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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修真]我的世界是本书-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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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选择就很简单了,你死,我活。

    戚凛想,他绝对没有做错什么,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金思渝似乎并不在意戚凛的回答,他只是用一生中最后的力气,试着向戚凛伸出了手:“我好冷,你能抱抱我吗?”

    戚凛沉默了一瞬,他脑子里瞬间转过千百个可能的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蹲下去,把重伤的青年,搂在了自己怀里。金思渝的身体真的冷了下去,在此之前,他都烫的像个太阳。鬼使神差地,戚凛突然开口说:“你现在终于知道,你之前的决定,是多么愚蠢的事情了吧。”

    金思渝摇了摇头:“我没有后悔。”

    戚凛本想嘲讽几句,但看着对方气若游丝的模样,又把话憋了回去——算了,他爱嘴硬就嘴硬吧,反正戚凛也不会为此少块肉。

    “我只是……只是突然知道,有些,真的是命里强求不得的。我就算不死在今天,在天魔咒法之下,也抗不了几天。”金思渝又咳出一大片鲜血,他眼中金乌终于慢慢黯淡了下来,像是火星子在风中飘摇了片刻,就化作了淡黑的灰烬,“真的,真的不甘心啊……戚师兄,你能明白吗?”

    金思渝的身体终于冷透了。

    戚凛抱起他,突然听到一声脆响,他低头一看,竟然是一对糖人,因为热力太大而黏连在了一起,落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那正是当年两人在街上购买的,金思渝和诸恶老祖的糖人。

    戚凛突然就感觉到了一种难言的落寞,这秘境无日无月,竟然如此寒冷孤寂,连个回声也无,像是人空荡荡的来到这世间,孑然一身,一无所有。戚凛忍不住搓了搓手,呼出了一口白雾。

    他扣住了金思渝的魂魄。

    出乎戚凛的意料,他居然只得到了对方的一魂一魄,更多的却无影无踪。戚凛有些纳闷,他自然不信金思只依靠这点魂魄生存,但剩下的遍寻不见,只好放弃了。按照诸恶老祖之前的习惯,他自然是吞了魂魄增益自己,但不知为何,金思渝的劝告却在他心头一晃而过。

    他最好还是……改掉在魔道沾染上的那些坏习惯么?

    戚凛最终把金思渝的魂魄塞进了还魂木里。他离开这个秘境的时候,忍不住回望了一眼,止不住地在想:大自在天在这里,也曾望见和他一样的景致吗?

    怕是无的,大自在天为人处世,从不回头。

    戚凛心下叹息,他怎么会不懂,强求命中没有的东西是个什么滋味呢?那种苦涩,怕是早就已经渗入自己的四肢百骸里去了。

第二十一回出发() 
别有洞天。

    余琏端坐在石质莲台上,五心朝天,手捏如莲花依瓣而开。头发上,眉上,都沾染了一点细细的雪屑。这几千年来,他大多都以这种稚童相貌,挨过漫长的等待时光。

    突然,余琏睁开了眼睛。

    他感受到了自己的分魂已经死去,按照常理,这次委托给紫云照顾的分魂(非是与灵霄中人起了矛盾,只是他辈分太高,容易带来太多麻烦。再加上紫云确实少一个能撑起大局的人),回来的时间有些早了,是出现了意外吗?

    余琏想,不过,等分魂回归之后,就会真相大白了。

    这些年,余琏就是通过分魂的记忆,来简略的了解修真界的种种变化,因为修行路漫漫,他也勉强没被潮流甩掉,总算赶在天谴之前把大自在天救了下来,也知道素素被诸恶老祖害死的秘闻,由于心结,他也不敢了解的太详细,以免自己入魔更深。

    但出乎余琏的意料,自己的分魂并没有回归,反而从那边传来一股巨力,反震在元神上,余琏一时没有防备,哇的一口,朵朵鲜红的血花就沾染在他白底的道袍上,如雪里红梅,对比非常显眼。

    坐在余琏对面的黑袍男子,懒洋洋地抬了抬头,目光在鲜血上停留片刻,随即又懒洋洋地垂了下去。大自在天被强制禁闭了,现在这个时间点,他看谁都不爽。

    一声雪堆下陷的轻响,大自在天又懒洋洋地把眼睛睁开。

    余琏刚刚从莲台上跳下来,他的步伐急促,隐隐带着几分喜悦。从大自在天的记忆里,他从未见过余琏情绪如此外露的时刻。反常,一般也意味着机会,这个发现让大自在天勉强提起了精神。

    ——没办法,大自在天骨子里也是彻头彻尾的法修。

    所谓法修,讲究的是天人合一,以一人之力引动天地之威。所以受到天地的印象特别大。金思渝也是典型的法修,所以在天焰山,才会受到了环境的巨大加成。而大自在天则是因为感受到了别有洞天中,被余琏引动的垂暮之意,真元变得沉寂,平日里也开始嗜睡。

    “怎么了?”大自在天倦怠地询问。

    他本是随口一问,不认为自己能得到回答——余琏确实也没说话,他只是把手中的花盆往上送了送,推到了大自在天的眼前。

    大自在天吓得往后一躲。

    也无怪大自在天如此惊悚,在沾染了几点鲜血的泥土里,灰青色的铁心竟然像是遇到了春雨的茶花骨朵,一层一层地绽放开来,分外妖娆。而另外一枚冷玉上面,则升起腾腾的白雾,周边的小雪融化了一圈,露出褐色的泥土。

    余琏明显很激动,呼吸急促,一章小脸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大自在天还在发愣,他忍不住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是真疼:“……卧槽,我要去实验一下,冷玉遇血转暖?铁心遇血开花?无量天尊,我要找个样品试试看……”

    “别闹。”余琏手一扬就攥着了大自在天的腰带,“这是天地气机相交,心感的异象而已,不能以常理论之。”

    大自在天心底其实明白,这就和天降祥瑞同样的道理,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恭喜了,你终于可以离开了。”他毫无诚意地祝贺道,心底却在盘算,如何取得别有洞天的掌控权,然后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

    “是的,我要离开灵霄,去找那个解决了入魔问题的人。”

    余琏微微笑了一下,他脸上太久没有任何表情了,以至于这个动作,在他做来有些僵硬之感,但其中真诚的意味却是真的。大自在天心头一颤,猛然警觉,整个人重重地一蹋莲座,作势要逃。

    但他终究是慢了半拍。

    余琏手腕一晃,一道赤红的,约有大拇指粗的长绳就已经绑住了大自在天的脚腕,将其拖了回来。这长绳并非法宝,而是纯粹的剑气交织而成,可做百炼钢,可做绕指柔。在整个别有洞天内静坐,不能胡思乱想,余琏就慢慢地把一些非本职的技能慢慢涉猎,登堂入室,臻至大乘。

    大自在天就这样在雪地里脱出老长的一条印痕。

    头几年,大自在天还会抗议余琏损伤了他英明神武的形象,现在他已经放弃了把精力浪费在这上面了——有这个闲暇还不如多睡一会儿。和余琏这个没心没肺的老不死较劲,注定是无用功的。

    大自在天毫无形象地又回到了原地,余琏知道他皮糙肉厚,半点没留手,导致大自在天的脑袋还在莲座的边角上被磕了一下。余琏沉声道:“我虽然将要离开,但实在放不下心你,原本,我还觉得你虽然行为放荡,但始终还是有节制的。但自从出了归元宗那档子事情之后……虽然有他们自作孽的成分,但你行事也太过分了。”

    大自在天闭上了双眼,一脸的左耳进右耳出的淡定。

    类似的念叨,他没听过千次,也应该有百回,早已炼出一副铁石心肠,丝毫不为所动。

    见状,余琏在心中浅浅地叹息着。因为其母,大自在天的童年可谓是过的并不愉快,一群人对于素素做过的恶行耿耿于怀,态度恶劣,而另一群人则是生怕又带出了一个歪苗苗的盯着他。

    从大自在天记事起,凡是大事小事,只有他涉及其中,就是大自在天的错,如有反驳,惩罚翻倍。余琏一开始倒是略微管了管,但等他入魔情况加重之后,就再也无力分心了。而且,有素素这个前例,任凭余琏说什么,大家都举得他是在娇惯,抗力不是一般的大。

    大自在天就这样爹不疼娘不爱的长大了。

    在他终于突破了金丹期之后,大自在天就跑了,他离开的那天,还在灵霄的牌匾上,留下了一行大字。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鲲鹏自当九天举,不做黄鸡啄黍肥。

    下面还配了一行小字:

    小爷不陪你们玩了。

    去追求逍遥大道去了,我将是第一个升飞的人,嘿嘿,看你们在我屁股后面吃灰。

    余琏听到这话就笑了,笑得停不下来。而灵霄的新掌门脸色铁青,按辈分算,他是余琏的晚辈,但也是一同经历过婚礼事变的道友。他白了余琏一眼,咬牙切齿地说:“你看看他,这话的语气,完全和当年那个妖女,一模一样。”

    余琏皱了皱眉头,因为法咒的关系,他对妖女这个称呼本能的厌恶,但是也知道这并不是出自真心,勉强压制了下去:“你们就别插手了,个人有个人的造化,鹏鹏的机缘不怕此处。由我看来,他并不是一个不知分寸的人。”

    “你当年还觉得素素温柔善良呢。”

    话题到了这里,自然不欢而散。鹏鹏离开灵霄之后,改名大自在天,名与命相连,修行中人给自己加字加号的却不在少数,但改名极少。等灵霄反应过来大自在天是谁之后,他已经坐上了魔主之位,因为醉心大道而不是给正道找麻烦,灵霄掌门捏着鼻子,姑且承认了大自在天是一个——矮子里头拔高个的——还算不错的魔主。

    当然,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余琏愉快地想,反正他马上就可以摆脱天魔咒法了,也就是说,将会有大把的时间,来把大自在天这棵根里就歪掉的小树苗,一点一点掰正。

    “你和我一起走,别有洞天我也会带着走。”

    大自在天用眼神睨他:“掌门会同意的吗?”

    “没事的,我们偷偷摸摸地走。”余琏拍了拍他的头,从大自在天头拔下一根长发,在他掌心,化作一根金羽,“你不方便离开别有洞天,我给你做一个假身。”

    他往金羽毛上吹了一口气,顿时,羽毛一卷,扑闪翅膀的声音传出。金色羽毛就这样变成了一只金灿灿的,麻雀大小的鸟儿,停在了余琏的肩膀上。

    大自在天脸色猛地一变:“我才不要!就算是鸟也要……”

    后面半句‘给我变得威武雄壮点’化作了一串悦耳的鸟鸣。大自在天看了看如同安然入睡的自己,又抬起手,看了看上面满满的羽毛,低下头,一双玲珑的小爪子。他幽怨地叽啾了一声,把脑袋埋在了自己的小翅膀下。

    啊啊啊余琏这个混账老不死。

    自己装嫩也就罢了,把他变成了这个小鸡仔的模样,让他怎么出门见人啊!

    大自在天怨气冲天地想。余琏倒是很满意,他手往衣摆上一拍,血迹消失得无影无踪。完成了这一些之后,他自觉已经完成了出行准备,往前一踏了一步,就从雪地里消失了。

    同时,因为余琏的情绪变化,别有洞天持续了千余年的阴**雪终于停了,太阳从云层后方探出脸,万丈的光明如瀑布一样的倾泻翻过而下,雪地下出现了沙沙的声响,像是蚕食桑叶。那是种子刺破外壳,向上成长的声音。

    天地复生,万物复苏。

第二十二回过渡() 
而就在不远处的天焰山遗址上,戚凛打开秘境,踩在了坚实的石地上。这里是金思渝爆发的中心,岩石都被烧化了,重新凝结,使得表面相当光滑。戚凛举目远眺,以他的脚下为中心,四野全是火山爆发过后的荒凉,只有几棵稀稀落落的树枝立在远方。

    戚凛收回目光,瞥向了身前的另一人……或者说,另一个妖怪:

    凌三秋。

    凌珏的那位亲身父亲,九尾大妖,就这样笑意盈盈地站在戚凛身边。他右手漫不经心地抚摸着那只六尾白狐的毛发,六尾白狐对着戚凛,露出了森然的牙齿,和凌三秋平和的表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戚凛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道友,这是何意?”

    凌三秋明显有些紧张,妖类本修行不易,与人类修士相比较,唯有天赋神通能独占鳌头。但遗憾的是,和穷奇饕餮等天生凶兽相比,九尾狐的战斗力未免有些排不上号,这是先天劣势,后天修行难以弥补。凌三秋也就只有这一手媚术拿得出手——但真能对正道修士有用?

    凌三秋其实心底没底。

    如果戚凛是个不通人世的妙龄少女,凌三秋说不定还会赌一赌,但是两个人都是男人,而且还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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