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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成圣传-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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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就有很多人愿意到狐狸的府中,和使者一起大吃大喝,让自己也过过瘾,跟着沙王、黑旋风,大家都过的比较清淡,没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使者第二天就要离开耳城,狐狸表示了决心,要对夏王表忠心,萧生得知后,立马来找天一,问有什么对策。

    天一知道狐狸的狡猾,他也知道萧生有些急躁,连忙劝慰。经过天一的劝说,萧生的心情稍好一些。天一说:“现在是最难过的时候,这么长时间,竟然连耳城都没走出去,还打什么天下?推翻什么官府呢?”

    正在这个时候,最大的障碍就是,速度!

    萧生担心父王年事已高,现在打不动狼了,而狼群还在增加,需要自己出马了。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况且自己又是儿子,更要为父王分担责任和忧愁。

    “师父,现在已经很明确了,哪怕我们占领了耳城,可是,没有占领人心,耳城的百姓,已经不止一次证明,他们是忠于城主狐狸的。我们在这里只是寄居者。要想反客为主,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威信,让人们心服口服。”萧生说。

    他的理念是对的,可惜,有不少人不这样想。弘法在一旁,心里直犯嘀咕。

    天一说:“徒儿,你去,给萧生拿一个东西来。”

    弘法会意,进屋,没过多久,从里面拿出一个包裹,交给了天一,天一将包裹接了,又递给萧生,对萧生说:“你现在到了可以用它的时候了,以前没到火候,现在掐指一算,有些时日,天地日月星宿,运行到这里,正好对准了你,你可以发挥你的作用,替你父亲分担一些了。”

    “师父,你说的火候是什么?”萧生不解地问。

    “不要问那么多,总之一句话,该出手时就出手。打开它!”天一命令道,从未有过的严肃。

    萧生看了看天一,然后将包裹一层一层打开,包裹不大,里面有一个圆圆的东西,一看是一个盒子,盒子上有一把铜锁,有铜绿的锈,萧生不解,问:“师父,这有钥匙才能打开。”

    “嗯,不要钥匙,有造化的,一碰锁,锁会开,没造化的人,就是用钥匙,也打不开,而且,钥匙是天下无双,根本没有办法拿到。钥匙在天姥山金顶。”天一说。

    弘法一听,来了兴趣,连忙问:“师父,天姥山在哪里?”

    “不在这里,在西南边,巨龟的左下角的地方,地势较高,不容易到达,因此,钥匙十分难得。但是,你可以试一试,看能否打开,如果不能,你还得修炼。”天一说。

    弘法一听,跃跃欲试,萧生懒得和他分辨,就将盒子,看起来是檀木做的,交给弘法,弘法连忙摆手说:“不必了,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他嘴上这样说,手却伸出去接盒子,弘法就将盒子拿过来,将身体状况调整到最佳,然后将右手伸出去碰触那铜锁。弘法还很担心铜锁会开,万一铜锁开了,里面出来一个什么怪东西,那可怎么办?

    心里咋想的,天一都清楚,他忍不住嘴角上扬,还是微笑了一下。另外,萧生也略有察觉,只是不说什么,等他自己去做。

    弘法用手指头碰了一下铜锁,铜锁晃了晃,没反应,弘法再碰,还是老样子,听得到哐当哐当的声音,就是没有任何动静。

    弘法不服气,抱着盒子,晃来晃去,铜锁也跟着晃,天一不管,萧生也没作声。

    弘法弄不开铜锁,就对天一说:“师父,不如我们去天姥山吧,到那里找钥匙。”

    “你别开玩笑了。我们这里除了格桑和加勒,没有谁能在短期之内跑个来回。你就死了这份心吧,你不能飞、也不能跑,现在,我们有人能开锁,就不用钥匙。”天一说,眼睛看着萧生。

    弘法听了,叹了口气,就把盒子恭恭敬敬地交给了萧生,萧生面无表情,接过盒子,然后伸手摸了摸铜锁,奇怪,那铜锈竟然立刻脱落,簌簌地掉了一地。

    然后,那锁“啪嗒”一声,打开了,铜锁也变得格外光亮,像是用了很长时间的样子,被人摸来摸去的,越磨越亮,泛着幽幽的光。

    锁开了,萧生看到里面有一块黄绸子,打开黄绸子,里面是一面乾坤罗盘。

    萧生小心翼翼地拿出罗盘,不解地看着天一。天一微微一笑,说:“这是送给你的,你要好好地使用,将来一定会让更多的人受益。”

    “可是,这个怎么用呢?”

    “你要回想平时我怎样交代你的,总会找到方法来妥善使用这乾坤盘的。”天一缓慢地说。

    萧生明白,他见弘法在场,不能多说,免得弘法对外宣传,对弘法来说,没有关系,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对懂得的人来说,更要谨慎,否则,会造成很悲催的后果。

    萧生恨不得马上就学会这乾坤罗盘的用法,可惜,弘法没有离开的意思,也就没有动。

    外面传来声音,是沙王回来了。

    他进来就说:“大家好,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们可以离开耳城了。”

    “这不是好消息,如果离开耳城,我们到哪里安身,怎样抵抗危险?”弘法说。

    “小孩子,一边去,哪里容许你说话的份?你先听听人家怎样说。”沙王训斥道。

第72章 贵贱() 
弘法遭到沙王的训斥,他很生气,可敢怒不敢言,沙王未免太小瞧人了,那萧生难道因为是殿下而特别重视?可是不对啊,他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沙王不知道萧生是王子,那么,沙王会猜测还是狗眼看人低?难道我弘法生来就带着贱形象?

    沙王也不理会他,就对萧生说:“现在已经决定,离开耳城,狐狸也在下逐客令,说来说去,还是要有自己的地盘,你又不让杀人,如果把狐狸杀了,城就是我们的了,那有多爽!”

    “这是必须的,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不能杀狐狸,杀了狐狸,等于杀了人心,人可以死,血可以流,头可断,但是,人心和意志不可摧毁。我们只能另外选择我们的地盘,这样才有用。”萧生说。

    “就是不杀人,少杀人,这可不好,有些人该死,不杀怎么能行?”沙王说。

    “不杀人,其实是最重要的,我告诉你,人和野草一样,人被杀了,还有后来人,就像野草被野火烧了,到了春天,还会有新的野草长出来,并且更加繁盛和茁壮。”萧生说。

    “你说的有理,也容易懂,这样吧。我们要离开这里,军费有些紧张,是否可以向狐狸要一些钱。因狐狸有钱,她的祖先苦心经营这里,积攒了不少的财富,就是拿一些出来,也是九牛一毛,没有什么影响。”沙王说。

    萧生听了,心想,为了耳城,将士们的确也辛苦,大家抗敌八十万,保卫了耳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咋说临走,要点军费或者工钱也说得过去,行军打仗没有钱,怎么能行?到哪来,都要粮草,现在的根基不是很牢固,就没办法保证粮草,不弄点钱,到时候真的要抓瞎。他的提议不是没有道理,是很有道理的。

    天一摇了摇头,萧生看见,连忙问道:“师父,你有什么高见?”

    “是这样的,我们进入耳城之前说过什么?贫道帮你回忆回忆。”天一说。

    “哦,想起来了,当初是借耳城一住,现在该还给人家了吧?”沙王说。

    “没错,你想到了,记性很好。这耳城本来是我们借住的,世间人情往来,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当然,耳城也是东西,可以借,也应当还,对吧?”天一说。

    “有道理,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耳城是西夏的,也是弯刀国的,是大家的。”沙王的理论有点前卫,太先进,好多人都不理解。

    “沙王,你这个想法倒符合世界大同的说法,要去哪里,离开耳城,我们还能生存吗?”

    “笑话!天地这么大,难道没有男子汉顶天立地的地方?我们要相信自己的能力,绝对不比聪明人差,因为我们懂得怎样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取长补短,以夷制夷,让自己最后取得胜利权。”沙王不以为然,仿佛整个耳城、整个西夏都可以装进他的口袋里。

    “沙王,这事暂且不说,要走,贫道没意见,就是想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合适的根据地。你说的,除了耳城,还有哪里更加适合做我军的营地,这种营地,进攻和防守都十分恰当才好。有没有?”萧生说。

    沙王见问,低头,站起来,走了一圈,坐下来,然后在地上划拉,划拉,然后猛地站起来,眼睛放光,炯炯有神,盯着萧生的眼睛说:“上山,本王觉得只有上山才是惟一出路,山上有老虎,狼就发挥不了优势,加上我们的队伍个个都是老虎。这些将士十分了得。”

    这里是沙漠居多的地方,要想找到山,只有还往南走,但是,往南走,就离都城越来越远,这无异于延长了夺取都城、自立为王的时间。

    萧生想到年迈的父王,时不我待,要尽孝,就要及时,不要等到以后空留遗憾。

    但马上又想到,这事不能太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要知道,有时是好事多磨,大多数时候是,偶尔的浮躁是可以的,但总是浮躁就麻烦,就是幼稚的表现。

    萧生说:“沙王,贫道觉得,可以不到远方的山。要想找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最好还是在沙漠。因为大家都知道,你是沙漠判官,现在是沙王,沙王依靠沙漠而生,沙漠是沙王的保护伞,有沙漠,就有沙王,有沙漠,就有天下。”

    沙王看看外面的蓝天,再看看脚下的大理石地板,心里琢磨,弟兄们在沙漠生活,的确已经习惯,黄沙和灰尘,让人睁不开眼,可是,人们的热情和豪爽,以及共同对付大自然的团结方面,还真不简单。就像绵阳那样,可以聚拢来,相互取暖,共同对付野兽和恶劣的气候,只有抱团取暖,才能度过严寒的冬天;只有抱团,才有可能避免幼小的羊羔被狼叼走。

    “好啊,本王咋就没想到呢,本来在沙漠长大的,对沙漠都习惯了,联想到自己是老虎,老虎应该到山上,没有想到狼更厉害,一群狼,可以吞掉一只老虎,一群老虎不见得可以吞掉一匹狼。”沙王说。

    沙王很清楚,缺少了其他狼的帮助,没办法对付大老虎;所以,狼要发扬团队合作的精神,而狼的杀手锏是逃跑。

    狼的智慧就在这里,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他们绝对有信心再反扑回来,在失败的地方,可以再打,扳回败局。

    这是狼的复仇心理。

    沙王决心做好头狼,发挥狼的特长,在广袤无边的沙海里遨游,好好地招呼那些来犯的老虎们。

    说实话,老虎在山中,借着山势,可以一展雄风,可是老虎一到平原,就没办法,甚至是山大王,到了平地,连小狗都敢欺负它。

    就这样,沙王决心重新进入沙漠地,沙漠地的带刺玫瑰,显得格外耀眼,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才会有这样好的玫瑰。人难道还不如花儿一朵吗?

    沙王弄明白了以后要走的路,不是萧生指点,沙王还要这样下去,恐怕这些人马,还没进山,就已经损失一半,更别说,还不知道山上有什么,恐怕还要开荒,山上啥都没有,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关键是,上下山都不方便,不如在沙漠,骑着骆驼或者马匹,相当自由。

    一想到这里,沙王眉开眼笑,他说:“好,就这样定了,简直太好了,说实话,本王很久没有到沙漠腹地了。”

    沙王很喜欢沙漠玫瑰,倒不是因为他爱好这一口,他不是**大盗,不过,人有时候会有冲动,会犯一些生理上的错误,也是情有可原的。

    沙王决心已经下了,走出去,就是贵,寄人篱下,就是贱,贵和贱,只是一念之差,看你怎样选择了。

    朝着贵的方向努力,沙王决定离开耳城,带领五万大军进驻沙漠,一方面对夏王实践诺言,告病退养,在沙漠生活,有助于解决身体疾病,也说得过去。同时,对弟兄们也有交代,因为,弟兄们都看着他,目的是让沙王这匹头狼,带领大家到羊群密集之地,如果没有羊群,他们就会死亡。

    当然,如果西夏的狼,都改了饮食习惯,都吃草,那就好了,但现在来看,是狼,还是要吃肉;走一千里一万里还是要吃肉;是狗,就是吃屎,无论走多远,也是吃屎。

    这就是贵贱的差别。

    决心已经下了,沙王离开萧生他们,就派人送信给狐狸,说准备开拔,具体什么时间开拔,请狐狸拿意见。

    传信的到了王府,见了狐狸,将沙王的意思转达,狐狸顿时明白过来,不想当恶人,但又想做恶事,就让来人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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