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圣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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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更喜欢侦查,对于一些案件,想必比当大将军更有兴趣。
“将军,你说的是。很好,你下去办吧。”夏王说。
“可是,我主我王,那人到底长得啥样?末将还不知道呢。”琅瑚说。
“长得都像道士,关键人物是,其他随从不是。你去,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在茫茫人海,到哪里去寻找这几个人呢?”夏王也有些疑惑,万一杀错了人,那怎么办?
他很清楚琅瑚是忠心耿耿的,特别是对他,更没有话说。对国家尽忠,实际上是对他尽忠。
第23章 潜伏()
琅瑚了解到潜入到西夏的人的样子,准备离开,夏王准许,至于能否抓获天一和萧生,还真不好说!
琅瑚最大的愿望就是抓获他们,如果他们在耳城,合城的人都该死,唯独玉面狐狸还有敌国奸细。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到这个地方来撒野!
他这么想着,对夏王说:“我主我王,放心吧,我一定要将敌人抓获,八十万大军,捉几个蟊贼,不在话下。”
他说是这样说,其实,琅瑚还是有点轻敌,住在井底的青蛙,是不知道天外的天比井口大的,只晓得天就只有井口那么大。
琅瑚见夏王闭着眼睛,知道他在休息,就想离开,可是没有夏王的命令,他不敢擅自行动。
夏王也在故意试探他,看看他有没有胆子单独离开,就不吭声,这个倒让琅瑚有点着急,不过,早已经习惯了,不存在继续发脾气,这这样的环境下,忍耐是唯一的法宝,不忍耐,只有爆发,而爆发的结果,一定是死亡。就像烟花一样,就那一会儿时间,看得那么真切,那么令人鼓舞,可惜的是,美丽过后,炫目之后,就是死亡,或者是灭亡。
夏王说:“本王累了,你下去吧。要注意,速战速决,早点报佳音给本王听,本王还要攻打弯刀国和中原国,先把内部的叛贼清理干净后,再去征讨列国,将来,这个世界必然是本王的。”
夏王说得热情澎湃,遇到了琅瑚这位大将军,还比较冷静,遇到这种情况,他只有冷静,免得都热情,反而对事情不利,朝着不利的方向发展,最后得到不利的后果。
琅瑚得到了夏王的吩咐,就离开了王宫,然后收拾收拾,骑上战马,朝前策马扬鞭,带领队伍离开了夏王王宫,前往耳城。
一路风尘仆仆,大军离耳城五十里扎营。因为八十万将士,行动起来,还是有些不便,琅瑚不知道耳城的情况,听说是沙漠判官在那里,心里多少有些胆怯,不过,想到狐狸在耳城,心里也挺痒痒的,真的想把判官杀了,将狐狸抢走。
一想到判官和狐狸在一座城里,心里就有一股无名之火,恨不得喝了沙王的血、吃了他的肉,对于潜伏在国内的敌人,他倒没放在心上。
大军驻扎,帐篷连成一大片,举目望去,像是白色的蘑菇,洒满了整个草原。这里大兵已到,消息早已传到了耳城狐狸耳中。
狐狸又惊又喜又怕又有期待,惊的是,夏王动作这么快,对小城这么关注,以前围剿沙王,没有这么积极,也没有这么大规模。
喜的是,到底还是有人来报仇,失陷了耳城,心中不爽,正想找个厉害的角色,来替自己复仇,让以前屡战屡败的羞辱一扫而光,现在一山不容二虎,小小的耳城,沙王和琅瑚看谁厉害,狐狸正好坐山观虎斗,爽得无比!
怕的是,马上要大战,人人都要牵扯到里面,应该来说,大家都不好过,合城的百姓,命运如何,令人堪忧!再说,这里的人虽然讨厌,但不至于要人家的命吧!这个琅瑚是杀人魔王,踩着人血往上爬的,踏着尸体攀登到现在的位置,非常恐怖和冷血,这么个人,一来耳城,岂不让耳城来个大屠杀吗?自己熟悉的人,恐怕难免一死,自己的命运也令人担忧。
期待的是,沙王才起义,没有基础,几个外来的道士,以后还会走,帮忙帮到一半,没有继续帮,让人感到非常累,正需要人帮的时候,人家要走,岂不扫兴?想来想去,还是自己人可靠。
外地人早晚要回到外地,或者云游四方,还是本地人可靠,本乡本土的,值得信赖。狐狸期待琅瑚进入耳城,不杀城中百姓,只杀叛贼即可,另外,将道士绑了,送到夏王宫,选个日子,将他们遣送回国,或者以妖言惑众、颠覆国家为名,将他们斩首示众,当然,对于那个俊俏的后生,留下来,在宫中作为男仆,终身服务。
带着这些复杂的心情,为了表明自己还没有背叛沙王,她派人去请沙王。
其实,沙王早就得到探子的信,说有敌人来犯,在五十里地驻扎。沙王问:“多少人马?”
“不知道多少人马,但是,帐篷就有八万顶,密密麻麻,数来数去,足足有这个数。”探子报告。
“有没有其他的物资?”沙王问道。
“有,战车有五千乘;战马有十万匹,大炮有五千门。”探子报告。
沙王听了,倒吸一口凉气,这夏王,看来是动了老本了,誓死要将本王剿灭啊!
不过,没那么容易!
沙王问:“带兵的将军是谁?”
“琅瑚!”探子说,他看得非常清楚。
“是他?”沙王一听,马上明白了,原来夏王真的动了老本了,琅瑚是在远征,要去攻打中原国的,面子上是要打弯刀国,实际上要打中原国,目的不是近处的,反而舍近求远,要去远方攻打。
他说出了这话,天一和萧生在一旁,已经猜出了夏王的心思,但是,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来看,还是很不错的。
天一问:“沙王认识琅瑚?他是什么人?”
“他是一个胖子,鲁莽小人,靠出卖弟兄上去的,本王十分瞧不起这样的人。”沙王气呼呼地说。
“他从哪里来?”萧生也感兴趣起来。
“他从前线回来。本来这些将士都是远征军,因为本王起事,他奉命回来残杀弟兄,这个人十分厉害,不过,他是邪恶的化身,本王已经痛改前非,现在是洗心革面,早已变成正义之师,为了西夏的未来,本王注定要和他决一死战,一定会消灭邪恶势力。”沙王说。
“嗯,贫道知道沙王厉害,不过,再厉害,他人数众多,是我军的几十倍,他们就是拿出一半人马,也是我军的十倍。在人数上绝对吃亏。”天一说。
“嗯,他们人多,都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本来去打中原国,隔着弯刀国,困难重重,他们发动了一场邪恶的战争,让很多人都卷了进来,或者即将卷进来。我们是正义之师,他们是歪门邪道,正要压邪,并且压得住邪。”沙王信心十足地说。
“沙王,这人太厉害。我们还是要避其锋芒,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让他们找不到咱们,然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将他们分割包围,一个一个地消灭,要知道,我们不能打正面战场的仗,而是要出的起,用不起。”萧生说。
“军师,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出的起,用不起?”沙王感到纳闷。
“是这样的,琅瑚想要来攻打我们,但是,耳城相当复杂,凭借耳城的天险,敌人很难攻打进来,但是,家贼难防,特别是狐狸,要特别小心,她是非常狡猾的。我们打仗,她要讲和,这是一定的,她见琅瑚一来,肯定先得到消息,比较兴奋,巴不得早点统治耳城,将我等至于死地。因此,我们要将狐狸控制住,不用说,要她去打琅瑚,就已经十分为难,更不用说守城了,她还巴不得早点献城投降呢,因此,我们要引敌深入,然后再分别吞吃。像琅瑚早就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可惜他没有马上攻打耳城,兵家贵在神速,他这样一来,实际上是给我们准备时间。因此说,琅瑚有兵,但不会用兵,这就是他最大的悲哀。”萧生分析道,简直是头头是道,令人折服。
第24章 蛮力()
萧生说完,沙王佩服,简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不过,佩服归佩服,事还得继续做下去。他对琅瑚不放在眼下,觉得要想打败琅瑚,以少胜多,必须智取,不能凭着蛮力为之。
怎样智取?就需要动脑筋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事。
琅瑚不是省油灯,但是,有蛮力,仗着人多势众,没把小小耳城放在眼下。沙王说:“军师,城里有两位军师,狐狸身边那个,本王就不指望了,早晚是本王的盘中餐,可以将他吃掉。军师,还有天一道长,有了你们的保驾护航,本王高枕无忧。虽说有八十万精兵强将,在本王眼中,他们是粪土一样。有了这些兵,哪怕只俘虏一半,也有四十万大军,那么,本王这次举事也算成功。大家要努力,不要放弃希望,有希望,就有要抓住,会有好处的。”
天一说:“那边的军师不能用,但是,狐狸也要注意,他投诚,不见得是真心,这次琅瑚率领大军杀来,她的心会动的,不要小看这个女人,她手里还有一些人,即使冷血郎黑旋风跟了我们,他的手里还有钱,有钱,就有人。那些人不看人面看钱面,对钱还是比较重视的。加上狐狸是这里土生土长的,有一定的人脉,熟悉这里的情况,想必不会让她自己人吃亏,至于其他人,她也管不了那么多。”
正在说着话,外面有人进来,见了沙王,噗通一声跪下,说:“沙王,城主有请,商谈军事。”
沙王哈哈笑道:“不错,刚才还在说,马上就来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和道长有心灵感应吗?”
这不是心灵感应,可能是一种不谋而合,狐狸压抑住内心的喜欢,故意派人来请沙王到宫中议事,其实是想试探试探他,看他怎样想。
要是投降,说不定会放过他,饶他不死。要是顽抗,可能就会流血。
流血是沙王不愿看到的,可是,在起义起初阶段,流汗流血是很正常的。这次来了大军八十万,就是都吐出一口气,整个沙漠都会飞沙走石,一座小小的耳城,也会大受其害。
人有钱,格外声高;人多势众,自然会膨胀。那琅瑚来了,虎视眈眈,对着耳城,五十里地扎营,一瞬间就要打过来,人心惶惶的。这时候,琅瑚肯定都飘飘然了。
他肯定在营中高歌,信心满满,这座小城,每人投进去一块石头,就能将耳城砸碎,每人吐一口唾沫,就能把城市淹没,真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胜券在握,琅瑚很有信心,狐狸更不用说了,就是三岁小孩,都知道虎狼之师一定会赢,城中的五万人马,有两万是黑旋风的,不知道是不是和他沙王同心,就是这么一个人,被狐狸抛弃,却没有完全的兵权的,被沙王收留,万一狐狸承诺给他更好的待遇,他会不会倒戈,也不一定,因此,五万中的两万人马不敢保证对沙王忠心耿耿。
狐狸派人来请沙王议事,沙王决定前往,带着萧生,帮着出出主意。
很快,他们都到了郡王府,这是狐狸的父亲留给她的,她父亲死后,她接了班,没有她父亲的仁慈,反倒多了几分焦虑和凶残。因此,和桃子玩得挺好,两人都差不多。
桃子是个孩子,可是心思比大人还深,因此成为狐狸的军师。孩子没有性的需要,对狐狸来说,是比较安全的,狐狸更喜欢听话的男孩,也喜欢稍微坏一些的男孩,桃子刚好都具备这些条件。因此荣幸地成为她身边的宠臣。
这时候,狐狸早已在书房等候,她看到两位进来,站了起来,说:“请坐!”
狐狸比较高傲,在别人面前,一般都不主动站立,大家都知道,她被城主宠坏了,是大小姐,到现在,她成了城主。以前,她就是说一不二的,现在更是,在耳城,她算是土霸王,哪怕投诚了,败在沙王面前,她仍然具有不错的风度,那种娴熟和优雅,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不少。
这种范儿,可能在其他地方没有显现,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算是一种妥协,没有那么夸张,但内心还是掩饰不住内心的张狂,她是这样的人,一时半会儿,也改不了多少。
沙王到了这种庄严的香闺府中,闻到不少的香气,令人心旌摇荡,不过,他不喜欢这种气氛,他更喜欢沙漠上的狐狸,就像沙漠地上的玫瑰,美丽中略带着刺儿,那才算正常。
沙王不敢细想,早知道琅瑚将军对狐狸觊觎已久,早就想霸占狐狸,只是狐狸太狡猾,琅瑚太笨,没有得逞。
琅瑚想念狐狸,只是没有得手,得手后可能兴趣都没,得不到,才有更大的吸引力。
这里行礼毕,狐狸安排就坐,各自落座,然后沙王说:“城主,强敌来犯,不知道城主是否知道?”
“是吗?是谁来犯,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