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闲人-第3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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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头痛了。他发现自己真的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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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齐王原本没有印象,但程处默说过以后,李素脑海里将史书里的齐王与现实里的齐王渐渐重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影像。
历史上的齐王,绝对算不上好人,用“穷凶极恶”来形容也不过分,贪婪,昏庸。自私,心胸狭隘,弑师,造老爹的反世上所有的坏品质他都占全了,现在这个坏胚子忽然说仰慕李素的风采,要与他共谋一醉
李素的心情顿时变得很差,好想在大理寺多住几天,半年也行,只要能躲开那位齐王殿下。
然而,时光终究荏苒。李素的十天刑期不知不觉也过去了,九月底的时候,狱卒打开了牢门。满脸恭敬的笑容,恭喜李侯爷刑满释放,顺祝侯爷阖家团圆,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李侯爷以后小心谨慎,大理寺的牢房能别来尽量别来了,你住着舒服,我们服侍得很累
可惜,今天的黄历上一定写着“不宜释放犯人”。至少李素的表情就显得很不情愿。
“外面的世界好可怕,我打算在大理寺多住几天”李素躺在牢里的大床上。连身都没翻。
狱卒呆住了,他发誓自己没听错。这家伙居然住上瘾了。
“多多住几天?”
“对,多住几天,小半年也行,说真的,我对大理寺有感情了,你们的服侍也很周到,令我宾至如归,所以我决定多住几天,开不开心?意不意外?”
狱卒快哭了,意外确实意外,开心的爽点在哪里?知道这十天我们过的什么日子么?被你呼来喝去,毫无狱卒的尊严,这样的日子谁过谁开心。
“侯爷,侯爷您莫闹了,赶紧回去吧。”狱卒苦苦哀求。
李素猛地一拍大腿:“对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还干过一桩罪大恶极的事,这桩罪大理寺少说要判我半年,不然不足以平民愤,把你们孙正卿请来,我要继续领罪”
李素最终还是被赶出了大理寺,狱卒摆不平他,请动了孙伏伽,老孙很忙,进了大牢二话不说命人将李素架上,然后扔出大理寺大门外。
踉跄转过身,李素想指着大理寺的大门骂街,身后却传来动静,李素回头,却见一群人站在门外起哄。
李素叹了口气,躲来躲去还是躲不了,人家在门外等着自己呢。
这群人里大部分是熟人,程家的,段家的,房家的,长孙家的,还有几位衣着华贵,微笑而不失傲气的年轻男子,总之,全是一群纨绔子弟。
程处默第一个冲上前,拍着李素的肩膀大笑:“俺的好兄弟果真与众不同,刚才我们都听说了,贤弟赖在牢里不出来,说什么要在大理寺大牢里多住小半年,这是个什么说法?”
说完身后一群纨绔子弟哄然大笑起来。
李素干笑:“念旧嘛,任何地方住久了都有感情的”
程处默点头:“倒也说得过去,古往今来自请在牢里多住半年的,贤弟也是第一人了。”
李素目光不善地瞥了他一眼:“程兄来看笑话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还没说话,身后忽然窜出一个年轻男子。
“李贤弟久违了!一别经年,为兄想死你了!”
台词很熟悉,李素有种置身春晚的错觉,愕然望去,却见一个英俊得活该被泼硫酸的家伙冒了出来,面白无须,长着一双招灾惹祸的桃花眼,顾盼间竟比女人更具风情。
“我是恪啊,吴王恪,贤弟不认识我了?”李恪很热情地抓住他的手腕。
李素叹气,其实长得比自己帅的家伙他一个都不想认识,认识了也会很快忘记。
“啊,原来是吴王殿下,李素拜见”
“拜啥拜,你我情同手足,何必来这套虚礼,为兄近日刚被父皇召回长安,刚想去太平村拜会贤弟,却听说贤弟入了大理寺,等到今日才与贤弟相见”
李素苦笑揉了揉鼻子,他觉得与李恪一点都不熟,唯一的交集便是上次李恪不小心闯进火器局被拿下,他帮忙在李世民面前说了几句好话,至于李恪闯进火器局究竟是误闯还是有心为之,这已是千古不解的谜了。
彼此这种不咸不淡,里面还掺杂着某个细思恐极的敏感事件,李素实在不觉得他和李恪哪个地方“情同手足”了,由此观之,自来熟这种人哪里都不缺,唐朝也有。
接下来一干纨绔子弟蜂拥而上,争着与李素见礼,一个个热情得像沙漠,令李素很不适应,而且很困惑,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县侯,这些人不是皇子王爷就是各国公家的嫡子,按说实在也没必要对一个小小县侯如此热情。
一个个纨绔子弟走马观灯似的闪过,李素的目光忽然定格在一个人身上。
房家老二房遗爱。
李素与房遗爱认识很久了,前几年在长安时也偶尔与这些纨绔子弟一起出来聚会,但他对房遗爱的印象不深,在他的记忆里,房遗爱一直是个比较沉默寡言的人,个子不高,穿着打扮也很低调,在一众纨绔子弟里不显山不露水,属于很容易被人遗忘的那一类。
上次因为得知高阳公主被许配给房遗爱,而且据说房家被这位刁蛮公主弄得鸡飞狗跳之后,李素今日才特意注意到他。
房遗爱似乎感觉到了李素的目光,站在人群里显得有些不自在,身子扭了一下,抬头朝李素笑了笑,很温和很友善。
李素也朝他笑,心中暗暗叹息。
眉清目秀的少年郎,说来也是昂藏男儿,名相之后,怎么就被高阳吃得死死的呢?李素也没觉得高阳有多难对付啊,跟高阳相处倒是经常把她气得飞起。
第四百九十六章 齐王李祐()
长安城的纨绔子弟不少,开国功臣老将们不但打仗厉害,繁殖能力也很强大,生儿子都是一窝一窝的生,包括高祖皇帝李渊,自从玄武门之变后,李渊被李世民软禁于大安宫内,每日举宴痛饮浇愁,李世民给大安宫送去无数美女,此举到底是为了排解李渊的寂寞,还是盼望老爹早点精尽人亡,真正的心思已不可考,总之,李渊被软禁那几年闲着也是闲着,宠幸了无数美女,也给李世民生下了许多弟弟妹妹,光是男丁就足足有近二十个,实可谓射向人间都是爱,精华一点都没浪费b》
长安城的纨绔也不少,各家权贵一家比一家能生,与那些千年门阀世家不同的是,他们都是新兴权贵,是因为跟着李家父子打江山而博得的爵位官职,底蕴算不得深厚,爵位也只有一个,按礼只能传给嫡长子,其余的儿子们,则不痛不痒封个“散骑常侍”“云尉将军”之类的闲散虚衔,由着他们满长安横行霸道,相对而言,争气的反而是各家的长子。
李素眼前的这群人明显属于不争气的那一类,除了程处默以外,其余的都是家里的老二老三甚至老五老六,这群人脾气火爆,放浪形骸,没事上青楼或是带着狗腿子出城游猎,虽不至于人见人憎,也着实是影响长安城治安的不稳定因素。
房家老二,段家老二,长孙家老三,再加上一个因为母妃身份,所以地位有点不尴不尬的吴王李恪,一群人站在大理寺门口,便组成了一股祸害长安城的黑恶势力。
李素很客气,对谁都客气。跟谁都笑得很甜,而且很会说话。
看着房家老二时,李素笑谈房相上次中秋游园时喝得微醺。诗兴大发作了一首好诗,李素居然还能一字不差地把这首诗背下来。听得房遗爱目露异彩,对李素的态度更热情了几分。
看着段家老二段瓘时,李素笑言听说段伯伯最近身子上火,脓疮发作,于是寻了孙思邈道长,求来一副去火拔脓的方子,稍停让下人送去段府。
看着长孙家老三长孙濬时,李素又笑说长孙伯伯太讲诚信。合作的香水买卖上季刚过便将红利送来,不像别的合伙人,不按时分红就算了,还倒扣钱,欺负小孩子打不过他
看着程处默时李素没好气地重重一哼。
还有脸笑,你爹那么流氓,你就没有一点点小小的愧疚么?羞耻心呢?
总的来说,与这群人在一起,李素的接人待物完美到无可挑剔,一句话。一个笑容,甚至一记友善的眼神,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谁都不觉得被冷落,谁都觉得自己被对方重视,于是,李素瞬间成了这群纨绔子弟的核心人物,润物无声间,无可取代。
自然,大方,不矫情,人与人之间真正的交情。看的不是本事,不是功劳。不是身份地位高低,而是情商。一个恰好的时机,说一句恰到好处的暖心话,玩笑话,交情便生成了。
一番寒暄过后,程处默便提议去酒楼买醉,有姑娘陪酒的那种酒楼。
提议自然得到了所有纨绔们的轰然响应,喝酒,搂姑娘,这些项目一直是纨绔们的日常,都不是吃素的。
李素却有点排斥,他一直不太喜欢那种太狂放的场合,因为他见识过纨绔们喝醉后是什么德行,正可谓肚兜与犊裤齐飞,尖叫共娇。喘一色,混乱得实在看不下去。
“诸兄自去,愚弟我便不与诸兄共襄盛举了”李素摆出柔弱不堪的造型:“大家都知道,愚弟刚蹲了十天大狱,元气大伤”
话没说完,程处默忽然将他的脖子一勾,李素不自觉地踉跄着身子被带走。
“说什么屁话,你明明在大牢里过得比我爹还滋润,还伤元气,你元气多得快喷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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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不幸,迎来了一大波祸害,店伙计刚迎上前,便被程处默一脚踹飞,一帮子祸害不是王爷就是小公爷,最次的也是位侯爷,不是区区一个小伙计有资格迎的,于是掌柜陪着笑亲自出迎,将众人引到阁子里,二话不说先上酒上菜,酒过三巡,大家将将有几分微醺,宴席气氛也慢慢爬升到一个恰好的高度时,姑娘们粉墨登场,顿时引来纨绔们的一阵狼嚎。
接下来,这顿酒宴就开始乱套了,反正李素已没什么兴趣再看,一群纨绔忙着给妹纸们检查身体,姑娘们咯咯笑着敞开胸怀让客人们检查,各种颜色质地的薄衫肚兜漫天飞舞,阁子里如同下了一场粉色的雨。
李素身边也坐了一位姑娘,没怎么注意看长相身段,有洁癖的人一般不喜欢这种烟花之地,于是把身边的姑娘扔给了程处默,自己独自一人喝着酒,倒也自得其乐。
酒宴过半,阁子内的欢乐气氛终于被硬生生打断。
一道很不和谐的声音从阁子外传进来。
“诸家兄弟倒清闲,尔等饮宴却没叫上本王,看来本王果真惹大家厌烦呢”
声音不大,语气也很平淡,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的味道,李素立马皱眉。
其实这种跋扈的声音李素经常听到,比如阁子里这些纨绔们结伴出行时,无论任何场合和地点,大致是有礼貌的,但或多或少都夹杂着一丝跋扈张扬味道,官二代爵二代嘛,有礼貌是家教好,但权贵的天生优越感总难免会漏出一丝来,面对平民百姓时,哪怕彬彬有礼的笑着,心里终归也是自觉高人一等。
听多了这种跋扈的声音,李素渐渐也就适应,如今连他自己都不知不觉带了几分高人一等的味道,只是刚才这道声音,虽然同样也是跋扈张扬,李素却听得浑身不舒服,就像身体里忽然钻进去了一条蠕动的蛆虫,不仅恶心,而且浑身寒毛直竖。
阁子里的纨绔们表情也很精彩,所有放浪形骸的动作顿时停滞,仿佛被猴子使了定身法似的保持不动,脸上的表情千变万幻,然后,大家以极快的速度面面相觑之后,吴王李恪首先挤出了笑脸,几乎同一时间,所有纨绔们纷纷也挤出了笑脸。
李素饶有兴致地看着大伙儿的表情,嗯,很有意思,人生像一本书,在整个人生的阶段里,随时能在这本书里面看到学到很多有意思的东西,经验,知识,教训,还有喜怒百态。
阁子外那道声音落地没多久,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子。
男子大约十七八岁年纪,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时光,而且面前这位也确实没有辜负少年意气,风发得不能再发了,一身紫色圆领长衫,胸前用金线绣了一只展翅击空的大鹏,腰带用各种颜色的宝石镶嵌而成,稍有一丝光线反射便闪瞎旁人的狗眼,头顶的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连一根乱发都看不到,头发油光水滑,金黄色的髻冠将发髻罩在冠中,一根金簪横插而过,整个人看起来锋芒毕露。
此人进了阁子,先是顾盼一圈,然后朝李恪瞥了一眼,笑道:“原来三皇兄也在,皇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