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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剩女扑倒金龟婿-第10章

小说: 剩女扑倒金龟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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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林凯之间的事情用这首歌来诠释简直再合适不过。

    说起来我和林凯这档子往事还要追溯到大学时期,我这人虽然因为胸部平坦又一直走的是女汉子路线,但多亏这张脸还比较能唬人,所以还是有不少无知少年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的。

    不幸的是,邓新科是其中一个。

    更不幸的是,林凯也是其中一个。

    那是我大学一年级下学期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夏日午后,我啃着一支价值五毛钱的老冰棒从宿舍走去图书馆,迎面就看见一个穿白衬衣牛仔裤骑着一辆火红的山地车的男同学向我这边冲了过来。

    我这人在学校里的行事作风十分张狂,因为曾经在校辩论赛代表我们新闻学院把一个别系的白嫩学长辩到痛哭流涕,最后掩面狂奔而去。

    自此之后,我在学校里名声大噪,于是多了个“灭绝小尼姑”的称号,和数学系的一个教微积分被称作“灭绝师太”的老师并称为“灭绝双侠”。

    九月的校园里还有稀疏的蝉鸣声,我咬着冰棍看来人那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样子心里顿时明了了七分。

    那家伙八成是跟我有什么欺师灭祖的深仇大恨,想趁四下无人撞死我。

    白衬衣骑着车气势汹汹朝我冲来,眼见着就要撞飞我,我忙一跃而起往后退了几步,谁知被脚下的梧桐树裸露在外的树根绊了一下,就这样很不淑女的四脚朝天倒了下去。

    “你没事吧?”白衬衣跳下车跨了两步来到我身边,满脸焦急的问。

    我当时眼前被一片血色模糊,但还是发现他这张脸长得可真是……秀色可餐。

    我摇了摇头试图糊住我视线的血污,冲他露齿一笑:“没……没事。”

    刚说完,我就白眼一翻倒在了他怀里不省人事。

    我被林凯送去了医院,他因为一路背着我,那件干净的带着洗衣粉芬芳的白衬衣被我的血染成了红色。

    我醒时,林凯端端正正的坐在病床边的椅子里盯着我的输液瓶发呆,我忍不住往后瑟缩了一下。

    林凯见我醒了慢慢站起身,摸了摸后脑勺有些腼腆的说:“你终于醒了,我去叫医生过来。”

    一个白头发老医生来了后对我上上下下检查了一番,还问了我几个例如“你记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多少岁,家里几口人,第一次尿裤子是什么时候”这样幼稚的问题,然后对一旁的林凯说了句“没事,让她好好休息”就走出了病房。

    彼时,我头上缠满了白色的绷带,医生还用一个尼龙网子套住了我的头。我觉得自己远远看上去就像路边水果摊上一颗圆溜溜的西瓜,这让我感到万分沮丧。

    林凯大概看出我心情不好,默默去楼下给我买了碗蔬菜瘦肉粥让我化郁闷为食欲。

    我感激的看了他一眼,不做推脱直接就要把粥接过来。

    林凯看了我正输液的手一眼,默默拿起了勺子在床边坐下。

    我喝粥的时候,他说:“陆清晨同学,我是计算机系二年级的林凯,林是森林的林,凯是凯撒宫的凯,我注意你很久了,想和你交个朋友。”

    我望着他白白净净没有一颗青春痘的脸庞,把勺子咬在嘴里吊儿郎当的说:“我不找朋友,只想找个男朋友。”

    林凯从我嘴里抽出勺子,又舀了一勺粥递到我嘴边,云淡风轻的说:“那好,我就做你男朋友。”

    于是,我在二十岁那年正式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春。

    现在想来,也许林凯当时只是想和我做普通朋友,并没有要当我男朋友的意思,他觉得害我撞破头心里很内疚,我这么一说也不好拒绝,这才半推半就答应了我。

    只怪当时的我太傻太天真,并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这才放任自己越陷越深,最后被沼泽淹没窒息。

    我和林凯和这个校园里大多数学生情侣一样,每天一起吃饭、自习、泡图书馆,周末就一起去商业区逛街、看电影。

    他对我好到无话可说,无论晴天雨天大风大雪,每天坚持给我送早点和打开水,在我体育考试之前领着我去学校操场练习长跑,在我生日时给我买蛋糕吹蜡烛,跨年带我去中心广场看烟火……

    我们偶尔因为一点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吵一次架,每次吵架冷战都不超过一天,而且每一次都是林凯主动跟我握手言和。

    我就算气炸了肺,一看到他那张清秀俊逸的脸和他手里提着的各色小吃就顿时消了气。

    林凯说我这是小孩心性,我说这是人在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面前不得不低头。他一听这话就笑了起来,说那行,我这辈子绑住你的胃就万事大吉了。

    林凯大四那年我大三,他忙着写论文找工作,我依旧整天插科打诨过着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

    那时候我因为彪悍的辩论风格成功坐上了学校辩论队第一把交椅,成为所有小师弟小师妹心中的“辩神”。

    那天社长把正在寝室里吃泡面的我叫去看看新招进来的一批社员资质如何,我这人一向以貌取人,所以在一众满脸青春痘的小师弟小师妹中一眼就看见了跟她名字一样长得赏心悦目的陈心悦。

    我一脸严肃的对社长说:“我看这个小姑娘就不错,就算辩论水平差一点,冲对方辩友放个电也能把他们弄晕乎。你知道的,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社长对我的看法深表赞同,点了点头说:“还真是巧了,她是你嫡系的小师妹,也是你们新闻学院的。以后就要她跟着你学,你可别掖着藏着,要好好教她。”

    于是乎,我身边多了个回头率颇高的小尾巴。

    陈心悦这丫头长得美嘴巴甜,一口一个“陆师姐”的叫着,让我很有些飘飘然。

    她虽然辩论逻辑一般,但口条顺性格也讨人喜欢,经常跟着我上高年级的专业课,没一会儿功夫就打入了我们班级内部,和班长他们一群人打得火热。

    邓新科当时还没从被我拒绝的阴影里走出来,出于厌屋及乌,对陈心悦不太感冒,背地里喊她“陈花瓶”。

    殊不知“花瓶”两个字是对一个女人外貌的最大褒奖,我也愿意做一个不动脑子就能赢得男人喜欢的花瓶。

第28章 短暂的别离() 
在林凯忙碌的日子里,每天和我一起吃饭、自习、泡图书馆,周末一起去商业区逛街、看电影的人就变成了陈心悦。

    为了回报陈心悦的陪伴,我也将辩论方面的知识和新闻专业知识倾囊相授,一点都不保留。

    那段日子里我和陈心悦好的就跟穿一条裤子似的,估计除了林凯之外大家都觉得我和陈心悦在搞什么不得了的百合禁/忌之恋。

    五月份的时候,林凯终于完成了论文答辩,为了庆祝他顺利过关离毕业又进了一步,我们决定去校外大吃一顿。

    那天恰巧陈心悦也有空,这小妮子平时没少在食堂请客慰劳我这个师姐,我没做多想把她也一起带了过去。林凯一向唯我马首是瞻,自然也没什么意见。

    我在林凯面前经常提起我这个聪明漂亮的小师妹,同时也没少和陈心悦分享我和林凯的恋爱心得,所以他们两个在对方眼中都是“久仰大名”的状态。

    我这个人平时最是话多,三个人吃饭的时候都是我负责主讲,陈心悦负责副讲,林凯负责附和,所以饭桌上的气氛非常和谐。

    饭快吃完的时候我终于想起来关心林凯一下,咬着饭后水果问他:“你工作找的怎么样了?”

    林凯一晚上都春风和煦的脸上在听了我的问题后出现了一团乌云,他从我脸上移开视线,抿了抿唇说:“目前还没找到好的。”

    找工作这事跟找对象一样急不得,天时地利人和都很重要。

    我正预备开口安慰林凯几句,才张开嘴就被他用一片西瓜塞住了嘴巴。

    林凯说:“放心吧,到时候我一定会找到一份能养得起你这个小吃货的工作。”

    我喜滋滋的嚼着鲜甜多汁的西瓜,转头看见一旁的陈心悦也正满脸深奥的冲我笑,作为“灭绝小尼姑”的我莫名其妙的就红了一张脸。

    六月份的时候,林凯进入了H城最大的那家科技公司。

    林凯所学的计算机专业算是我们学校比较鸡肋的专业,这家公司一向只接收该专业全国领先的A大毕业生,看来我家小林子是实力让这家公司打破了“只招收名校毕业生”的陈规。

    林凯在公司旁边租了间一居室的小房子,并邀请我与他同住。

    我和林凯在一起三年,牵牵小手亲亲小嘴的事情没少干,却始终没有跨出最后一步。

    他发出这个邀请无疑相当于脱/光了衣服跳着桑巴向我招手,当时我的心里千分激动万分澎湃,只差没直接扑进他怀里了。

    后来,我回到宿舍思考了一晚上,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我们学校在城东,他公司和租的房子在城西,我虽然秋天就升入大四,每周只有几节课,但那地方始终离学校太远不方便。

    而且,以我们老陆家的家教,要是我妈发现我上大学跟一个年轻男人同居,八成会冲过来砍死我的。

    林凯听到这个消息后很善解人意的摸了摸我的头,说:“没关系,反正你迟早都是我的,我正好练一练忍耐力。”

    我往他怀里拱了拱,瓮声瓮气的说:“林凯,你可不能背着我出去偷腥,否则我会一刀阉了你的。”

    那时我不过说了句玩笑话,却不料一语成真。

    当然,这是后话。当时的我和林凯依然如胶似漆,羡煞旁人,很对得起“女才郎貌”四个字。

    七月初,我考完大学三年级最后一门课程卷铺盖回老家,林凯和小尾巴陈心悦一起去火车站送我。

    上车前,我不顾火车站人来人往,一把勾住林凯的脖子恶狠狠的说:“小林子,我不在的两个月里你得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工作好好想我,听见了吗?”

    林凯笑眯眯的点头,看上去像一只乖顺的金毛大狗狗。

    陈心悦抖了抖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个人走到月台那边打电话去了。

    我故作性/感的撩了撩头发对林凯说:“小林子,要不要我暑假就留在H城陪你啊?”

    林凯捋了捋我的头发,温柔的看着我说:“你家亲戚不是帮你联系好实习的电视台了吗?你不回去咱妈不说你啊?”

    林凯总开玩笑叫我妈“咱妈”,我不准他这样喊,他就说反正迟早你妈也会变成我妈,我早一点预演一下到时候就顺口了。

    当时我就觉得他这么个嘴上抹蜜的毛脚女婿肯定能得到我妈的欢心。

    林凯一提到我妈张女士,我顿时浑身一个激灵,老老实实的从林凯手里拿过了行李箱,准备迎接未来两个月生不如死的暑假生活。

    林凯搂着我的腰在我额头吻了又吻,最后才不舍的放我上了车。

    我在电视台做实习生每天从早忙到晚,却觉得很充实快乐,因为干的是自己喜欢的工作。

    这就好比因为我喜欢林凯,所以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就觉得时间过的飞快,快得像手心里一条抓不住的滑腻泥鳅。

    我忙忙碌碌的时候身处H城的林凯同样忙得脚不沾地,我们之间的往来短信都是寥寥数语,电话也隔几天才打一次。

    我坚信短暂的别离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所以更加全心全意的把精力投注到工作之中。

    八月底,我结束了电视台的实习工作,高高兴兴拿着台长亲自盖章的实习证明回了家。

    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我正盘腿坐在空调房里嗑瓜子陪我妈看《情深深雨蒙蒙》,林凯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贼兮兮的瞥了正拿着纸巾擦眼泪的我妈,握着手机蹑手蹑脚去阳台接电话。

    “晨晨,你睡了吗?”

    林凯的声音依旧温柔如水,在我心里轻轻的荡呀荡,让我脸上自然而然浮起笑意。

    我自信满满的说:“小林子,你这么晚打电话来是不是想我了?”

    电话那头的林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恢复了明朗的语调,“对啊,陆清晨,我很想你,都快想疯了。”

    当时的我沉浸在长久的思念之中,并未发现他那短暂的沉默有何不妥,只是望着远处高楼大厦上闪烁的霓虹灯笑得见牙不见眼。

    我手里揪着我爸心爱的兰草扭着身子对林凯说:“虽然我也很想你,但是我这边实习还有一个礼拜才结束。”

    林凯几不可闻的叹了声一气,然后依旧温柔的说:“你订了票就把班次告诉我,我去火车站接你。火车上空调温度低,记得带一件长袖。对了,我过两天发工资,请你吃你最爱的麻辣锅。还有,我看天气预报说这几天你们那边要下暴雨,出门记得带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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