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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超级佣兵在都市-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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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小帅怪笑,“野人,你小子别多想了。华国那边,捍卫者的基地也是建在荒郊野外,而且目前还在建立之中。你要是想现在回去,可得做好在荒郊野外打持久战建立基地的思想准备。再说了,华国那边什么都管得严,做什么都束手束脚的,你这种性子在那边不知道会觉得多憋屈。”

    “那还是算了,我还是留在迷笛吧。虽然环境艰苦了点,至少能图个自在。”野人马上改口。

    林晓天又看向其他人,“你们呢,还有意见么?”

    “没有。”众人回答。

    “那就这么决定了,明天一早,我就和金鹰赶回华国。”林晓天说着看向小帅,“迷笛这边的事情就交给你负责了,你可要照顾好弟兄们。还有,千万要提防那个神秘人,在他的身份水落石出之前,你们每个人都要给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时刻保持警惕。明白没有!”

    “明白!”事关弟兄们的安慰,陈小帅等人都严肃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林晓天就和金鹰赶去迷笛国的首都,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了明珠。

    明珠国际机场中,得知消息的陈恬请了假,早早的就赶去接机。

    看到林晓天笑意盎然的走出时,她惊喜不已,大步冲过去,猛的投入了他的怀中。

    “古人都说小别胜新婚,这么几天不见,是不是想死我了。”林晓天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

    陈恬猫在他的怀中,娇嗔道:“谁让你这个坏家伙的电话老是打不通,都急死我了!”

    “迷笛国是这样,情况比较复杂。”林晓天笑笑,忽而凑到她耳边,柔声道:“不管你想不想我,反正这几天我是想死你了。所以事情才办完,我就搭乘最早的班机赶回来了。”

    陈恬心里暖暖的,脸上荡漾着幸福的笑容,也小声道:“我也想你。”

    “哪儿想了?”林晓天盯着她的眼睛。

    陈恬脸色发红,羞涩道:“哪儿都想。”

    林晓天低下头,轻轻衔住她的嘴唇。厮磨片刻后,他看着怀中眼神迷离的佳人,邪笑道:“我品尝出来了,你的小嘴想了。不知道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想了。”说着,他目光肆无忌惮的飘向陈恬身体某些敏感的部位。

    “坏蛋!”陈恬娇羞不已,嗔怒的白了他一眼,又将脑袋埋入了他的怀中。

    林晓天的身后,金鹰脸色平静,目光淡定的飘向其他地方,一言不发。他平时话就很少,而且非常善于伪装,所以如果别人不主动跟他讲话,他基本上不会讲话。

    而作为一名杰出的狙击手,他的目力和耳力都是相当惊人的,林晓天和陈恬你侬我侬打情骂俏时的那些内容可以说是都一丝不漏让他给接收了。他没有什么恋爱经历,见到听到这些肉麻的画面和对话实在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将头偏向一边,刻意让自己将注意力转移到别处。

    林晓天和陈恬温存了片刻后,终于也意识到身边还有个兄弟,便开始为他们互相介绍:“恬恬,这位是我的好兄弟,金鹰。”

    “金鹰?你好。”陈恬露出个甜甜的笑容。她已经知道林晓天的身份,所以一听他说“好兄弟”这个字眼,就知道金鹰应该是捍卫者里面的人。

    金鹰露出笑容,有些不好意思道:“大嫂好。”

    “金鹰,跟恬恬不用那么拘谨的。”林晓天笑着说。

    金鹰点头,可还是那副木讷的样子。

    林晓天也不再强求。他知道,金鹰的性格就是这样,稳重,话少,但是做起事情来,丝毫不含糊。

    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初和尚见到金鹰时,就直接下了断言:“这家伙就是个天生的狙击手。”

    后来金鹰的表现确实印证了那句话。他就天生的狙击手,稳重,沉得住气,善于伪装自己,最为重要的是,他对于狙击枪这种武器还有一种天生的天赋。

    对于这种天赋,和尚也曾跟林晓天介绍过。他当时说:“金鹰是金戈世家的传承者,而金戈世家的子弟,天生都对武器有极强的天赋。”说完这些,他还提醒林晓天,一定要用好金鹰,说不定会成为未来发展大路上的一大助力。

    林晓天当时还不明白和尚为什么这么说,直到和尚临离开捍卫者前,将一些绝密资料交给他后,他才明白过来,金鹰的身份到底意味着什么。

第75章 走霉运() 
金戈世家,最初出现于两千多年前,最开始是由一些热爱研究武器的人组成的小团体,到后来渐渐形成组织。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组织形成了一个家族。这个家族内的管理方式非常特殊,完全继承了先辈们在军队中的作风,全军事化管理。等级划分非常森严,且下级对上级都必须保持绝对的忠诚。

    说起金戈世家传承者的身份,还要从金戈家族形成后说起。

    这个家族的后人们继承了先辈们的天赋,每个都对于武器有天生的喜爱,其中还有大多数自出生就对很多武器有得天独厚的天赋。于是乎,金戈世家内部就分裂出了两部分,其中一部分研究武器,最终大多成为了武器宗师;另一部分则是使用武器,最终都成为了军队中的精锐。

    金戈家族以前的族长都是有大智慧的人物,早在家族呈现出两派分裂苗头之前,就定下了规矩:世家子弟在成为族长前,必须当选为传承者,而传承者必须是同时喜爱武器,并且对武器拥有得天独厚天赋的人。

    金鹰命好,在刚满十四岁时,就被选为这届金戈世家的传承者。年纪轻轻就获得了几乎可以媲美族长的权利。

    在不知情的人看来,金戈世家早已淡出普通人视野很多年了。可是真正明白情况的人却很清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个家族虽然不再像当年那么名声在外,但是并没有没落,只是低调了很多。而且,金戈世家每年还是会有不少人才走出世家外出历练,从里面走出来的人物,不少都已经成为了武器方面的名人。

    试想一下,如果金鹰依靠自己继承者的号召力,将这些人物聚集起来,那将形成一股多么可怕的能量。

    和尚给的那份绝密资料内容相当有限,可是林晓天看完后,还是相当的震撼。

    他当时意识到,和尚算是提前帮自己埋好了一颗很有用的棋子。可是后来,随着和金鹰的相处的增多,他改变了观念。他不再把金鹰当成未来的大助力,而是单纯的看作好兄弟。

    金鹰显然也明白他的心意,虽然话很少,可是在做事上却从来没有含糊过。有一次,林晓天被人偷袭时,他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冲上去帮林晓天挡子弹。

    那次的事情,对林晓天的触动非常大,也让他真正的确定,金鹰不仅仅是金戈世家的继承者,更是自己的生死兄弟,无论利益,生死相依。

    走出机场后,林晓天嘱托了金鹰几句,让他注意安全后,就跟着陈恬回家了。

    捍卫者内的兄弟们除了执行任务和接受训练,其他时候都享有绝对的自由。是以金鹰也没有跟他汇报什么,点点头就离开了。

    抵达陈恬家里后,林晓天先是享受到了一顿丰盛美味的食物,接着又被陈恬带出去逛街散步玩乐。

    她大概是几天不见林晓天,胸中蕴藏了太多的温柔,对于他的体贴真正到了无微不至的境地。

    晚上,两人相拥而眠。林晓天听着她温声细语的情话,觉得自己几乎都要融化在那种温柔里了。那夜,他紧紧抱着怀中的女孩儿,睡得前所未有的香。

    第二天清晨,陈恬早早起床,先是撑着脑袋傻傻的看了林晓天好一会儿,随后才满脸幸福的下床,给他做早餐。

    忙活半个小时做好早餐后,她笑嘻嘻的端到房间里,小声凑到林晓天耳边喊道:“大懒虫,起床吃早餐了。”

    林晓天有意戏弄她,故意假装听不见。

    陈恬将早餐放到一边,张开小手作弄他般捂住了他的鼻子。

    林晓天猛的睁开眼,含糊不清道:“恬恬,你要谋杀亲夫啊。”

    “谁叫你这么讨厌,明明醒了还要装睡。”陈恬撇嘴。

    “哈哈,原来都被你看穿了。”林晓天挪开她的小手,一阵尴尬的笑。

    陈恬笑笑,指着那些早餐道,“先不要闹了,把早餐吃了吧。我要去上班,就不陪你吃东西了。”

    “不行,你喂我吃。”林晓天拉着她的小手。

    “你又不是小孩子,还要人喂。”陈恬面露无奈之色,“再说了,我真的要上班了。”

    林晓天看着她,眼珠一转,又补充道:“不行不行,如果你不喂我吃不下。”

    “乖,我真的要去上班了,不然就该迟到了。”陈恬摸摸他的头,眼里满是宠溺。

    林晓天还是看着她。

    “乖,我先走了,实在不想吃就先睡会儿。待会儿起来了拿去微波炉加热下再吃”陈恬微微笑,突然俯下身子,在他的嘴唇上轻轻点了下。

    简单的温存后,陈恬快速冲出了房间。

    林晓天躺在床上,看着她的背影远去,脸上也露出痴痴傻傻的笑容。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陈恬面前总是能够特别放松,特别任性,跟个小孩子一样。而陈恬也总是这么宠着他。

    林晓天有种感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天使般的女孩儿了。

    躺在陈恬的床上,他思绪翩跹,很快又进入了梦乡。

    迷迷糊糊中,旁边突然传来阵急促的电话铃声。

    林晓天有些不爽,随手摸起电话,来电显示都懒得看,就没好气道:“哪位啊?不知道天哥刚刚出差回来,正在补觉么?这么大清早打电话过来干嘛?”

    电话那边的人显然愣了下,随后用略带怒气的声音道:“林晓天是吧,我是陈恬的母亲,出来见个面吧……”

    丈母娘?这下死定了,自己这第一印象算是彻底毁了!林晓天闻声,一个激灵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

    “这个……丈母娘……我刚刚……”他出言解释。

    “我不是你丈母娘,叫阿姨就好。另外,废话就不用多说了,我很忙。十点,慧心茶馆见。”电话对面的女人大概是生气了,根本懒得和他废话,干脆利落定下见面时间地点后,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看样子,恬恬的母亲对我意见很大啊。林晓天满脸苦笑,随后赶紧跳下床,匆匆洗漱后连早餐都来不及吃,就换上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出去了。

    离开出租房的时候,时间已经是接近九点二十了。林晓天算算时间,如果能够在十分钟内搭到车,还是可以在约定时间之前赶到的。

    可大概是老天爷故意要玩儿玩儿他,今天早上路过的出租车非常少,偶尔有几辆也都已经载上了客人。

    林晓天拦了十几分钟的车,除了一鼻子灰,什么都没弄到。

    这下真是完蛋了,第一次跟未来丈母娘通电话就爆粗口不说,现在第一次跟她约见居然还要迟到……他正郁闷时,一辆红色宝马突然停在了他的旁边。

    车窗摇下后,露出了一张清丽的脸庞,居然是纪若兰。她满脸惊喜道:“恩人。”

    “是你。”林晓天看到她先是愣了下,随后眼前一亮,激动道:“若兰姐,你现在忙不忙?”

    “不算忙,恩人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么?”纪若兰本意是想赶去上班,可是见林晓天这心急火燎的样子,心里不知怎么的就想帮帮他。

    林晓天也没多想,大喜过望道:“那刚好,把你的车借我用用可以么?我要急着赶去慧心茶馆见人,可是今天运气实在糟糕,根本拦不到车。现在都快要迟到了。”

    “恩人要用那就拿去用吧。”纪若兰想也没想,就把车借给了他。

    “真是太感谢了。让我来开车吧,不然还是可能会迟到。”林晓天说。

    纪若兰点头,将驾驶位置让了出来。

    林晓天跳上车,风风火火的启动了汽车。

    纪若兰感受着狂飙的车速,不解道:“恩人这是要见什么人,这么十万火急?”

    “一个关系到我后半生幸福的人,不急不行。”林晓天摇头。

    纪若兰毕竟是已经结过婚的女人,对于男人的性格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此刻见他没有详细解释的意思,就没有再多问。

    “对了,之前说过要请恩人吃饭的,只是前段时间事情比较多,实在很抱歉。如果恩人方便的,就在这两天定个时间让我请你吃顿饭吧。”

    “你还是叫我晓天吧,恩人恩人的听着太奇怪了。”林晓天笑笑,“这两天的话,我可能也有不少事情要去处理,要不还是把时间往后推推吧。”

    纪若兰心里有些失落。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待林晓天的态度格外在乎。那种在乎,不同于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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