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天启-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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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颇为困惑,故而求助于陛下解惑。”
朱由校笑道:“你看,如果我们要砍树,我们就要用到锯子或者斧头,如果我们要耕田,我们就要用到犁。各个不同部位的细胞它们的作用是不同的,所以他们的形态结构也当然会有一些不同。”
吴有性心里连翻白眼,这个道理我当然懂,只是细胞已经是体内极小的结构,它们不应该是相同的吗?为什么竟然会有区别,有区别就表示它们还不是最小的结构,还有比他小的结构,这样才能说得通。看来皇帝也只是知道细胞而已,更小的结构还要自己再去研究才行。
朱由校接着的话便打破了他的想法:“细胞并不是最小的结构,还有更小的结构,不过我们可以把细胞当成组成生物的最小单位,因为他们虽然有不同的地方,但他们更多的是相同的地方呀。你仔细地观察记录,然后写一篇文章,发表在大明科学报里,将细胞的方方面面都写出来,你将成为大明的生物学之祖。”
吴有性连忙道:“陛下,学生只是根据陛下的指点才找到细胞和细菌的,所以大明的生物学之祖只能是陛下,不能是学生呀。”
朱由校大笑道:“朕不需要这些虚名,但你们需要。朕不过是提出了两个词罢了,发现它们可都是你们的功劳,对了,在你们的文章中,你们把头发中的细胞与其它地方的细胞的区别要写出来,当然还有眉毛呀,指甲呀,这些地方的细胞和其它地方的细胞到底有什么不同,朕准备要大家再仔细思考一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这段话。”
吴有性怔了一下,然后说道:“陛下,您准备让人可以剪去头发?”
朱由校看了看他道:“你怎么知道?”
吴有性道:“学生在观察时,也把头发放在显微镜下看了几次,发现头发里面也有细胞,只是形状和其它细胞有些不同,学生听到陛下如此说,猜测而已。学生罪该万死。”他一边说一边跪倒在地,揣测圣意,这可是大罪。虽然自己不是官员,但如果皇帝怪罪,一样难逃充军甚至赐死。
朱由校看着他突然满面的汗水笑道:“你不要紧张,我们在讨论科学问题,又不是朝堂奏对,你怎么想怎么猜那都是可以的。你说得对,夏天天气太热,头发扎着确实不好,又难得清洗。朕有时走过一些学生旁边,都可以闻到溲水的气味。所以朕想可否把这句话稍微改一下,把头发和肌肤分开。”
吴有性心想,你想法倒是不错,让人在夏天舒服了很多,但是这不是一个头发是否舒服的问题,这是一个中华礼仪的问题,不过他不敢再说,只是满口答应下来。
几天后,大明科学报发表了一篇文章:论生物的结构基础,作者是吴有性。在这篇文章中,他首先定义了什么是生物,然后提出所有的生物都是由细胞组成的。
第371章 身体发肤论()
吴有性认为,有生命的物体就叫生物,有生命当然是指能够与外界进行物质交换,并且具有繁殖后代的能力。
他指出,通过在显微镜下对人体,动物体,植物体的观察,发现所有的生物都是由一种很小的结构所构成的,这种小的结构皇帝陛下命名为细胞。
在不同生物体中的细胞,都有一些共同的结构,象最外面的细胞膜,里面的细胞质,最里面的细胞核。这些结构的功效现在还不知道,但在活的细胞中,可以看到细胞质并不是静止状态。
而通过观察头发和指甲等处,可以发现,这里的细胞的细胞质是不动的,那么基本上可以认定这是死细胞。
最后吴有性呼吁,各位有志于格物研究的同仁,可以一起来探讨有关生物与疾病方面的问题,而进行器械研究的先行者,可否进一步地增加显微镜的放大倍数,让大家能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细胞的细微结构。
这篇文章的编者按里,写明了兵器局现在可以出售能放大一百倍的显微镜,并附有使用说明,一台售价五百元,欢迎大家于农业合作社订购。大明科学报本来就是兵器局茅元仪主编的报纸,这个广告当然是要打的。不过高达五百元的售价,相信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买得起,正好兵器局的存货也不多,供应给京师大学堂后,只剩下不到一百台。
而大明周报也把吴有性的研究成果以新闻的形式刊登了出来。并且在文章中提出,圣人所说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这段话我们正确的理解方式到底应该是什么?
当然,周报只是提出了一个问题,并没有就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下一期的周报(现在周报是七天出版一次)的读者来信中就出现了啸启先生的文章。啸启先生认为,圣人说这句话的意思,首先是要求我们爱护自己的身体。父母养育我们不易,如果随意毁伤自己的身体,便是不孝。比如在平时的生活中,将自己的手脚或者其它部位弄伤,甚至导致丢失生命,从而让父母担心,伤心,那是不孝的。
其次我们应该知道,这句话是有例外情况的。比如为了民族大义,为了国家安危,为了乡亲父老这时候出现的舍生取义是值得称赞的,不会被归于不孝之列,反而会被认为是大孝。
如果有一个人,因为严寒而使其手被冻伤导致坏死。如果不理会这支伤手,那坏死的伤手就可能导致他身体的其他部位受损,最后死亡。那么这时候将他的伤手锯掉,就等于是挽救了他的生命,那这是不孝吗?
不会,因为伤手现在已经不再是他的身体所需要的部分了,里面的细胞已经死了,不但不能帮助他的身体,反而成为了导致他身体健康部位坏死的元凶了。割去有害的部位,保全有用的部位,这应该算是孝了。那么既然头发也是死细胞,那么将自己的头发的一部分割除,并不能算是不孝。
那么将我们的头发象女真人一样剃掉四周的毛发,只留下一个可笑的小辫子,那行不行呢?不行!因为我们是一个讲礼仪的民族,我们不是野蛮人。我们不能披发左衽。头发长,你觉得这样很飘逸,你觉得插上一只玉簪很舒服,戴上一顶帽子很威武,那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你觉得头发太长,难以清洗,夏天太热,那么你将头发剪短一些,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问题。
他最后总结道:我们要遵从圣人之言,但要明白,时代在进步,有些东西与圣人所处的年代已经大为不同。圣人之微言大义,我们要领会的是他高深的义理,而不能纠结于具体的个例。就象这句话,重点是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不受损伤,要尊重自己的生命,但舍生取义之事是孝,断臂求生亦是孝,剪掉指甲使便于劳作是孝,剃短头发使于夏季清凉又何尝不能是孝呢!
在啸启先生的文章旁边,也有一篇和他持相反观点的文章,作者名叫承恩者,他认为圣人之言,一字亦不可改,既然圣人说的是身体发肤,那就要把头发算在里面。而且就算是手指甲,也不能随便剪掉,因为那也是身体的一部分。
当然,这样进行助攻的对手实在是难得,很多人本来对啸启先生的文章中的一些观点有些微词,但在看了承恩者的文章后,觉得两相比较,还是啸启先生说得更有道理一些。
下一期的读者来信,据统计,五成人赞同啸启先生的观点,两成赞同承恩者的观点,还有三成则是猛烈地抨击啸启先生的观点,认为剃短头发,无异于披发左衽,是华夏文明被蛮夷征服的象征。
朱由校指示王承恩,将各种看法都选出代表文章,然后发表在周报上,他又以啸启先生的名义写了一篇文章,指出自己并不是要每个人都剪短头发,而只是表明,每个人都有处理自己头发的权利,因为对头发的处理,并不涉及到孝与不孝的问题。只是华夏的传统文化中,讲究生死有别,披发左衽是死人的装束,所以还是建议大家,你即使是剪短了头发,将头发束起来还是必要的,但男性的头发结成辫子是不恰当的,这样的人,在行走时被人当成建奴而殴打一顿,相信法官是不会惩罚殴打者的,如果法官惩罚了殴打者,我们将请求皇帝陛下特赦。
而如果你将头发剪短到不能束发的地步,那么只要你不怕别人将你当成和尚,其实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在处理自己的头发时,应当与父母进行商议,听从父母的有益意见。如果不顾父母的劝阻而坚持已见,那就有不孝的嫌疑了。而父母也要理解儿女的正当诉求,不能因为儿女尊敬自己就完全不考虑儿女的想法,头发的问题是如此,其它的问题亦是如此。
第372章 论孝()
这篇文章,貌似是在第一次提出的观点基础上退了一步,其实却是对孝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看法。所以在下一期周报里,便有承恩者来信质问啸启先生,什么叫父母的有益意见?难道还有无益甚至有害的意见吗?什么叫不孝的嫌疑,那就是不孝好吗?父母为什么要理解儿女的正当诉求?什么叫正当诉求?为什么不能不考虑儿女的想法?再者我们讨论的便是头发的问题,女子的头发如何并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那又何来儿女之说?其它的问题是什么意思?难道说儿女的婚姻大事,也要容许儿女来个正当诉求吗?
这君臣二人的戏唱得热闹之极(其实是朱由校一个人所写),引起了读者们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大家的焦点已经从圣人之言是否必须一字不移变成了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一定要遵从父为子纲上面来了。而同时君为臣纲和夫为妻纲也隐隐约约地有人开始提及。
大量的信件涌进了报社,这次反对啸启先生的人就比较多了,他们认为,三纲五常乃是儒家之根本,啸启先生竟然敢怀疑到三纲中的父为子纲,其心莫测。王承恩只看到其心莫测,倒是放下心来,如果来个其心可诛,那可就不好拿给皇帝看了。
朱由校让周报把这些言论都刊登出来,然后写文开始驳斥。他认为,圣人之言是否要一字不疑地遵从,其实大家心里都是有数的,圣人之圣,在于德行,在于教化万民。但圣人是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不用说我们现在的蒸汽机车,就只说圣人所处年代,是用竹简的,当时纸都没有,那对于纸的看法,是不可能从圣人的言辞中出现的。所以对圣人之言,我们不可以求全责备,而应该着眼于其伟大的人格,开历史先河的功绩,提出的有教无类的思想,制定礼仪,制定规则的努力。这才是我们尊崇圣人的原因,即使圣人有些话可能因为当时的学术所限而显得不是那么正确,丝毫也无损于圣人的伟大。
先是一通吹捧以后,他接着指出,正因为如此,我们学习圣人之言时,重要的是理解圣人真正的意思,而不一定是全部按照字面来看。比如圣人确实说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句话的意思大家都懂,那就是君要有君主的样子,臣子要有臣子的样子,父父子子亦是如此。这句话非常伟大,圣人指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份,你是君,你就要按君王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你不要成为桀纣之君。你是臣子,你也要谨守为臣的本份,不要成为易牙之流的倿臣。你是父亲,就要爱你的孩子,不要象瞽叟那样愚顽,你是儿子,你要尊敬你的父母,不要象赵惠文王那样不孝。
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而董仲舒则将之化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一改,则将圣人原意修改,变成了主与从的关系,这并不是圣人本义。而朱熹则进一步认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而三纲中,父子纲是根本,它要求子女对父母的孝,而这孝则是指绝对的服从,父母有过错,做子女的也只能柔声以谏,不能触怒父母。
既然不是圣人本意,那么当然就有商榷的余地。便如父母有过错,子女只能柔声以谏,不能触怒父母。如果父母开明仁爱,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遇到瞽叟那样的愚顽父母,则子女应该如何呢?
如圣人所言,父须象父,子须象子。如父不象父,子苦谏而不听,那么这时候难道就只能听从父母错误的决定吗?
孟子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君仁才有臣忠,父慈方能子孝,夫爱方有妻贤,这些都是相对的,不能指望一方无偿付出。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圣人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朱由校将稿子交给王承恩后,一会儿王承恩就来求见,同来的还有魏忠贤。一进门王承恩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