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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国之魏武元勋-第14章

小说: 三国之魏武元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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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那好吧。那大哥你出征在外,要多多小心啊。”

    “放心吧,我高夜,可没那么容易死!”高夜冷笑道,“不叫匈奴人血债血偿,我便不姓高!”

    高夜长吸了一口气,有长长的吐了出来,随即又对张辽说道:“文远,你留在家里,大事小情多帮帮你三爷爷。我这次出征,想来不会太久,我的日子,家里就靠你们了。读书习武切记不可懈怠!我回来考校你们功课,哪一个落下了,家法伺候!”

    高夜嘱咐完,便离开了大堂,只留下面面相觑的三个人。

    高夜收拾了几件衣服,拿上了自己的纵横,又带了几本兵书,便离开了家门。到军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吕布直接把高夜带到自己的营门前,便离开了。出征前夜,做为主将,千头万绪还等着他去处理呢。

    高夜进了军营,整个平静的军营便开始嘈杂了起来。看到高夜进来的士卒都在小声的议论,毕竟这么年轻的主将,谁也没有见过。再加上高夜一身黑色的甲胄,配着一匹黑色的马,整个人都显得更加的庄严肃穆。

    高夜径直走入了大帐,高顺已在那里等候着了,高顺向高夜简单的交代了一下军队的状况,随即便让全军集合。两千人马列队完毕,高夜便出现在了众人的眼前。站在人的面前,高夜的目光从左到右扫视了一遍。随即开口道:“正如诸位所见,我高夜,从此刻起便是你们的校尉。我想,很多人会在想,怎么来了一个小孩子来率领你们。”高夜轻笑了一声道:“如果有谁不服我,现在就可以站出来,打得赢我,自然无拘无束。”

    不过人群里却没有人站出来,听说了高夜一个人突出重围,去搬救兵的故事,有哪个人不感叹,高夜的好本事呢?更何况就连自己的主将吕布都评价高夜武勇过人,几乎和自己不相上下,这样的猛人,自己何必去找虐?

    高夜眼见没有人站出来,便说道:“既然没人出来,就代表各位认可我率领大家一起冲锋陷阵。我只有一个要求,战场之上唯我马首是瞻便好。”

    看到众人一脸的迷茫,高夜便知道,马首是瞻这个典故,大部分人还都是不知道的。虽然这个典故是在春秋时期,可对于一群大字都不识几个的大头兵来说,却还算不上什么家喻户晓的典故。想当年晋悼公联合了其他诸侯国,组成联军去攻伐秦国。指挥诸侯联军的是晋国的大将荀偃。荀偃想发动总攻,向联军将领发布命令道:“明天早上鸡鸣之后,我们就准备出发,各军都要拆掉土灶,填平水井,以便布阵。作战时,大家都看着我的马头来行动,我指向哪里,大家就奔向哪里。”不过荀偃手下的将领听了他的话,却觉得他太过于专横,其中有个将领说道:“晋国的国君都从来没有给我们下过这种命令!你要向西去打秦国,那你自己去吧,我的马头可要向东,回到晋国去!”联军内部本就不和,其它诸候国的将领看到晋国的将领带兵回国,也纷纷撤回自己国家去了。全军登时不战自乱,荀偃眼看无法挽回,也只好狼狈地撤军。

    高夜随即解释了一下马首是瞻的意思众人明白,随即又吩咐道,军营其他事物,都交给高顺。便让诸人都散了,毕竟明日就要出兵,今日还需要好好休息。

    高顺则是又和高夜一起回到了大帐之中。高顺这个人,无论那本史书上,均为记载他的表字,和高顺闲谈过后高夜才知道,高顺根本就没有表字。确实,表字这个东西虽然起源与商,盛行于周,可是对于普通贫苦百姓来说,表字当真是一种奢望。古人认为,人名是区别彼此,而表字则是体现一个人的德行的。到了汉朝,几乎人的名与字在意义上都是有关联,或是同义,或是解释,对于这些目不识丁的百姓,连名都不一定取得出来,何况是表字呢?高顺他爹没给他起名叫高二狗,已经很对得起他了。

    高夜和高顺两个人自然是详谈甚欢,高顺对高夜只身突围的举动大加赞叹,更对郭嘉等人赞赏不已。高夜总觉得高顺没有表字,自己叫起他的名字总有些怪怪的,便提议给高顺取了一个表字为“循之”。后世的《说文解字》中便道:“循,行顺之。”意思就是循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指行为顺从规矩。这个“循”字,刚好和高顺的“顺”字相得益彰,高夜把意思给高顺解释过后,高顺也很高兴,自己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表字,也确实不大好,那些有表字的同僚见了自己,总有着几分的看不起,如今有高夜这样的学问大家给自己起了一个表字,以后自己那也是有身份的人了。

    高夜和高顺聊了许久,主要是高夜在向高顺请教一些带兵练兵的方法诀窍,以及军营中的各种军规。高顺刚刚得了高夜帮他起了表字,心头大喜,自然也对高夜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二人一直聊到了月上中天,高夜才和高顺结束了对话,二人各自回帐中歇息,准备迎来明天的出发。

    高夜躺在床上,不禁想到:匈奴人们,做好送命的准备了么?

第十四章 第一场仗() 
当高夜过真正的行军之后,直在心中感慨,这他娘的也太累了!作为一个后世人,每日出门不是开车,就是火车飞机的,虽然累,但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劳累。而现在自己骑在马上一路行进,若不是自己体格好,就这一天的行军,自己非得累死。

    不过整整行进了一天,还是没有遇到一个匈奴人,毕竟匈奴人全都是骑着马的,又是回家,速度定然快。因为回家不用打仗,不需要积蓄马力,也不需要自己养精蓄锐,只要一路狂奔,回了家就好。可高夜这边大大不同,本就落后了一日夜的距离,再加上大军预备作战,总不能时时刻刻都发足狂奔,以这样看来,想要追上匈奴人还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

    出兵第一天,整整一白天,都在行军之中度过。到了晚上,便安营扎寨。高夜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简直如蒙大赦,终于可以从马背上下来,休息一下了。眼见着高顺指挥着人马安营,高夜虽然没有说什么,却在暗地里学着。不是有人说过“世事洞明皆学问”么,有这样好的观察学习的机会,怎么能放过。

    就在高夜偷师的时候,五原城内,督瓒早已写好了弹劾吕布私自出兵的奏折,他作为太守,有直接上书给皇帝的权利。

    督瓒的信里,虽然着重描写了匈奴人打草谷的凶残,攻击五原城的猛烈,以及扫荡过后五原百姓的苦难生活。奏折里更是着重刻画了五原城一班官员对治下百姓惨遭荼毒的愤恨与惭愧,以及整个五原人民对于匈奴人高昂的恨意。最后才写了吕布、高夜闻听此事,怒发冲冠,不顾阻拦要去草原上报仇雪恨。但重点却在直言吕布此人感情用事,不听自己的先奏报朝廷军令的建议,还用什么战机稍纵即逝来搪塞自己。如此不顾军法,私自出兵,当真是罪大恶极。

    督瓒的奏折看起来是在弹劾吕布,可实际上,却还是在为吕布着想。高夜的话说得对,于公自己是五原太守,自然要规劝吕布依令而行。自己是皇帝的官员,不是丁原的官员,公然吕布,顺从丁原,极易引起皇帝的猜忌,再加上十常侍的推波助澜,若是落得个不尊王命,结党营私的罪名,自己和丁原都吃不了兜着走。现在这样的奏折一上,参了吕布一本,不单单是告诉朝中大臣以及当今圣上,自己是绝对的尽忠职守,还把吕布描绘成了一个忠勇却感情用事的人。自己家的百姓被匈奴人杀了,做为并州第一的大将,受了匈奴人这等耻辱,要去报仇,也在情理之中。

    况且督瓒知道,高夜在临走前亲自给丁原写了一封信,主要是要他具本上奏,多为吕布开脱。毕竟一来吕奉先是并州猛将,刺史大人回护倒也合情合理;二来吕布本是刺史大人的义子,父亲护着儿子,更是天经地义。况且此次出征,有吕布在,想来必是大捷,如此一来更能长我汉家威风,因此无论是陛下,还是大将军,定然欣喜,如此一来,就算十常侍想找麻烦,由他们挡着,自然无虞。如此,想来朝中便再无人提起这私自出兵一事了。

    督瓒听说这是郭嘉给高夜出的主意,也觉得没什么毛病。经历了匈奴人围城打草谷这件事后,督瓒对郭嘉的智慧很有信心,别看他小,就这个脑子,长大了以后绝对是个妖孽!孔文举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的话,定然是不会适合于自己面前的郭奉孝。不过想想五原郡现在这个烂摊子,督瓒的心情就好不起来……损毁总是容易的,建设,却很难啊,千头万绪,我该如何是好?

    同样面临抉择的,还有高夜,在行军第四天的傍晚,前锋的哨探终于发现了匈奴人的大营。高夜就是因为这个,被叫到了吕布的帐中议事。

    “诸位,我军前锋的哨探已经发现了匈奴人的营地,据报,约有五千余人,正在点火烤肉,好不热闹,想来正是劫掠我五原城的匈奴人中的一部分。我意待夜色降临之后,趁夜突袭之,诸位以为如何?”吕布闻听斥候的禀报之后,就想要去突袭了,毕竟在他看来,自己率领八千虎狼之师,杀死五千并无准备的匈奴人简直轻而易举。

    “将军,我军有八千人马,敌人只有五千,而且毫无防备,趁夜直接袭击,定能得胜。末将既为先锋,自当先行突击。”宋宪当即说道。

    “宋校尉不忙,你的前锋营一路急行军,军力损耗过大,不如还是让我先行突击的好。”侯成随即道。

    吕布见高夜面有得色,不禁问道:“明曦,我见你面有得色,可是有了什么计较,不如说出来听听?”

    明曦拱手道:“其实我认为,趁夜突击,自然是好。不过现在已是日暮,如果趁夜袭击,休息的时间定然不足。宋校尉的前锋营,一路上都在最前方,急行军的时间比我们都要多一些,军力不整是一定的。其实我们都行军了整整一天,军士疲惫,即便是胜,也得不偿失。”

    吕布听完,眉头一紧。高夜说的没错,都是自己手下的兵,若是白白死了,总是不好。只见高夜道:“家师曾经说过,战斗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杀死敌人,保存自己。”

    这话可不是高夜自己胡诌出来的,在后世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如何能不学习毛主席的《论持久战》这样的神作,这句话便是毛主席在这一文中所提到的:“保存自己消灭敌人这个战争的目的,就是战争的本质,就是一切战争行动的根据,从技术行动起,到战略行动止,都是贯彻这个本质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对战斗的描述与总结。

    因此,众人在听到了这句话后,都在点头,这一句话很好理解,也很直接,最的是它很正确。

    “因此,我等现在就去突袭,伤亡必大。既然匈奴人在营内庆祝,想来是根本就没想过,我等会追上来,因此他们觉得了草原,再无危险,抢劫也是大获丰收,自然要好好庆祝。哨探来报,匈奴人离我等不过二十里,我等应当就此歇息,只需暂时安营,不必扎寨,众军士吃些干粮就去休息,养精蓄锐。只等四更天时,我等袭之。想那匈奴人现在正在庆祝,待一会他们酒足饭饱,睡的定然沉。四更天时,我军正好体力充沛,战力复原,而匈奴人却在梦里,此时突袭,以逸袭疲,以有备袭无备,定能全胜。”

    高夜说完,吕布三人都是一脸的喜色,确实,高夜所言,快要天明之时去袭击是比一会儿就去好得多了。吕布更是频频点头,随即便笑道:“明曦言之甚是有理,诸位可还有异议?”

    “高校尉这一计确实不错,我这就传令,叫大伙好生歇息,准备夜袭。”宋宪说道。

    “嗯,你们都下去安排吧。匈奴人现在还未发现我们,自然,要让他们一直发现不了我们,叫各军士都注意一些,晚上也不要生火做饭,多吃些干粮对付一下就成,抓紧时间好好休息。”吕布说完,便让诸将去安排。

    高夜在自己的营里,一直都没有睡,反而在一直擦拭着自己的镏金镗和纵横剑,不因为别的,只是第一次上阵,太过于紧张,高夜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缓解自己内心的紧张。

    忽的大帐中进来一人,正是高顺。“高校尉,该出发了。”

    “嗯,循之,我们走吧。”

    高夜说罢,戴上头盔,挂好佩剑,提起镏金镗,便和高顺一起走出了营帐。只见士兵都已列队完毕,正在帐外等候。不多时一个小校前来,通知高夜,吕布下令出击。

    高夜随即带着本部人马,随着大部队出发。一路行军,的马匹都是衔枚摘铃,人连一句话,一个喷嚏的声音都没有。只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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