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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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让人看在这个时代那可是很了不得的一件事,哪怕是只言片语能让人传诵,那也很了不得,自家的小少爷信誓旦旦的突然弄出这么一出可把九叔给吓一跳。
这还是他老李家那生性顽劣的继承人吗?这还是他印象里的从小抱到大的那个小少爷吗。
九叔道:
“老爷,能行吗?那报社可都是文曲星老爷才能登得上去的,老爷您,虽然上了学,可是……”
九叔那话里未尽的意思很明白,就您那两下子,也想要投稿登上报纸?恐怕比登天还难。九叔怎么想都觉得不可能,他总觉得今天自家老爷的表现太过让人意外,怎么感觉都像是和平时完全是换了一个人。
“哪有,想什么呢九叔。”李哲无语了,
“哎!我也不跟你争辩,等书出来了你就什么都知道了。”
说来这全都怪先前李哲穿越来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太挫,挫到别人都不敢相信了。
送走仍然满脸怀疑的九叔,李哲这就打发胡适去先去报社打听具体投稿的事,熬了半天,总算等到了胡适从外面再次回来,李哲一个箭步抢上前去就问,
“打听清楚了吗?那个《孟州日报》?”
胡适这个家生子脸色古怪的应道,
“回老爷!那家报社的编辑倒是说没有不接,不过却是要看稿子的质量的,在这方面却容不得通融。那人听我说,官人是州学出来的学子,才能必然是有的,您能有心投稿到他们报社,他们的编辑倒是有些高兴,然后拉着我说了很多写稿的要点,要我转告给官人。”
“哦,都是些什么?”
“就是要题材新颖,节奏鲜明之类的,另外,他还专门给我强调,说官人如果投稿,最好是要投小说,那些老式的志怪传奇,诗词歌赋之类的都太老套了,客官们都不爱看,编辑们可是也不会接的。”
“哈哈,”一听得这儿,李哲倒是乐了,一颗心放回到心窝里头,笑道,“小说,当然是要写小说了,你说的那些志怪传奇,诗词歌赋什么的,讲真,老子可还不会写呢?”
李哲当然是要写小说,这可是大众娱乐时代,写小说这可比写其他的什么都要赚钱,李哲回到自己书房里开始考虑具体写点而什么。
既然决定了要投稿,那么写什么呢?李哲还得费心思思量一下。既然是准备抄小说,那么就要好好想一想,他脑海中的那些浩如烟海成千上万本的经典小说里面,究竟首先抄哪一部小说才更好呢?
是仙侠还是推理,是科幻还是言情,后世李哲记忆里那些耳熟能详的随便一部作品拿到这个时代很可能都会成为引动万千人神魂颠倒的炸弹。毕竟后世的文娱文化产业比起这个时代来说要先进很多。只要题材风格不是太离谱,就一定会有人看。
而李哲脑海里,很多的经典之所以被称为是经典,那自是因为经典有广泛的适应力,那些经典不管是拿到这过去的哪个时代,只要阅读上没有太大的障碍,那么就一定会被同为华夏后裔的宋人所接受,一定会成功。
说起来李哲这一次抄书,唯一的目的就只是赚钱,并没有成为文豪的打算,说起赚钱,那就只能是通俗小说,而通俗小说里,对华人影响最大,在后世形成了一种独特文化的毫无疑问只能是武侠小说了。
想来想去,李哲最终决定的还是一本绝对的通俗小说经典,同时也是无数历史穿越的先行者尝试成功的一本,征服了无数时空,被炒的最多的一部名著——射雕英雄传。
正好射雕英雄传描述的也正是大宋朝最尴尬的那一段历史,令后世无数宋人扼腕,后悔莫及的那个时代——靖康之变。在这个世界,后来几百年后的宋人同样也是对那个年代的那段历史纠结不已,毕竟,那一段历史,对宋人来说,那才真的是切肤之痛。
李哲坐在自己家的书房,拿起这个时代的特色文具——鹅毛笔,这玩意儿却是从海上从欧洲那边传过来的,因为书写便利,已经风靡了大宋朝本土和海外三藩。
不过宋人精巧的本质当然不会只像欧罗巴人那样简单粗暴的就是弄上一管鹅毛就算了,宋人里精明的商人们选择将这鹅毛精挑细选,按照芯管品质的不同,定不同的价格才到市场上贩卖。
所以像是李哲手上用的这一管,算是其中的中上等,芯管更粗,盛墨水就更多,书写起来更为便利,而且管壁上海画满了各种花纹图画,搞得跟个艺术品一样,远比那些低档次的鹅毛笔价格高上许多,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文人雅士,是贵族们专用的档次。
这就是宋人做起生意来比白人更优胜的地方了。
李哲铺开纸张,拎起鹅毛笔,回想《射雕英雄传》的经典情节,正准备稍微酝酿组织一下,岂料这思路一打开,金庸老先生原作上的内容就如滔滔江水疯狂涌现出来,在他脑海中盘旋萦绕。
这是穿越的福利?莫非是金手指?
李哲来不及想太多,赶紧的手中鹅毛笔翻动,将内容迅速抄摹下来,
“第一章,风雪惊变,钱塘江浩浩江水,日日夜夜无穷无休的从临安牛家村边绕过,东流入海。江畔一排数十株乌柏树,叶子似火烧般红,正是八月天时……”
这一下,让另一个世界影响了好几代人,让无数华人如痴如狂疯狂传颂的射雕英雄传,就此借李哲的手,出现在这个世上!
第九章美食()
李哲抄射雕英雄传,当然不是全抄,虽然他现在已经基本确定,他的确是有过目不忘的异能,能够将原本一字不误的完全摹写下来。
但是考虑到这一世宋朝的情况,蒙元并没有一统天下,宋朝也没有灭亡,蒙元和大宋直到现在仍然在本土大陆上隔江对峙。李哲这一版的射雕英雄传就不可能像是原版的里面那么写了。
首先,这一世的宋朝,对蒙古人那是世仇,而这一世的宋朝没有经历过灭国,那么对蒙元的仇恨就更加纯粹,没有过畏惧,没有失败者曾经的那种遗憾,甚至到了后来,待宋朝在两国对峙中逐渐由弱转强占据优势后,对蒙古族的北元那更是彻彻底底的蔑视了。
这一点从现今大宋朝的民族政策就能看得出来,只要是纯粹的宋人在本朝都享有绝对的特权,和广大的海外领征服的无数异族有本质的区别。
这个时代的宋朝内部情况和唐朝相似,都是绝对的自信、开放,广开大门,接受异族中的佼佼者为本朝效力,但是和唐朝不同的是,本朝并没有在社会中彻底消除民族隔阂的意思,反而是变本加厉的抬高本土宋人的地位,给予各种特权。
这样的民族政策在大宋当初流落海外的时候,极大的增强了宋人的凝聚力,保证了那一段艰难时期武宗小朝廷的稳定,后来,慢慢就演变成了宋朝的祖制。
这时代的宋朝可是十足十的多民族国家,别的不说,就说这天竺洲上,本土土著就远比宋人要多的多得多。宋人的强势,使得那些海外异族为了获得更好的堪比宋人的待遇,往往要需要比宋人多出几倍几十倍的努力。
就说李哲家中,绝大部分仆役也都是开化过的土著,真正有根底儿的宋人哪里会跟着做这般给祖宗丢脸的事儿。这年头的观念就是这样,宋人才是天生贵胄,在这大宋朝,真正的宋人哪怕就是走投无路被逼得落草也不会去做贱役。
不过天竺洲在这样的政策下并没有导致不稳定,算是海外三藩中最稳定最富足的一个,这个就只能说是归结于天竺那奇葩的本土宗教和天竺人奇特的民族性了。所以立足天竺洲的安王藩,又是海外三王中最强大的一支。
在这种社会背景情况下,原著中郭靖北上大漠在蒙古族中生活的那一段描写就要完全不同。李哲在书中必须把蒙古人,特别是铁木真在文中更加的黑化,而不是突出其的英雄一面。
须知铁木真在另一世算是民族融合的英雄,就是金庸老先生的原著里面都能看出来,有某种隐隐约约的将蒙古当成是自己人来看的感觉。那是因为蒙古人在后世某种程度上已经基本上融合,被算进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不算是外人。
而在这一世蒙古人却是宋朝绝对的敌人,几百年战争不断的宿世仇敌。这就是这一世的政治正确,这是国仇家恨,李哲在这本书上可绝不能没了立场。
确定了方针之后,李哲就先把射雕的前几章先一一摹写出来,虽然是用的鹅毛笔,但李哲也摹写的很快,等灯火初上,该到吃完饭的时候,李哲就已经摹写了近两万字出来。
停下笔,摇晃一下自己酸痛的手腕,看看自己抄写出来的这密密麻麻的文稿,李哲不仅怀念起另一个世界电脑、键盘和打印机的便利来,不过,这种念头也只是一转即逝,既然已经到了这里,就不能在怨天尤人。
李哲心里就不信,哪怕是在这个世界,有了穿越者的福利,他李哲就混不出一个名堂来。
心中这样暗自发狠,李哲起身,将文稿收拾好,高喊一声,
“胡适!”
“在!”
一直伺候着的胡适忙回声应答。
李哲点头,
“恩!传令下去,准备开饭了!”
“是!”
狗腿子胡适弓着腰子应答一声,然后出门去几步,高喊:
“嗨!老爷吩咐了,开——饭——了!”
随着胡适拉长了的高亢尾音,顿时叮叮当当,整个院子里的下人们都跟着忙活起来……作为一家之主,这整个院子的四五十口子全都是为他服务的,他不说开饭,下人们哪里敢自专。
晚饭的主菜是海鲜,由下人们一盘盘端上来。
一盘烩鱼片,一盘酱爆海虾,一盘海参,一盘清蒸石斑,最后还有一个酸辣鲜香的乌鱼子汤。
鱼片是海港上刚刚上岸的最好的海鱼,虾是印度洋当地的特产印度洋蓝龙虾,海参,石斑都是上等的极品海鲜,李哲在前世社会生产力虽然发达,但在吃上可从来没有这么奢侈过,能自己个儿整上这么一桌子海鲜这么胡吃海塞。
硕大的成人手臂一般的大龙虾,吃起来很是有嚼劲儿,还有鱼片,印度洋在现代世界也是世界上最好的金枪鱼渔区之一,李哲的私人厨师做的这古代版的鱼片,又叫鱼生,更是鲜香无比,入口即化,吃起来很是香甜。
李哲住在这孟州城,那海鲜总是吃不完的,那些孟州城外港口里的海船有几百条,每天都要从印度洋里捞出几千上万吨鱼来,来供孟州城里的宋人饕餮们来吃。因此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吃货绝对是最幸福的。
这时代的厨艺也已经发展到很高级的阶段,败全球大航海殖民贸易所赐,前世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的东西,现在全都开发了出来,天方世界的辣椒,孜然,东南亚的香料,花椒,全都早就进入了宋人们的烹饪食谱。
这个时代的海鲜绝对是能让人赞不绝口,更不用担心后世的各种污染,所有的食材全是纯天然的高档食材,家里请的厨师更是传承数代专门的家传手艺,手艺绝妙,盘子里的红烧海参,口感绝妙,一大口进到嘴里,那个味道,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
李哲一边自己大快朵颐,看到胡适还领班站在自己身后等着伺候,心里头就不自觉有些别扭。
“恩?”
“一起坐,让厨房也给你来一份。”
李哲伸出筷子给胡适招呼,
“恩?可不敢官人!”胡适忙连连摆手推辞。
身为下人,可没有和主人同食的规矩。李哲自己不在乎,可作为下人的胡适可不敢逾越了自己的本分。
就从这一点细节来看,离李哲真正适应这个时代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啊!
第十章好书()
翌日清晨,
“老爷,该起床了!”
大清早,李哲在侍女们的服侍中起得床来,打开窗户,向远处眺望。
孟州,这处西洋上最庞大的海港也开始忙碌起来。
打李哲家楼上的这个角度往港口看上去,从东方来的前往非洲东海岸的海船和从西方来的要前往东方马六甲去的巨型海船挤满了港湾外面的海面,满眼望过去全都是高达数层楼高的巨大风帆。
风帆处挤满了上上下下忙忙碌碌的水手,从货船上卸下来的货物在码头上川流不绝,亚洲象,非洲驼,肩背上驼满货物的牛马,忙的连码头上的原始吊臂起重机都难承重荷,不得不发出咯丫丫的沉重的声音——想想这些舟船上所承载的财富,便知孟州城号称的安王殿下的钱袋子,溢满黄金之地果然是名不虚传。
不过这却和李哲无关,他此时还只是这个大宋朝一个小小卒子,虽然有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