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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蛊仙奶爸-第29章

小说: 蛊仙奶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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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字塔晶体的塔尖上引出浓郁至极的天地灵气,直入肖玉儿的头顶。

    肖玉儿经过八次的天地灵气聚散,已经感觉到从头顶进入体内的灵气几乎消失,正在她纠结要不要停止时,一股新的天地灵气进入体内,虽然跟刚刚磅礴粗壮的灵气比起来这道灵气十分细小,但胜在精纯,以一敌百。

    有了新的生力军加入,肖玉儿振作精神继续引灵气如元海,这第九次的引灵入元海总算不再散去。

    叶尊一直在探查肖玉儿体内的情况,看元海总算盈满,切断灵气供应,收起晶体和灵石,静静等待。

    肖玉儿按部就班的开始第二步,转化灵气为真元,当它运转起法门时,一道月华被她牵引而来,本来十分艰难的转化顿感轻松起来,一小时的时间,就转化出一丝真元,不要小看这一丝,这是从无到有的一丝,有了这一丝之后,玄阴仙经终于可以运转。

    肖玉儿一心二用,一边继续转化真元,一边以玄阴仙经炼气期的真元运行路线开始调动那一丝真元周天运转,又过了四个小时,那一丝真元运转了一个周天重新回归元海。

    那丝真元回归的刹那,肖玉儿只觉得轰的一下,自己的身体亮了,好像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突然亮起了明亮的日光灯,照亮了一切,那些还未转化为真元的天地灵气,一刹那就转化完成,肖玉儿只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精力,无处发泄。

第54章你妈妈要赶我走() 
肖玉儿睁开眼,看到近在眼前的叶尊,身体弹起,激动万分,“师父!我成功了!我进入炼气期了!我已经是修真者了!”

    叶尊也很高兴,毕竟这是他第一个弟子,“你天赋比我想象的还要好,甚至比我当年进入炼气期还要顺利。”

    肖玉儿高兴的道:“真的吗?我这么厉害?那怎么我要九次才能成功。”

    “那其实是我疏忽了,人是万物之灵,本身身体就一直被天地灵气包裹着,对天地灵气有天生的亲和力,所以炼气期只要引灵气入元海便可。但你不一样,你是新凝聚的鬼体,对天地灵气并没有亲和力,所以需要天地灵气洗涤鬼体,才能让灵气入驻,好在我有所准备,不然就害了你了,”叶尊有些抱歉的说道。

    肖玉儿才不在意这些细节,“反正我成功啦,哈哈!”说着运起她已经倒背如流的幻化妆容和服装的法门,下一瞬,本来一身牛仔裤和T恤的肖玉儿,瞬间变成了米兰时装周的名模,一身暗红色的斜肩礼服,搭配妖冶的妆容,足以登上杂志封面。

    叶尊也非常配合的用真元幻化出一面镜子,立于肖玉儿面前,肖玉儿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喜极而泣,蹲在地上嘤嘤的哭。

    叶尊收起镜子,不解的道:“怎么又哭了?”他还没有办法理解如此复杂的情绪。

    “我太高兴了,我从一个随时可能被人炼化的孤魂野鬼,变成了可以随心随遇的修真者,这都是因为师父,我好幸运,”肖玉儿梨花带雨的向叶尊鞠躬,“师父,谢谢你!”

    叶尊道:“这都是你的命数,我恰好需要买房,恰好看准你的房,恰好你心思单纯,既没有被怨气缠身也不让我反感,一切的恰好撞到一起,就是命数。但命数归命数,你还是要刻苦修炼……”

    “修真之路,不进则死!”肖玉儿抢白道:“好啦!我记住啦,老气横秋的。”

    叶尊哈哈一笑,“我本来就够老了,两千岁还不够老吗?”

    “对了师傅,你不是说鬼修突破炼气期就可以飞了吗?你快教我,玄阴仙经上没有飞的法门,”肖玉儿急不可待。

    “鬼修因为是阴气所化,所以极轻,你要用真元包裹住你的身体,然后想着飞起来就好了,真元妙用无穷,只要敢想,就能实现万般可能,”叶尊说道。

    肖玉儿按叶尊教她的做,果然晃晃悠悠的脱离了天台地面,可是她根本飞不稳,没有几秒就落了回来,“好难啊,师父。”

    叶尊道:“勤加练习就好了,等你能够自由的飞行,你对真元的掌控就会到达一个极高的境界,那样的话等你进入金丹期,修习飞剑,会事半功倍,这是鬼修独一无二,得天独厚的地方。”

    叶尊从寰灵戒中拿出两件法宝,一把玉簪和一个玉镯,“这玉簪叫钉魂簪,这玉镯叫金刚镯,钉魂簪用作攻击,金刚镯用作防御。你现在修为太低,只能驾驭两个法宝,你现在鬼体达成,已经有血液了,你把血液滴上去,用玄阴心经的法门祭炼,就可以使用了。”

    肖玉儿接过玉簪和玉镯,喜滋滋的道:“谢谢师傅,我终于可以攻击了,再也不是废物了!”

    “玄阴仙经中的攻击法门有很多,我不是鬼修,不能修习,能掌握多少就看你自己了,”叶尊叮嘱道。

    肖玉儿滴出的血液竟然是浅蓝色的,十分好看,她自己还欣赏了一阵,才开始炼化法宝。

    等叶尊再回到房间,已经凌晨一点了,肖玉儿回到玉莲花中修习攻击法门,而叶尊重新躺回床上,收回天花板上的铜钵。

    曹清歌好像心生感应一般,睁开眼,“你跑去哪里了?”

    “练功,”叶尊也不算说谎,帮徒弟练功也算练功嘛。

    “沙漠明珠不三不四的女人到处都是,你不许有花花肠子,”曹清歌至少在思想上已经进入妻子的角色。

    不知怎的,叶尊一点都不想笑话她,反而心底有种酸酸的感觉,伸出大手越过熟睡的女儿抚上曹清歌的俏脸,“别总这么担惊受怕的,没有人能把我从你和暖暖身边抢走,男人不行,女人也不行,漫天神佛也不行。”

    曹清歌好像一只被人识破心思的小鹿,慌乱的闭上眼睛,不敢看叶尊,这个男人读懂了她的心,她就是缺乏安全感,极度的缺乏,过去有母亲在,母亲就是他安全感唯一的来源,母亲去世以后,安全感就彻底遗失了,看似风光的曹氏总裁,其实只是个被坚硬外壳包裹的幼鹿。

    在甜丝丝的感受中,曹清歌很快又睡着了,叶尊拿出手机开始学习,他需要了解地球从汉代往后的方方面面,记忆中的知识储备远远不够。

    清晨,阳光洒在床上,曹清歌精神饱满的睁开眼,发现叶尊的脸近在眼前,正注视着她,嗔怪道:“干嘛?离我那么近!”

    叶尊一脸的无辜,“你最好看看自己的状态和位置,再说话。”

    曹清歌看看右边,又看看下身,再看看怀中,登时扭捏起来,她怀里是曹暖暖,此刻他们娘俩毫无淑女的样子,都一条腿跨在叶尊的腿上,小丫头直接睡在了叶尊的腋窝下,而自己竟然枕在叶尊的手臂上,偌大的一张双人床,三人好像汉堡一样紧紧的贴在一起。

    “我和暖暖睡觉本来就不老实,你干嘛把手臂伸到我头下?”曹清歌倒打一耙。

    叶尊道:“我要知道你这么不讲理,我一定把你拼命把我胳膊枕在头下的样子录下来,失算了。”

    “哎呀,”曹清歌用枕头把自己的脸蒙起来,她实在不好意思面对叶尊了,“你,你去洗脸刷牙,我要换衣服了!”

    “那你倒是从我胳膊上起来呀,”叶尊无奈的道。

    曹清歌把脖子抬起来,“快走,快走!”

    “妈妈,我在哪啊?”曹暖暖醒了,睡迷糊了。

    叶尊实在忍不住了,呵呵的笑起来,曹暖暖意识到自己在叶尊的怀里,直接爬到叶尊身上,把小脸枕在叶尊的胸膛,“爸爸身上好舒服呀!”

    “可是你妈妈要赶我走了。”

第55章买买买() 
曹暖暖这会儿才想起来曹清歌,“诶?妈妈呢?”

    叶尊撇撇嘴,示意枕头下面,曹暖暖掀开枕头又跑到曹清歌怀里,“妈妈,你在和爸爸玩藏猫猫吗?我也要玩!”头回听说这么藏猫猫的。

    叶尊继续呵呵的笑,太好玩了。

    曹清歌恼羞成怒,“笑笑笑!有什么好笑的?”拿起枕头就往叶尊脸上招呼,“让你笑!让你笑!”

    叶尊也不阻挡,任由枕头打在脸上,“我要还手啦?”

    “还敢还手?让你还手!让你还手!”曹清歌用这种方式掩饰自己的尴尬和害羞。

    叶尊使了个巧劲儿,凌空一个翻身,避过边上的女儿,一下把曹清歌扑倒,“没招儿了吧?”

    曹清歌看着尽在咫尺的英俊面容,有些僵硬的身体,逐渐放松下来,红晕爬满玉容,耳唇儿都红了,别过头去,不敢看叶尊。

    叶尊福至心灵,低头吻了一下曹清歌的俏脸,“昨天你偷袭我,还回来了。”

    曹暖暖爬过来,分别亲了曹清歌和叶尊一下,“爸爸,我饿了。”

    曹清歌转过通红的俏脸,“快做饭去。”

    “今天早饭吃汉堡,给你们做不一样的汉堡,”叶尊翻身下了床。

    曹清歌看着叶尊的背影,嘟囔了一句,“呆子!”

    “我要告诉爸爸,妈妈说爸爸呆子!”

    “你这个小叛徒!”曹清歌开始呵曹暖暖的痒。

    “咯咯咯咯,哈哈,爸爸,爸爸救命!”

    叶尊心满意足的想着,如果一生的早晨都是这样开始的,即使只有短短的几十年,也不枉。

    叶尊用真元直接碾碎牛肉的纤维,然后加入调味料摔打上劲,再煎成牛肉饼,配上煎蛋和生菜,因为鸡蛋和牛肉饼都是最佳的火候,虽然看起来和外面卖的没有什么区别的汉堡,却让曹暖暖吃了整整一个,加上一杯牛奶。

    曹清歌和燕玲一人吃了一个半,同样赞不绝口。

    曹清歌一边喝牛奶一边说道:“以你的手艺,我们是饿不死了,实在不行,我们就开餐馆儿,你做菜,我和燕玲负责上菜,保证生意火爆到成为网红餐厅。”

    “我不给外人做饭,”叶尊道。

    曹暖暖附和道:“对!爸爸只做给我吃!”

    最受宠若惊的是燕玲,她竟然没有被叶尊当做外人,这让她有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曹清歌喝着牛奶,虽然没有什么味道,可她感觉满嘴满心都是甜的,这短短的几天,她已经越发的肯定,自己恋爱了,不单单是因为女儿,也不单单是因为叶尊救了自己,她真的爱上叶尊了,他是那么有魅力,有时候是执拗的魅力,有时候是睿智的魅力,有时候又是呆呆的魅力。

    吃过早饭,叶尊接到成泉的电话,场地已经准备好,在沙漠明珠的北面,哪里有一个废旧汽车的停放场地,已经被成泉买了下来,离市区有些距离,用成泉的话说,完全可以用自己人包围住这个废弃场地,只要叶尊可以解决战斗,收尾不会很麻烦。

    叶尊放下电话,“今天我们去购物,你把自己的衣服都烧掉了,总得添置新衣服,燕玲也得挑选一些便于动手的衣服。”

    “爸爸,我不要买衣服了,我都穿不过来了,”曹暖暖乖巧的道。

    “逛着看,走吧,出发,”

    全世界所有顶级的奢侈品牌在沙漠明珠都有专卖店,因此几人中最兴奋的其实是玉莲花中的肖玉儿,她现在就是个时装复制机,不需要买,只需要看,看了就是自己的。

    叶尊当然不是真的想要逛街,他估算萧家今天应该就会到了,以萧家的实力找到他们的落脚点不费吹灰之力,现在场地已经确定,自然不能被对方堵在酒店,只有外出,才能引蛇出洞。

    沙漠明珠除了赌城,还有购物天堂、结婚圣地的美誉,每时每刻都有游客进出城市的每一个商场,凯撒宫、大运河、时装秀三大购物中心,再加上各种品牌折扣店,到沙漠明珠不血拼,等于没有来过赌城。

    叶尊他们先到的就是凯撒宫,整个购物中心就是仿造古罗马的建筑风格,雕塑、柱体、颜色都充满了古罗马风情,行走在其中有种跨越时空的错觉,在这样的商场购物,本身就是享受。

    叶尊现在足可称得上是财大气粗,一卡在手天下我有的气势显露无疑,只要是曹清歌试穿他认为好看的,直接刷卡。

    可问题是,曹清歌无论穿什么,在叶尊眼中都十分完美,因此购物变成了名副其实的扫货。

    燕玲不敢在叶尊的面前选衣服,她怕叶尊认为她有占便宜的嫌疑,还是在曹清歌的强迫下,才勉强买了四套兼顾美观和方便的套装。

    叶尊负责抱着女儿和刷卡,曹清歌和燕玲负责挑选和试穿衣服,这样的组合效率极高,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刷掉了二百多万梅元,买了上百件衣服、鞋子、包,这样的购物效率和量,终于惊动了凯撒宫的高层,经理亲自跟随他们,提供专门付款通道,得知他们要回华夏,还主动提出为他们免费提供最好的快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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