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主神王爷-第1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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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分钟后,只见朱子龙一个回旋,反刺。剑光一闪,直接就刺穿了边上挂在架子上的一副大宋步人甲。
步人甲,即宋军步兵用铠甲,与骑兵用铠甲最大的差别就是尺寸较大,几乎护住全身。由1825枚甲叶组成,总重量达29KG,同时可通过增加甲叶数量来提高防护力,但是重量会进一步上升。为此,大宋皇帝亲自赐命,规定步兵铠甲以29。8KG为限。
现在房间里面挂的,就是一副标准的步人甲。估计能当后世的山寨防弹衣用!
“老话说的好,手中有枪,心中不慌,呵。是时候给我的的城管大队,以及斧头帮成员们,人手配一把减弱款的大宝剑和斧头了。毕竟要看管的地方,现在城外多于城内了。真要出了事,把人向森林里一扔,给野兽吃掉就是。只要不让官府正面拿问就行!”放下剑,朱子龙很满意的笑了几下。
系统配给的王爷记忆力并不全,加上之前没有向这方面多想,生怕宋朝也是像后世天之朝一样,连把菜刀也禁的。
结果,这么久了,看多了,再问一下,总算是明白了。
其实所谓的自己心里想的,“宋朝禁止民间私藏武器”,是一种误会!
实际上,历代官府都发布过禁止民间私藏“兵器”的法令。如,王莽始建国二年,即“禁民不得挟弩铠,徙西海”。隋朝大业五年,“民间铁叉、搭钩、柔刃之类,皆禁绝之”!
然并卵,说归说,法归法,其实没一点用。所以,久而久之,宋朝禁的是兵器,而不是武器。大多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宋政府禁止民间私藏的是“兵器”,而不是一般武器。
这里的“兵器”,有一个限定,是指“甲、弩、矛、矟、具装等,依令私家不合有”,至于“弓、箭、刀、盾、短矛者,此上五事,私家听有”。
也就是说,弓、箭、刀、盾、短矛枪,都是可以合法拥有的。嗯,有种后世美帝人民合法拥有民用枪支的意思!
《清明上河图》中,“孙羊正店”旁边就有一家武器店,有一个大概是顾客的人正在试挽一面大弓。显然,弓箭等武器是公开出售的!
而《水浒传》中,许多好汉都是带着一把朴刀走江湖,因为朴刀也是民间可以持有的武器之一。
…
做为穿越者,朱子龙也是有野心的。就算暂时还不多,只少也想有些自保之力为好。
明面上不能打造兵器,那么自然就只能在民用武器上面下功夫了。借着这次另类的修水泥楼,要用到大量铁的借口。好不容易从工部借来了十几个会打百炼钢的师傅。不好好的,找自己人过去学会学精了。
用上个什么装饰大宝剑的,类似皇帝一般的玩物失志的计谋,更是为了加强给外人一种,自己并没有啥特殊想法和行为的掩饰。
私底下,别人拿的武器多是铁器,自己人则以后全用上百炼钢武器,在质量上胜出。一个顶几个铁器刀具,这才是朱子龙的真实目的!
“其实仔细想想,摊上个这么不靠谱的皇帝,也算是对穿越者的一种另类小福利。否则,要是我穿越过来的时间,是宋初的话。别说百炼钢武器了,估计拿把菜刀让小弟们上街,都是个麻烦事儿!”朱子龙坐回桌子边,自嘲的笑了笑。
宋初,赵匡胤下过一条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民为盗者多持博刀,捕获止科杖罪,法轻不能禁。”“民家不得私置博刀,犯者并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
可以说,宋初对待民间拥刀的政策,和现在宋后期完全不一样。
……
第233章 潘金莲和武大郎离婚!()
洪灾还在继续,不过却是在大宋的其它地方下雨,也正是如此。朱子龙在回山让人修房屋,才能进行的下去。否则,天天下雨的,鬼才能帮他修房子。
朱子龙大量修筑十层左右水泥高楼的事,自然也通过自己家的报社,在大宋周报上面宣传了。
不过,因为洪灾大如天,关注的人并不多。更多的人甚至于关注的地方在于,他修这些楼,是为了安置灾民,以及以后会租给穷苦人家住的,所以纷纷发表了一下好评后,也就没打扰了。
想想闷声发大财的道理,朱子龙没有笑话那些人的短视。都以为老子是亏本生意吗?
呵呵,等到多修几条路到开封,这里住的人再多一点。更便利一些,能找到的生活工作更多一些,等着看吧。回山到时候,分分钟会变成一个新的县城。
到时候这周边的地皮和房价,那都会刷刷刷的涨破天去。
开封城的房价为什么那么高,当官的都购买不起?
还不是因为大宋朝,开封是唯一能称的上真一线城市的城市。类似后世21世纪新中国的北京一样,中国首都的房价为什么那么高?
这里有最好的教育,最好的医生,最好的人文,最好的工作,天子脚下官员受到的监都最多,一个平民想要逆袭成功,这里的可能性最大。
谁不想拼一把,走上人生巅峰,生活的好一点?自然开封的房价和进城人数,渐年狂增了。
然,开封的地盘是有限的。君不见北京当年可没有三环,四环,五环的叫法。那时候,整个首都都只有一环和二环大小。
皇城墙沿线,南河沿、北河沿、南池子、北池子一条环形路,称为一环内。
北京二环路是北京市第一条环城快速公路,二环路于1992年9月建成通车,是中国第一条全封闭、全立交、没有红绿灯的城市快速环路。这一环,基本上都到首都的最外面来了!
三环出了城,到了郊外十几里了。
也就是说,如果按后世首都的环数来看,朱子龙的回山这地盘属于还没开发的地方。但是一但开发起来,就属于类似北京三环内一样的存在。
哼,哼,三环呀,就问你怕不怕。到时候,回山的经济价值,可就无比重要了。
(PS,如果哪天修四环的话,住在快活林,那些人也可以说,自己是开封人氏了,汗!)
…
野心一起的朱子龙,将住在回山的几万灾民分成了三股,一万多老人小孩子就住在回山打杂,或者带熊孩子,别拖后腿就行。
男壮除伤员,生病的之外,70%去修楼。妇孺和少部分男壮,则新修一条去快活林,右回开封的水泥路。
什么?怕水泥不够用?生产速度跟不上?
没事,朱子龙知道开封城的厢军现在不够用了,却给调去抗灾了。可快活林那边的贼配军,不是还有很多吗?
只要申请一下,一纸公文。正好武松在那边代理二把手,武职一把手。就让那些亚根可以不要工钱的,来矿区当水泥工人就是了,做的好,可以给他们一条活路,早些返家。早日从犯人,变成良人。
想来,也没有几个人不用心做事的。只要包吃就行,连工钱都不用!
数天后,朱子龙听到武松带着大队的人马,从快活林那边过来了。亲自前去路过迎接他!
远远的看到朱子龙的马车,不等朱子龙出来,武松就早早的下马,上前拱手道:“小将劳王爷大驾相迎,真是愧不敢当也!”
林冲,武松,朱子龙三人尽管不似杨志般都结为了异性兄弟,但亲谊却和四兄弟一般无二。只是有外人在的场合,多半都不敢以兄弟相称。
朱子龙笑逐颜开的上前,一把扶起武松道:“自家兄弟,何必客气。你多扰了!一万贼配军可曾全带来?”
“劳烦王爷挂心了,小将不辱使命。还请王爷一观,谋不但,拉来了一万贼配军,还因为有数万灾民落脚快活林,于是挑选了五千灾民壮汉过来帮忙!”武松脸上闪过一丝得意之色的汇报道。
朱子龙听的眼前一亮,急忙跳回马车上,站高远望。果不其然!
只见武松后面,密密麻麻的全是满脸横肉的家伙们,额头上还刺着字,少说也有一万人左右,后面有些衣裳不整的人,脸上却是没刺字,估计就是平民了。不过,因为周边跟来的大宋正规军士兵也多,而且朱子龙这边也是人手众多。
再加上又有圣旨消息,说不久后可能试情况而大赦天下。倒也没有任何一个贼犯有了别样的心思。
试想,只要听话劳作个几个月,最长一年多点,就陆续大部分可以再为良民,不用再坐牢了。谁会在这时候当刺头?除非是脑残!
“很好,那就带过去,休息一日,然后到矿区开始生产吧!”朱子龙拍拍武松的肩膀说道。
“是,王爷。”
…
晚上,对于自己人,朱子龙也是一样设宴款待。
席上,酒过半夜。朱子龙看见武松似乎情绪不高,开玩笑的戏问,他是不是想媳妇玉兰了?
武松叹息一声,放下酒杯,说道:“回王爷的话,非武松之事。玉兰在快活林现在主持谋的产业,每天充实的紧呢。只是可怜吾家大哥罢了,一段好姻缘恐是要散了,唉!”
“哦,你且快快说来!”朱子龙眉头就是一挑,着急的问。
听的朱子龙强问,武松只得细细道来。
原来,之前二三月前,朱子龙不是看似好心的给武松和玉兰配了对,还趁机给武大郎,也招了两个小老婆回家吗?
就在上月,死了靠山的那二女,就让朱子龙的人送到阳谷县去了。也不管那武大郎,同不同意,反正就是送上了门。还献上了千两的贺礼!
此事,除了十分惊讶的武大郎外,在当地一时间传为美谈。都说武二郎有出息了,这王爷也看重武大了,又是送重礼,又是送媳妇的。
面对如此看似好意,其实却是捧杀的好事,武大郎根本无法拒绝朱子龙的糖衣炮弹。
就算他不想要这两个小媳妇,也得考虑一下自己家武松在王爷那边的前途问题。这退婚可是打王爷的脸面的,而且就他那条件,如果说要退婚。阳谷县上下,是个人都会说他不识趣。
于是,武大郎就此吃下了朱子龙的糖衣炮弹。而潘金莲也是过个几天,待到那武大郎和那两个新小媳妇圆了洞房后,立刻按照事先和朱子龙约定的计划,开始发难。
要求和离!
武大自知自己一直以为就配不上潘金莲,现在又好像负了人家,先是愁眉苦脸的苦劝,后无果之后,于近日,已经同意和离了!
也就是说,潘金莲和武大郎在朱子龙的搞鬼之下,终于要和平分手了!
也难怪武松听闻后,一阵叹息。还以为是自己的事,搞的哥哥一家和离的,那能不叹息几声?
……
第234章 隔壁老王的感觉!()
“如此说来,反倒是本王害了武大一家伉俪了,唉,没想到好心反倒办了坏事,本王愧之!”朱子龙提起衣角做遮面之态,看似愧疚之色,其实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这计划真是杠杠的好,和自己预测的一般无二。他和潘金莲早就约好了如此行事,而且为了怕出意外,甚至于还有备用的A,B,C三四个替补计划。
总之就是一句话,怎么的也要站在有理而不死人的情况下,让潘金莲必须和武大分手,越早越好。
“此事,怎可怪罪王爷。只是我家大哥,没那福份罢了。还请王爷莫要自责!”武松显然还不知道内幕,还以为朱子龙真的心怀愧疚,反倒对其相劝。
“事以至此,也只能罢了。不过,我听说金莲本就不愿嫁于你家大哥,可有此事?”朱子龙装出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故意一问,其实暗中早就查的清清楚楚。
“唉!”武松重重的叹息了一下,一口饮光杯中酒,开始详细的回答朱子龙的问题。
朱子龙不时点头,或肯定,或提出一些小疑问,充当一个认真的听众。武松的回答带有少部分个人情感色彩,但大体还是和朱子龙所知道的相吻合,可见事实却是如此。
潘金莲是北宋末年一个张姓大户人家的使唤丫头,因为长的很有几分姿色,不比宫里的娘娘长的差。甚至于还算的上是人间绝色,结果被老东家看中,想强行给办了。
然而,她却是至死不从。那张姓老爷也是气极,一怒之下就把她嫁给阳谷县中最丑最矬的武大郎,以示报复。心想着,你不是清高吗?那给你来个最丑最差的夫君,且看你如何清高?
没办法,那时候等于卖身给府里,所以人家说啥就得听。就算通知官府也没用,除非有钱毁约,或者寻死解脱。潘金莲不想死,只能暂时从了!
当然,武大在她面前,其实也是抬不起头的,感觉自己配不上她。所以结婚后数月到一年左右,一直没有圆房。(当然,就他那身高和体能,指不定就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