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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大秦帝国之猛将召唤-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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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吉思汗十四年(1219年),随成吉思汗西征,常晓以征伐、治国、安民之道,屡立奇功,备受器重。

    成吉思汗二十一年(1226年),又随成吉思汗征西夏,谏言禁止州郡官吏擅自征发杀戮,使贪暴之风稍敛。

    窝阔台汗即位后,耶律楚材倡立朝仪,劝亲王察合台(太宗兄)等人行君臣礼,以尊汗权。从此更日益受到重用,被誉为“社稷之臣”。初执掌中原地区赋税事宜,建议颁行《便宜一十八事》,设立州郡长官,使军民分治;制定初步法令,反对改汉地为牧场;建立赋税制度,设置燕京等处十路征收课税所。

    窝阔台汗三年(1231年),任中书令(宰相)。此后,他积极恢复文治,逐步实施“以儒治国”的方案和“定制度、议礼乐、立宗庙、建宫室、创学校、设科举、拔隐逸、访遗老、举贤良、求方正、劝农桑、抑游惰、省刑罚、薄赋敛、尚名节、斥纵横、去冗员、黜酷吏、崇孝悌、赈困穷”的政治主张。

    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殚精竭虑,创举颇多。主要有保护农业,实行封建赋税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提拔重用儒臣;反对屠杀生命,保护百姓生命;禁止掠民为驱,实行编户制度;反对扑买课税,禁止以权谋私;主张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经典。使新兴的蒙古贵族逐渐放弃了落后的游牧生活方式,采用汉族以儒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和制度来治理中原。使战争不断的乱世转为和平的盛世,使先进的中原封建农业文明得以保存和继续发展,也为后来忽必烈建立元朝奠定了基础。

    耶律楚材还主张用孔孟之道作为治国之民的原则,还用儒士来担任各级官吏。耶律楚才不愧为“治天下匠”,为蒙古国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是促进蒙古贵族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人。蒙古人为了纪念耶律楚材的功劳,专门为他修建了祭祠,至今还保存在北京颐和园里。

    耶律楚材在成吉思汗、窝阔台汗两朝任事近三十年,多有襄助之功。皇后脱列哥那称制时,因屡弹劾皇后宠信之奥都剌合蛮,渐被排挤。

    乃马真后三年(1244年)五月十四日(6月20日),耶律楚材悲愤而死,享年五十五岁。“砥柱中流断,藏舟半夜移”,消息传出,倾国悲哀,许多蒙古人都痛哭,如同失去自己的亲人。汉族的士大夫更是流着眼泪凭吊这位功勋卓著的契丹族政治家。大蒙古国数日内不闻乐声。正如其同时代人暮之谦在《中书耶律公挽词》中所言:忽报台星折,仍结薤露新,斯民感天极,洒泪叫苍旻。

    耶律楚材死后,乃马真后遵照其遗愿,将他的遗体运回燕京故里,安葬在耶律楚材生前非常眷恋的玉泉山下的瓮山泊(今昆明湖)之滨,与先于他去世的夫人合葬。并为其建庙立像,仪式极为隆重。

    至顺元年(1330年),元文宗追赠耶律楚材为经国议制寅亮佐运功臣、太师、上柱国,追封广宁王,谥号“文正”。

    蒙古建国之初,实行军政合一制度,只有万户、千户、百户等统帅军队的长官,没有治理政事的长官,攻下城镇后不派兵镇守(无需守护基本屠杀光了)。耶律楚材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提出建议:“地方上应设置官吏统治老百姓,另设万户总管军队,使军政相互遏制,防止独断独行。”窝阔台采纳了。窝阔台还根据他的建议,在中央设立了最高行政机构中书省,任命耶律楚材为中书令。

    蒙古军侵略亚欧各国和征服国内各民族的时候,曾执行残酷的屠城政策。在耶律楚材的劝说下,屠城之事渐少。

    成吉思汗并没有制定完整的法律,“札撒黑”只是一种适用于草原的习惯法。蒙古统制范围扩大到中原以后,刑事案件大大增加了,情况也复杂得多了,耶律楚材提出《便宜十八事》作为临时法律,严禁地方官吏擅自滥杀老百姓,不准商人财主贪污公物,打击地痞流氓杀人盗窃,禁止地主富豪夺取农民田地,这样,社会秩序就渐渐安定了下来。

    此外,在耶律楚材的建议下,窝阔台改变了过去“裂土分区”的分封制,在各地设立十路征收课税使,并定下“五个丝”制(5个人缴纳1斤丝),把征税的权力收归中央。

    在经济上,耶律楚材针对中原腹地遭受多年的战争破坏,生产凋敝,百姓困苦的情况,主张轻徭薄赋,爱惜民力,发展生产。

    军事上,耶律楚材提出改革蒙古族军民一体的治理方法,主张军民分治,设立州县,管理民政;设置万户所,负责军政;课税所负责征收赋税。这样就把军权、政权和财权分割开来,可以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协调了汉族地主和蒙古贵族之间的矛盾,巩固了蒙古的统治基础,加速了蒙古统一全国、建立中央集权政治的步伐,对蒙古和中原的历史都产生了深远巨大的影响

    教育上,耶律楚材大力倡导儒学,推崇孔子。他征得太宗的同意,修复了孔庙,优待孔子后裔,建立了国子学,用封建文化教育民众。公元1237年,耶律楚材又提出恢复科举取士。第二年,元朝首次开科取士,一次录取了4000多人。科举考试的恢复,提高了中原儒生的地位,为国家发现招揽了大量的人才,为忽必烈时期蒙古帝国的发展繁荣积蓄了力量,奠定了基础。

    蒙古灭金国、吐蕃、大理和征伐南宋时,许多名士如元好问、赵复、窦默、王磐等人都被保护并起用。这对于北方学风的兴盛有很大的影响。1237年,随着金朝的灭亡,统治地域的扩大,国家需要大量的人才来治国。耶律楚材上奏说:“制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臣。”窝阔台听从了他的意见,“乃命宣德州宣课使刘中随郡考试,以经义、辞赋、论分为三科,儒人被俘为奴者,亦令就试,其主匿弗遣者死。得士凡四千三十人,免为奴者四之一。”

    (《元史·耶律楚材传》)这次选中的有许多人才,如杨奂、张文谦、赵良弼、董文用等人,他们后来都是忽必烈时代的名臣,为完成蒙古国的汉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这次考试使大批儒士得到身份的提高和课役上的优待,在文化、教育、政治、经济各领域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耶律楚材还向蒙古贵族传授儒家思想。他先从尊孔开始,金灭亡后,他“遣人入城,求孔子后,得五十一代孙元惜,奏袭封衍圣公,服役林庙地。”他还向统治集团讲经,讲学之风渐起,在京城还设置了国子学。

    在文献方面他也做出了贡献,耶律楚材在平阳设置经籍所,在燕京设置编修所,整理编辑经籍;保存了关于辽史的重要文献。耶律楚材作为契丹后人,十分重视保存辽代文化。现存辽代篇幅最长的契丹语诗篇《醉义歌》就是由耶律楚材译为汉文七言歌行体长诗并保存于《湛然居士文集》中。就其文化贡献而言,耶律楚材是足以彪炳史册的巨人。

    耶律楚材还坚决反对战争中的残暴行为'17'。蒙古惯例,对拼死抵抗的城池,城破之时,就要屠城,作为报复。耶律楚材力劝太宗改变这种野蛮做法,保全普通百姓生命。太宗采纳了他的建议,一场毁灭中原农业文明的浩劫被阻止了,中原千百万生灵被保全了下来。这是耶律楚材对中国历史、中华文明最大的贡献。

    耶律楚材为了使蒙古上层接受汉文化,利用蒙古贵族的实用主义思想,名为因俗而治之,主要从保护和任用儒才、传播儒家礼教的方面入手,但是基本未被采纳。耶律楚材深知要统治中原非用中原的制度不可,而熟知汉法统治之道的是汉儒士。于是他在得势之时大力保护汉儒士并引荐他们进入仕途。

    1230年耶律楚材在中原辖区设十路,每路都任命正副课税使,皆由儒士担任。详情如下:燕京陈时可、赵肪,宣德刘中、刘桓,西京周立和王贞,太原吕振、刘子振,平阳杨简、高廷英,真定王晋、贾从,东平张瑜、王锐,北京王德亨、侯显,平州夹谷永(女真人)、程泰,济南田木西、李天翼(《元史·百官志》)这是蒙古最高统治集团大批任用汉人之始。

    蒙古是个游牧民族,处于奴隶社会。他的各项制度和社会组织形式都是以部落酋长制为基础的。这种种制度对于统治先进的中原地区来说无疑是极为落后的,也无法适应当时的社会要求。耶律楚材看到了这一点,于是在各个方面进行改革

    1229年秋天,蒙古国的宗王和大臣们在曲绿连河曲雕阿兰地方举行忽邻勒塔(大会)。在大会上为了继承问题讨论了四十天,直到第四十一天,才得出了结果,由窝阔台即位。在窝阔台大汗即位时,耶律楚材依照中原王朝的传统,制定了册立仪礼。这种仪礼要求皇族尊长都就班列拜,这与蒙古的习俗是大相径庭的。耶律楚材从亲王察合台入手开始做工作。他说:“王虽兄,位则臣也,礼当拜。王拜,则莫敢不拜。”“王深然之。及即位,王率皇族及臣僚拜帐下,既退,王抚楚材曰:‘真社稷臣也。’国朝尊属有拜礼自此始。”(《元史·耶律楚材传》)

    自秦汉以来,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存在着矛盾。要巩固一个地域广阔的封建王朝,必须有切实可行的行政制度以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耶律楚材也不例外,他进行行政改革的一个最大目标:削弱地方势力,加强中央集权。

    1231年,耶律楚材被任命为中书令,受命全权筹设中书省(中书省在金朝没有,在唐朝只是专管颁发诏令文书的机构而无行政权。在金朝与唐朝,管理行政的是尚书省。)蒙古帝国开始有了中央的行政机构。中书省虽然只是秘书处一类的班子,但因它关系到发放文书、处理文件等重要事务,实际权力还是很大的。

    在蒙古兴起、征伐金国的过程中,有一大批金国官将和地主武装的首领归附了蒙古,主要是汉人,也有契丹人和女真人。从13世纪20年代起,他们逐渐成为蒙古政权下新的权贵,形成了专制一方的地方势力。蒙古国时期还实行分封制。统治者把北方的一些州县分封给诸王、功臣、驸马作为“投下”。耶律楚材封地为真定路鼓城、安平、饶阳、武强等地。这些权贵的官职和地盘是世袭的。

    在其辖区内,他们集军、民、财权于一身,既是军事长官,又是行政长官,他们可以自辟衙属,任命属官,自定赋税,进行征收。这很类似于唐代的藩镇。虽然他们的献纳和军队是蒙古国财政和军事的主要来源,但其独霸一方的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蒙古国的统治的。并且各汉人世侯拥有一批兵农合一的依附人口和大量驱奴,这种人生依附关系强化的现象实际上是一种退步,是部落酋长制及奴隶制式的管理方式,也是蒙古早期分封制与中原封建生产关系的一种特殊的结合。

    1230年,耶律楚材上书建议使军、民、财政分开,是实行汉法的又一尝试。但这项政策受到了权贵的抵制,并且当时蒙古仍处在四面征伐的情况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只是基本做到“课税所掌钱谷”,而民、军分职的方案则不得不搁置。

    1235年,大断事官失吉·忽秃忽检括中原户口,得110万余户,他按蒙古传统,把76万户分给诸王、贵族,这种户称作“位下”或“投下户”其余属各级政府。耶律楚材竭力反对说“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窝阔台说:“已许奈何?”对曰:“若朝廷置吏,受其贡赋,岁中颁之,使毋擅科征,可也。”于是定下“五户丝”制,即每五户合缴丝一斤给受封者。另外,每二户出丝一斤作为国税给政府。于是把征税权夺了回来。防止了地方势力的强大。

    蒙古向外扩张,其目的是为了掠夺。到某一地后总是把财产抢劫一空,把掳来的人民和工匠充作奴隶,按功大小分给贵族、将领。这种掠夺方式对社会生产力破坏巨大且不适合农耕经济,不利于对中原地区的统治。当时对于蒙族统治者来说,不知赋税为何物,更不知赋税对于经营中原地区的巨大作用。但是耶律楚材已经看到这一点并有了初步治理的计划。

    作为一个游牧民族,蒙古统治者还不知道农业经济对经济的重要性,一些大臣提出:“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耶律楚材坚决反对,抓住窝阔台想增加财政收入以更好地推进军队扩张的心理,他说:“陛下将南伐,军需宜有所资,诚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足以供给,何谓无补哉?”(《元史·耶律楚材传》)

    于是窝阔台采纳了耶律楚材的意见,把全国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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