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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

都市兵少-第3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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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邓毅这么说话,楚歌便知道邓毅拿他当成了自己人,不由笑道,“邓局长,这么说,金凯山庄里面,抓到了有需要你们国安局介入的罪犯?”

    邓毅勾了勾嘴角,和楚歌笑的心照不宣。

第543章 关于未来() 
邓毅一笑而过,楚歌也没有在这个话题上多问什么,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楚歌并不是一个好奇心非常旺盛的人,深谙难得糊涂的道理。

    再说了,这世界上有几个人敢说自己真的干干净净?想要弄出点罪名,那还不是稍稍使些手段,再加上某些人嘴巴一张一合的事情么?

    在这件事情上,邓毅说要来感谢楚歌,确实没什么不妥,这等于楚歌平白送给他一份功劳,以及一份借花献佛,稳固他和市公安局局长于川之间关系,在这敏感时期稍微稳固一下地位的机会。

    于川的为人,邓毅还是蛮信得过的,更重要的是,这位市局的公安局长其实看金凯山庄不顺眼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至于理由,其实也挺好笑的,就是因为金凯山庄明面上的老板,叫做于向荣,而这位堂堂市局局长家的公子,叫做于向晨。

    虽然没人敢在于川于局长面前说什么,不过很多人私下里都怀疑金凯山庄就是这位于局长罩的,觉得他们之间或许沾点亲带点故,不然于向晨和于向荣的名字,怎么会如此贴近,简直就好像是哥俩似的?

    当然,从于向荣的岁数上,就可以完全排除这个可能,于川现在才五十多岁,怎么可能会有四十多岁的私生子呢?

    只不过就算是这样,大家心里面照样还是会犯嘀咕就是了。

    以讹传讹之下,于川当然不可能听不到这种捕风捉影的传言,心中当然是又窝火又冤枉,去他大爷的,金凯山庄和老子有毛关系啊?

    既然这次国安局的邓局长找上了他,并且打包票说能拿下金凯山庄,两人自然是一拍即合。

    就算金凯山庄背后有人,但于川作为一个市公安局的局长,他当然也不是吃素的,要是能够通过这件事情打击一下政敌,他自然愿意坐享其成,就算达不到这种效果,最起码也是敲山震虎,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于川在仔细权衡了利弊之后,便有了这次对金凯山庄的秘密突袭,带队的林高泽是他的绝对心腹,至于那些刑警,也个顶个都是精锐。

    而且,在出发之前就让这些刑警上交了所有的通讯工具,直到他们杀进金凯山庄之前,除了林高泽之外,其他人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任务是什么,目的地又是哪里。

    至于楚歌所发出的信号,其实也简单的很,无非是一个藏在钱箱子里面的很高端的定位器,只要他将这个定位器关掉,就等于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这一边,楚歌在家里招待着邓毅和何晴,三人谈笑风生。

    另一边,金凯山庄已经被围上了一条条代表着威严肃穆的警戒线,上至于向荣,下至一些山庄的头头脑脑,直接就被一网打尽,也正在接受着相当丰盛的“招待”。

    金凯山庄幕后的真正老板,是今天早上才得到的消息,当他挂断了电话,脸色顿时就铁青一片,床上的小蜜只不过娇滴滴的问了句怎么了,直接就被一巴掌扇到了地上。

    马勒戈壁的!让老子知道到底是谁干的,老子让他死无全尸!

    “阿嚏!阿嚏!阿……嚏!”

    楚歌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无奈的揉了揉鼻子,心说谁这么惦记我,这还有完没完了?

    见楚歌一个劲的在打喷嚏,邓毅和何晴只当他连日来破案辛劳,还没有休息过来,也就提出了告辞,让他继续好好休息。

    送走了邓毅和何晴,楚歌也没在家待着,将法拉利换上了本来的车牌子,便去了趟银行,往秦若晶的那张卡里面又存回去二百万,至于剩下的四百多万,则存到了自己的卡里。

    离开了银行,楚歌又去了一家美发中心,将头发染回了黑色,完事以后正琢磨着去把钱还给秦若晶,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电话是叶俪打来的,说是她租的那个房子厨房水龙头出了点问题,始终都在漏水,还有卧室的灯也坏了,想要让他帮忙看看。

    楚歌一听就乐了,这么点事,哪还用得着找他帮忙?满楼道里面到处都是水管工和电工,还有各种各样的电话小广告,随便给这些人打个电话不就得了么?

    不过,就算明知道叶俪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楚歌也没有拆穿她,笑着答应一声,便欣然前往。

    几天不见叶俪,楚歌多少真有点想她了,也不知道她的情绪有没有彻底从低谷中走出来,正好也就算是去看看她,毕竟她现在一个亲人都没有了,也确实是需要有人多关心关心。

    沿路买了点菜,楚歌来到了叶俪的住处,三两下就将厨房的水龙头弄好,又查看了一下卧室的灯,发现那是灯的问题,她这也没有备用的,需要再买一个了。

    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去买灯到也不着急,楚歌便在叶俪这陪她聊起天来。

    反正还秦若晶的钱,也不差这么一会,几天不见叶俪,她好像又瘦了一点,看着实在让楚歌有点心疼。

    中午,楚歌给叶俪做了顿饭,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心中忽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他现在手头有四百多万了,不如给叶俪买个房子?

    这样一来,等叶俪大学毕业,面临的生活压力也就会小很多,只要能赚出吃喝就够了。

    楚歌是个行动派,既然有了想法,便在饭后叶俪刷碗的时候,搬了个凳子在厨房坐了下来,貌似随口的笑道:“叶俪,还有两年,你就大学毕业了,以后有什么打算?是准备考研?还是在丽都发展,或者是出去闯一闯?”

    听到楚歌这么问,叶俪的动作明显一顿,俏脸微微一红,背对着楚歌轻声道:“我……暂时也不知道,到时候的事情,到时候再说吧。”

    嘴上虽然这么说,叶俪心里面想的却是,“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这样,我就能经常看到你了。”

    “其实我觉得,咱们丽都不管是工作机会,还是生活环境都不错,你觉得呢?”

    听到楚歌这么说,叶俪有些拿不准他是什么意思,侧目看着楚歌迟疑了一下,不答反问道:“楚大哥,你以后是打算一直在丽都生活么?”

    楚歌微微一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

    这话,倒是楚歌的心里话,过去那些年,他满世界的跑来跑去,他是真的累了,够了,烦了,正所谓叶落归根,既然他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平静的在这里生活下去。

    虽然他才二十五岁,却被生活磨砺出了一种内敛在玩世不恭下的沧桑,以及一些在别人看起来略显古怪的处事方式。

    得到了这样的答案,叶俪抿了抿嘴唇,将略显游移的目光重新转回手中沾着洗涤灵泡沫的碗筷,轻声道:“咱们丽都,确实挺好的,我大概……也会一直在这里吧。”

    “哈,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我租房子也租这么久了,想要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你下午有没有时间,陪我出去看看?”

    叶俪一愣,扭头怔怔的看着楚歌,心跳不由自主的就有些加快。

    楚歌要买房子了?还要让她陪着去看?天啊,买房子这种事情,不是通常都是夫妻,或者是即将结婚的情侣才会去的么?

    这……难道是一种暗示么?或者说,这是一种对她的认可?会么?不会么?应该……不会吧?

    叶俪正胡思乱想着,楚歌又道:“呃,你要是忙,那就算了,我也不是很急,改天再说也……”

    楚歌一个“行”字还没说出来,叶俪就赶忙摇了摇头,急声道:“不忙不忙,我一点也不忙。”

    说完,叶俪才发现自己表现的太不矜持了,清丽的瓜子脸瞬间变得通红一片,颇有些手足无措的局促,赶忙又扭过头,慌里慌张的刷起了碗,一颗心仿佛要从嗓子眼里面跳出来,就连盘子拿反了都浑然不觉。

    好在,楚歌的神色和语气并没有什么戏谑,只是微微笑了笑,“那就好,等你刷完碗,咱们就走?”

    叶俪终于发现她已经在一个倒扣过来的盘子上面刷了半天,脸颊更烫了,心中又是觉得甜蜜,又觉得十分窘迫,紧抿着嘴唇,轻轻的“嗯”了一声。

    感受到叶俪这样的反应,楚歌便知道她一定是想歪了,心中不禁哭笑不得。

    之所以不告诉叶俪,房子其实是打算给她买的,是因为楚歌知道以叶俪的性格,那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这样的礼物,对于叶俪来说,显然也确实贵重了些。

    而且,对于未来,楚歌其实也并不明朗,他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见到司徒影,但生活总得继续,这种自由不羁的生活终究有结束的一天,这也就意味着他迟早要找一个女人结婚。

    就目前来说,以他的性格,如果让在他身边的这些个女人里面,选择一个适合做妻子的出来,那显然就是叶俪了。

    距离叶俪大学毕业还有两年,天知道这两年里面会发生多少事情,没准到了那个时候,他们真的成为两口子了呢?那他的房子,自然也就是叶俪的房子了。

    如果他们俩没走到那一步,办个房子的过户手续也不麻烦。

    总之,走一步看一步吧。

第544章 售楼中心() 
“楚大哥,你等我准备一下,去换个衣服好么?”叶俪刷完了碗,小脸红扑扑的,有些紧张的问道。'

    这点要求,楚歌当然不可能不答应,微微一笑,便点了点头,只不过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是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实际上,叶俪的衣服并不多,准确的说,和绝大多数与她同龄的女孩子相比,干脆就是少的可怜。

    不过,就算是这样,她还是在卧室里,将她那几件应季的衣服拿出来,翻过来调过去的试穿着,就怕跟楚歌一起出去,给楚歌丢了面子。

    尽管,楚歌今天穿的根本就十分随意,并不是昂贵笔挺的西服,乌黑锃亮的皮鞋,而是从头到脚不超过三百块的休闲装。

    对钱,楚歌看的都不是很重,至于穿戴,楚歌就更不在乎了,除非情况需要,否则他穿衣的标准,一向都是将舒适放在第一位。

    之前在金凯山庄的时候,为了装纨绔少爷,他天天穿着西装皮鞋,难受倒不至于,但肯定没有这一身休闲打扮穿的舒服,既然现在没有特殊需要了,他自然也就换回了平时喜欢穿的衣服。

    楚歌在客厅里面抽了两根烟,又玩了好一会手机游戏,叶俪才终于从卧室里面走了出来。

    “楚大哥,让你久等了,不好意思啊。”

    叶俪的声音多少透出了一些沮丧和忐忑,她实在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衣服,偏偏又让楚歌等了她这么长时间。

    楚歌将视线从手机上移开,抬头一看,嘴角不禁勾起了一个代表了欣赏的弧度。

    纯白的t恤,洗的有些发白的,给人一种复古感觉的牛仔裤,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打扮,正是楚歌和叶俪刚刚认识那一天,她所穿过的那身衣服,宛若邻家有女,小家碧玉。

    楚歌收起手机,微微一笑,道:“其实也没多久,女孩子出门总是要花一些时间的,我等一等也是应该的么。”

    楚歌的欣赏的目光和体贴的话语,让叶俪心中暖洋洋的,但还是有些不自信的问道:“楚大哥,我……穿这身衣服好看么?”

    楚歌勾了勾嘴角,点点头,“当然好看,走吧。”

    叶俪心中更甜蜜了,“嗯”了一声就和楚歌一起出了门。

    当叶俪看见了停在楼下的那辆火红的法拉利,又看见楚歌帮她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不由得微微一怔,不过却没有什么其他的反应,神色马上恢复如常,很坦然的坐了进去。

    楚歌早已经带给她太多的惊讶,就算这一次又是意料之外,但她多少也已经习惯了,有什么事情,如果楚歌想和她说,那她自然愿意听,如果楚歌不说,她也不会多嘴去问。

    更重要的是,只要能和楚歌在一起,坐几百万的豪车,或者是坐自行车的后座,对她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看到叶俪这么恬然宁静的样子,楚歌对她更是欣赏了几分,随手帮她关好车门,便坐进了驾驶席,在几个路人羡慕的目光中,将这辆法拉利开了出去。

    对于丽都的楼盘,楚歌完全没有特别留心过,印象中去丽都大学的路上,好像有一个挺显眼的,叫做什么百好花园的售楼中心,那个小区已经竣工,是可以直接购买的现房,便直接将车子开到了那里。

    停好了车子,两人走进了售楼中心,这是一个很宽敞的大厅,一条红木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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