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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无双魏帝-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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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丕这话说得突兀,众人被他奇锋突起的话题弄得有些错愕,这新官上任就像当地大族借粮的事情在汉朝还真是少见,地方大族最紧张的两样东西,一是人口,二是粮食。前者是他们生产的保障,后者是他们生活的本钱,这开口就要粮食很容易激起大族的不满。

    一个县官如果够强势,举族搬迁,来到县城自然能够掌控大局,比如当年曹洪就在某个小县城当县长(不满万户称长)。他就非常强势,压得地方的乡绅抬不起头,但是一个郡就很难用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了,因为一个郡会有好几个县城,如果一个县城需要一千人的话,渔阳就需要九千个军队,才能压服一郡,这九千人要吃饭、药生活、还要俸禄。那就意味着地方要交更重的税,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首先这回触及地方大族的利益,如果触及了他们的利益,作为地头蛇,他有一万种办法让你难受,首先他可以遣散自己庄园的佃户,只说人头税交不起了让他们自己解决,然后把应交的税交上去,这样一来,被遣散的佃户和被逼得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八成就要造反,这时候就需要军队镇压,镇压过后地方自然是不事生产,来年没了收成,地方大族可以跟你哭穷,交不出粮食,到最后的结果你除了硬抢之外就没办法了,如果硬抢,那其他辖地的大族也会奋起反抗,兔死狐悲的道理地方大族岂会不知道,到时候作为一郡太守,也只能陷入长久的斗争之中,最后如果朝廷不给你军队粮食,你就只能带着族人回老家,或者上山落草为寇。

    一郡尚且如此,一州就更加不用说了,汉朝官员喜欢用大族来约束地方的百姓,这些大族有地、有钱、有人,他们可以用经济、用武力、用智慧把地方百姓约束的好好的,还能按时上交赋税,自己又不用官府一分钱,只需要派一个县令或者县长去便好,这等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曹丕这样开口借粮是冒了很大的风险,如果处理不好,这话传了出去,恐怕举州皆反也是有可能的,何况这半个幽州还在袁氏、乌桓和辽东公孙氏的手里,本地大族并非没有选择。

    虽然有风险,但是曹丕却觉得不得不冒一下这险,因为自己种地确实需要时间,军队的粮食又只够吃一年,降兵的粮食还需要自己解决,不借粮怎么办呢?

    况且自己许诺多给三成利息,可不少小数目,这些大族虽然横行一县,可终究是小地方的人,看重眼前小利,必然会意动。

    果然,一个身材肥胖的乡绅问道:“执金吾所说的三成是给粮食还是给别物?”

    曹丕微笑道:“比如今日汝借了吾一百斛,两年之后这一百斛值得多少钱,吾便多给三成价值之物,或钱、或物,总之绝对不会少一厘。”

    司马朗这时突然开口:“下官有一事不明,请执金吾解惑。”

    曹丕说道:“伯达且说。”

    司马朗问道:“但凡借物都要有抵押,不知执金吾有没有抵押?”此言一出,曹军众将纷纷色变。

    封建王朝,官本位的时代谁人敢问上官抵押这种东西?那不是找死吗?不过曹丕却很欣赏司马朗,因为在座诸人只有司马朗明白了自己的意图,把话头引了下去。

    “抵押。。。。自然是有的。”(。)

第两百零六章 抵押的深意() 
跟当地大族借粮必然会有风险,要把风险降低还要借粮成功当然需要一点点手腕。加息是曹丕的手腕之一,而抵押,则是手腕之二。

    地方乡绅贪图利息,自然会意动,而曹丕提供抵押之物则是把自己摆在了一个和他们同等的地位之上,这会让这些商人感到安心,而且拿出抵押之物他们也会更放心把东西借给自己。

    看到堂中所有人把目光聚焦到自己这里,显然是想知道抵押之物是什么,曹丕微笑道:“建忠将军、护乌桓校尉、袁熙降将麾下有四千骑兵、两万军士,这骑兵嘛吾留着,这两万军士则分到各地区兴建军屯,种植粮食。若是两年之后还不起诸位的债,两万军士就是抵债之物,诸位自可拿去。”

    此言一出堂中乡绅顿时议论纷纷,要知道那些军士都是壮年男丁,对自己庄园扩充极有好处,如果曹丕真的还不上债,能够得到这些壮年男子抵债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

    立即有人问到:“那吾等拿粮草卖这些军士可好?无需执金吾借之。”

    鲜于银喝到:“军士乃是国器,岂能私自售卖!”这话一半是讲给问话的那个乡绅听,一半是讲给曹丕听的。显然在鲜于银的角度是不希望自己麾下军士作为抵押品的,那是他们兄弟封官的本钱,如何能够轻易给出去。

    曹丕却正色说道:“正是,军士,国器也!吾现在借粮也不是给自己吃的,也是要养国器,若是国器都养不活了难道任由他们饿死?鲜于将军,现在天下大乱,人人节俭,实在拿不出多余的粮食了啊!现在中原之地处处都有军屯,国器也得自己养自己嘛!况且这是吾还不上粮食才会用军士抵债,若是还得上,他们还是国器。。。。”接着话锋一转问道:“莫非鲜于将军以为,吾是铁定还不上了?要把这两万军士拿去抵债?”

    鲜于银连忙起身说道:“末将不敢。”

    “那就是说吾此举是没打算还债,只是要卖国器以自肥了?”

    鲜于银浑身一颤,离席跪下说道:“末将万死,胡乱揣测,执金吾恕罪,吾兄弟愿抵押麾下所有军士,更愿意把家中粮草全部借与执金吾!”

    曹丕笑着说道:“此为正理!鲜于将军,自吾入幽州后,汝等麾下那些儿郎就是朝廷之军士,而非汝兄建忠将军的军士了。这要他们为朝廷抵债,那也是朝廷的事情,岂有私自售卖的说法?不过建忠将军可以多借一些粮草出来,若是吾这幽州牧还不上了,部分军士拿去给汝鲜于家抵债,那他们还是姓鲜于的,对不对?”

    鲜于银只是跪在地上不敢搭话,曹丕哈哈大笑:“起来罢!这壮仆一人和美婢价格等同,两三万钱是少不了的,吾就算两万钱把,一石麦子、粟米不过是两三百钱,吾就算三百钱,诸位借给我多少粮食,吾就拿等价的军士抵押,这抵押的契约。。。。鲜于将军,就从汝这八千军士开始收吧?”

    “诺!”鲜于银答应道。

    曹丕满意地点点头,对司马朗说道:“有劳伯达,把这抵押的契约整理起来,谁要给吾借粮的就从汝那儿拿契约。”

    司马朗答应之后曹丕笑道:“这粮食我只跟幽州之人借啊!幽州外的人想借吾也不要。不过汝等也看见了,吾一个抵押之物就值两万钱,所以皆粮食若没有七八十石,就不要拿出来了,因为抵债的时候吾也不可能割别人一块肉给汝等。”

    堂中众人哄堂大笑。曹丕随即劝众人饮酒,三巡过后接着说道:“这债一借一还,吾这州牧和诸位的缘分也就结下了,日后就算换了债,本州牧也准汝等出去吹牛,说老子曾经可是幽州牧的债主!”说完堂中又是一通大笑。

    随即曹丕便不再提此事,只是劝酒,一直到了夜幕降临,这宴会才尽欢而散。宴席散去之后鲜于银上前说道:“这处宅子已经配好了婢女、奴仆,执金吾可在此处休息,此间主人则去另外的宅院。”

    曹丕笑道:“有劳将军了,莫忘了契约和借粮之事!”说完拍了拍他肩膀,不让他跟自己入内院,而是选择让一个小婢带着去甄氏下榻的院子里。

    英武高大的曹彰和司马朗则从院子另外一个门走向了另一个院落,曹彰突然开口道:“先生,有一事,吾不知当问不当问。”

    司马朗侧身拱手:“公子请问。”

    曹彰毕竟是受过良好教养的人,停下脚步对着司马朗作揖,引路的婢子见状也听了下来,在前方等候。只听曹彰说道:“兄长这手段吾看不明白,吾等又四千骑兵,一千虎豹骑,两万降卒,五千精兵,过了右北平还有乌桓、高句丽、沃沮、东濊。鲜卑等外族,还有不臣之心的辽东公孙氏,他们有粮有人,吾等又这等强兵,为何不直接就食于敌呢?反而要用自己的军士做抵押跟本地大族借粮?”

    司马朗微笑道:“就食于敌,可是公子想出的对策?”

    曹彰点头道:“正是,吾也发现了粮草不足之患,正打算找兄长献策,却不想今日兄长使了这般手段。”

    司马朗点点头,说道:“公子好气魄,下官不如执金吾那般远视,但也看出了这抵押军士借粮之计颇有好处。”

    曹彰奇道:“好处何在?比就食于敌更好?”

    司马朗笑道:“下官才智有限,只看得出好处有三,其一,借粮的话执金吾就无需离开幽州,能够安心经略现有的幽州郡县。”

    曹彰大摇其头:“此一项就算就食于敌一样可以行之,兄长无需离开幽州,只要吾带三千骑兵,便能横扫右北平之东,灭袁氏、平诸族、再让公孙氏臣服,还得让他们把粮草统统送来。”

    司马朗心中一叹,暗想执金吾岂会让你立此奇功?嘴上却说道:“公子骁勇,或可如此。但是执金吾爱弟心切,怎会让公子孤身出征呢?”不等曹彰说话接着说道:“这其二就是稳定幽州大族之心,执金吾欠了所有幽州大族的债,等若更这些幽州大族有了勾连,两年时间,一借一还之间,执金吾若是真的可以守诺,幽州大族自然相信执金吾是言出必践之人,日后执金吾就是言出法随了,此举有商鞅徙木立信之效。”

    曹彰点头说道:“《史记·卷六十八·商君列传》: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兄长确实能通百家之学,竟然能把徙木立信用在此处。”

    司马朗接着说道:“其三则是无论是建忠将军、护乌桓校尉还是袁熙降将麾下的军士都是降卒,人数如此之多,降卒人心稳定是大事,去了这些降卒兵刃,让其躬耕于田间两年,期间不但可以调换降卒所在部曲,更可以用农事安定降卒之心。”

    曹彰点头道:“远离杀伐之后确实会少了暴戾,只是两年之后大部分军士都会变成农夫。”

    司马朗微笑道:“还是军士的必然就是精兵,因其杀伐之气经过两年也未曾消减,变了农夫的正好躬耕于军屯,训练民夫,作为经略幽州之根基,各尽其用,有何不可?”

    曹彰叹道:“吾服了!兄长越来越像父亲了。”(。)

第两百零七章 授术() 
曹丕其实对地方大族没有什么好感,他总认为这群人耗光了汉室江山最后的元气,他们垄断了文化、经济、政治等一切国家生存的资源,如果有一天曹丕当皇帝,第一个开刀的就是这天下世族,无论是经学治家的书香门第、还是累世公卿的冠带豪门、甚至了世代横行一方的地主豪绅,都是需要医治的恶疾。

    但是大丈夫要能屈能伸,现在曹丕来到幽州,兵只能用两年,粮食只能用一年,还多出了两万军士要养活,他就好像一个后世借了巨款去创业的苦逼青年,不但需要短期内做出成绩并且盈利,还要把公司稳定下来。

    这时候如果不依靠世代扎根当地的大族那绝对是作死的做法,所以他决定借粮,这算是他跟地方大族建立的一种纽带,感情的纽带。这种纽带比起靠着甄氏一族和地方大族之间的纽带更加直接和有影响力,何况他曹丕头两年确实需要粮食。

    在曹丕和当地豪绅饮宴的次日,那些参会之人纷纷献上拜帖,在拜帖里写明了自己要借多少粮食给曹丕,曹丕看过之后对身边的牛金笑道:“这些豪绅存粮真多啊!光是这些粮食就够三千人吃上半年了。”

    牛金答道:“这些豪绅谁都不怕,只怕两种人,一种就是平民作乱之人,如黄巾贼之流,一种则是外族,前者专抢豪绅,后者谁都抢,故而豪绅害怕,至于朝廷官员,汝太守、州牧、刺史之流,他们可是一点也不怕,皆因为稳定地方需要他们助力之处良多,地方稳定了才有赋税,才有兵可征辟,而且豪绅家子弟知书识礼,可为治理郡县之助力,是以无论谁入住,都需要讨好他们,能够让这些豪绅拿出这么多粮食,也只有执金吾一人了。”

    曹丕笑道:“是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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