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花钟点工-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第四十三章 意思意思()
“何小姐真有雅兴啊,这么晚出来买电池,今晚的生活一定很精彩吧。 ”
林昆在门外,凑到何萍身边,盯着她手中两节电池,挤眉弄眼的说道。
何萍俏脸寒霜,没好气的说:“你给我滚,我这两截电池是放在闹钟里的,没有你想的那么龌龊。倒是你,一个大老爷们,抱着一包护舒宝,你难道是回去当口罩用吗?”
林昆无语,这娘们够犀利,长着一张毒舌,他岔开话题道:“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真是有缘啊。”
何萍闷头疾走,不想和他纠缠,低声嘟囔道:“总是能遇到你这家伙,也不知道是孽缘还是良缘?”
林昆笑呵呵的说:“是缘分就行,有故事就行。”
何萍挥舞着小拳头,瞄了他裤裆一眼,狠狠的说道:“血腥暴力故事你也喜欢吗?”
林昆顿时觉得一阵没来由的蛋疼,但嘴上不饶人,眯着眼睛道:“是先杀后X,还是先X后杀,还是边杀边X?”
何萍无语,突然发现这林昆就是一块滚刀肉啊。何萍对待男人也算见多识广,好歹人家从小就是小清新,长大是活泼少女,现在更是跻身进入了绝色的行列,性格又总是嘻嘻哈哈的惹人喜爱,所以身边从不乏各式各样的追求者,一见林昆这态度就明白了。
何萍是校花,又与自己有过两次‘亲密接触’,最主要林昆处在发情期,既然有和女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这年月,如果你看上一个女人,必须从一开始就把你对她有意思的想法表现出来,让她了解,不然,在残酷竞争的环境中,等你准备好动手的时候,人家不是孩他娘就是黑了木耳。
当然,男人肯定是想,越快上手越好,而所有女人的想法都是越了解越好,不过这个所谓的‘了解’也是因人而异的,有的女人想要了解的是财产,有的女人想要了解的长短,正常女人最想了解的还是性格和生活态度。
可她现在根本就不想交男朋友,所以才会几次三番,连自己的名誉都豁出去了,找林昆帮忙甩掉追求者,现在看林昆,好像对自己有意思,让她觉得有些恐惧。
“你跟着我干嘛?什么意思?”林昆屁颠屁颠跟在何萍身后,她转头看着他,淡淡的问道,态度没有什么大变化,却有一种陌生的感觉。表明态度,我和你不熟。
林昆挠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你很有意思。”
“我有什么意思?你这人可真有意思?”何萍黑着脸道。
林昆顺势说道:“我是对你有点意思,想要和你意思意思,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何萍冷笑道:“你说话这么直接,就一点都不觉不好意思吗?”
林昆:“你不用不好意思,直接告诉我你什么意思?”
何萍:“我对你可没什么别的意思?”
林昆:“你这样说可太不够意思了”
路人甲:“看,这二位一定是中文系的高材生,这么晚了还练习语法和词语的运用呢”
一听这话,林昆和何萍立刻闭嘴,连忙低头疾走,直到身边再没有路人才放慢脚步,何萍没好气的说:“你快该干啥就干啥去吧,我已经被你害的很丢脸了,另外告诉你,我根本不喜欢你,你不要自作多情。”
“什么?”林昆大惊失色,惊呼道:“你不喜欢我?不喜欢是病,得抓紧时间治啊”
“你才有病”何萍咬牙切齿的说:“都什么年月了,你以为靠贫嘴就能泡到女生吗?现在女生喜欢的男人必须要高,要富,要帅,要温文尔雅,温柔体贴,要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要知达理,优雅大方,要体健貌端,人出众,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喂得了孩子,洗得了尿布,赚得了外快,卖得了股票……”
一滴汗珠从额头直溜到林昆的嘴边,他主动伸出手,拍着何萍的肩膀正色道:“祝你好运……”
何萍松了一口气,白了他一眼走了,林昆也并没有多少失落,想要追到女人,最主要就是广撒,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可是,旁边有路人甲乙丙丁看到这一幕,却和无情的说:“看到了吗?他被拒了。这就是表白,这就是屌丝的表白,人家当你是性骚扰,只有高富帅的表白才是表白。”
林昆苦笑,多么痛的领悟
不过他没空感慨,还要急着去给雇主送货,姨妈巾的事儿,不能耽搁。
可他刚刚迈步,忽听后面有个急匆匆的声音传来:“同学,请等一等。”
林昆转头,只见刚才那个女收银员真急匆匆的赶来,手里挥舞着几个硬币,边跑边说:“找你的零钱。”
林昆这才想起来,买完这包姨妈巾还应该能剩下七八毛零钱,他心里记着呢,可是和何萍胡扯几句,一打岔就忘了。
他虽然穷,但也不会对几毛钱斤斤计较,可没想到,这个尽职尽责的女收银员,竟然亲自追出来,给他送钱,而且,他怎么看都觉得这个女收银员眼熟。
女收银员急匆匆的将几个硬币放在他手中,转身就走,林昆忽然发现这个女生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她的走路姿势,她低着头,每一步落下,都是反常的脚跟先着地,好像总之小心翼翼,担心踩到什么似地。
林昆猛然想起,为什么自己看她会觉得眼熟了,她知道有一个人,和她走路的姿势一摸一样,再加上林昆那熟悉的感觉,他立刻喊道:“大妞……”
那收银女走得很急,听到他的喊声微微一怔,但还是低着头朝前走,但林昆却几乎已经可以确定,这女生就是大妞,几个月没见,她的变化很大。
林昆连忙追上前去,拦住她,心中确认了,再看这女生,越看越觉得熟悉,林昆笑了起来:“大妞,真的是你呀,你怎么不搭理我?昨天你摆摊的时候就看到我了呀,为什么你不和我说话?”看首发无广告请到
请分享
:
第四十四章 再见欢()
大妞是林昆所在的那个偏远小村庄村长唯一的闺女,也是林昆两年山林生活,除了动物们之外,他唯一的朋友和伙伴,而且,偷看过几次她洗澡。 w w wnbsp;。 。 c o m
林昆惊喜的看着眼前的羞涩中有几分惊喜,又有些犹豫的女生,林昆很惊讶,只是几个月没见,大妞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在村里的时候,她总是穿着一件麻布小花袄,下面是蓝色的长裤,一双穿了很久的布鞋,四季从不变化的麻花辫发型,露着饱满的额头和小麦色的皮肤,性格内向,不喜欢与人交流,总是喜欢低着头,对林昆熟悉之后,稍稍热情点,但两年来,林昆从来没有真正和她四目相对过。
而此时,大妞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似地,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修身的牛仔裤,白色的球鞋,外面套着超市配发的蓝色马甲,头发梳成马尾状,前面还有整齐的刘海,皮肤也比以前白净了很多,好像还花了淡淡的装。
人的记忆是很奇怪的,往往越是熟悉的人,乍一看越觉得陌生,人们对熟人的记忆,大多来自熟悉的穿着打扮,有时候在马路上遇到熟人,只看背影凭穿着就能认出来,有时候面对面擦肩而过都记不起来。
林昆对大妞就是这样,在他的记忆中,已经深深烙印下了大妞淳朴的形象,小花袄,蓝裤子,破布鞋,麻花辫,大额头。
突然间遮住了额头,换了个发型,又化了妆,别说他们只是朋友,就算是夫妻,妻子突然改变习惯性的装束,丈夫都未必能在第一时间认出来。
当然,现在更多的情况是,妻子或者女友卸了妆,男人认不出来。
林昆又惊又喜,甚至有些不敢置信,他知道大妞考上了大学,是那个穷山沟中祖宗八代唯一一个大学生,但却不知道大妞考上了龙腾。
“大妞,你怎么不说话呀,我是林昆啊,若是算起来,咱来也算老乡了吧?”林昆激动的说,可大妞始终一言不发。
林昆心急的想要将她拉到一边,觉得有些不对劲,可大妞却触电一般甩开他的手,左右看了看,幸好没有人经过,这时大妞开口道:“你快走吧,我还要回去上班。”
“你等会。”林昆拦住她,凝眉问道:“到底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你明明知道是我却不搭理我?现在我认出了你,你又装作陌生人的样子?我们是朋友啊?”
“我们不是朋友。”大妞的声音很冷:“你是天之骄子大学生,我只是来自穷山僻壤的土丫头,我们又怎么会成为朋友呢?”
“你这是受什么伤刺激了?”林昆毫不避讳的说:“什么天之骄子土丫头啊?我的情况你还不知道吗?两年前我在你们村庄,若不是你们全家好心收留,我早就饿死了,说起来你们全家都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找就把自己当成小村庄的一份子了,我们在一起也相处过一段日子,我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吗?怎么现在跟我划分阶级等级了?大妞,你告诉我,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你要不说我就不让你走。”
林昆的态度很坚决,大妞几次挣扎着无法走脱,旁边又不时有人经过,她怕闹得难看,索性一咬牙,留了下来,但就是不说话,林昆耐着性子,说了很多两人一起在小山村的生活经历,一起上山打猎,一下下河摸虾,在柳树阴下讲故事,在苞米地里过家家。
就在这样循序渐进的诱导下,慢慢唤醒了大妞对他的熟悉感,也慢慢打开了话匣子。
原来,大妞之所以装作不认识他,一切只因为四个字,自卑,仇视。
大妞很讨厌所谓的城里人,甚至可以说是恨。原来找在林昆去小山村之前,大妞一直在县城的高中上学,只是由于家里条件有限,她上完了高二就带着本回家自学了,但这两年的求学生涯,让她受尽了白眼和屈辱,很多人都瞧不起她,欺负她。
而更让大妞伤心的是,她是村长家唯一的孩子,而村长又是个典型的封建老顽固,一定要有个儿子才算有后,可偏偏他媳妇就是怀不上二胎,无奈只能找村里的赤脚医生诊治,结果这一诊治,错吃了几副草药,反倒把村长媳妇没病吃出了病,没办法只能去稍大一点的医院看病,也就是乡里的小诊所。
结果打了两针,病情更重了,继续转院,到县城的小医院,结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事情发生了,不交押金就不给看病。
大妞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就差沿街乞讨了,最后甚至在车站给人扛了几天行礼,这才算凑够钱,万幸大妞妈妈的病情并不严重,开始只是吃错药闹肚子,有些虚脱和肠胃炎,但凑够了钱这一检查,却发现了她妈妈的子宫有些异常,非但影响了怀孕,时间长了还有害健康,所以需要针对性治疗。
为了妈妈的健康,为了家族的繁衍,大妞咬咬牙,索性就留在县城赚钱打工,一边给妈妈治病,一晃就是半年。
这半年,她在车站给人扛过行礼,在街头摆过小摊,路边捡过菜叶,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最关键的还是受人歧视。
其实那个县城也算偏远山区的贫困县,但要比大妞家的山沟沟强得多。这就像林昆从小到到达的经历一样,当他是高年级学生的时候,他就欺负低年级的同学,当他是低年级的时候,他就欺负女同学。
贫困县瞧不起穷山沟,这也算合情合理。
大妞是个忍辱负重的好女人,平时的白眼和刁难她也就忍了,可其中她经历过几件事儿,让他狠欲狂。
又一次,她般货物,很重也很大,几乎遮挡了她的视线,路上人纷纷自觉让路,可有一个女人没有注意,撞了上去,但也只是轻微的擦碰,后果是把女人的丝袜刮坏了,大妞当即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可女人一见大妞的穿着打扮,立刻就斗起了威风,说自己的丝袜是名牌,价格昂贵,大妞赔不起,她竟然让大妞跪下道歉。
最后把大妞逼得和她同归于尽的心都有了,后来围观群众看不下去,嚷嚷着要报警,这事儿才算揭过去。
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大妞身上很多,刁难,歧视,辱骂,还不容易有人愿意帮她一把,还是想要占她便宜的。
从那时候开始,大妞开始憎恨这些眼高于顶,狗眼看人低的所谓城里人。
后来,她母亲的病治得七七八八,不忍心看着大妞受苦受累,嚷嚷着要回家,就这样,回去之后,大妞认识了林昆。
她自然也对城里来的林昆有所排斥,不过那时候的林昆正处在突然失去双亲的极度悲痛中,后来又每天忙着挖山,其实和大妞在一起相处的时间也真的不算多,但肯定是没有歧视过大妞,反而在他最悲伤的时候,受到了大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