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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大宋天朝1630-第8章

小说: 大宋天朝1630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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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哲笑嘻嘻的凑过来。

    众人听他豪言,同声齐齐道:嗤!远远的避了开去,都道又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只有陈子龙见了他,立马凑上去一起,所谓臭味相投是也。

    “你们刚才都说到哪儿了?今天的题目是什么?”

    陈子龙睁大了眼看着他,仿佛不认识他一样,

    “我说李哲,你还真的打听这个,你还真想丢人现眼么?”

    陈子龙是李哲在州学里最好的朋友,深知李哲的虚实,平时这种情况李哲都是退避三舍,唯恐别人发现自己,今天怎么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莫非李哲还真心打算展露一下文采?

    李哲一听,不乐意了,

    “怎么,又瞧不起人不是,爷爷平时那是谦虚,不喜欢过于高调,不信,等一会就让你瞧瞧爷的厉害。”

    陈子龙看着李哲一脸的蜜汁自信,完全搞不懂李哲的信心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这也不怪他,谁能想得到站在眼前的这个同学身体里竟然装进了一个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呢。

    园里众人,在这园子里随便闲聊了几句,然后不多时,园子里猛地一静,终于告一段落,却是今日的正主儿终于要现身了。

    只见园子里尽头的水池香榭猛地光线一暗,然后又猛地一亮,就像是一弯明亮的新月突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啥时间,所有人都被这绝色佳人吸引住,这美女,如空谷幽兰,又如国色牡丹,清幽和高贵娇艳的感觉同时集于这一人身上。只让人觉得天地精华全都倾注于其一身,身上无一处不美。

    这女人轻起脚步,袅袅婷婷,如磁石般吸引着众人目光,独自走到园中中心处的亭子里,坐下,轻启檀口,道:

    “众位同学,这就开始吧!”

    仿佛生来就带有着一种颐指气使的气势,仿佛每一句出口,天生的所有人都该听她命令似得。

    她这一句声音言罢,现场的人才纷纷像是收回了魂魄一样,恢复到正常,园子里的气氛一暗,然后突然间,猛地一下子拔高,冲入人声鼎沸的境地。

    这女人,独自坐在众人的中心处,冷眼旁观,她就是今天的主角,北境街府的主人,襄阳郡主——赵婕妤!

第十四章作诗() 
这赵婕妤,便是安王的女儿,在安王膝下十几个子女里面,是最早被允许出府独立居住的一个,相传自小天资聪颖,最得安王宠爱,出府之后被亲口赐封号襄阳郡主。

    对这个女儿,安王有言曰其一身才华,不让须眉,每每可惜此女生的是女儿身,不能接替他藩王之位。

    这样的奇女子,一进州学自然变成了众矢之的,多少目光都紧盯着郡主的身份,没奈何那郡主果然是天生的女学霸,便是在州学也是门门功课压人一头,一直一枝独秀,众多男同胞也是只好甘拜下风、自惭形秽。

    这样的人物,当然在州学里有极大的号召力,你想啊,谁若是能得到郡主的青睐,便是没有机会做郡主的东床,便是只消能引得郡主随口在安王面前提上一句名字,那也是让人受用无穷。

    无它,富贵耳。

    所以这就是这诗会这么热火的原因。

    郡主一发话,园子里的学子们纷纷踊跃发言,气氛热烈的简直让人怀疑自己如同行走在闹市之中。

    学子们就象那些闹市上的小商贩,拼命的向郡主兜售自己。

    李哲和陈子龙站在这里,不一会儿郡主给定下的题目给传了下来,两人上前一看,却是一个别字,要用现代诗来写。

    “郡主这题目定的好啊!”

    一个同学这就开始拍马屁,

    “多情自古伤离别,一个别字,最是能道尽我等世间的悲欢离合,千古情谊。遥想我唐代前辈诗仙太白前辈,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引得多少人涕泪齐下,这一个别字,立的好,立得妙,意味无穷。只是这别之一字想写出彩来,却是太难。”

    “谁说不是呢?偏偏还要用现代诗,我觉得现代诗,想写出味道来,却更是难上加难。”

    和后世人觉得写出现代诗来简单,写古诗词更难不同,这个时代的人却是反过来,觉得写古诗词简单,写现代诗更难,这时代的社会倡导普及白话文不过方才几十年,但古诗词在文坛却已经是有了千年的传统,这就是时代的不同了。

    宋人从小就在适应格律诗,所以对他们来说做古诗词更容易,反而让他们是用白话文写作现代诗,看似自由,反而让人无所适从,很难写出那种味道来。所以说物以稀为贵,当今的大宋朝文坛却是更看重现代诗人。

    院子里的一众年轻才俊纷纷皱起了眉头,憋着劲儿要写出一篇留名千古的现代诗名篇来,好博得郡主的喜欢。郡主这等人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等获取佳人好感的时机决不允许错过。

    这当口就连李哲和陈子龙两人都停住了互相嘲讽,仔细在脑海中酝酿感觉。

    陈子龙自己想了一会儿,自觉无所得,便自停下了思考,他这人聪明是极聪明的,却性子惫懒,要不然也不会和穿越前的李哲臭味相投。自觉的跟本没有机会,也就没报太大的希望,谁知他扭过来发现,自己的老搭档李哲竟然也在念念有词。

    生生吓了他一跳,

    “喂!”

    “怎么?”李哲被他吓了一跳。

    陈子龙道:

    “怎么还来真的?”

    “怎么?不行?”李哲理直气壮的道,“我一直对郡主倾慕,朝思暮想,说不定哪一刻我便得了灵感,做得出一首好诗来,又有什么不行?岂不闻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难道只有你这小白脸才能做得出诗么?我这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懂得甚么?”

    如果不是陈子龙和他实在是一对损友,了解得不能再了解,还真的会被李哲这一番做作给吓住。

    陈子龙看着李哲,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自李哲之口。

    对郡主倾慕是倾慕,今天在这里的人人人都倾慕郡主,但哪一个人会象李哲此刻这样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身边的旁人都已经看不惯,忍不住出口道:

    “李哲,公主是何等样人,就凭你也敢对郡主有非分之想,你也太不知羞耻了,简直就是亵渎,说的好像你真会写诗一样。”

    李哲在州学的同学们眼里一向是边缘岛上出来的乡巴佬,祖上靠军功得爵,然后后辈就凭着恩萌能将爵位一直继承下去,算是典型的拼爹,最让同学们中寒门出身的人看不惯。

    再加上李哲本身在州学里成绩又一向是倒数,功课不好,更是让人不屑。

    偏偏此人还没有自知之明,此刻还想着作诗,在郡主面前邀宠,这得是多极品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儿来,种种丑态,真是让同学们笑掉大牙,几乎没人会相信他能写出好诗来。

    自然有人要出口驳他。

    不过面对这人的嘲讽,李哲却是丝毫不以为意,这时候光论口舌之利证明不了什么,等一会儿真功夫见真章才是本事。

    不说李哲这边,却说这时前面已经有人做出诗来,吸引了众人眼球,众人纷纷围上前去。

    抢先做出诗歌的人是一个同学,生的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却是两人在州学里的同班,班里文辞最好的学霸陆凡,此人向来有急智,最善于作诗,没想到今天在这里也是第一个做出来。

    只听他开口吟道:

    “离别之于爱情,

    好比狂风之于怒火,

    它能将小火熄灭,

    也能使大火熊熊燃烧。”

    这一首诗一出,很多人立时便闭住了嘴。

    很多人将之和自己做的诗一比,嘿!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很多人做的诗和这诗一比,登时就成了甩大街的货。

    这几句现代诗短小精干,却韵味无穷,简单的几句话,却启人深思,平常人往往认为离别是对爱情最痛苦之事,所以才有无数描述相思离别之苦的文章,千年以来莫不是如此。但陆凡这首诗却另辟蹊径,认为离别能使真正的感情升华,经历过离别的感情才更显浓烈真挚,这一层境界又比平常的离别诗高出一筹了。

    陆凡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已经得到了白话文语句运用的精髓,传统的古诗词,讲究的是含蓄,点到即止,最求意境,没想到陆凡的这首短短的现代诗,竟然隐约间也有类似的境界。

    坐在上面的郡主点评道:

    “陆凡君,这诗意蕴深长,写的很有意味。”

    陆凡得了郡主夸奖,登时就像是吃了二两酒一样,一团红云浮在脸上,

    众人都上前恭喜,

    “不错不错!郡主说得好!今天,还是陆兄才思敏捷,高了我等一头,我等甘拜下风。”

    陆凡被众人围着,脚步轻的跟踩在高跷上一样,高兴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这时候,李哲突然主动上前一步,

    “各位!陆兄做的诗极好,不过我这里也得有一首诗,却要和陆兄比一比!”

第十五章再别康桥() 
李哲一句话,让众人纷纷转头诧异看向他。

    咦?是他?

    同学们的印象里,平常这时候李哲都是努力将自己个儿藏起来的,今天怎么的,竟然主动站出来,向陆凡挑战?要和陆凡比做诗!

    这也太开玩笑了吧!能让人笑掉大牙。

    就连李哲的好友陈子龙都觉得李哲今天特别奇怪。

    莫非李哲真的能让人刮目相看?

    “不可能?”

    立马有人熟识的小声对身边人说,

    “这人不知道什么的得了失心疯了,明明不学无术,却又偏偏主动上前去引人耻笑,不是得了失心疯那是什么?”

    “总之往常我们绝对没看见这人这么主动做过。”

    还有那跟李哲不熟的,以为这人既然敢主动站出来,或许真的有些水平,就问身旁人道:

    “这人是谁,莫非也是哪个文采不错的同学,怎么平时感觉没怎么见过呢?”

    “屁?你哪里没有见过,就是那个酒桶李哲,那一次我们诗会,每个人都要作诗,偏偏轮到此人时,他怎么也做不出来,硬生生将酒宴上做罚的一桶酒生生喝光的那个家伙,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我靠,原来是这家伙!”一群人看向李哲的目光就变得有些奇怪了。

    “李哲,你平日在学校胡闹也就罢了,今天可是郡主在旁,容不得你胡来!你快快下去吧!别来给人丢人现眼了!”

    一个李哲的同学站出来呵斥道。

    李哲道:“怎么?”

    “难道这里别人都做的诗,我就做不得么?”

    “郡主可没说我李哲就不能作诗!”

    “你……”

    那同学指着李哲看了半天,却没的话说,的确,大家既然来参加诗会,便没有人说不能作诗!

    “罢了!你自己要丢脸也由得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能做出什么诗来。”

    这同学气急,拂袖躲到一边。

    园子里的人都拿奇怪的眼光看着他。

    不过李哲今天既然决定要一鸣惊人,又哪里在乎这些,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总是要有勇气敢于主动出击。

    事实上原来他李哲在他前世的那个世界也没有这么强大的信心和行动力的,但不知怎么的,或许是因为穿越,带着另一世的灵魂和庞大的记忆知识,给了他莫大的勇气,呵!咱有金手指的男人,就是有这么自信。

    李哲面对着众人,朗声念道: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正是著名诗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民国时代最著名的诗歌之一!

    这一首现代诗在后世是传世名篇,在整个民国文学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徐志摩身为中国近代史上最著名的诗人,他的诗歌的最大特点就是朗朗上口,韵味无穷,读起来有一种音乐般的美感,最适合这个现代诗还处在开拓期时代的审美。

    这首诗一出,园子里的众人当即目瞪口呆,众人哪怕是再瞧不起李哲,也无法否认这首诗歌的隽美,这种含有乐律美的诗歌,听起来简直能让人灵魂都沉醉入这文字的美里。

    一个同学当即不自禁大喊一声,

    “这才是现代诗,这才是我心目中最美的现代诗歌,原来现代诗不仅能像古诗词一样充满哲理,还能像音乐一样华丽。绝对是一首好诗。”

    “是啊,李兄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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