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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大明霸贼-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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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又香又甜的味道顿时侵蚀了袁咏怡的味蕾,她的表情凝固住了,眼睛睁得大大的。

    稍后,她才边嚼边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

    当然好吃!

    进一步促进袁咏怡的食欲,陈耀祖开始解说起这种做法的妙处来。

    “当然,这种做法,荷叶的清香和黄酒的酒香完全渗透到了鸡肉里面,再加上鸡肉本身的香甜,味道自然美不可言。”

    “而且,因为鸡肉本身的水分完全被泥巴包裹在里面,因此这富贵鸡咬起来应该是皮稣肉嫩,有入口即化的美妙口感。”

    袁咏怡边吃边猛的点起头来,示意口感和味道确实如陈耀祖所说的那样。

    这下可把在一边看着的管家袁二和两位亲卫给馋坏了。

    他们原本在一边闻着这股诱人的香味,本来就忍不住在吞口水了,现在陈耀祖这么一说,再看看袁咏怡那副吃相,不把他们馋得口水直流才怪。

    按照明朝的规矩,管家和亲卫都算是主家的家仆,按礼节是不能和主家一同进食的,所以管家和两位亲卫只能看着眼睁睁地咽口水了。

    只不过,来自现代的陈耀祖却没那么多规矩。

    他似乎看到了那三人的馋样,把另一只还没有敲开的“富贵鸡”扒拉给管家,说道:“你们三人拿这一只鸡去旁边吃吧。”

    陈耀祖之所以一次买了两只鸡,本身就已经考虑到了管家和两位亲卫的存在。

    这一下可是让管家和两位亲卫对陈耀祖感激涕零。

    管家看袁咏怡没有表示反对,拉着两位亲卫一起向陈耀祖行了个礼,很恭敬地说了一声:“多谢陈公子。”

    然后,管家又拿起两根树棍,夹着那只“富贵鸡”,跑到一边分享起来。

    在美食面前,无人可以抵抗。

    也是在这一刻,陈耀祖真正获得了管家和两位亲卫的好感和尊重。

    原本,虽然按照袁云奎的吩咐,袁府的家仆对陈青云都必须尊称一声“陈老爷”,见到陈海生也必须叫“陈公子”。但陈海生毕竟是犯户之后,本身并没有什么地位,年纪又小,袁府的家仆向来对其都不怎么理睬的。

    现在,陈耀祖露了这么一手,又不因他们是仆人身份而轻视他们,所以他们对此非常感激。

    陈耀祖对此倒是不怎么在意。

    这些人对他来说,连精英怪都算不上,他才懒得去想那么多。他这么做,只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已习惯了人人平等的观念。

    现在陈耀祖的心思全部集中在袁咏怡这个精英怪身上。

第11章 亲密要趁早() 
等袁咏怡把手中那只鸡腿地啃完,陈耀祖又扯下了另一只鸡腿递给了她。

    袁咏怡这姑娘在陈海生面前虽然有些小刁蛮,可她心地确实还不错,美食当前,她竟然还记得提醒陈耀祖一句:“你也吃啊!”

    陈耀祖这才扯下了一只鸡翅膀,也慢悠悠地啃了起来。

    作为一个吃货,叫花鸡他不知道已经做了多少次,各种改良版本都尝试过,对此他自然没有袁咏怡他们那么嘴馋。

    嗯,味道确实可以,正常发挥了我的水平。

    尽管如此,此时的陈耀祖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看袁咏怡另一只鸡腿又快啃完了一大半,陈耀祖放下了手中的鸡翅,从食盒里取出了一只白瓷盘,把鸡尾处用来封住那个豁口的竹签抽走,小心翼翼地把鸡肚子里的香馅扒拉进盘子里,这才从鸡身上撕扯下一大块鸡肋肉,又递给了袁咏怡。

    “再尝尝这个。”

    袁咏怡一脸狐疑地接过了鸡肋。

    在常人的眼里,鸡身上最不值得吃的就是鸡肋,自古以来对鸡肋就有“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说法,所以袁咏怡才有狐疑的神情。

    但她还是将信将疑地咬了一口。

    袁咏怡又呆住了。

    “哇,这个更好吃!”

    “当然,鸡肚子里包裹了香菜、香菇、蒜苗、五香粉调制而成的香馅,在泥巴和荷叶的包裹之下,再用火烤,这个部位的外层是酒香和荷叶香,里层却被香馅的香味完全透进了鸡肉里,因此香味和口感自然比鸡腿部位更好。”

    陈耀祖又对此作出了解释。

    此时袁咏怡已经顾不上表态了,拿着大块鸡肋又猛啃了起来,要不是鸡肋肉里面还有肋骨,她几乎要狼吞虎咽了。

    从没吃过如此美味的食物。

    另一边的管家和两位亲卫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分食着一只鸡,大快朵颐起来。

    袁咏怡此时的吃香真的有点难看,她一手抓着小半只还没有啃完的鸡腿,另一手抓着一块鸡肋肉,夹带着丰富鸡油的鸡汁却从她嘴角流了出来,看起来又狼狈又可爱。

    陈耀祖看到这一幕,忍不住伸出了一只手,用手背帮袁咏怡擦起流出的鸡汁来。

    看到这一幕的袁二呆住了。

    天哪,陈家这个公子胆子真大。

    都说男女授受不亲,可他竟然连千户的宝贝千金也敢碰!

    怎么办,这事要不要告诉主母?

    袁二有点为难了。

    算了,吃人家的嘴软,就当没看见吧!袁二把头扭向了一边。

    两位亲卫也有样学样,边啃着鸡肉,边扭头看向了其它地方。

    至于袁咏怡,在这一刻她的脸又稍微红了一下,却没有躲闪陈耀祖有些亲昵的动作。

    陈耀祖的想法则很简单。

    趁小萝莉情窦未开,对男女之事还不怎么懂,尽早把亲密关系培养起来。

    陈耀祖一点都没有犯户之后的觉悟,在他的心里,已经把漂亮小萝莉当成了自己的战利品。

    别看袁咏怡块头不大,食量可并不小,一只差不多三斤的鸡,竟然让她啃了一大半,她甚至连装进盘子里的香馅都没有放过。

    管家和两位亲卫也是如此。

    对于他们三人来说,一只鸡自然还有点嫌少。至于香馅,他们连盘子都没用,直接分到手里后,塞进了各自的嘴巴。

    “真好吃!以后我还想吃!”

    袁咏怡终于空出手来了,用还算干净的手背擦了擦嘴。

    “嗯,叫声哥,以后想吃我就做给你吃。”陈耀祖坏笑着说道。

    天哪,我又听到了什么?我什么都没听到!

    在这一刻,在另一边的管家和亲卫恨不得捂上自己的耳朵。

    至于袁咏怡,她又红了一下脸,小声地叫了一声:“哥。”

    在这一刻,她眼里的陈海生不再是以前那个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的小跟班,而是一个长大了的男人。

    都是那禁不住诱惑的美食惹的祸!

    陈耀祖得意地笑了。

    作为一个女人堆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现代纨绔,他一用起心来,袁咏怡这样的年少不经事的小丫头真的很难抵挡。

    经过半天的努力和付出,陈耀祖的第一个小目标终于取得了成效,他心满意足地带着袁咏怡回了新安。

    回到家之后,陈耀祖又一次认真考虑起自己的任务来。

    现在,第一个小目标算是取得了不错的进展,但这对自己的整个梦境游戏任务来说,还远远不够。

    玩游戏最不可取的是什么?

    就是玩单机。

    不管是打副本还是推BOSS,游戏者都必须有自己的团队和势力。

    所以陈耀祖很快就确立了自己的第二个目标,那就是建立自己的势力。

    当然,这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长期的积累和经营,但这不妨碍陈耀祖把这个目标分解开来,分成一个个小目标去做。

    陈耀祖很快就有了具体的想法。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第二天一大早,袁咏怡又准时来到了陈家小院。

    “小海子,快起来练武吧!”袁咏怡一到院门外,就高声叫了起来。

    其实陈耀祖此时早起来了,并且已经活动了一番,袁咏怡一到,他立刻打开了院门。

    “小姨子啊,武艺这东西,光练不打没什么劲啊!”

    小海子的话里似乎还有别的含义,袁咏怡的兴致立马上来了:“那要怎么样?”

    “光练不打是假把式啊,要不我们出去打架吧。”把小萝莉彻底绑死在自己的船上,陈耀祖把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也算上了小萝莉一份。

    “打谁?”小萝莉最就是打打杀杀,一听说有架打,兴致更加浓烈了,恨不得挽起袖子自己一起上。

    “千户营里那帮臭小子啊,我得把他们打得服服帖帖的他们全都听我的才行。”

    这就是陈耀祖的第二个小目标,他要打遍千户营区无敌手,拉起一票小弟来跟着自己推BOSS。

    在千户营区,有一大票和陈耀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子,都是军人之后,这帮小子处于要成年未成年的年纪,因习武成风,无所事事之下,打架斗殴是常事,但却像一盘散沙,最多有一点亲疏关系上的区别。

    要是在以前,陈海生是很少参与打架斗殴这种事的,老陈对他期望太高,只让他狠练武艺,以便将来建功立业。

    现在换成陈耀祖了,这种观念自然得改。

    武艺要练,架也要打。最关键是,这帮小子得充分利用起来才行。

    多好用的打手和小弟啊!

    那帮小子的战斗力现在已经不输于成年军人了,基础比社会上那些地痞流氓绝对要强。更的是,因为年纪还轻,暂时还没染上社会上的坏习气,好调·教!

    陈耀祖这个想法一说,袁咏怡高兴坏了。

    天天有架打,然后后面又能跟着一大票小弟,以后出门时那得有多威风啊!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下来了。

第12章 欠揍的小怂包() 
从千户所再往北,有一座不高的小山坡,叫北山,山上长满了茂密的树林,而山脚下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小校场。

    北山小校场原本是千户所的训练场所,但到了万历年间,千户所的军丁人数已锐减,这个校场几近荒废,现在已经成一帮军官子弟聚集、习武的地方。

    在明朝,广东是倭寇、山寇重患之地,为防匪防盗,民间本来就习武成风,这帮军官子弟就更是从小操练,现在又正处于十五六岁要成年未成年的年纪,更是精力充沛。

    再加上家境相对较好,每天不用干活,这帮小子的日子算是过得比较滋润的,他们每天厮混在一起,练练武,打打架,小小的滋事一番,便成他们的日常。

    按照后世的说法,这便是一帮军队大院的纨绔子弟。

    在这帮人里面,现在的老大叫葛新峰,刚刚十六岁,是千户所副千户的儿子。

    葛新峰之所以能成为老大,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副千户之子,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在这帮人里面是武艺比较出众的一个,确实能服众。

    今天一大早,这伙人又聚集到了一起,开始了他们的日常训练。

    这种训练谈不上有什么章法,但一帮混小子们却练得很带劲。无它,他们正处于精力充沛、有力无处发泄的年龄。

    今天的葛新峰很得意,因为他刚得到了一把好刀,一把真正可以用于战场杀敌的好刀,所以他稍微热身之后,便拔出腰刀,舞弄起刀法来。

    那帮混小子们立即停了下来,围过来开始看葛新峰操练。

    葛新峰舞弄的是大家都熟悉的一套梅花刀法,但他舞得虎虎生风,煞是好看。

    见此情景,旁边混小子们忙不迭地拍手叫好起来。

    葛新峰的神色甚是得意。

    葛新峰确实有得意的资本。

    因为他父亲评价过,他的这趟梅花刀法,已具备了相当的火候,几乎不弱于成年的军士,要是他年龄再大一点点,就可以上阵杀敌立功了。

    这个水平确实是值得称道的。

    因为在广东,特别是沿海地区,正规的军士因为长期与倭寇、海盗作战的关系,个人实力并不弱,尤其是在万历十一年1583年年迈的戚继光被谪调广东任总兵后,很多军士的实力有进一步加强。

    戚继光虽然是被谪,但在广东的三年任期内,他还是以“任真任怨,以国事犹家事,谋兵如谋身,必舍而后达,轻小而求大者”的态度走遍了广东沿海,对沿海各军队的影响非常的大。

    比如说,在军政方面,戚继光“理粤事如蓟。遂首编标兵,整饬营武”,在万历十二年,他又在这里重校完成的十四卷本《纪效新书》,并广泛被各级将官熟习。

    葛新峰能将一套很有实战功效的梅花刀法演练到这个效果,确实是非同一般的。

    葛新峰还有一个得意之处,便是他手中的这柄刚刚得到的腰刀。

    这是大名鼎鼎的戚家刀。

    在戚继光的影响下,戚家刀、戚氏双手长刀已在广东军中流行,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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