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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大明好国舅-第1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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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他哪里是常遇春的对手,不到半天时间就被常遇春斩杀数千人。其实也速不是真的胆小无能,只是是心疼手里的兵啊。

    他可没有王保保的本事忽悠关中四将为己所用,他若是没兵了,怕是只能到至正帝跟前做一个空头衔的王爷。不能把血本都拼在常遇春这个杀神手里,立刻组织兵马断后带着两万余人撤退。

    常遇春也不追击,他的骑兵损失同样严重再加上人疲马乏,在也速逃走之后,他就立刻回师全宁。

    六月炎热似火,常遇春只觉得全身的铁甲像是在铁匠炉子里烧过似得,烫的人浑身发疼。路过一条小河的时候,他再也忍耐不住,直接从马背上跳进水里。

    清凉河水浇在滚烫铠甲上面,似乎都能听得烧热的铁块入水的声音。他捧了河水抹在脸上,立刻就变成淡红色的血水,从指缝滑落……

第294章 讨厌的皇帝() 
清澈的河水从铁甲叶子渗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淡淡的血水,啪嗒啪嗒的滴落在齐膝深的河面上,弄得周围都变成一片浑浊。

    不过这都是敌人的血,此番出征草原,常遇春十分的谨慎半点伤也没有,毕竟他是主帅要是有个好歹,这大军就散了。

    见大帅都跳进河里面,其他明军士卒也纷纷入水,连日的奔波征战再加上炎热的天气,实在让人疲惫不堪,一个个的蹲坐在水里享受着难得的清凉。

    “他娘的,别光顾着自在,派人到周围警戒,要是让人家堵在水里才叫倒霉!”常遇春笑着骂了一话,弯腰从河里掬了一捧清凉的河水凑到嘴边,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好似牛饮。

    当他掬起第二捧水时候,旁边伸出一只手推了他的手臂,手掌里面的河水立刻撒在河面上,常遇春回头见是一个青年汉子便骂道:“常东你这是要作死吗?”

    常东是他当山贼时捡到的野孩子,连个姓氏都没有,就跟常遇春姓常,十余年来一直鞍前马后的侍奉随着他四处征讨。常东娶媳生子都是常夫人帮忙操持,彼此感情深厚,和义父子没什么两样。

    常东捧着手里的水囊,“大帅,俺这里有凉开水,您就不要再喝生水了。生病就不好了。”

    常遇春皱眉道:“你这毛病跟谁学的,喝了这么多年生水你什么时候见俺生过病。”说着又要再捧河里的水。

    常东连忙的拦住,“大帅,您就算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大军着想!”

    常遇春难得没有发火,只道:“罢了,罢了,听你一回!”他接过常东手里的水囊,“这些不够喝,再去烧一点。”

    他在河边寻了一块大石头坐下,只觉得胸中燥热似火,打开水囊咕咚咕咚的一口气喝了干净,这才觉得好些,靠在石头上重重的喘着粗气。

    突然腹中咕咕作响,这才想起来已经有大半天都没有吃过东西了,他起身到马背上去拿装肉松的袋子。

    对于肉松他是真心的喜欢,虽然苦了一些,但是携带方便又十分的抗饿,他才不用担心后勤补给,带着八千骑兵在草原上任意驰骋。说起来这都是马度的功劳,这小子虽然贪生怕死,不过乱七八糟的手段倒是有一堆,到了战场上还是挺有用的。

    他把手伸进袋子里面,谁知却空空如也,不由得嘀咕道:“竟然吃完了还真是快。”他只喜欢肉松,这几日都是靠着肉松果腹,难免要比别人去的快。

    至于那个奶粉他是敬谢不敏,那腥膻的味道实在是受不了,喝上一碗在肚子里就恶心半天,还是留给别人去享用吧。

    常遇春发现自己的肉松吃完了,就去旁边的马背上去拿常东的肉松,掏了一把直接塞进嘴里,只嚼了两口常遇春的牛眼就瞪得老大。

    这肉松跟他平常吃的肉松根本就不是一个味道,没有半点的苦味咸味儿也适中,比他的不知道好吃了多少。

    常遇春的脸色不由得阴沉下来,战时他都是和士卒在一个马勺里面吃饭,从不好搞特殊的待遇,但是也没有理由让普通士卒吃好吃的,给他这个主帅吃难吃的吧。

    常遇春是猛将,但是绝不是那种没有脑子只知道战阵拼杀的夯货,他一样有非凡的帅才。就拿这次北征草原来说,处处小心谨慎,每一步都是谋而后动,算计到了极致,一下子就猜到了个七七八八。

    他伸手把正在烧水的常东招过来,正色问道:“跟玉哥儿分手时,他是不是给你说过什么。别说谎,你一想说谎眼珠子就到处乱瞟。”

    常东缩了缩脖子老实的交代,“蓝指挥说大帅身体不好,让俺好生照看,不要生了疾病。”

    “是不是马度也给你说了什么?”

    “嗯,马爵爷说让您平常多喝开水,发火的时候要多劝着些,露营的时候不要着凉,多吃些败火去的野菜。”

    常遇春鼻子里面哼了一声,“难怪你他娘的这些天尽给俺摘蒲公英吃,肉松里面的药是你放的?”

    常东摇头,“不是的,不过马爵爷和蓝指挥也是一片好心。”

    常遇春心头立刻涌起一股被愚弄的感觉,一脚把常东踹翻在地,“你他娘的知道也不告诉俺,还跟两个混球合起伙来蒙俺!”

    常东伏在地上道:“马爵爷和蓝指挥绝不是要害大帅,是好心哪!”

    常遇春冷声道:“好心也能办坏事,擅自给主帅用药动摇军心砍脑袋都够了!看我不打烂他俩的屁股!”

    他的脸上泛起不自然的潮红,额头青筋暴跳,扯得脸上肌肉一阵剧烈的抽动,太阳穴处一股难言的疼痛直入脑髓……

    ~~~~~~~~~~~~

    乌日娜在蒙古语里是巧女的意思,乌日娜人如其名是一个灵巧的姑娘,她煮的一手的好羊肉,酿得一手好奶酒,是人人称赞的好姑娘。

    其实这都是被逼出来的,八岁那年她就没有了母亲,十二岁那年又失去了父亲,和年幼的弟弟相依为命,这些工作她不得不做。

    十五岁在草原上已经算是大姑娘了,可是还没有男子愿意娶她,因为她要很多的聘礼。其实她不是一个贪心人,她只是担心有一天她嫁人了,自己的弟弟会没有吃的而饿死。

    曾经有好几个男人把她扑在草地上,包括她喜欢很久的海日古,但是都被她用膝盖狠狠的顶了裤裆。随后乌日娜会从草地上爬起来,对那些蜷缩在地上的男人说:“想娶我拿五百头羊来!”

    可是至今也没有一个男人带着五百头羊到她的家里来提亲,其实乌日娜也不是知道五百头羊是多少,就连自己家里的羊有多少她都不太清楚,因为她不识数。

    现在她因此而发愁,脏兮兮的手指头轻轻的点在雪白的奶豆腐上面,立刻出现指印子,乌日娜嘴里却认真的数着,“一块、两块、五块、三块、五块……”

    数了半天乌日娜也没弄清楚自己做了多少奶豆腐,她无力的摇着脑袋,两条油腻腻的辫子甩来甩去,“讨厌的奶豆腐,讨厌的族长和讨厌的皇帝!”

第295章 夜袭上都() 
自从皇帝来到了上都,乌日娜的家里就开始少东西,一开始是几头羊,后来是皮子,接着又要粮食、茶叶、盐巴,反正家里有什么都少不得要分出一份献给皇帝。

    皇帝真是讨厌极了,难怪汉人要把他撵出来。现在皇帝又要奶豆腐,乌日娜烦恼之余心中也松了一口气,她知道皇帝八成是要走了,可口的奶豆腐是草原上出行必不可少的东西。

    前几天皇帝还在收却薛,她弟弟嘎鲁还傻傻的去应征,被她揪着耳朵按在地上狠狠的揍了一顿。虽然她不聪明也知道却薛是要跟着皇帝走的,她就弟弟一个亲人,决不能和他分开。

    “乌日娜!乌日娜!你们在家吗?”族长带着几个人掀开帘子到了帐篷里面,“乌日娜你家的奶豆腐做好了没有?”

    “好了!好了!”乌日娜朝着矮桌上面一指。

    族长把整个盘子端了起来,把奶豆腐往篮子里面倒,乌日娜连忙的拦住,“巴勒莫族长不是每家只要出十五块奶豆腐吗?我这些肯定多了。”

    族长摇着头笑道,“不多,不多,不信你自己数数。”

    “多了,肯定多了,你敢对着长生天发誓吗?要不等我弟弟来了你再来收!”

    “哪有因为这样的事情就给长生天发誓的,这奶豆腐今天就要收齐了送到皇帝那里,不然那些却薛的刀子可不认得你的弟弟!”

    见乌日娜仍抓着盘子不肯松手,族长便劝道:“好孩子,你就体谅一下我的难处吧,咱们是小部族能在上都边上的草场放牧已经是算是幸运了。皇帝身边的人都跟着汉人学坏了,收点东西也要挑挑拣拣,多备一些总是有用的。”他小声的对乌日娜道:“反正皇帝要走了,这是最后一回。”

    见族长带着人走了,乌日娜恨恨的跺了跺脚,“皇帝真讨厌!”

    ~~~~~~~~~~~~

    上都由忽必烈修建,又被称之为夏都,跟夏朝没有半点的关系,是因为元朝的皇帝夏天的时候就会带着一家老小和群臣百官来这里避暑。虽然是在草原,这里和大都一样有的巍峨宫殿和雅致的园林。

    不过自从至正十八年来皇帝上都避暑的习俗就戛然而止,这一年龙凤政权的麾下将领关铎和潘诚率兵攻入上都,将上都的皇宫付之一炬,只剩下一片的废墟和残垣断壁。

    此刻虽然已经过了子时,但是至正帝还没有睡,他让宦官举着火把陪他徜徉在这片废墟之中。他是来告别的,因为明天他就要离开这里穿过荒滩戈壁,进入草原深处的应昌,怕是今生都没有机会再回来了。

    至正帝年近五十,身材有些肥胖,一张圆圆的脸,淡淡的长眉,两只大大的眼睛,却没有什么神采,唇边是两抹淡淡的八字胡,颌下一簇整齐漂亮的短须。看起来不像是皇帝,倒像是一个生活优渥的地主员外。

    没错,他就是一个地主,他的佃户扔下锄头拿起了刀子,不光占了他的地烧了他的房子,现在还要来追杀他。现在他不得不拾起祖宗们扔下来的手艺,到草原戈壁上放马牧羊,让他怎么能不心怀惆怅。

    看着满眼的断壁残垣,至正帝不由得一声苦笑,大都收复无望,南蛮现在已经出兵草原,鬼才相信他们是去打辽东。纳哈出拥兵自重与明国皇帝暧昧不清,这样的人可不值得明国下如此大的血本,他们是冲朕来的。

    大元立国百年,朕当了三十年的皇帝,原本该有一番作为。可社稷却在朕的手中糜烂,万里江山尽失于朕手,还有那繁华大都,巍峨的大明殿,跟朕再没有半点的关系。想到这里至正帝不由得心如刀绞,羞愧又愤恨,一掌拍在旁边只剩下一半的石栏上。

    这不是朕的错,是伯颜的错,是他一手遮天擅权误国让朕做傀儡皇帝;是哈麻的错,是他蛊惑朕沉迷于声色犬马密宗双修;是朴不花的错,这个该死的高丽太监祸乱朝政;是奇后和太子的错,是他们和朕争夺皇权;还有察罕、勃罗、王保保、纳哈出这些贪婪又没用的废物……

    朕只是不该轻信哈麻谗言贬斥丞相脱脱,若是他还在大元怎么会糜烂到如此无法收拾的境地。脱脱啊!朕的贤相,朕不想你死的……

    “阿嚏!”

    一阵夜风袭来至正帝重重的打了一个喷嚏,草原上的夜风还是挺凉的,不然怎么都来这里避暑呢。

    看看了身边几个呆头呆脑的宦官,至正帝不悦的道:“还不把朕的披风拿来给朕披上!”他暗暗的摇头,连这点眼色都没有,还不如朴不花那个死太监。

    一个宦官帮着他把披风穿上,“皇上明天还要启程呢,还是早点回寝宫休息吧。”

    上都的皇宫早就烧毁了,宦官说的寝宫其实是一个大帐蓬。大都城里面虽然有房子,不过真的不如他的大帐篷奢华舒适。

    至正帝摆摆手道:“不去皇后哪里,嗯,去三圣奴那边!”

    今日太子从红罗山回来,是来接他离开上都的,这母子两个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大元都快亡了,也不知道是在算计谁。

    他与奇皇后早年恩爱非常,连大内都不住,就和奇皇后厮守在兴圣宫。不过夫妇二人经过对皇权的一番激烈争夺,情感早就消磨殆尽,再加上奇皇后年老色衰,他实在懒得多看那个高丽婢一眼。

    至于他口中的三圣奴则是为他表演十六天魔的舞姬,三圣奴和妙乐奴、文殊奴三人是他最喜爱的三个舞姬,即使逃命也不忘了带上。

    几个宦官抬来步辇放在他的脚下,他在宦官的搀扶下坐了上去,步辇刚刚的抬起来,就听见城外轰的一声巨响,在这寂静的深夜里是如此的震撼,抬步辇的宦官一惊脚下一个趔趄,步辇一歪至正帝就滚落下来……

    不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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