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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5章

乱清-第5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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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宗棠乃大开杀戒,马化龙父子凌迟处死,金积堡回众大小头目一千八百余人,尽数枭首。

    只有陈林一部独存。

    金积堡的泥浆地,变成了血浆地。

    河州、狄道的马占鳌部,收到金积堡失陷、马化龙就戮的消息,士气完全崩溃,马占鳌向刘典请降。

    回到甘肃的马正纲、马朝元二部,无处可去,分崩离析,马正纲运气不好,撞上了保护北路军粮道的轩军骑兵,被乱枪射杀,马朝元则不知所踪。

    甘南的回乱,彻底平息,陕甘回乱,只剩下最西头的肃州马文禄一部了。

    上谕明发,左宗棠由一等恪靖伯,进三等恪靖侯。左宗棠大为得意:左季高可是压倒李少荃了!

    至于关卓凡,上谕中亦大大褒彰了一番,说他在后方“擘画运筹,厥功甚伟”,暗示,就算进亲王也是应当应分的。不过,该王谦逊自抑,坚辞不受,论功行赏什么的,只好以后再说啦。

    *(未完待续。)

第一四六章 通用语() 
奖叙西征有功人员的上谕明发不久,金积堡大捷余波犹温,一道超重量级的上谕颁行全国:定汉语为“通用语”。

    举国震动。

    洋洋洒洒数千言,好大一篇文章。

    上谕从陕甘回乱楔入,说“汉、回本为兄弟,中生微隙,枭逆乘之,致成大戾,手足相残,痛何如哉!”

    痛心疾首过了,做无语问苍天状,“血色历历,所以昭炯戒;殷鉴不远,何以惕覆辙?”

    接着开始忽悠:“朕考诸于史,世界万国,三代以上,言语同一,黄发垂髻,略无参商,民人熙然;三代以下,言语殊异,重译难明,猜嫌渐生,龃龉日多。乃各怀异心,彼此怨谤,相互揣疑。细嫌终成大忿,手足化为仇雠,兵戈相交,冤冤相报,世代相仇。噫,岂不痛哉,岂不愚乎!”

    这个“三代”,不是“祖孙三代”之“三代”,而是指“夏、商、周”这三个朝代。

    在儒家的想象和叙述中,“三代以上”,包括原始部落的唐尧、虞舜,乃是天堂般的存在,民风淳朴,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妇随,上位者个个是圣人,下走者统统是活雷锋;“三代以下”,人心就开始变坏了,机诈倾轧,一蟹不如一蟹,一代不如一代,而最糟糕的那一代,则永远是目下的这一代。

    有趣的是,彼时的欧美,也有许多人持类似看法:中世纪是黑暗的、邪恶的,工业化是扭曲人性的、放荡堕落的,所有的美好和光明,都留在了遥远的古希腊。

    所以,这个“三代”,既指中国的“三代”,也指泰西的“三代”,“世界万国”四字,倒不为虚设。

    至于“言语同一”如何如何,“言语殊异”又如何如何,则是把《圣经》中的通天塔的传说揉了进来——在天津的时候,关卓凡就曾经以之忽悠过御姐的。

    这一段话,中西合璧,扯泰西的虎皮,拉自己的大旗,颇能唬唬人的。反正,对于彼时中国士人来说,中国的“三代”是什么模样,全靠想象;泰西的“三代”何如,连想象都无从想象,自然上谕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个“噫”字,拟稿之时,颇有争议——这是圣旨,不是普通文章,这个“噫”字,呃,会不会有点儿……不够庄重?

    不过,关卓凡最后还是决定保留。庄重不庄重的,见仁见智,这份上谕,摆在第一位的,是感染力、说服力。反正,只是一个“噫”字,又不是“噫吁戏”。

    好,接着往下看。

    “朕拊循万姓,教化天下,满、汉、蒙、藏、回,皆华夏生民,朕之赤子,无有轩轾,岂分畛域?”

    这个这个,不同族群,为了言语殊异,鸡同鸭讲,终致大打出手,介么叫人痛心的事情,朕怎么能够坐视不理呢?

    咋办涅?

    到了这个时候,药方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只要“言语同一”,大伙儿不就重新亲如一家了吗?

    不过,上谕没有这么快就图穷匕见,而是继续扯泰西的虎皮,拉中国的大旗:

    “泰西诸国,皆族群纷杂,彼此猜嫌,相仇相杀,祸延百代。明君贤相,痛定思痛,乃取一流布最广之族群语言,或曰通用语,或曰工作语言,或曰官方语言,颁行全国,着为永例,令各族群皆操此语言,自此手足相牵,再无争扰,乃得同心戮力,强国富民。泰西诸国今日之盛,实肇造于此矣!”

    “噫,‘官方语言’者,岂非‘官话’之谓?我中国古已有之矣!”

    又来了一个“噫”字,再加上“古已有之”四字,嗯,老祖宗早就介么做啦,可别说俺崇洋媚外,更别说俺“违背祖制”神马的啊!

    至此,可以翻牌了:为了族群和谐,为了长治久安,为了强国富民,定汉语为“通用语”,“颁行全国,着为永例”。

    上面说过,“无有轩轾,岂分畛域”,那么,满、汉、蒙、藏、回,五种语言,为什么单单选择汉语呢?

    原因不言而喻,不过,就算是废话,也要在上谕里认认真真地解释一遍。

    首先,满语已经定为“国语”,一身不能二用。再者说了,“国语”乃“庙堂之上”的用语,地位崇高,“通用语”这种琐碎麻烦的差事,委屈“国语”来做,也实在是不大合适的呀。

    其次,蒙、藏、回三族,人口皆不过全国人口之百一,若定蒙、藏、回三种语言之任何一种为“通用语”,则占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这个数字,叫人一想起来,就一个头两个大呀。若定汉语为“通用语”,则全国只有百分之三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

    怎么做才是生意经,一眼不就看明白了吗?

    推广“通用语”,是要花大气力的,三分的气力,朝廷还是有的,九十九分的气力,咳咳,实在是没有啊。

    “通用语”三字,可不是白叫的,黑纸白字,是有硬指标的:

    五年为期,五年之后,不能操“通用语”者,出仕的,文官的“京察”、“大计”,武官的“军政”,即官员的各种人事考核,不能列入“卓异”,更不能晋升。受爵的,有爵位者,不能晋爵;无爵位者,不能封爵、袭爵。并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罚俸、降级、削爵的处分。

    五年之后,不能操“通用语”的白身,一律不得出仕、封爵。

    让我们来细细分析一下,这个规定,会对各族群产生什么影响?

    对汉人自然毫无影响。

    对满人的影响也极微。到了同治朝的时候,不会说汉话的满人已经屈指可数了,就有,也是窝在白山黑水的老林子里。进入中原的,没有不会说汉话的,为官做宰的,更加不必说了。

    对蒙古人呢?

    这得两说。

    这个规定,是针对各族群的上层的,八旗中的蒙人不计,单说蒙古地区的蒙人。这部分的蒙人上层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在京,譬如伯彦讷谟他们家。这部分蒙人都会说汉话,和普通旗人没有什么区别,规定对他们没有什么影响;真正产生影响的是留在蒙古地区那一部分。

    不过,满蒙联盟、联姻,满、蒙二族,自国初就关系紧密,蒙人上层会说满语的很多——反之亦然,满人上层会说蒙语的也很多,满文更是直接从蒙文转化而来。随着满人的汉化愈来愈深,为维系彼此,蒙人上层会说汉话的,也愈来愈多。所以,这个规定,对蒙古人会有相当的影响,但这个影响,尚不至伤筋动骨。

    回人呢?

    *(未完待续。)

第一四七章 剀切晓谕() 
这方面,回人也得两说。

    彼时,只要信奉回教,统统被称为“回人”,新疆的回人,还不叫“维吾尔人”,还没有从“回人”这个大群体中分离出来。

    新疆的回人,操突厥语系的维吾儿语——当然,这个时候,还未被称为“维吾尔语”,还是叫“回语”的——会汉话的人很少;新疆之外的回人,虽说以阿拉伯语、波斯语为母语,但毕竟进入中国已久,汉、回杂处,会听、会说的汉话的人很多。

    另外,陕甘、云南等地的回人,都在当地方言的基础上,加入阿拉伯语、波斯语元素,发展出自己独有的语言,可以视为汉语的一种特殊的方言。

    所以,定汉语为“通用语”的规定,对回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新疆地区;对于陕甘、云南等地的回人,影响是有限的。

    不过,当时差不多整个新疆都反了,必须在收复新疆之后,讨论“通用语”对新疆回人有多大影响,才有意义;在此之前,定汉语为“通用语”的上谕,于新疆回人,自然只是一纸空文。

    彼时,蒙、藏、回三大族群中,整体而言,藏地的地理环境最为封闭、独立,藏人的汉化程度最低,会听、会说汉话的人最少,所以,定汉语为“通用语”的规定,影响最大的一个族群,其实是藏人。

    上谕反复强调,满、汉、蒙、藏、回,都是中国赤子,都是一家人,若有人竟听不懂其余九成九的人说话的意思,哪里还能够“情若家人”?

    还有,若无“通用语”之设,蒙、藏、回,同汉地、汉人就难以交通,蒙、藏、回人之求学、经商、仕进,必大受影响;其地之欲兴旺发达,亦会困难重重。“通用语”之设,真正是为这些地方的子民好,真正是朕育民如子的一番苦心啊!

    上谕也说了,定汉语为“通用语”,并非以汉语取代蒙语、藏语、回语,而是“双语并行”,以期族群之内、族群之间,彼此交通无碍,略无参商。

    上谕宣布,要在蒙、藏、回地“多设学堂”。这一来,培训能够教授“通用语”的老师;二来,流布皇帝之德泽,宣扬朝廷之至意,剀切晓谕,春风化雨。

    设学堂自然是要花钱的,上谕说,朝廷将拨出的款,专门用于起学堂、聘教习,这笔钱,并不会取之于当地,大伙儿放心好了。

    蒙、藏、回地的官员、领主,如果通用语讲得好,朝廷要予以嘉奖;如果不仅自己的“通用语”讲得好,在当地推行“通用语”亦得法、得力的话,嘉奖之外,还要加官进爵派银子,“不吝赏赍”。

    当然,如果推行“通用语”不得法、不得力,大约就要“降级、罚俸、削爵”,至少,也要通报批评——“严旨训斥”。

    汉话方言众多,既然定汉语为“通用语”了,那么该以哪种方言为本呢?

    这没啥可争议的,上谕明确规定,“通用语”的发音,以“官话”为本——也就是北京话啦。

    定汉语为“通用语”的上谕明发之后,紧接着,关于陕甘地区回教教务管理的上谕也明发了。

    上谕主要有两部分内容。

    其一,上谕说,回教经典,皆由阿拉伯话写就,这阿拉伯话,毕竟是外国话,中国人学经、念经,学的是外国话、念的是外国话,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唉,朝廷实在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啊,惭愧,惭愧!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上谕宣布,朝廷将出面召集精通教义的饱学之士,将回教经典,一一译成“通用语”,钦定之后,刊刻颁行,以为弘法之绳墨。嗯,这是如天的功德,大伙儿一起做起来!

    言下之意,不是“钦定”的,就不是“弘法之绳墨”,以后就不可以“颁行”了。

    上谕说,既然教义译成了“通用语”,阿訇布道,也就可以用“通用语”了,至不济,也可用陕甘当地的“回语”。此事当然不能一蹴而就,阿訇学说“通用语”,也需要一段时间的——这个,暂定三年为期吧。三年之后,如果始终学不会“通用语”,或者明明是会的,却不肯以“通用语”来布道,就不好再请他来继续做这个阿訇了。

    反正,以后,不许再用外国的话来布中国的道了。

    上谕说,这既是“正本清源”之举,也是推行“通用语”的良方:教义译成了“通用语”,听道学经的信众,如果不会“通用语”,自然要想法子去学,这,就会自然而然,大大加快了“通用语”之传布啊。

    其二,上谕说,大乱之后,朝廷有必要将回区的寺庙,从头到尾,梳理检核一遍,重新予以认证,并颁发“执照”。这一来,毁于战火的,要视情形拨款修缮;二来,要确保主持寺庙之人,皆为守法弘道之士。

    从今以后,回区一切传法布道,皆应在向朝廷申领了“执照”的寺庙之内举办;若有人在这些寺庙之外,私下传教,即视为邪说异端,必严惩不贷。

    总之,只要遵纪守法,回人学经宣道,朝廷不但不会禁止干涉,还会加以鼓励和保护的。

    这个教务管理的模式,关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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