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书生-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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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君生来就是一副蛮横的脾气,习武的天赋又不错,打小就是张家子弟中身手最好的一个。仗着一身好功夫,她以前可没少欺负过其他众兄弟,也就这几年才有所收敛。
至今张承玉还记得,当初小小年纪的张子君,一人轻易打趴他们兄弟几个的场景。
念及此处,张承玉还真有些怀念起儿时的光景来,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心思单纯,兄弟姐妹之间也只有纯真的情谊,没有甚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随着年纪渐长,这种亲情也就变得越来越淡了,各自也都被分派出去打理着张家名下的各类生意,见面的次数自然也就少了。
所有的张家子弟都知道,张鹤对于武馆的生意最为看重,尽管这不是张家所有生意里最挣钱的。因此,谁打理着武馆生意,就代表张鹤最信任的是谁。
当然了,作为旁系子弟,也没多少人敢觊觎这一家之主的位子。
养子的地位在这会儿并不低,比入赘的女婿高了不知多少,何况张承志也是跟着改了张家的姓的。无论如何,他都比旁系子弟更具备继承家业的资格。
但在张家内部来讲,他显然是最受排挤的一个,当然也没人会蠢到把这一点给表现出来。
人都有些排外心理,对于张氏子弟来说,张承志显然就是个外人。在张承玉的有心利用下,这一点被无限放大,已经在张家形成了一种暗斗的局面。
不过,张家众子弟之间也并非是一团和气,互相之间也同样存在着一些或大或小的矛盾。旁的不说,单是张承玉的那位同胞弟弟,就和他有些不对付。
其实,现在争家主之位还为时过早,因为张鹤还不到五旬的年纪,只要不出意外,六十大寿是能办的,搞不好还能活过古稀之年。
但对于张承玉来说,那个位置近在咫尺,近到自己只需要轻轻的伸一伸手便能够得着。唯一让他感到气愤的是,前面有个养子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唯有除掉他,自己才有机会!
事实也正是如此,金明池的事一发生,振威武馆便顺利落到了自己的手上。
那么假设,张承志死了呢?
金明池的那一场“谋杀”,其实都是张承玉一手策划的。
当他得知了张承志与陆诚之间的矛盾后,便已经在着手谋划此事。为了做到绝对的栽赃,他一直在等待着一个契机。
一个张承志犯错的契机!
半个月以来,张子君一直都住在陆家,且还得到了张鹤的默许。
这一来,对张子君情意不浅的张承志,心中必然会醋意大生,甚至怀疑陆张两家会有结亲的可能。张承玉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每次“不经意”的交谈中,都在不断地用言语刺激着张承志。
张承志心中本就疑云密布,再经过他的有心挑唆,便真的铤而走险,于是便有了相国寺街的谋杀案。
张承玉本以为,事情可以就此尘埃落定,官府必然能通过那凶手查出幕后的张承志。但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凶手不知何故,竟死于狱中。
张承玉知道,以张家的能量,是做不到在大狱中杀人灭口的。
线索就此中断,他当然心有不甘,于是便谋划了金明池的事情。而那所谓的“谋杀”,实为谋而不杀!
陆诚不能死,或者说他一旦死于非命,官老爷们慑于当今天子的怒火,必然会想办法撇清责任,捏造出陆诚乃是意外溺水而死的事实出来。
也只有让他活着,好好的活着,才能逼得官府全力追查此案。
试想,一位得蒙圣上赏识并亲笔手书匾额相赠,在士林中声望不菲的才子遭人谋害,官府又岂敢不在此案中尽心尽力?
药是张承志下的,那场火也是他自己放的,为的就是混淆视听,造成一种陆诚差点被人谋害,却因为意外的焰火而侥幸逃脱一劫的假象。
至于船上的那名船夫和水手们,此刻早已下去见了阎王爷,再无开口的机会了。
在这一点上,张承志的狠辣程度远远不如他,否则也就不会让张鹤知悉相国寺街的事情了。
张承玉回到大堂,只稍坐了片刻,张鹤父子便回来了。
从俩人不太好看的脸色中,张承玉就已经能猜出个大概了,事情一定不大顺利。他起身迎了上去,颇为关心地问道:“二叔,那陆诚答应了吗?”
张鹤瞥了他一眼,摇摇头道:“他没答应,子君回来了没?”
“回来了,就是看上去心情不大好。”
“嗯……”
张鹤点了点头,又问道:“那偷儿如何了?”
“还关在后院的柴房里……”
张承玉答了一句,随即手横到了自己的脖子前,压低音量问道:“二叔,要不要……”
他的话没有说完,右手划拉脖子的动作却已经很明确地透露出了一个意思——杀人灭口!
张鹤眉头一跳,目光紧紧地盯着他打量了半晌,最终还是摇头道:“无凭无据,官府断不会到咱们武馆里来抓人,毋须妄造杀孽……若是事情有变,唉,那时也就顾不得这许多了!”
第138章 知足常乐()
花魁大赛的结果已经出来了,本届花榜的三大行首,仍然是锦云、一袖和怜儿三人。不过在名次上,显然出现了变动。
锦云许是状态不佳,在表演时出了些小错,屈居于第三名。第二名的得主仍是一袖大家,怜儿却是借着陆诚那首上元词之威,一举夺得了魁首。
这一来,作词之人顿时声名大显,再次成为文人士子们谈论的焦点。
只不过因为金明池谋杀一事,陆诚被人从水中救起后,就已经让人识破了身份。在春雨楼里见过他的人,也因此知道那首齐天乐并非是李濂所作,而是出自于才名远扬的陆案首之手。
此刻,陆诚的神色有些窘迫,因为锦云就坐在他的面前。
“公子大才,一首词作便能左右花榜的名次,锦云心里着实敬佩!”
“咳咳咳……”
陆诚尴尬地咳嗽两声,干笑道:“只是一首拙作,哪敢当得如此赞誉?让你见笑了,呵呵……”
“是吗?公子的拙作一首,倒是将其他文人给远远甩在了身后……”
锦云话音一滞,转过话头幽幽地道:“都说读书人性子清高,恃才傲物,公子倒是有些异于常人呢……若是奴家知道公子的佳作只值二百两银子,便让妈妈向公子买下了,也好过便宜了别人。”
陆诚听出了她的话外之音,无非是指自己为二百两银子卖出词作,使之渗入了铜臭味。但若要说她真想再次夺下那花魁之名,陆诚也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相信的。
原因无他,锦云才艺超群,也不是头一回登台表演了,又怎么可能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落到了花榜第三名?
陆诚有种直觉,她是有意为之!
否则的话,凭着她和自己的交情,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一首好词并非难事。
念及于此,陆诚便笑道:“姑娘说笑了,你本便无意于花魁之名,不是吗?”
锦云脸上出现意外之色,一双桃花眼静静看了他半晌,最后嫣然一笑道:“锦云还当自己掩饰得很好,不想还是让公子看出来了。”
“这却是为何?”陆诚疑惑道。
按理来讲,连任两届花魁,身价自然是呈翻倍暴涨的趋势,能赚到的钱自然也就更多些……当然了,大头还是在鸨母那里,艺伎能分到的钱不会太多。就这点儿,还得让鸨母代为“保管”,平日里就给点儿零花钱,唯一的高收入来源,也就是客人们私下里打赏的小费了。
不过再怎么说,女人都是有些虚荣心的,花魁的名头还是很能吸引青楼女子们竞相争夺的。
因此,陆诚对于锦云的行为,自然是不太能理解的。
“公子有所不知……”
锦云浅浅一笑,解释道:“像我们这样的女子,将来若是想要赎身,价钱也是由身价而定的。若是锦云再夺下这一届的花魁,日后怕是妈妈都不愿让我赎身了。”
陆诚这才了然,锦云的顾虑是很有道理的,红姑娘们想要从良,又岂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别说是连任两届花魁了,就是以锦云如今的身价,想要赎身都困难了。
好不容易才培养出了这么一个花魁,鸨母通常都是不情愿让其赎身的,自然就会故意在赎身的价钱上有所刁难了。
只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不太对。
依着锦云和王府的关系,真要想赎身,请周王爷出面就行了,万花楼的鸨母又哪有这个胆子,敢在此事上刁难一位王爷?
锦云似是看出了他的不解,轻叹道:“若是找了王府出面,这份人情可不好还……”
“周王爷,待人还是不错的。”
陆诚听到这里,若有所指地插了这么一句,心说这还有甚么人情好还的?青楼女子落籍从良,最好的去处,无非就是给达官贵人当侍妾了吧?
整个开封府里,论起地位的尊贵,还有谁能比得上周王爷呢?
锦云神情一黯,默然半晌才幽幽地问道:“可锦云觉得,那不是自己最好的归宿……”
陆诚心中就更为不解了,虽说给达官贵人当小妾没甚么地位,但日子总要比嫁给普通老百姓过得更好些呀。
以上两种选择,算是青楼女子最好的结局了。
余下的,要么就是以后做个鸨母,仍然经营青楼的生意;要么就是出家为尼,常伴青灯古佛,了此一生了。
“这个……恕我直言,那才是姑娘你最好的归宿才是。”
陆诚沉吟着,谨慎地开口劝道:“人活一世,谁又不渴望琴棋书画诗酒花?然而最终,却都逃不过柴米油盐酱醋茶……知足常乐就好。”
不知怎的,话说完后,陆诚心里竟有些空落落的感觉。
自己今天,可是连着拒绝了两个女人的情意呀,是不是太窝囊了些?
可给自己天大的胆子,也断然不敢和周王爷抢女人啊!
那天在王府里的场景,陆诚仍然记忆犹新,朱睦审那是在给自己下马威。正常的交往还没甚么,真要是和锦云走到了一起,难保对方不会做出甚么惊人的举动来。
那可是一位藩王!
纵使如今的藩王已经失势,瘦死的骆驼也还比马大,想要捏死自己这么个小人物还不是轻而易举?
再者说了,周王爷为人确实不错,没有仗着权势强行买下自己的配方,就已经是很难得的事情了。这样的人,对于他喜欢的女人又岂会差了呢?
不过说实在的,自己对锦云也仅仅是产生了些许的好感,还远远没达到喜欢的程度。若说有那么点儿想法,也无非就是男人对于漂亮女人的一种占有欲罢了,谈不上男女之情。
“我……”
锦云看着他欲言又止,最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声音低沉地回应道:“公子所言极是,是奴家有些痴心妄想了,公子教训的是。”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
“奴家明白的……”
锦云突然抬起头来,对着他嫣然一笑,方才的那点儿沮丧早已消散无踪:“那,公子到底是个甚么意思?”
“……”
陆诚让她给呛的哑口无言,心中对这位演技派也感到有些无奈。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你根本就无法看清她最真实的一面。
“扑哧……”
见到陆诚一脸窘相,她忍不住娇笑出声,随即抬袖掩嘴道:“人人都说陆公子才思敏捷,不想今日竟让我这小女子给难住了,想想都觉得甚是有趣。”
话落,她便起身告辞道:“今日就不多打扰公子了,来日若是有暇,公子不妨多到万花楼去坐坐,反正呀……妈妈也不会找你要钱。”
“嗯,有空就会过去。”
陆诚随口答了一句,突然愣愣地问道:“你今天过来,没甚么事吗?”
锦云俏皮地眨一眨眼,一脸茫然道:“有事?没甚么事啊?噢,就是专程过来看望看望公子罢了。现在见公子气色不错,锦云也就安心了。”
“……”
第139章 通风报信()
官场里,流传有这么一个段子,说是地方官与京官相遇,地方官来上一句:“我爱京官有牙牌”,而京官却回道:“我更爱外官有排衙”。
排衙又叫“小上朝”,皇帝在京城金銮殿上大升朝,地方上各府州县衙门的堂官们,则在自己的衙门里小上朝。
每日卯时,各衙门里梆发炮响,所属下级官吏、衙门六房司吏、典吏、三班首领等吏员全都到场,于二堂分班肃立。
待到二梆敲过,堂鼓击响,堂官便开始升堂了。
不同的是,升大堂时堂官必须穿戴朝服,顶着梁冠(进贤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