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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周鼎记-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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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此,安和真心对尉迟大炮说:

    “小子能有从牢中出来,且得到皇上这么多赏赐,全仗老将军您,小子这辈子愿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情!”

    尉迟大炮眉头一展,心情大好:心想,这小子,还算有点良心。

    “哪你打算如何报答老夫?”

    安和会错了意,以为老头看皇上赏的东西多眼红了呢?

    忙说:

    “皇上赏小子两套宅院呢,我也住不完,不如给您老人家一套,至于皇上的赏钱,那叫什么什么寺的改天送来后,小子任凭您老人家随便取便是。”

    话还没有说完,头上又挨一记指节敲。

    “谁要你的宅子和钱了,老夫宅子多的是,钱几辈子也花不完,我要哪玩意干啥?我且问你,你可想得破我儿宝林哪血光之灾的法子?”

    原来是这啊!

    安和心想:

    幸亏自己给尉迟宝林下了个套儿,要不然,这回自己的小命还真有点悬了。

    看着尉迟大炮一脸认真的样子,安和不忍心骗他,差点把真相给说出来,想了想,还是控制住了自己。

    “老人家说的是这事啊,小子昨晚一夜没睡,一直在想这事呢,昨天晚上就想到破除解之法了。”

    尉迟大炮一听,直接让轿夫抬着轿子经景风门去永兴坊老宅了。

    二人在永兴坊老宅门口停了下来,管家刘福看老主人的轿子回来了,急迎了上去,帮尉迟大炮撩开轿帘,没想到里面还有一位眉目俊秀的少年郎。

    这刘福比尉迟大炮小五岁,已经在尉迟家做管家几十年了。他为人忠厚老实,善理财,和处理各种关系,深得尉迟大炮的信任。

    尉迟大炮原来是个急性子,对家中的琐事平时过问很少,大多交于刘福处理,包括财物室的钥匙都挂在了刘福的腰带上。

    后来他从永兴坊老宅搬到布政坊新宅,知道儿子是个驴脾气,到处惹事,平时花钱又大手大脚的,就让刘福留在了老宅。

    一方面帮他看管着尉迟宝林,一方面在财物上也是对尉迟宝林的一个限制,怕自己走没几年,家就让他败光了。

    刘福先是给尉迟大炮请了安,又问了一些身体可好之类的客套话,就把二人让进了宅内。

    此时,尉迟宝林已在家中了,在承露殿被魏顺安请出后,他是个急性子,在殿外面等得心焦,干脆一个人提前回来了。

    安和进得院内,只见重门叠户,几曲画廊,幽深曲折,及至到了后宅登堂入室就见珠帘低垂,坐屏肃立,房中陈设,莫不豪华。

    要是按照尉迟大炮和尉迟宝林的性格,家中是越朴素,越简单越好,只是这宅子原齐王李元吉所有,被李世民转赠给尉迟大炮的。

    李元吉这人喜奢华,重面子,所以家中陈设才如此奢华,

    尉迟大炮搬进来以后,看里面所有物件一应倶全,也没有做太多改变,直接就搬来住了。

    尉迟宝林把二人让进屋中,让尉迟大炮坐在榻上,自己与安和分坐两旁的锦墩上。

    管家刘福将三杯煮好的茶汤放在几案上,就退了出去。

    尉迟宝林担心自已的血光之灾,没心思喝茶,急问安和:

    “小子,您到底想没想到办法给某破解啊?”

    安和看他猴急的样子,心中好笑,不忍心再逗他,装作一本正经地对他说:

    “将军莫急,小子已想到破解之法,只是需桃木剑、黄草纸、笔、朱砂、黄酒、火石才行。”

    尉迟宝林想:

    这些东西好办,笔、朱砂、黄纸、黄酒,火石家中都有,父亲迷信,庭堂一角就挂着一把用来避邪的桃木剑。

    尉迟宝林忙吩咐刘福把这些东西取来放在案上。

    安和装模作样地把黄麻纸铺好,提起笔来却不知道写什么。

    想来了想,好象中国佛教有个什么字与希特勒党旗上“卐”的字很相近,一时想不起来怎么写的了,干脆用蘸了朱砂的笔,歪歪扭扭地直接画了个纳粹党旗上的“卐”字。

    一连画了三张,两张交于刘福,嘱咐他埋于大门两旁的石狮子底下。

    然后放下笔,一手提了桃木剑,一手拿了另一副画好的“卐”字,又让尉迟宝林倒了一杯黄酒,走出屋去,到了宅子中央。

    安和学着后世电视剧里和尚、道士做法事的程序,先用桃木剑把画有“卐”字的黄纸挑起,用火石点着,一手高举,另一只手指着燃烧的黄纸口中念念有词:

    “玉清有命,告下三元;十方曹治,禀命所宣;各统部属,立至坛前;转扬大化,开济人天;急急如律令!”

    然后示意刘福把黄酒端来,喝了一口含在嘴里,对着黄纸一口喷去,黄纸立灭,漫天的酒雾飘洒下来,离得近的尉迟宝林都能闻到一股子黄酒味。

    安和吧嗒了一下嘴,收了桃木剑,正想对一宅子目瞪口呆的人说:

    “行了,大功告成”

    突然听到大门口传来几个年轻人的说笑声,安和扭过头去,看到两个青年男子与一名少女从大门外走了进来。

    一名男子皮肤略黑,二十多岁的样子,皮肤略黑,头戴幞头巾子,穿一袭圆领窄袖长袍,腰系皮带。

    小一点的男子十七八岁的样子,与他一般衣着,不过却是小麦色的肌肤,雪白的牙齿,阳光俊朗的气质。

    后面跟着这个故娘穿着一袭素白色的衣衫,系一条水雾绿草百褶裙,用一条白色织锦的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细腰儿系住了。

    墨玉般的青丝简单地绾了个百合髻,只插了一支梅花白玉簪,由那颀长优雅的颈子衬着,既简洁又高贵。

    她的一双眸子像雾夜的星辰一般明亮,她的额头宽广而白皙,如同镶着的一方美玉。

    尤其是她的肌肤,似新生婴儿一般雪白幼嫩,那双红润饱满的唇瓣便衬托得更加娇艳欲滴。

    走起路来柳腰细摆,体态极美,更有一股说不出的韵味。

    安和不禁呆了一呆,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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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意乱情迷() 
各位,本周日就要冲榜了,太阳辐射,需要您的推荐票,收藏票,快来支持一下吧。走进院中的这三人是尉迟宝林的大儿子尉迟循毓,二儿子尉迟循寂,和女儿尉迟阿敏。

    尉迟循毓是在皇宫北衙内任勋卫校尉。

    北衙即元从禁军,是当年追随高祖在太原起兵的三万精锐部队。

    太宗皇帝时,又从元从禁军中挑选精锐卫士百人,宿卫玄武门,穿虎皮衣,骑御马,号称“百骑”。

    百骑兵是朝庭一等一的勇士,个个都有万夫不挡之勇,是皇宫内围贴身卫兵。

    尉迟循毓就是百骑兵中的一位,虽然只是个正六品勋卫校卫,但担负着皇宫内的安全大任,平时多数在皇宫中当值,很少回家。

    今日正当宫中换值,好容易回家一次,就带着弟弟和妹妹到仅隔一个崇仁坊的东市去玩了。

    三人在热闹的东市玩了一上午的时间,给尉迟循寂买了双淡黄色的鹿皮靴,尉迟阿敏则要了一条白色的丝绸披肩。

    赶到家时,三人正碰上安和在做法事。

    尉迟阿敏看举着桃木剑的少年身材修长,朗目如星,鼻如悬胆,灵透的气质又似一方玉简般晶莹剔透,温润美洁。

    哪来的如此俏儿郎?

    尉迟阿敏芳心微跳,看到这么英俊的少年郎直勾勾地正盯自己,不禁嫩颊一烫,顿时有些愠怒的感觉。

    秀眉一剔,剜了一眼安和。

    可安和并无反映,仍直勾勾盯着她,顿时心慌意乱,心中小鹿乱撞,连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

    慌乱中又盯了两眼安和,忙粉颈低垂,莲步轻移,一阵春风似地飘进了自已的绣房里。

    “好一个俊俏的美人儿!”

    安和心中不禁发出一声感叹,这女子竟和自己前世的女朋友张静静有几分相似。

    众所周知,古代的女子不像现在结婚哪么晚。

    现代《婚姻法》明文规定:女满二十周岁,男满二十二周岁才可以申请结婚。

    许多都市白骨精(白领、骨干、精英)到三四十岁结婚也很正常。

    在古代就不行了,要知道唐朝人的平均年龄只有三十八岁,唐朝以前的人寿命更短,要是都等到三四十岁再结婚,国家早灭亡了。

    所以古代统治者大多提倡早婚早育,古代女子的结婚年龄通常在15岁至17岁之间。

    常看到某人娶妻,女子“年方二八”“二八妙龄女”说法,这二八并不是二十八岁,而是两个八相加,既十六岁,古代女子的出嫁年龄一般在十六岁左右。

    春秋时期越王勾践规定: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这里,勾践将本国女子最迟的结婚年龄定为十七岁。

    女孩子到了十七岁还未出嫁,其父母要被治罪。可以猜想,为了不被国王治罪,那时的女孩子一般在十七岁以前就都出嫁了。

    大唐是个开放的朝代,虽然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女子多大才可以结婚,不过基本上也沿袭古代的结婚年龄,十六岁上下就结婚了。

    如果过了二十岁不结婚,会被人看不起的,认为这女子要么长得奇丑没人要,要么就是作风不好,没人敢娶。

    安和穿越到大唐后,虽然生理上回到了十五六岁的年龄,但还是二十七岁的心理,仍对二十多岁的女子感兴趣,认为这样的女人才成熟,身材才饱满,才最具女人味。

    没事一个人躺在床上时,自个也在哪想,将来即使找老婆,也要找个二十岁以上的女子。

    问题是这个岁数的女人大多出嫁了,好多都是孩他妈了,想娶个这么岁数的女人也是件相当难的事。

    而尉迟阿敏将他父母的优点集于一身,秉承了他父亲高大威猛的身材,他母亲如花的面容。

    虽然只有十六岁,但长得已比他母亲还高了,身材发育的相当成熟。完全不像十六岁的样子,而像二十多岁的少女一样圆润饱满。

    胸挺、腰细,丰硕圆润的臀部……

    安和乍一看到,不禁眼都直了。

    幸好大家的目光都注意在安和高举的桃木剑上,加上他刚才又是一阵疯癫似的念咒,大伙认为他现在呆立在哪不过是没从做法事的状态中走出来,所以都没太注意。

    只到举着桃木剑的手有点酸了,安和才回过神来,忙收了桃木剑,刚才想对尉迟宝林说的哪句:

    “行了,大功告成。”

    竟鬼使神差般地变成了:

    “今天。。。。。。今天这法事已做完,不过。。。。。。。。要想将你宅内的秽气全部除清,还需。。。。。。。改日再做几次。不过,放心,小子定能破了您这血光之灾。”

    尉迟循毓乍一看到安和的眼睛也是一惊,心想:

    父亲说得不错,这小子两眼精光灼灼,一看就是练的内家功夫,而且已具相当的火候。

    这尉迟家兄妹在爷爷与父亲的熏陶下,都是自幼习武,尉迟大炮与尉迟宝林练的都是外家功夫,虽然力大无穷,有扛鼎之力,但他二人明白最高深的武功还是内家功夫。

    于是遍请了长安城的内家功夫好手教几个孩子。

    十多年来,几个孩子基本上都学得了一身内外兼修的本领,特别是尉迟循毓,平时不爱读书,专功武学,一身功夫更是了得。

    父亲说安和武功这么高,尉迟循毓心中好奇,笑着走前去,伸出他的右手,有心试试他功力如何。

    安和一看,以为他找自己握手,心想:

    “呀!这唐朝都有握手礼啊!”

    为了表现自己的绅士风度,忙伸手迎了上去,没想到,自己的一只手竟被死死的握住,而且越握越紧,如同被铁钳夹住了一般,骨头都要碎了。

    安和大惊,双臂用力,忙往后撤,竟不得脱。

    心中一急,一股真气从丹田处升气起,迅速地游窜到右手心。

    此时尉迟循毓感觉安和柔若无骨的右手突然变得烙铁一般,不但硬如石头,而且灼热如火。

    忙撒手,吃惊地看着安和。

    安和其实也不太明白他为什么宊然就撒手了,心想:

    这唐代的握手礼也太特别了,是不是非要使用吃奶的力气握才算对人的尊重啊?

    幸亏这小子人不错,看我快受不了,就撒手了。要不然,老子这只手怕要报废了。

    他那里知道,如果不松手,废掉的不是他的手,而是尉迟循毓的。

    尉迟循毓有点尬尴地向安和笑了笑,并由衷地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安和咧了咧嘴,回以友好的一笑。

    心里却在想着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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