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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0章

近身战兵-第6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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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来意呢?”沈浩转脸又问执掌共和国最神秘作战力量的中年少将。

    “我们从可靠渠道获悉米国政府正展开未来战士计划,而且已经有三百名未来战士,所以……”

    沈浩不待对方把话说完,表情玩味道:“所以军方也想抓几个吸血鬼或狼人,进行试验,以防在未来战士这个军事领域,落后米国太多,而你要完成任务,离不开我的帮助,是不是这样?”

    脸颊消瘦的将军点头承认。

    “怪不得你们耐着性子又吃又喝给足我面子,不过你们要失望了。”沈浩不怒自威,瞥了眼欧阳震,道:“我这三年去了哪,告不告诉你们,结果都一样,只能说,另一个世界,不是人类可以探知触及的,用心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更和谐,才是你我该做的事情。”

    欧阳震苦笑着说是。

    人类,不是宇宙中唯一的智慧生物,为数众多的科学家这么认为,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只不过这个结论是最高机密,不能公诸于世,以免掀起轩然大波,出现难以预料甚至不可控的状况。

    偏偏外星文明,有着极强诱惑力。

    米国搞51区,不就是想从飞碟残骸中获取技术。

    沈浩安然无恙归来,让决策层看到了越米国引领世界的希望,这便是欧阳震此行的目的。

    在圣域生活三年的沈浩却有自己的想法与见解,两个世界科技水平相差太大,在科技上借鉴、学习,好比让幼儿园小朋友研究爱因斯坦相对论,难有结果,搞不好会招来圣域的提防与敌视。

    就算温蒂对这个世界有感情,圣域终归不是她一个人的天下,就算他战无不胜,未必能替这个国家挡住来自圣域的所有明枪暗箭。

    人类,不要招惹外星文明,否则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霍金老爷子说过类似的话,沈浩深以为然。

    自认文明的种族,不等于不会野蛮掠夺、侵略,几百年前,英伦帝国的绅士们几乎把世界各地土著人杀个遍、抢个遍,才有了日不落的荣耀,近现代,米国大兵入侵的落后穷国,一巴掌数不过来。

    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那,沈浩哪能帮政府冒险,转脸对另一位道:“米国的未来战士存在很大缺陷,不值得效仿,等着瞧,未来几年,他们未来战士十有**出问题。”

    找沈浩帮忙这位少将半信半疑,欲言又止。

    “时间会证明一切,耐心等待吧。”沈浩撂下句话,沿原路走出芳草堂回到举行婚礼的宴会厅。

    大多数宾客已经离开。

    沈李两家人见沈浩返回,这才开始合影留念。

    这场婚礼一直折腾到深夜,喝醉的人、远道而来的亲朋全下榻西京宾馆,有着政府背景的西京宾馆,从婚礼前一天到婚礼后一天,整整三天不对与这场婚礼无关的人开放,外国元入住,也不过如此。

    ………………………………

    珠峰。

    世界之巅。

    每年吸引无数登山爱好者,对于这些普通人眼中的疯子而言,征服珠峰就等于征服整个世界。

    尤其五月,登山客最多,位于山脚的大本营聚集为登顶做准备的各路人马,俨然大集市,嘈杂吵闹,极高的死亡率,并未吓住这些登山爱好者,一个比一个有激情,高谈阔论,豪气冲天。

    轻装出行的沈浩独自走到大本营,没同伴,没任何登山装备,好似出来闲逛,惹得不少人诧异侧目。

    一个金及肩随风飘摆的健壮老外问沈浩“你一个人?”

    沈浩淡然点头。

    “想登顶?”老外问话的同时上下打量沈浩,无异于在说沈浩这行头太不专业,太过儿戏。

    “你这样不行。”金老外说完撇嘴,鄙夷沈浩乱来。

    沈浩似笑非笑瞥了眼金老外,继续往前走,其实,这牲口登顶,无需从登山爱好者必走这条线一步一步攀爬。

    之所以不紧不慢攀爬,是想重走当年和美美走过的路,沈浩在数百人惊诧注视下,越走越远。

    有些人好奇不已,带齐装备,去追沈浩,其中就包括与沈浩搭话的金老外,内心歧视黄种人的他,想瞧瞧沈浩怎么死。

    衣着单薄的沈浩走在冰天雪地中如履平地,很快越前方一支队伍,搞得十多名气喘吁吁的登山爱好者瞠目结舌。

第一千零四十三章 北荒() 
家人、爱人、知己……不断在沈浩脑海边海,最后浮现他葬身在熊熊大火中的画面,很清楚,很真实。

    不能死!

    沈浩在心中呐喊,猛地睁开眼,看到了夜空,看到了划过夜空的流星,视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双眼也不再疼。

    不过,他的身躯四肢有些僵硬,躺在地上的他,欠起上身,仔细看四肢前胸,肌肤碳化,结成一层硬壳。

    “我去……”

    这种时候沈浩还能笑出来,笑自己像黑化版的木乃伊,换别人,估计得吓一跳,或又惊又慌。

    遭遇过各种各样诡异状况的沈浩,内心已强大到不会被任何状况吓着,他浑身上下微微使力,肌肉随之贲张,碳化的肌肤崩裂、脱落,如同脱壳。

    赤条条的沈浩站起来,低头审视自己的身体,完好无损的肌肤隐现金色光韵,难道这是金身?

    金身。

    肉身开始成圣的征兆。

    这与沈浩破镜时浑身迸发的金色光辉不同,肉身不灭,道基不毁,这金色光韵就永远存在。

    蜕变成金身的肉身,只有仙兵神器或无上秘术才可伤到,沈浩的天魔拳、无名剑招,就是无上秘术。

    这些天,天魔拳重创洪远、雷熬,这二位都是即将渡劫成圣的存在,却扛不住天魔第四重境界。

    无名剑招更为恐怖。

    先前沈浩打破僵局那一剑之威,震惊各派强者,也震慑到各派强者,以后没圣人站台,恐怕不敢再挑衅沈浩。

    倒不是说掌握了无上秘术就能破掉金身,前提是,得有能力把无上秘术的威力发挥出来。

    如果沈浩不入天庭,没能在轮回梦境中修行百年,洪远、雷熬站那任由他打,他也打不动人家。

    “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伏。”

    沈浩欣赏自己身体的同时感慨一句,冲出火海时,他已处于半昏迷状态,眼睛也睁不开。

    这是他服下神果铸就无上道基后受伤最严重的一次,有了濒死的感觉,他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跑到这儿。

    本以为这次不死也得元气大伤,醒来后不但啥事没有还在混沌之火的淬炼下,成就金身,一只脚迈过成圣的门槛。

    半圣。

    曾是他无限仰望的存在。

    当年,姬摇花撕裂虚空,受无数修行者顶礼膜拜,何等耀眼。

    八九个月前,玉虚宫那位白掌门,以半圣之威,大闹璇玑教,身为新任掌教的他,无力反抗,何等憋屈。

    如今,他也迈入这一境,回想走上修行路,不断突破的速度,觉得不太真实,太过梦幻,好似一场梦。

    他掐了掐自己的胳膊,呢喃:“还以为是做梦呢……”

    就在这时,他眸光一凝,盯着胳膊,貌似发现什么不可思议的状况,确实出现不可思议的状况。

    他肌肤表面,覆盖着一层极为稀薄的混沌之气,稀薄到他刚才没看出来,可无论多么稀薄,这都堪称奇迹。

    混沌之气,无坚不摧,也坚不可摧,既能孕育万物,也可毁灭万物,这说法或许有点夸张,但确实比仙兵神器还难得。

    混沌之气多漂浮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遨游星空的圣人,找混沌之气,比凡人在大海里捞针难千百倍。

    大吃一惊的沈浩思来想去,只有一种可能,能解释他身上的混沌之气来自何处,那就是混沌之火。

    混沌之火蕴含混沌之气,淬炼他肉身时,还使混沌之气与他肉身融合,那他的肉身还是肉身吗?

    沈浩皱眉沉思许久,摇头唏嘘,甭管怎么蜕变、进化,只要对他有益就好,不必去纠结。

    赤条条的沈浩,身上只剩两件东西,空间戒指和金刚琢,戒指没被混沌之火炼化,出乎他意料。

    这说明,圣域的圣物,也不简单,譬如罗拉的剑以及戒指,都是好东西,起码材料是至宝。

    沈浩从空间戒指取出一套衣服换上,戒指里还有几枚三千年一熟的蟠桃,瑶池的救命金丹,璇玑教的掌门令符,还有陈丫丫送他那个铁盒。

    铁盒之秘,他至今未解。

    不过,他眼下没心情去摆弄铁盒,穿好衣服,回望来路,十几里外迷雾漫天,这烟瘴之地宽度至少三千里。

    这才是真正的天堑。

    把魔族彻底困在北荒,只有极少数强者,能杀出去,却如飞蛾扑火,掀不起太大的波澜。

    十万年来,仅是百年前那场厮杀,使五大道统付出了一些代价,但仅此而已,颠覆不了局势。

    沈浩要为结拜兄长报仇雪恨,要化解另一个世界面临的危机,以目前形势来看,难如登天。

    “二位哥哥,周姐,我一定会杀出去,踏平凌云殿。”

    沈浩这话,近乎发誓,哪怕毫无希望,他也会想方设法创造希望,这么多年,他就是凭着这种从不放弃的意志,一次次走过绝境。

    北荒。

    一片荒凉。

    沈浩远离烟瘴之地,北行万里,才走出戈壁、沙漠。

    天光大亮,沈浩站在光秃秃的石山上,俯瞰一座城,这座城不知被遗弃多少年,一块块巨石砌成的城墙,残破不堪,城中央的雄伟大殿、祭台,坍塌大半。

    沈浩轻叹,担心魔族一蹶不振或已然消亡。

    这种容纳百万人口的雄城,都被遗弃,小城镇多半在漫长岁月中化为黄沙、尘埃,难觅痕迹。

    狂风吹来,黄沙漫天。

    沈浩迎着西北风,继续深入,又途经两座大城,依然是被遗弃数万年的空城,别说人,连动物都没。

    从天亮到日落,狂风一直刮个不停,沙尘遮天蔽日,足以令普通人窒息,眼下,沈浩还不能确定,这是偶尔出现的恶劣气候,亦或常年如此。

    若常年如此,十之八九与十位古圣布下的重重禁制有关,生命很难在这种环境中延续。

    何况十万年前,魔族只剩百万老弱妇幼。

    赶尽杀绝。

    外面那些名门大派强大道统,真够狠的,魔族到底做过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心生疑问的沈浩,不太相信外界那些关于魔族为祸世间的传说,因为无论在哪个世界,胜利者都会丑化或黑化失败者。

第一千零四十四章 魔族() 
夜幕降临。

    风停了,沈浩孤零零站在草木稀疏的旷野上,目前为止,他深入北荒近两万里,依然是一片荒凉。

    只是多了极为稀疏的草木,也正是这稀疏草木,使沈浩略微欣慰,心情不像先前那么沉重。

    起码这地方还有生机。

    再深入下去,或许会有其他惊喜。

    沈浩犹豫是四处走走,还是继续深入。

    忽然,这牲口眸光一亮,感知到有活的东西在接近。

    速度极快,悄无声息,要不是沈浩一只脚迈过成圣的门槛,已是半圣,神识未必能锁定接近的东西。

    这些快速接近的东西,带有遮蔽神识的法器或宝物,应该不是灵兽、凶兽,八成是人,确切说……是魔族后裔。

    想到这儿,沈浩有点兴奋,若是魔族后裔,意味着魔族不但没消亡,还保持着不弱的战力。

    这样的战士成千上万的话,就可堪一战。

    十多道黑影鬼魅般出现,无声无息围住沈浩,人形,头上长着双角,带着鬼脸似的图腾面具。

    果然是魔族后裔。

    魔族雄性,头有双角,这是最为明显的特征。

    环顾十多道黑影的沈浩,笑着点头,不过,对方却未因他微笑表达善意而收敛浓烈敌意和杀机。

    “别紧张,也别把我当敌人,我被各派百余位长老联手围杀,不得不穿过烟瘴之地,以求自保。”沈浩这么说,就是要让魔族后裔知道,他们彼此有共同的仇敌。

    几个貌似头目的魔族后裔你看我、我看你,倍感意外,显然沈浩说的话,起到了一些作用。

    “你,被各派围杀,穿过混沌火海?”一位缓过神的魔族后裔冷笑,明显在怀疑沈浩,道:“圣人也过不了混沌火海!”

    “他一定是五大道统的古圣用无上手段送进来打探我们虚实的奸细,少头领,我来杀他!”一魔族后裔说着话杀气腾腾站出来。

    魔族雄性,不但头有双角,体型还格外魁梧雄健,身高都在两米以上,虎背熊腰,肌肉发达。

    沈浩瞅着蠢蠢欲动这位,不禁想到《魔兽世界》里四肢发达脾气火爆的兽人,忍不住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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