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证道者-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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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杰低头思考了一下,决定先确定自己的位置,再打探一下剧情的进程。
踏着海水走到沙滩上,背对着沙滩向内陆而行,因为他刚才看过了,这一片沙滩前的海水里虽然有一些礁石,但并不算多,可以让人出海捕鱼。
一般这样的地方大多离得不远就会有渔村出现。
宋杰不紧不慢的走出五六里,果然看见前面不远的地方有火光出现,显然有人居住。
到了火光附近,却见那火光越来越大,不像是平常人家夜间照明所用,反而像是房子被点着了。
宋杰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脚下连赶几步,加速向着发出火光的地方赶过去。
到得近前,只听得火光传开的方向,哭喊声,大笑声混在一起,这些声音顿时让他想到了书剑世界里黄河边上的那一幕。
宋杰心下一沉,知道前面若是村庄的话,定然是正在遭受大祸,当下运使轻功赶路,速度又快了几分。
等到了村口,眼前的一幕让他怒火中烧,只见小村庄里一群黑乎乎的土人正在围攻二十几个男人,剩下的一些土人已经把屠刀举向了村子里的女人和孩子。
他看不出来这些土人到底是什么来历,但却能看出被围攻的村民全都是汉人打扮,只不过都没有梳起这个时代特有的大辫子。
“遇上我算你们倒霉。”
宋杰冷冷一笑,拔出凝碧剑,身影闪动间冲进人群之中。持剑在手,不断挥动。
这些土人只不过是占着人多势众,用些蛮力,哪里会是宋杰的对手,只见剑光不断,宋杰每挥一下凝碧剑,便有一个土人倒在地上。
片刻之间,冲向女人和孩子的土人被杀戮一空,远处一个土人头领眼见宋杰厉害,连忙叽里咕噜的大喊一声,正在围攻那些男人的土人立刻撒腿便跑。
“烧杀抢掠完了就想跑,哪有这种好事!”
宋杰身影闪动,脚下如风,追上正在逃跑的土人,衔尾追杀,一步杀一人,直至杀了最前面的土人头领,这才回转。
等到他再回到那个小村庄,村子里的大火已经全都扑灭,土人的尸体全都被埋了起来,家里死了人的正在把自己家人的尸体往家里拉。
“恩公回来了。”
一个站在村口的小男孩见到宋杰稳步走来,大声欢呼,向着村子里面跑去,片刻后一群人涌到村口。
“多谢恩公救了我们全村人的性命。”
人群中,一个老者站在最前面,见宋杰走近,连连作揖。
宋杰扶起老者,微笑道:“老丈不必多礼。”
“我看恩公从海边过来,想来还没吃饭吧?虎子他娘,赶紧去把今天捕到的那条大鱼收拾收拾,给恩公端上来。”
老者领着宋杰进村子,同时吩咐旁边跟着的女人们去准备饭菜。
全村的女人一起动手,烧水沏茶,生火做饭,不一会儿,一桌热腾腾的饭菜就摆满了桌子,桌子中间一条大鱼看着足有二十多斤,尤为显眼。
宋杰在洪荒位面被一顿折腾,早就精疲力尽,这段时间又一点东西都没有吃过,也感觉到有些腹中饥饿,当下也不推辞,跟着老者上了桌。
“怠慢了恩公,山野地方,也就有些清茶淡饭,就请恩公将就将就吧。”
“不妨事,这腹中饥饿的时候,只要有一口吃的,那就是人间美味。”
宋杰淡淡笑着,挥挥手笑道,这一桌子的饭菜远没有次到粗茶淡饭的地步,仅仅是那一条鱼,卖出去就够寻常人家三天所需了。
茶足饭饱,闲谈之中得知,这个小村子叫李家庄,村子里大半的人都姓李,这老丈自然也不例外。除此之外,还得到了一个让宋杰略感吃惊的消息。
此地并不是他原先预想的中原地区,而是东海之外的一处大岛,这岛上有一个小国,叫做苏禄国。
只是近些年,苏禄国不知道从哪来了不少的红毛鬼子,兵强炮利,非要逼着苏禄国的人都信仰什么基督教。
如今这座大岛上的土人几乎都信了所谓的基督教,剩下的汉人遗民却没有人理会这些红毛鬼子。
以至于,红毛鬼子恼羞成怒,鼓动当地的土人袭击汉人,等到汉人受到袭击之后又装模作样的跑来传教。
这么多年过来,岛上的汉人不知道因为这个被杀了多少,也都知道了红毛鬼子的把戏,有些人屈服了,有些人却是不愿意抛却祖宗信仰。
李家庄今天遭了横祸,说不准明天一早就有红毛鬼子上门。
“这些红毛鬼子在苏禄国横行霸道,肆无忌惮,难道就没人管吗?”
听了李老的话,宋杰勃然大怒,区区土人也敢欺辱汉家子孙,简直是不知死活。
李老却忽然欣慰笑道:“以前是没人管的,不过二十多年前,袁大侠他们来了之后,红毛鬼子收敛多了,做这些坏事也只敢偷偷摸摸的。”
突然宋杰眉头微皱,海外大岛,袁大侠,再加上这是鹿鼎记的位面,让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不由试探问道:“可是袁承志,袁大侠?”
“不错,正是袁大侠。”李老乐呵呵的点头,好像说起这个名字都带着感激和尊敬。
宋杰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袁承志啊,碧血剑的主角,鹿鼎记承接碧血剑,袁承志放到现在妥妥的天下第一高手。
什么“神拳无敌”归辛树,“一剑无血”冯锡范,还有什么”为人不识陈近南,自称英雄也枉然。这些人物放到现在的袁承志面前都是渣渣。
上次在书剑恩仇录位面好歹穿越到了李沅芷家门口,这次竟然直接给弄到海外来了。
幸好还有一个袁承志是熟悉的。
来了鹿鼎记的世界,总不能一直在这个苏禄国待着,他现在要想办法回中原,看看剧情究竟进行到了哪一步。
而想要回到中原,找拥有海图的袁承志无疑是最有效和简单的办法。
况且,宋杰记得鹿鼎记里面,袁承志的徒弟何铁手还回到过中原一次,教了庄氏遗孀一些武功,只不过那时候她已经改名叫做何惕守了。
“不知袁大侠现在何处?”
既然决定了去找袁承志帮忙,那就必须打听好了人家在什么地方。
“恩公,打听袁大侠的行踪是?”
“听闻袁大侠手上有一张回到中原的海图,我前些日子遇到海难,流落于此,想要找袁大侠帮忙返回中原。”
宋杰微微一笑,隐瞒了自己的来历,却没有隐瞒目的,反正也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找袁承志帮忙回中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得知宋杰找袁承志只是为了回中原,而不是找麻烦,李老似乎轻轻的松了口气,因为宋杰和袁承志都可以说是李家庄的恩人,两个恩人若是斗起来,伤了谁都不好。
“七年前红毛鬼子到处杀人,咱们的人去台湾找国姓爷求救,听说本来国姓爷都已经准备出兵了,却生了内乱,再后来又听说国姓爷已经去世了。大家本来都已经绝望了,那时候就是袁大侠站出来领着大伙和红毛鬼子打仗,最后领着大伙建了一座城池,不准红毛鬼子进去。”
李老双眼迷离,似是感叹,似是回忆,仿佛又回到了七年前那个和红毛鬼子对抗的时候。
“现在那座城池叫做兴汉城,就在西南面一百多里外,恩公只要出了村子就能看到一条大路,顺着大路走便能找到。城里住的都是汉人,袁大侠一家据说就住在城里。”
“既然袁大侠住的地方不远,那我就不多打扰了。”
“恩公稍待,恩公没有代步之物,如今天色已晚,不如便在村子里屈住一晚,明日在赶路。”
“如此也好。”
宋杰思考了片刻,点点头答应下来。
当天晚上在李家庄住了一晚,第二天宋杰便告别了村民,沿着官道向西南面找了过去。
注:笔者在文中用的是袁承志最后到了菲律宾的猜测,历史上1662年,也就是康熙元年菲律宾的西班牙人第三次屠杀华人后裔,郑成功闻讯想要出兵,却遇到台湾内乱,同年,郑成功去世,征讨菲律宾的事情暂且搁置。1771年和1772年,其子郑经两次欲出兵,皆因各种原因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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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金蛇居()
沿着大路走了两个多时辰,前面一座不小的城池进入宋杰的视线之中,四方的青石城墙把城池保护得严严实实,正对大路的方向一座城门四敞大开。
“兴汉城”
三个古拙的的大字,印刻在城门上方的石墙里。
每一个字看起来都极具威势,堂皇正大,颇有儒家浩然正气之意蕴。再仔细凝目望去,却又见字中笔画较窄,每一笔每一划单独拿出来,都显得诡异刁钻。
宋杰到了城门口的第一时间,就被这三个大字所吸引,以他的书**底和武学修为,抬眼一看便知这三个字竟然是被人用剑划出来的。
用剑在城门上刻字,只要轻功高一些,兵器强一些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
难的是半空之中用剑刻字一气呵成,笔画之中甚至能看出一些用剑之人剑法的特性。
“好剑法!”宋杰独自站在城门下,观赏片刻,心下不由暗中赞叹,那三个字若不出所料便是袁承志亲自刻上去的。
当年跟随袁承志出海的人里面也就只有袁承志自己,何铁手和孟伯飞可能有这份功力。
但李老说过,这座兴汉城建于七年前,那个时候估计孟伯飞就算不死也不会逞能刻字了。
余下的何铁手虽然有这份功力,但却不擅长剑法,若是让她刻字,必然是以铁钩画出来的,又是另一番字体。
只有袁承志本人既有足够的功力,又有绝顶的剑法,而且他儒家思想深重,书法亦是不赖。
依宋杰看来,那些诡异的笔画,八成是用金蛇剑划出来的。
“喂?干什么的?不进城站在门口做什么?”
眼见宋杰一动不动的独自站在道路中央,数位手持长矛的守城士卒暗暗警惕,其中一个壮汉更是上前几步,遥遥喊道。
壮汉和士卒之所以没有动手,一是看宋杰穿着长相都与汉人无二,二是觉得宋杰身上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气度,不像是一般人。
“在下宋杰,不知袁承志袁大侠是否在此城中?”
听到壮汉的话,宋杰立刻回转注意,他是来找袁承志帮忙的,自然要先打听好了自己得到的消息是不是真的。
那壮汉听说宋杰是来找袁承志的,便打量了他一番,给剩下的士卒打了一个眼神,便让他稍等,转身进了城池。
宋杰抬眼打量着守城的士卒,城门的这些人似乎都有练武的迹象,刚才那壮汉甚至已经算是内功小成,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个士卒守卫,实力似乎比城门的士卒稍差一些。
只是这些士卒虽然都会一些江湖上的粗浅武艺,但拿的兵刃却都是一些用于沙场拼杀的刀枪之物,俨然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强军。
“我家将军有请!”
片刻之后,那壮汉从城门里走出来,身后跟着一队持枪带刀的士卒,领着宋杰进城,来到一座独立的大院子前。
“金蛇居”
三个小字刻在大门左边的一块小木牌上,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
这样的大院子在城中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却没想到袁承志带人建了城池,一家人也住在这种地方。
跟着壮汉走进院子,便见大院中一片宽阔的空地上,有一个男人手持一柄精钢短刀,横劈竖砍,但见刀光粼粼,手臂挥动间,一柄短刀舞的势大力沉,显然是一位一流高手。
宋杰抬眼看去,只见那男子五十来岁,身穿长袍,最奇特的是一条右臂已经被人连根砍断,他此时左手用刀,不同别家刀法,更显刁钻诡异。
宋杰看了片刻,心里对此人的身份有些许的疑惑,来不及思考,又跟着壮汉向迎客厅走去。
迎客厅不同于别处,乃是迎送客人的地方,屋子里的面积较一般房间更大了不少,居中两把四方椅,中间一方茶几,下首左右各八张扶手椅,并排而放。
此刻,迎客厅居中靠左的四方椅上,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端坐其上,但见他身材不高,皮肤黝黑,貌不惊人。倒是他身后站着的一位女子却不同常人。
只见她头上戴了个金环,赤了双足,腰围着条绣花腰带,装束甚是奇特,头发已然花白,一张脸庞却又白又嫩,只眼角间有不少皱纹,单看头发让人以为是年过花甲的老太婆,见过相貌,又觉得像是三十多岁。
和院子里的男人一样,这女人的手也断了一处,她的左掌已经齐腕而断,取而代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