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发生前-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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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话中意思并不是要做主,那么,难道是剧情错了?剧情中分明就是有老臣请旨赐婚,皇帝直接就允了啊,难道说是自己的蝴蝶翅膀让剧情产生了变化?
李喆只能这样想,或许是太后把这件事提前透过气,皇帝这才不管的。一般来说,女儿家的事的确也都是嫡母管的。
宁静的黑眸似被树荫染上了碧色,淡然地扫视一圈儿,又闭了起来,但,这样子,分明不是睡着了,于是,两个婢子不打磕绊地继续往下说,她们原是戏班子里出来的,最擅长背的戏文这时候就是为了给人取乐。
没有什么好不平的,也没什么好气恼的,只怕长时间说话哑了嗓子再不得重用,那样卑贱的出身,能够跟着府中的丫鬟们姐姐妹妹,也不过是因为她们跟了个好主子罢了。
是的,好主子,满京城里头,除了皇家,再不会有比眼前这位更尊贵的了。
长公主独子,被还没儿子的当今当做儿子看待的,深受宠爱的,正正经经的皇亲国戚一等靖国公李喆。
李喆,从剧情中了解了自己的新身份之后,很自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或许最开始的时候还有对原来名字的不舍,对新名字的不适应,但经过两回了,再怎样也能够自然接受了。
虽然系统没有给出更多的话语,但李喆已经隐隐意识到或许这样“死了就穿”会成为自己的生活主线。
如果说第一次还有对新生的感恩和激动,以及各种畅想,那么第二次,见过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之后,那种轻松的心情就再也没有了,却也不厌烦,这样挺好的,多姿多彩的人生,再不会有更精彩的了。
好像一张又一张的白纸摆在面前,也不全是白纸,前情提要已经给了,未来的发展也大略知晓,那么,能够做些什么呢?全凭借自己发挥,想要平凡就平凡好了,想要位高权重就自己努力好了。
每一次,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每一次,都会让人有一种新的体验,这样的生活,怎么会厌烦呢?
李喆想到这里,不由又去看了一遍剧情,这些剧情都是很简单的,目前看来,原主并没有什么解不开的死结,他只是太过骄纵了,这才做了不少的坏事,但那些坏事,有些也是时代不同的原因。
比如说他跟皇帝舅舅的二女儿关系很好,这位朝阳公主自小就是个善于照顾孩子的,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照顾,对他很关心很好,原主也不是不感激的。
也正是因为这样,当他听到朝阳公主要被嫁给一个她不喜欢的不算太出名的纨绔的时候,他先是跟那家伙打了一架,受了一肚子气,后来又想出一个改换新郎的注意去坏了朝阳公主的名节——并不是什么龌、龊的事情,只是让别人看到朝阳公主和年轻俊朗的探花郎搂搂抱抱而已。
他单纯地以为这样朝阳公主就可以不嫁给那个纨绔,而嫁给品学兼优的探花郎了,但是某些事情并不是他能够决定的,这桩婚事一开始便是那纨绔的老臣祖父跟皇帝求的,出了这样的事,皇帝只能封口,而因为是公主的缘故,哪怕那一家子都知道了,也还是装作不知道,欢欢喜喜办了婚礼。
婚礼的结果自不必说,公主和驸马不合,驸马不喜欢公主,公主独守空闺……不出几年,本来应该芳华正茂的公主就因为抑郁成疾而去世了。
以这件事情来说,原主只是好心办坏事,他知道朝阳公主对那个探花郎多看了两眼,然后就想要促成姐姐的心事,只可惜,用错了方法,反而害得朝阳公主名声有损,以后也不得快活。
这种坏事的比重很少,还有一些则是真正的坏事,比如说欺男霸女。
其实最开始,原主是真的想要行侠仗义的,哪个少年人不会对那样的仗剑而行心生向往呢?偏偏身份使然,容不得他们那般侠义自在,于是在有限的范围内,碰见了自然要管一管。
心是好的,事情却没有做好,有人知晓了他的这番心思,用了各种方法来讨好,这些戏目中自然少不了恶霸欺凌少女的经典,然后恶霸被赶跑,无家可归的少女自然要跟着走了。
各种各样的女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被送到了原主的身边,一开始他没有什么歪心,但到了后来,谁能抵挡那许多美女以各种各样正式的理由投怀送抱呢?他又不是养不起,然后,后院渐渐大了起来。
纵情声色之后,哪里还能找到最初的本心,原主就这样沉迷于内,最终死在一次宅斗误杀之下。
这样一个人物,若不是剧情都是从他本人的视角出发,在别人看来,可能也就是贾宝玉西门庆那种人而已。
但当李喆成了自己,感触反而很多,是个难得的真心之人,只可惜这真心最后成了自私自利之心。
不过,如果成了自己,自然是顺着自己的本心去做。
朝堂安稳,不必他去忧国忧民,又或者说,那样的事情做上一次已经够了,他绝对不想体会第二次。
家庭和睦,长公主当年颇为受宠,作为先帝的第一个女儿,还是嫡出,她得到的关爱很多,自小就有一种别的公主所不具备的尊贵,连驸马都是自己选的,只可惜那位世家子风姿出众聪颖绝伦都有了,唯独寿命上短少了一些,不能陪她终老。
不过两人感情极深,乃至于驸马去世后公主并未改嫁,也没有做出豢、养面首等潜规则之内的事情,反而是一心一意教导他们唯一的儿子李喆。
这般爱重之下,寻常的孩子不长歪都是邀天之幸了,何况还有宫中的两位大山宠着。
太后自不必说,没有不怜惜爱女独子的道理。皇帝那里,他是长公主一母同胞的弟弟,血缘之亲早已奠定了基础,又因无子,对姐姐的这个儿子是从小看到大的,是那些不曾看顾的骨血比不上的,甫一掌权就给加封成了靖国公,当时还引起了朝野公议,却也被他一意孤行,到底是落实了这个一等公。
那个时候原主不过五岁,五岁的一等公,真是何等荣幸才能得此封赏。
这些,都决定了原主备受宠爱的一生。
其实,也挺好的。
这样想着,有些犯懒的李喆决定好好享受生活,至于以后娶不娶那么多女子,那都是以后的事情,现在的年龄,他还是好好睡一觉吧。
抬了抬手,止住了声音,偌大庭院,蝉鸣不闻,有人为他拢了拢衣裳,遮住了肚皮,他也不去睁眼,往下缩了缩,坦然睡去。
这一世,他且好好享受吧。
庭院之外,缓步行到此处的长公主远远见到儿子酣睡的模样,先笑了笑,喆儿也不小了,过两年也该说亲了,却还是这样任性妄为,真是……
“去把伞撑上,免得树上落了东西惊了喆儿。”长公主随口吩咐着,为了不吵醒儿子午睡,索性也不往那边儿走,只是让身边的嬷嬷过去守着,统共那么几个丫鬟,一个年长持事的人都没有,她可不放心。
“喆儿这孩子,就爱那样漂亮丫鬟,一个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哪里能够照顾人?”
在另一处花厅坐下了,长公主这般说着,端起了漂亮丫鬟奉上的茶盏,不温不凉,浅淡的花香,喝起来人也舒爽了,其他的漂亮丫鬟该打扇该服侍的丝毫都不曾怠慢,样样都做得妥帖,又哪里是不能照顾人的样子了。
秦嬷嬷是跟着长公主从宫中出来的老人儿,哪里不了解长公主的心思,对上儿子,她只怕不周到的。
笑着应了两句,又引来了长公主对儿子的夸耀,她也是真的有东西夸,李喆虽然是富贵出身,但自身的教养不差,小的时候也曾得先帝手把手地教写字,如今年纪渐长,不爱读书是一回事,一手字写得好不好就是另一回事了。
李喆又爱花鸟美人,画画上也有几分功底,不敢说跟那些大师比较,但某些灵性的东西到底还是有特色的。被京中某些谄媚好事的赞为“书画双绝”。
这里面当然有不少的水分,他才多大,书画便是好,又能好到哪里去,总超不过当世大家,但有了这样一声赞誉,到底是个好名声,且容得身边人自傲。
就这么,长公主对自家儿子贬一回夸一回,来来回回,不熟悉的人难免有些摸不着她的心思,但在秦嬷嬷听来,便是那贬也是含着爱意的嗔怪,断不容许旁人去赞同。
第263章 第 2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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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书的话显然是假的;他们这些下乡的知青来的时候可没带多少东西,有些个除了一腔热情;什么都没带;一过来就抓瞎了。
当然;那是最初的那批;没什么长远眼光的;后来的这批,田爱国他们,多半都是背着铺盖卷来的,手上还拎着个包,里头装着饭盒茶缸毛巾水盆衣服鞋子之类的;这就不少了;还能有多少地方;又有多少人愿意背那些沉甸甸且没什么用的课本?
高考一废除,平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对此也没什么特别爱好的早就把书本往床底下一压;再也不看了;之所以不扔,不过是因为书本比较值钱罢了;还有些干脆就把课本给卖了;所以……
青山意外地挑了挑眉,他是真的没想到原来这个时候的高中生这么菜;不过……心里头一动;记得以前好像听人说过恢复高考之后的第一次考试试题非常简单;语文那就是小学生都能答的程度,至于数学,撑死也就是初中生的水平,那么……
再有几年,高考就会恢复,那个时候,借着考上大学名正言顺地离开这里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每一次人生,青山除了刻意避开剧情,尽量不让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之外,还希望能够活得更好,上辈子条件那么好,他不求奋斗就算了,这辈子,难道真的要在山村里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吗?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人啊,活着就跟那树一样,总是在努力向上,在很多不求进取的时候,也是保持着水平移动的,而非颓然向下。
吃喝玩乐,仅从自私之心上,人就不会让自己不好过,那么,能有更好的路,为什么还要苦熬呢?
繁华先进的大城市,闭塞穷困的乡村,这样的选择题摆在面前,还有多少思考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眼前亮堂了些,青山问:“田大哥,我可羡慕你们这些上过学的人了,我也能上学吗?”
在这样的年代,学习是不会问年龄的,没有什么超龄学生的说法,何况青山也有自信,只要给他一道门,他绝对可以走进去,不会真的在门前蹉跎了时间,一事无成。
“上学有什么好的,成天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青山,你可不能有这种思想,我们在哪里都是为祖国做贡献,我们就是一块儿砖,哪里需要哪里搬,怎么能够有挑三拣四那样的思想呢?……”田爱国一脸正色地这样说着。
青山错愕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这样简单一句话还能联想出那么多,再让田爱国这样说下去,自己不定成了什么人了,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他忙打断了他的话,表态说自己想要上学是为了学习更多的知识,更好地为祖国的发展做贡献云云。
这样的说法还是很符合潮流的,田爱国听了很满意,拍了拍青山的肩膀,带着他去其他知青那里,他们正在背书,一字一句的,必要的时候还要加上手势动作之类来加强语气。
青山从善如流,跟着背了好一会儿,这年头书是很珍贵的,不是什么人都能有的,也就这些知青才能做到人手一本,村里人很多都是没有的,他们爱惜这些书本甚至把爱惜书本这件事等同于拥护领导。
忙忙碌碌好一阵子,等到二姐赵爱红过来找青山离开的时候,青山才发现他连最开始的目的都忘了。
“走,咱们回去吃,别让别人看到。”赵爱红身上背着一个小挎包,跟那些知青们背的包属于同款,却是自己用破旧衣服改成的,军绿色都发了白,她掀开一点儿,露出一点儿缝隙,没等青山看清楚是什么东西,立马又把包盖上了。
等回到家,青山才看清楚她包中装的竟然是巴掌大的一块儿烤肉,也不知是什么肉,烤得黑乎乎的,看不出好赖。
“国华他们真有本事,去山上弄的,就咱们村后那小山,也不知他们从哪儿捉来的,幸好我今天去了,不然还真逮不到!”
赵爱红很有些兴奋,能够吃肉对她来说就跟过年一样,肚子里少油水,以至于看到肉的时候眼睛都要发光了,更是半点儿不想跟人分享,但是想到昨儿说的话,到底还是不好食言。
“肉不多,咱们分了就得了,省得爹娘还要问我哪儿来的。”赵爱红对爹娘的怨言大着呐,也想不到那两人养家的艰辛,只记着上次的仇,一边说着一边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