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剑风云录-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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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姿态,活像一只移动的水缸。
走到阎无私和沈寒竹的面前,一甩绣巾,道:“哟,爷,哪阵风把你们给吹来了?姑娘们,接客啦!”
阎无私道:“你认得我?”
老女人一愣,马上陪上笑脸道:“认得,认得,哪能不认得呢!爷来得正好,今天又新来了几个姑娘,都是一等一的货sè呢。”
说完,朝姑娘们招了招手,她手指上的翡翠戒指在灯下煞是刺眼。
沈寒竹心想:真是一个老江湖,脸上明明写着不认识,却还能处理得如此圆滑。也幸好不认识,不然真怕你吓破胆。
阎无私倒是很镇静,道:“我找晓燕姑娘!”
老女人一愣,马上道:“哟,爷的眼光可真是辣,只是晓燕姑娘现在正在接客,要不,咱今天换换口味?”
阎无私居然怒了,用力一拍桌子,道:“哪个人这么狂,爷的女人也敢抢!”
说完,站起身,气冲冲地上楼找去了。
沈寒竹想笑,但没笑出来,屁颠屁颠跟在身后也上楼去了。
老女人急了,一边喊着“爷,爷!”一边跟在后面跑。
刚上楼,阎无私就转过身,凶神恶煞般地看着老女人问:“说,晓燕姑娘在哪间?”
老女人吓坏了,用手指点了一点,喉咙里一个字也发不出声。
门被踢开。
屋里有一男一女两个人。
女的穿着宽大的男人的衣服,与其说穿,还不如说裹着。两只修长而洁白的腿露在外面。
男的却穿着大红肚兜,头上戴着鲜花,脸上抹满了胭脂。
见陌生人闯入,两人都尖叫起来。
“你是晓燕姑娘吧?”阎无私问。
晓燕使劲地点头,一脸恐慌。
阎无私取出一绽银子丢到她身上,道:“出去!”
晓燕匆匆地跑了出去,因为衣服太长,出门时被绊了一下,一个踉跄,摔了一跤,连滚带爬地出去了。
豆花怯怯地看着阎无私,伸出兰花指点着他道:“哎哟,我的老天,怎么又是你呀?”
阎无私一屁股坐下来,示意沈寒竹也坐下。
他拿起桌上的酒杯,倒了三杯酒。然后对豆花说:“坐!”
豆花扭扭捏捏地过来,轻轻地坐了下去,坐的时候,只有半边屁股在凳子上。
沈寒竹心想:此人果然好玩。
阎无私道:“喝!”
豆花果然听话地喝。
阎无私道:“你是聪明人?前面有两条路,你是要钱呢还是要命?”
豆花道:“我当然要命!”
“很好!”阎无私说完,又取出一绽银子丢在桌上。
“看到这银子了吗?可以让你把晓燕姑娘整个月都包下来了。”阎无私道。
看到银子,豆花的眼睛开始发光,他忙伸手去拿。
“慢着!”阎无私喝道。
豆花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去。
“银子不是这么好赚的。”阎无私道。
“我懂!”豆花应道。
于是,阎无私从袖中取出了那根断凳脚。
“你看这根断凳脚是用什么利器击断的?”阎无私试探地问。
“软剑!”豆花只瞄了一眼就很肯定地答道。
“你能描述出这是用了什么样的一个招式吗?”阎无私道。
“我可以!”豆花的回答总是那么爽快。因为在这方面,他是行家。
沈寒竹心想此人果然有意思。
阎无私笑了,他笑得很开心。
阎无私道:“豆花,你一定还记得余沛晓的腿!”
豆花突然开始呕吐。
阎无私一点也不惊讶,毕竟像他这样看过余沛晓断腿而又不会呕吐的人真的很少。
阎无私问道:“这条凳子的断裂面跟余沛晓腿上的切口是一样的么?”
豆花很肯定地道:“不一样!”
阎无私再也笑不出声音来。
南宫世家富甲天下,又怎么可能去抢黄金?
是阎无私糊涂了吗?
沈寒竹这样想。
跟沈寒竹有一样想法的人,一定还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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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巧指画圣()
风在呼啸。
残阳如血。
两个男人站在江边许久。
无语,有时候代表了心情的沉重。
他们的衣衫被风肆无忌惮地吹着。
头发已经凌乱。
终于,还是阎无私先开了口:“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怀疑南宫世家?”
沈寒竹道:“是的,我非常奇怪。”
阎无私道;“还记得江南柳吗?那天晚上我出去了一个晚上,到天亮才回来。”
沈寒竹没有考虑,直接道:“记得。”
阎无私反而有点奇怪:“既然记得,你就不想问我那晚干什么去了?”
沈寒竹微笑道:“我是一个很好奇的人,但我知道有些事情你想告诉我的时候一定会告诉我,同样,你不想告诉我的时候,我问了也没有用。”
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道理,但很多人就是不明白。
阎无私道:“因为那天,我发现了一只金元宝,一只很特别的金元宝!”
沈寒竹的反应很快:“跟十年前被劫持的黄金是同一批的?”
阎无私点头道:“不错,因为金元宝的底部印着庆元府字样。”
沈寒竹道:“那只金元宝在谁的手里?”
阎无私道:“我不知道他是谁,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是谁。”
沈寒竹奇怪地看了看阎无私,道:“你为什么不抓他?”
阎无私把手交叉背在身后,双目望着远方,道:“他死了,在我抓住他的时候死了。他的口中只说出四个字:十里飘香。他死的时候,手里还抓着那只金元宝。”
沈寒竹叹了口气道:“他是怎么死的?”
阎无私道:“他的背部被shè入了一支飞镖,直至心脏。”
沈寒竹道:“你一定研究了那支飞镖。”
阎无私赞许地看了一眼他,道:“是的,那是一支很秀气的飞镖。”
沈寒竹道;“你一定想到了它的主人。”
阎无私的嘴里吐出三个字:“李梦莱!”
沈寒竹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阎无私长叹了一口气道:“十年前黄金被劫时,这么大一批黄金要运输出去目标很大,但黄金却像空气一样在人间蒸发,直到最近我才想到,只有一种可能。”
沈寒竹道:“哪一种?”
阎无私道:“地下!黄金被埋在了地下!”
沈寒竹脱口道:“钱宅?”
阎无私点了一下头,道:“没有比钱宅更合适的地方了。当初新建这么大一所宅院,可谓花尽心思。”
沈寒竹沉思了一下,道:“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阎无私道:“还记得我叫余沛晓去送信的事吗?”
沈寒竹点了一下头,那个用手走路出去的样子,他怎么会忘记?
阎无私道:“我是叫他去请霹雳堂的堂主韩三炮。”
沈寒竹心头一震,道:“你要炸钱宅?”
阎无私的心情也突然沉重起来,他缓缓地道:“必要的时候我会的,但不是现在。”
沈寒竹道:“那现在呢?”
阎无私道:“我需要一个人证,你懂的!”
沈寒竹道:“我自然懂,你说的是巧指画圣公孙逸。”
看到玉石雕栏时,沈寒竹的心放下了。
玉石雕栏其实没有玉,只有石块,像玉一样的石块。
玉石雕栏也不是指栏杆,而是房子,“巧指画圣”公孙逸的房子。
他喜欢把这房子叫“玉石雕栏”,所以江湖中人人都这样称呼。
房子还在,房中有灯,有灯必有人。
沈寒竹和阎无私敲了敲门。
“门未锁,客人请自进!”屋内有人答应。
门分两扇,沈寒竹和阎无私各推一边进入。
映入眼帘的竟是满屋的书画。
屋顶,墙上,桌上,甚至地上,厚厚的全是!
随着门被推开后偷偷吹进来的风,随意飘动着,像是快丰收时田野上的麦浪。
屋内正zhong yāng有一长桌,一男子正提笔作画。此人一身白衣,头戴纶巾,面如冠玉。
阎无私忙拱手道:“冒昧打扰公孙先生作画,在下胡须,见过先生。”
沈寒竹也忙作势附和:“在下寒竹,见过先生。”
公孙逸依旧低头作画,他的手指白净而修长。
他用余光瞄了瞄两位,道:“深夜到访,必有求,但说无妨。”
阎无私忙道:“在下乃钱宅管家。钱老爷十年前请先生画过家族画谱,先生可记得否?”
公孙逸“哦”了一下,这才停笔抬头看了阎无私一眼,道:“记得。”
阎无私依旧不紧不缓地道:“前任管家钱满粮离世正好十年,钱老爷心中甚是缅怀,不知先生这里是否还存有他的画像?”
公孙逸竟然未加思索地道:“有!”
说完,从箱中翻出一副头像画,交给阎无私道:“请收好。”
阎无私接过道:“请问作价多少?”
公孙逸道:“无价!”
沈寒竹听得惊讶,反问:“无价?”
公孙逸指了指门边的一只箱子道:“公孙作画,从来不开价,放银子的箱子就在那里,丢多丢少那是客人的事,公孙不闻不问。”
阎无私摸出身上所有的银两,一古脑儿地都丢进了那只箱子。
“先生,那就告辞了!”阎无私东西到手,不敢久留,拱手道别。
“不送!”公孙逸说这话的时候,已低头开始作画。
出得门来,沈寒竹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什么原因。
有时候,事情太顺了,反而会让人觉得不自然。
其实,人有时候真的有那么一种感觉,会很准。
但却常常错过。
此时的公孙逸屋内,正走出一个大胡子,两人相视对笑!
当然,沈寒竹不知道。
阎无私也不会知道。
第十三章 杜鹃之死()
古道荒芜,杂草丛生。
阎无私和沈寒竹又开始星夜赶路。
他们要去的地方,便是那间木屋。
阎无私已经跟余沛晓约好,今夜取到钱满粮的画像,就马上赶过来让他辨认。
一样的路线,不一样的心境。
上一回阎无私带沈寒竹去木屋的时候,沈寒竹充满了好奇和期待。
而此时,沈寒竹的心里只有沉重。
他跟阎无私一样,在等一个答案。
也许这个答案马上就可以揭开。
马蹄声阵阵,踏破了夜的宁静。
同时也把沈寒竹的思绪击得七零八落。
马其实很给力,一刻不停歇,到达木屋时,正好赶了两个时辰。
已近子夜。
万籁俱寂。
即便是自己的呼吸,似乎也可以听得一清二楚。
阎无私心中突然涌起一种不祥之兆。
因为木屋内没有点灯。
要是余沛晓在等他,那一定会点着灯等,在黑夜里这灯就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亮。
夜幕中的木屋显得也很黑,黑得让人找不到它的门。
不要出事!阎无私一下马,还未站稳,就向木屋冲去。
沈寒竹跟着跑了过去,他只感觉他的脚踩着地,好像踩在冰块上一样有入骨的凉意。
冷,冰冷!
屋内跟屋外一样冷。
屋内还有一种气息,一种血腥的气息。飘散在空气中,闻着让人作呕。
沈寒竹的心已提到了嗓子眼。
果然,在余沛晓的床上,有一团黑sè的影子。
床已塌下,连着地。
阎无私忙摸索着把灯点着。
床板上有一个人,一个水桶一样的女人!一半身子在床板上,一半身子在地上。
这是一张小得可怜的床,自然容不下她的体重,更容不下她的身躯。
沈寒竹已经叫出声来。
这个女人他们刚见过,在翠香楼见过。
那个脸上粉墨三寸厚,走起路来扭着肥肥的屁股,像移动的水缸一样的女人。
现在,正静静地躺在这个冰冷的屋里,眼珠已经凸出,口角流血,血已凝固。
只有手指上那只晶莹剔透的翡翠戒指,还在发着光。似乎向人们在证明它的存在。
“她为什么会死在这里?”沈寒竹问道。
阎无私其实也这样在问自己。
“仇杀!”阎无私道。
沈寒竹问:“为什么这么肯定?”
阎无私道:“第一,如果是抢劫杀人,她手上的翡翠戒指不会完好无损地还留在手指上,而且也没必要把她的尸体移到这里来!第二,如果是情杀,那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