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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复汉-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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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陈阔一声大吼,忽然将手中的马槊伸了出去!

    硬木杆子上传来一阵令人熟悉又喜爱的震动感,这说明马槊已经戳中了一个实体,收到了对方的反震!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挡得住全力冲锋之后的骑兵马槊突击,陈阔眼看着敌人的后背被他戳中,好像是用铁剑去刺黄油一样,敌人背上的盔甲、血肉以一种令人惊异的速度撕裂,而后一捧鲜血忽然喷出,好像是大雨一样淋了陈阔一身!

    好一场穿刺,就好像是浑身的气力都得到释放一样!

    他的战马一声长嘶,停住了脚步,因为眼前的敌人已经死亡,而敌人的阵线依旧厚重,因此这匹马没了前进的道路,只好不满地停了下来。

    但是它没有完成的使命自然有人去完成,第二排的骑士们从第一排骑士的空隙中冲了进去,而后将手中的马槊刺了出去!

    呲呲呲,呲呲呲!

    这声音好像是夏日夜雨打芭蕉的声音,又好像是编钟乐人奏乐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将一个又一个罪恶的肉体刺穿,彻底毁灭了他们的生机!

    连续三排冲锋,一百名骑士将左翼的骑兵击杀了超过七成,有上百名胡骑阵亡!

    战损达到七成,这只部队已经没有了任何战斗的意志,因为身在前排,侥幸存活的胡骑根本不敢去想反击,就好像是被人割去了尾巴的兔子一样,将身子伏在马背上仓皇逃窜了!

    恐怕,他们以后的生命中,都不可能拜托今天的梦魇了!

    复汉军骑兵们整队,得益于平日里的训练,这一动作整齐而有序,根本没有任何慌乱。

    陈阔将手中已经折断的马槊丢在地上,和步槊不同,因为承受的冲击力有时候实在太大,马槊很有可能经受一次冲击就会折断,这时候骑士就得使用副武器进行战斗了。不过眼下己方和剩余的胡骑同处在不算太大的开阔地上,两边都没有正面冲刺的机会,因此剩下的战斗就是贴身肉搏,也用不到马槊了。

    他的兵器是一把铁锏,这铁锏经过特别改装,不仅长度惊人,更是重量惊人,高达二十八斤,只要一下,就能将战马的头颅击成碎片,用来打人,哪怕是他把铁板穿在身上,都不可能挡得住陈阔的霹雳一击!

    也正是因为这把铁锏,陈阔得了一个外号“陈铁锏”!

    夫人归阵了,她的声音依旧热血而威严:“将士们,你们做的很好!一只胡骑被你们一下自己就击溃了!眼下还有一半的残兵败将,咱们怎么做?”

    “杀光他们!”

    “好!一起上!”

    战场心理有时候是没有道理的,同样的士兵,在懦夫的带领下可能是一群绵羊,然而在勇武的将领带领下却会成为猛狮,撕裂一切不自量力的敌人。而假如这位将领还是个女人,士兵们就愈发的不肯失败以免丢了男人的尊严。

    他们嚎叫着,怒吼着朝着胡骑冲了上去,这些不知所谓的胡骑,根本不知道他们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

    只要想想就知道,这些愚蠢之徒,根本不能抵抗复汉军的无敌铁骑!

    骑战是精彩的,但是同时又是乏味的。精彩是因为骑兵对冲,转瞬之间就能决出生死胜负,而在同样的时间内,可能步队还没有展开接战。但是若是两只骑兵缠在一起,那这时候就乏味无比了,因为那一方都不敢轻易将拉出去重整,以免遭到敌人追击,因此只好将两军缠在一起。

    陈阔右手高高扬起铁锏,重大二十八斤的单手铁锏在他手里好像是一根稻草一样轻浮,不仅让人怀疑他手中的东西究竟是不是真家伙!

    左手绑着的团牌轻轻一挥,就挡开一个胡骑砍过来的马刀,这东西在冲锋的时候可以利用战马的速度轻易砍下人头,但是若是没有了速度的帮助,就显得轻飘飘而没有力量了。左手微微一震,陈阔狰狞一笑,右手狠狠劈下!

    吭!

    一声闷响,铁锏直接打在了胡骑的面门上,直接将他的额头、鼻子、嘴巴全部打碎,铁锏八棱的造型深深地印在了胡骑不成样的头颅中,彻底结束了他罪恶的生命!

    砰!

    还没来得及收回手中的铁锏,陈阔觉得肩膀上一阵酸麻,显然是被人砍了一刀。

    战场之上,砍人和被砍都是天经地义的,只是这厮没想到的是,复汉军精骑现在人手一件铁甲,他那细小轻飘的马刀在没有速度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杀伤力!

    对于重甲骑兵,普通的刀剑是几乎没有破甲的可能的!

    这就是重甲兵对于轻兵器的压制!

    嘴角闪过一丝狞笑,陈阔都懒得收回铁锏,直接就是横着一击扫击!

    吭!

    又是熟悉的声音,又是熟悉的感觉,那个胡人骑兵的脑子步了他的战友的后尘,变成了又一团浆糊!

    战场上拼的就是一股气势,凭借着刚才大破敌兵的气势,复汉军骑士们奋勇拼杀,很快就将胡人杀得节节败退。

    鲜血、短肢、脑浆飘散在战场之上,将地面铺了密密麻麻的一层,这些人体组织和器官大都来自胡人,很少来自汉人。在精锐的装甲的保护下,复汉军的战损没有超过二十人。

    终于,这些胡人终于受不了了,胡人指挥官第一个抱头鼠窜,而后是他的亲兵,然后所有的胡人都在恐怖的伤亡之下彻底精神崩溃,哭着喊着溃逃而去!

    胡人偏师,全灭!

第一百零三章 出其不意() 
战场还在焦灼之中,刘正的心情略微有些焦急,战损比虽然有利于我方,而且战场局势也是在不断向自己这边转变,但是敌人的拼杀依旧顽强,好像一直拼杀下去就能获得胜利一样。

    “徐裳究竟在哪里?怎么还没有绕到敌人的后面!”刘正的心情略微急躁,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腿上的裙甲,听着后者发出嗒嗒的声音。

    李峰在旁边看到了刘正的举动,开口说道;“将军不必着急,夫人弓马俱佳,有胆有谋,身后又有百名精骑,想来是不会有事的,我猜测是遇上了敌人,正在血战之中!”

    刘正略微点头,战场之上,瞬息万变,这可跟打战略游戏不一样,开着全知视角打仗本身就是作弊。在古代战场之上,将领只能了解自己视线所及的地方,其他的地方只能靠传令兵和斥候来交流,不要说这种通讯方式本身就容易被截断,就算是没有被截断,这些消息也未必就是真实的。

    哪怕是古之名将,他们能做到的也只是根据已有的消息对战局作出判断,也不可能对于全局有一个清晰地判断。也正是因此,成为一名名将的核心不仅仅是足够的勇气和见识,灵感和直觉也是必要的。

    刘正皱眉看着眼前的拼杀,这才发现,因为地形狭小的原因,眼下两方只有最前面的战士展开了交战,身后的人都被前面的战友挡住了。这也导致虽然战况激烈无比,随时都有人死亡,但是真正的死亡却远没有他估计的那么高。两边的绝大多数有生力量都被挡在身后,只能看着战场干着急。

    他们不能放箭,在这样的局势之下,谁也不知道自己的人在哪里,要是胡乱放箭很容易射中自己人,更不要说敌人随时有可能冲到自己面前,抬起刀来狠狠给自己一下。

    所有人都在焦灼,都在焦急,都在估计身前的人什么时候会倒下,什么时候会轮到自己走到前线。

    仗打到这个地步,就有些烂仗的意思了,两边都费尽心机想要击败对方,但是战场又不足以投入足够的兵力,因此成了胶着僵持之态。

    简直就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看来我用兵还是不到家,竟然打成这个样子!”刘正叹气道;“现在只希望步队早早过来,从后面包夹这些胡狗了!”

    李峰正色道;“将军不要这么说,以三千之兵突击十倍之敌,一举大破强胡,这已经是古今罕见了,今日之后,将军必然名垂青史!至于说区区小的细节,实在不值得在意!何况,咱们还拖住了敌人骑兵,避免他们藏在黑暗中袭击步队!要末将说,只要今天打赢了,哪怕是骑兵战损过半都是值得的!”

    李峰这就是当时典型的将领的看法,只要能够打赢,士兵的伤亡那是不用在乎的,底层官兵的性命相比战斗的胜利和他的个人功业来讲是不值一提的。

    刘正闻言微微皱眉,他倒不是一定要宣扬人权,但是为将者应当爱兵如子,若是为将者不拿士兵当人看,又如何指望士兵给将领卖命!

    天色很暗,熹微的火光根本照不亮刘正的脸孔,何况他的脸又隐藏在厚重的铁面罩之下,因此李峰还是滔滔不绝地讲:“精兵锐卒虽然难得,但是我复汉军精通练兵之术,两三个月就能造就一批精兵,只要反复如此,精心培养,就能早就无双雄师!至于些许伤亡,实在不值得在意!”

    刘正正要开口说话,就听见身边的方程开口了:“将军,上位者若不与士兵同患难,如何能得到士兵拥护支持!我有一计,或许可以大破敌军!”

    方程自从当了这个庙算处的处长之后还没怎么说过话,庙算处的策划和绸缪大都由李峰来完成,因此军中戏称方程为“方石头”,意为沉默无用好像一块石头。

    按理说方程不是这样的人,他这样做应该有自己的考量,但是究竟是害怕与军中势力甚大的徐氏竞争,还是为了避嫌,刘正倒是分不清楚。而今天他却开口说话了,这就让刘正有些惊讶。

    刘正开口道:“有什么主意?”

    “在下以为,骑兵虽然是马上骑士,可是下马如何不能战斗?只是骑兵训练不易,很少有人把骑士当做步兵使用罢了!而今我军与敌人对冲一记而不能决出胜负,此地地形狭小又不能展开兵团,因此焦灼至今。在下认为,只有出奇计才能破敌!”

    “如何奇计?”李峰问道,言语里面稍微有些不满,显然是觉得方程在自己说完话之后才献计摆明了是要打自己的脸。

    “翻墙!”方程高声说道:“此地乃是两个军营相间之处,两侧都是围墙壕沟,因此军队不能展开。可是若是以骑兵下马,手持铁锏短剑,从墙上跃入阵中,上打骑士,下砍马蹄,则敌人必破!”

    “好!”刘正点头道;“既然如此,那就按你说的办!刘肉都!命你带一百骑士,下马持短兵,墙上跃入阵中,上打骑士,下砍马蹄,不得有误!”

    “是!”刘肉都高声应答,随后点了自己军中擅长步战的骑士,换上短兵,立刻绕过军营,从里面杀入!

    复汉军具装甲骑的装备有些杂乱,丈八马槊是必备的,但是这种武器很有可能在一两次冲锋中就毁掉,因此必须装备副武器。弯刀和马刀是骑兵常用的武器,这种武器靠着骑兵的高速发动攻击,可以以极小的力气就砍掉敌人的人头。但是这种武器重量太小,若是速度提不起来而且敌人装甲厚重,则难以克敌。

    刘肉都手里拿的是铁锏,刘正很喜欢这种武器,因此军中多有骑士装备。铁锏重量不一,军中骁勇之士如陈铁锏一流的可以用二十八斤的铁锏,小一些的则有十五斤、十八斤的,但是不论如何,这样的兵器一旦敲在敌人脑袋上,哪怕是将一块钢板做成头盔也是顶不住的。

    军营中的士兵早就星散一空,偶尔有几个不明白情况的,若是知趣地让开道路就留他一名,若是不知趣的,上去就是一锏!

    刘肉都带人穿营而过,按照记忆来到两军交战的地方,大声说道:“这一仗打得太憋气了!这么小的地方,根本展不开兵力!咱们复汉军纵横天下,从无一败,今天又是三千破三万,这是何等厉害!可是这一只小小的敌兵却敢抗衡咱们,你们说怎么办!”

    “杀!杀!杀!”杀发了性子的骑士们手里挥舞着铁锏,高声喊道!

    “好!听我的,上墙,然后跳下去打死他们!”

    军营的墙是夯土而制的,里面加了一些木材作为加固的股价,但是并不十分坚固。也就足够抵挡骑兵的冲击,不足以抵抗步兵的攀爬。刘肉都带着士兵们爬上土墙,就看到了底下正在鏖战的两方,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惨烈,太惨烈了,两方接近三千人就在一处小小的巷道内展开战斗,同时能够接敌的不过是一百来人,而每有一个人死去,后面的人就呐喊着冲上去,挥舞着手里的兵器,发誓给敌人致命的一击。

    仗打到现在,彼此两军都没有了太多的理智,所有人都靠着一股血勇之气拼杀,而夹在中间的人反正也不可能退回去,横竖没有了退路,所幸拼死一搏,说不定运气好还能杀敌幸存!

    一个复汉军骑士手里拿的是双锏,只见他左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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