳反射着云层,有一种如梦似幻的美。
前面是一大片竹林,苍翠欲滴,大熊猫嗷叫着奔过去,一边大吃鲜美的竹叶一边打了个滚。
锦葵抬头眺望对面连绵起伏的山峦叠嶂,原始丛林里渗透出野花、初熟野果的香味,无数的蘑菇就像一把把小雨伞。
这是一片富饶而神奇的土地。
远远地,马蹄声传来,杜宇翻身下马,行礼:“公主,您歇一歇吧。”
锦葵微笑着点点头,只听得对面踢踏踢踏的声音,仿佛什么庞然大物,每一步都会塌下去一个大坑。
她定睛,看到一个庞然大物:身长几乎有三十几米,抬起脖子时起码十来米高,四只长腿就像柱子,起码也有三四米高。
锦葵失声道:“蜀龙?”
杜宇点点头:“这是玄王送的礼物。临行之前,他告诉我,说有礼物在秦岭边境,是送给你的。我们也是看到了才知原来是恐龙。玄王说,这两只恐龙,你都用得上,可以当坐骑。”
蜀龙旁边,还有一只彩羽龙,就小多了,浑身七彩羽毛,身长不过三米多,有尖锐而锋利的爪子,飞翔高度在一万米以上。
杜宇说:“我们选择安身立命的这个秦岭边境小镇虽然平和安宁,不过,秦岭山中不时有猛兽出没,所以,这两只恐龙可以作为护卫队,很用得上。”
言谈之间,很显然他对玄王的这份礼物非常感激。
杜宇小心翼翼:“玄王曾问,我们欢不欢迎他加盟蜀国,只是当时属下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也不敢回复,还望公主定夺……”
武丁已经娶妻生子,杜宇等人内心失望,心里的天秤早已转向了玄王这样强大的外援。毕竟,玄王于众人还有共同出生入死的经历。
锦葵却只是默然看着前面小小的村庄,以及早已停下来准备长期驻扎的商队,半晌,镇定自若:“杜宇,吩咐商队启程回金沙王城。”
杜宇好生意外:“金沙王城不是早已寸草不生了吗?”
锦葵微笑着看看这个边陲小镇,摇头:“我其实从来就没打算过以这里为据点。这里,根本不是一个复国的好地方,气象太小。”
杜宇面露难色:“可是,金沙王城的确已经无法居住……”
“我们去郫邑。”
“郫邑?”
杜宇大喜,立即道:“属下明白了,马上率领商队启程。”
秦岭横着,要翻越必须绕道迂回婉转的无数山间小路,锦葵心血来潮,忽然低哮一声,跃上彩羽龙背,彩羽龙顿时闪动翅膀,冲天而起。
渐渐地,秦岭山巅已经在脚下,彩羽龙越飞越高,直到整个秦岭看起来都有点模糊不清了。
那一日,天气晴好,血红的太阳金灿灿地开始西沉,锦葵伸出手,抓住一把白云似的青烟,手一松,只嗅到无比洁净的空气。
她拍拍彩羽龙的背,彩羽龙放慢了速度,慢慢地遨游于天际,锦葵低下头,近乎贪婪地看着脚下绵延千里的土地:从秦岭到巴蜀,从殷都到成都,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比广袤的成都平原更加富庶的土地了。
那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但凡稍加耕种,便有巨大收获,所以,这里才能酝酿出千万年香艳富足而悠闲的物质文明。
尽管曾经短暂消失,但是,她知道,自己回来了——从此,这片土地又将恢复新的生机与活力。
322。第322章 玄王的礼物2()
彩羽龙振翅,飞得越来越高,锦葵好奇之下,想试一试它是否真的能飞上万米高空,便轻轻喝令,果然,彩羽龙越飞越高,低头看去,整个秦岭就像是横贯东西的一条大龙脉。逐渐地,秦岭最高峰太白山已经彻底模糊,就连周围的空气都开始稀薄起来。
这彩羽龙,竟然比黑龙骑士飞得更高,而且韧性更强更轻便,只是战斗力远不及黑龙骑士而已。
她本能地眺望西边的天空,但见白云朵朵,夕阳灿烂,只是再也没有任何空中楼阁,幻影重重。
失踪的金沙王城,已经不可追寻。
她悄然拿出太阳神鸟金箔,金箔反射着夕阳的光芒,精美、绚丽,好像只是一件艺术品而已。
就连傅悦的气息也感觉不到了。
她一直抱着他还会出现的幻想,固执地等待一个奇迹,可是,她知道,这奇迹,实在是太渺茫了,无非是自欺欺人而已。
她怅然,内心隐隐地绝望。
慢慢地,彩羽龙的翅膀开始下滑。
渐渐地,蜀国边境在望,穿越重重山脉,前面豁然开朗,但见几十里连绵不绝的红色花海,一览无余的平原土地,虽然已经荒废,却在肥沃之地生长出各种野生麦子、稻谷。笨重的像群踢踏来去,麋鹿在溪水边奔跑跳跃,獐子累积了厚厚的秋膘走路都显得笨重,粗苯的大熊猫蹒跚着伸出肥厚的熊掌在巨大的黄桷树蜂窝上掏取野生蜂蜜,吃得满嘴油腻。
尽管看不到一个人,锦葵却无限唏嘘。
殷都再好,却是寄人篱下。
成都荒芜,可以百废待兴。
彩羽龙继续往前,锦葵看到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从。
郫邑。
杜鹃花的故乡。
这土地依山傍水,更有肥沃平原,距离成都不过十来公里,进可攻退可守,而且,没有成都平原常有的水患。
她决定将复国的国都定在这里。
再有十天半月,商队便会赶到,此后,便是大兴土木。
新的巍巍宫殿,会在这里开始辉煌灿烂。
终于,彩羽龙停靠在最高的一颗刺桐花树上。
自从亡国之后,她第一次胸有成竹地俯瞰这片土地,以主人的身份,不是缅怀过去,而是要建立未来。
不但有商队三千,更有金山银海。
复国,就是一件烧钱的玩意。
而且,自己还有无穷无尽的岁月来完成这漫长的壮举。
月色就像轻纱似的给这片土地披上了一层淡淡装束,刺桐顶端,开满红花,一望无际鲜血似的艳丽。
背后,忽然一阵低啸,锦葵蓦然回头,只见寒鸦飞起,四下寂寞。
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一个人。
她悠然靠在彩羽龙背上,很快发出了微微的熟睡之声。
许久许久,黑暗中,才有人慢慢远去。
他回头,月色下,那么远的距离,也能感受到树巅上那酣睡之人比红花更绚丽的容颜。也许是做了什么好梦,她脸上隐隐地还有笑意,更是精光灿烂,令人莫可逼视。
罢了罢了,你既无心,我何必纠缠?
他再也不曾靠近,黯然远去。
323。第323章 复国1()
郫邑的秋天,是一种富饶的美丽。
杜鹃早已凋零,但没关系,漫山遍野的刺桐开成红色的海洋,一大串一大串刺猬似的花朵,匕首投枪般直刺天空。
秋高气爽,彩羽龙缓缓升空,遥遥地,西岭雪山已经开始白头,但这片富饶的平原却刚刚硕果累累。葡萄、苹果、无花果、桃子、枇杷……一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黄橙橙的,有一种富足的美丽。
造物主厚爱,就连散落平原的稻谷、麦子等等,仿佛延续了金沙王城昔日精耕细作时的收获,明明无人耕种,却连绵起伏的成长,到收割时,居然堆积如山。
锦葵知道,明年开春,雪山的水便会开始融化,成为这片土地最丰美的灌溉。
商队三千人马,一路前行,一路有闻风出来投靠的遗民,几个月下来,竟然有三万人民驻扎于此。
很快,郫邑的土地上,便兴建起鳞次栉比的屋檐茅舍,所用的全是乡村随处可见的谷草和麦草做顶,冬暖夏凉。唯有居中一栋三层小楼,屋顶是雪白的思茅所覆盖,每一层都有开花的露台,更有一颗千年黄桷树穿过屋顶,非常自然地形成一把巨大的亭亭伞盖。
锦葵就住在这屋子里。
陪同她的是两名侍女,全是岷山上下来的古蜀遗民,一个叫鱼姬,一个叫井姬。
井姬最擅纺织刺绣,率领所有巧手妇女精雕细琢,美轮美奂的蜀锦便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
鱼姬善于养蚕,于是,其他粗手大脚的妇人便种桑养蚕,最上等的丝绸原料,便源源不绝地生产出来。
蜀国男子组成的商队,便走南闯北,将这些精美蜀锦全世界交易,除了黄金,更带回来无数的胭脂花粉、珍珠宝石以及各种日用品。
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