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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武极破星河-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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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刚到城门前不远处,就闪现四、五十个年龄、性别、装束各异的江湖人。没错,也只有江湖人才这么参差不齐。

    但李瑞却奇怪,城里有圣毒教的分舵,自己在城外血战至今,为何没见一个沅二姑手下帮众前来的?到现在,反而是涌来一批江湖人。

    不由得,他一举“伏虎”宝刀大喝:“怎么?也想觊觎李某项上人头?”

    “当然。”一个大汉越众而出,凶狠地吼道:“瞧你已是强弩之末,识相的,告诉我们你收服狼王的秘密,说不得还能给你留个全尸,否则,要是你胆敢说半个不字,只能让你宗门来收取一具无头尸身。”

    “是么?”李瑞舔舔嘴唇,两腿一夹,狼王会意,拼出体内残存的力量,腾空而起,扑向不到百米的那个大汉。

    由于狼王的速度太快、太猛,不到百米的距离对它来说,只能算是咫尺之间。当大汉发现刀芒加身时,已然反应不及,仅是来得及偏了偏身子。

    然而,恐怖的刀芒凌空而下,将他小半边身子一劈两半!最为令人惊恐的,大汉的脑袋被劈下小半边,里面脑浆等等瞬息间居然看得清清楚楚……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而在外围的,浑身也被大汉两半尸体上喷出的鲜血,溅了一身。

    于是,人群纷纷后退。

    他们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武士四级修为的李瑞,血战至强弩之末,居然还能一刀劈死有着武师二三级修为的大汉。

    俨然,李瑞骑着狼王,手提“伏虎”宝刀,犹如血之战神,令数十个修为都超过他的江湖人胆战心惊。不过很快,他们又开始慢慢地向李瑞逼来。

    没错,他们中有眼光毒辣之人,可以看出李瑞之所以能击杀之前的大汉,是因为座下狼王速度太快,手中“伏虎”宝刀太锋利,这两样,都惹得他们眼红地只滴血……

    不过他们没机会了,因为城门忽然大开,从中冲出一匹匹枣红快马,马上骑着的,李瑞一眼就从他们的装束上认出,应该是衙门捕快……

    (二更)

第五十二章捕头() 
随着这些捕快的,城中还跑出一大群普通老百姓,有的手拿笤帚,有的拎着水桶。

    他们无视浑身浴血的一人一宠之李瑞,也无视那些江湖人。捕快们冲到血腥战场上就翻身下马,像是在检查横七竖八的尸体是否还有活着的;至于那些手拿笤帚、拎着水桶的普通老百姓,却像是扫大街似得,在打扫、冲洗满地血腥,似乎这种情况,他们屡见不鲜。

    捕快果然是在检查尸体的,他们发现两个有口气,当即一个捕快熟练地给其包扎伤口,还把这两个死士抬上马运回城中,看样子是送去“玉剑山庄”。

    李瑞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还是为了讨好“玉剑山庄”,但他没阻止,因为他不是一个喜好杀戮的人,尤其对已经失去战斗力的两个垂伤欲死的家伙。

    至于那些老百姓,一边打扫血腥战场,一边居然毫不害怕地“整理”残肢碎体,貌似要把这些死者收敛。

    李瑞同样不知道他们是否将之送到“玉剑山庄”领赏,还是直接送其家人,总之,李瑞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些江湖人,与他们简直是两个世界的人。

    而这会儿,一个装束显然是捕头的捕快,来到缓慢往城门方向走去的李瑞跟前,他年约三、四十岁,看上去精明能干,因为他长着一双鹰眼,似乎每一个人都是他的猎物。

    他斜着鹰眼看着李瑞大声问道:“你是天剑宗的李瑞?”

    李瑞点头。

    “很好。”捕头继续大声,“我叫郑德彪,你可以称呼我郑捕头,衙门所有捕快都归我管,我负责峣城的治安工作,平时我不管你们各大门派,还是某些江湖势力,亦或整天像是老鼠似得的下三滥。你们之间的恩怨情仇和我无关,但不得在城内闹事,否则我立即将你们抓捕,关入大牢!”

    “在城外附近也不要让我看到闹事,否则,也抓捕。当然啦,晚上一关城门,我就不出来。不过,要是你们伤了无辜老百姓的性命,就算你们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们抓捕归案!这是我们翠云国国王颁布的法令,懂不?”

    李瑞依旧点点头。

    “很好。”郑捕头依旧大声道,“不愧是名门正派出来的弟子,就是好交流。行了,去办你的事。但我再提醒你一次,城内不许闹事,尤其不得打架斗殴,要是伤人致死,不管击杀的是不是江湖人,一经发现,当场捉拿,秋后问斩!”

    李瑞不得不叹口气:“我耳朵不聋,无需你这么大声。”

    “没办法,我天生嗓门大,要是你不爱听,就别进峣城。”

    “呃……”李瑞直接无语,看来这个郑捕头是故意的,很不情愿他进城。但李瑞必须进城,否则,他无法探听“未来老婆”沅二姑的消息。

    李瑞摇了摇头,这个郑捕头真没眼见,他是喜欢闹事的人吗?既然知道他是名门正派天剑宗出来的弟子,该知道他们乃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是天剑宗的规矩。

    然而郑捕头看到他摇头,立即厉声喝道:“你摇头干嘛?想无视国王的法令吗?”

    言语间,尤其他的嗓门很大,其他十几个捕快听了,都赶紧围拢过来,甚至还抽出随身佩刀,一个个地尽都虎视眈眈地盯着李瑞。

    李瑞不禁失笑:“看来你是故意找茬,想给‘玉剑山庄’拍马屁?可惜你找错了对象。”

    “好胆!居然敢藐视我,更诬蔑我的……”

    然而,郑捕头的话还没说完,李瑞手中之“伏虎”宝刀已经闪电地般地劈过,要不是他并不想节外生枝,真的就此劈飞郑捕头的大好头颅,不过他的刀芒已经在郑捕头的脖子上抹出一道血沟,鲜血骤显。

    原来李瑞最讨厌的就是这帮无理取闹的家伙。

    他怒喝:“你甭以为我会受宗门所谓的名门正派规矩束缚,但凡惹着我的,不管任何人,那些残肢碎体就是榜样!”

    “我滴妈呀,吓死宝宝了。”远处围观的四、五十个江湖人中有人惊叫,“这李瑞的脑袋里还真古怪,居然敢无视天剑宗的规矩,他是什么来头?”

    “据说是天剑宗山下莲花镇上李姓家族的三少爷。”

    “原来如此。”

    “什么意思?”

    “我想他家一定给天剑宗捐献了不少财物,否则,以他橙级修武天赋怎么可以拜入天剑宗?由此他也成天剑宗小财神爷了。”

    一时间,众江湖人议论纷纷,都认为李瑞之所以敢如此胆大妄为,是有依仗的。

    远远地。

    远远的郑捕头听到,吓得再也无之前姿态,尤其是能感觉到脖子上“伏虎”宝刀冰冷的寒气,还有流进脖子里的液体,那是他自己的鲜血,鲜血在初春的早晨,热乎乎的和冰凉的刀锋,形成鲜明的触觉,令他亡魂皆冒。

    他颤声道:“少侠。请……请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认栽!我认栽还不行吗?”

    “很好。”李瑞一边抽回“伏虎”宝刀,一边学着郑捕头的口吻:“不愧是衙门里捕快的头头,就是好交流。我说,这样我就叫少侠了?”

    “当然。”郑捕头哭丧着脸,至于脖子上一直在流血,现在他是不敢抬手摸一摸,更不要说喊善于包扎伤口的那个捕快过来给他包扎一下,他只想这个居然无视国王法令的“愣头青”李瑞赶紧离去。

    他语不成声地说:“您要不是少侠,那些江湖人就没一个胆敢称作少侠了,您请、您请。如果需要小的,尽管吩咐。”

    李瑞难得脱口赞道:“不错,你果然有一点父母官的觉悟。好了,小爷不喜欢人拍马屁。”

    言语间,他懒得再废话,骑着狼王,在远处四五十个江湖人瞠目结舌、胆战心惊中缓缓往城门走去。

    原来,由于李瑞浑身浴血,甚至几处要害深可见骨,却没就此包扎,因为伤口血淋淋地,更能令别人害怕到骨子里。

    李瑞抬头,望着晨曦照耀中的高耸的城门楼,上书两个大字:峣城。

    他回头又望望郑捕头、其他捕快,还有远处的四、五十个江湖人,冷冷地一哼,两腿一夹,就骑着狼王冲进成门……

第五十三章至情() 
之前东方泛白,深邃微亮的苍穹,还挂着几颗星星呢,不经意间,太阳宝宝忽然从天边露出红通通的半个脑袋,圆圆地射出万道晨曦,很快驱走所有黑暗,几乎所有物事也都披上金色的辉晕。

    这会儿峣城的南城门外淡淡的雾气和浓烈的血腥,像是害怕宝宝,争先恐后地四散逃去……

    但有一处移动的血腥,不禁没散去,还越来越一路浓郁呛鼻,那是李瑞和座下狼王。因为一人一宠尽都浑身浴血。

    郑捕头心不甘情不愿地跺跺脚,追上李瑞:“少侠,您看是不是需要我帮助?”

    李瑞转头,一眼就看穿对方的心思:“怎么?你是担心城里那些不敢出来面对血腥的早起的商铺老板、伙计们以及城门口开始人来人往的行人担惊受怕,还是担心被你顶头上司县太爷知道一个‘大血人’进城了,处罚你?”

    郑捕头没想到年纪轻轻的李瑞,并不是没一点江湖经验,他只能哭丧着脸:“李少侠,算我求您帮帮我好吗?我……我喊您爷还不行吗?您这样血淋淋地进城,让我这捕头情以何堪?”

    “你是真心求我帮你的?”李瑞想了一下,从狼王身上下来,他淡淡问道。实际他也不想这么进城,因为现在天色大亮,他可以望到城门前渐渐热闹,人来人往,只怕他还没进城,在城门口就被一双双惊异的眼睛“欣赏”了。

    郑捕头赶紧接话,他拍着胸脯:“当然,我代表所有捕快,请李少侠帮帮我们。您一进一出没咋地,可我们还要在这峣城混口饭吃呢。”

    李瑞摇了摇头叹道:“你无需找借口,谁不是在混口饭吃?不吃饭不饿死了?说吧,怎么帮你?”

    郑捕头听了,哭丧着的脸上,硬是挤出几丝笑容:“您等下。”

    言语间,他一挥手,那个善于包扎伤口的捕快三步并作两步跑过来,放下身上的药箱,不仅从中取出清理淤血的药具等,还取出普通的金疮药洒在李瑞和狼王几乎浑身处处的伤口上。

    很快,他又取出纱布,快速地给李瑞和狼王包扎,可惜的是,他小小的药箱中纱布并不够用。

    郑捕头一看,赶紧吩咐几个捕快,立即骑上快马,飞速进城……

    不一会儿,几个捕快就回来了,还带着几个身背药箱的大夫,尤其手中,还抱着一件件大包裹。

    李瑞疑惑,他们抱着大包裹干什么?

    答案很快显示,大包裹里不仅有帷帐、床单,还有数套符合李瑞身材的内衣、外衣,都是崭新崭新的。

    帷幔内,李瑞站在铺在地上的床单上忍着浑身阵阵剧痛,脱光衣服让专业的大夫给他清理伤口并包扎。随后,他挑选了一套合适的内衣和一套合适的一袭白衣穿上,乍一看,像是没受过伤的英俊少年。

    至于狼王,就没这幸运,因为它没有合适的衣服穿,浑身被包裹的像是白色的粽子,隐隐地还渗出血丝……

    郑捕头看到李瑞焕然一新从帷帐里走出,赶紧献媚:“李少侠,您看是否还有其他可以帮助我们的?”

    李瑞想了一下,不觉笑道:“还真有地方可以帮你。”

    “您是……”

    “你既然知道我的身份,就该明白我是来打探沅二姑消息的。”

    郑捕头一听李瑞提起这个,就来神了,他大声说道:“在这峣城,如果我不知道的事情,那还有什么人知道?您是帮对人了,虽然我不知道沅二姑被掠到什么地方,可我却知道她手下帮众并没全部离开峣城。”

    “这么回事?”李瑞也觉得奇怪,即便圣毒教高层和天剑宗一样,不想因沅二姑的事卷入江湖是非,落入他们认为的几大魔头的圈套,可那些帮众没必要撤走吧?

    郑捕头小心地回答:“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数日前沅二姑被掠走的消息一经传出,她的那些原本留在城中的手下大部分就纷纷撤走。不过有几个忠心的藏在城中,好像是在等什么人,也许就是少侠您。”

    李瑞眉头一皱:“带我去找他们。”

    “是,少侠您请。”

    有着一大群捕快牵着马跟着,李瑞身边被包裹的像是白里透红粽子的狼王,倒是没引起城门口进进出出的行人惊异什么。

    他们进入城里,郑捕头为了“伺候”好李瑞,请他在峣城最好的客栈,悦来客栈休息一下,他很快会把人带来。

    果不其然,李瑞在悦来客栈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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