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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异时空大宋-第3章

小说: 异时空大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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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帝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由士农工商组成的四级议会掌握着帝国最主要的权力,本土分为路、府和县三级,海外还星罗棋布着上百个大大小小的殖民地,大的有一个大陆(澳洲)那么大,小的只有一个方圆十里的港口那么小。程祁现在所处的医院,位于浙江路湖州府治所乌程县,而他自己的家,就在一百六十里外的江南东路广德直隶州。而他手中现在正在读的就是《江东每日文摘》。

    可巧的也是,这份文摘报上恰好正在介绍几项最新的科学发现:东京大学园的一位博物学者发现了石油新的提炼方法,而洛阳高等师范学堂的一位教授在一个国际格物学年会上发表了新的关于光的本质属性的论文……

第四章 镀金时代() 
这真是让我赶上了一个镀金时代吗?

    程祁放下报纸思索着,随着头脑的飞速运转,里面的水似乎也是越来越少。

    从各种情形来判断,今年,孔历二五九一年——尽管他还不知道对应的西元是多少年,不过他已经估算出来,按照历史的形成,大宋帝国大约已经一只脚踏入了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大门,发电机和电动机正在走出实验室,还有内燃机、化学工业似乎都在蓬勃发展之中,如果是一名理工男穿越过来,估计会感到无比的兴奋,因为这是一个科学和工业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的时代。

    可遗憾的是,程祁上辈子是个文科生,这辈子似乎也还是个文史专业的大学生,给他一堆电阻、电线和开关,估计也只能抓瞎。

    不过,俗话说得好,穿越总有三板斧:制糖、酿酒卖玻璃,哦,这个是理科班的。文科生的三板斧应该是吟诗抄文写策论。

    比方说吧,如果这个世界与程祁所来的那个世界重合率并不是100%也不是0%的话,那么程祁靠着把自己过去消磨时间的那些世界名著武侠小说抖抖出来,估计也能成为一代宗师。毕竟他已经从那些报纸上的花边新闻中发现了这个世界的人们的爱好与自己来的那个世界还是很相似的。

    抄点儿什么好呢?程祁已经知道自己现在是个刚刚考上东京大学园的学生,约略相当于上辈子的高三生,这个年纪的学生,如果写出《红楼梦》这样的惊世之作无疑是会被人质疑为代笔的。

    还是搞点儿通俗小说的好,程祁翻开一份报纸的副刊,因为这个社会还没有进化出互联网的缘故,许多长篇小说还都是在报纸上连载以吸引读者。

    好的长篇小说当然可以带来持续而稳定的收入以及不小的社会名气,不过程祁想了想,自己读过的长篇小说似乎以西方文学名著为主,要在这个时空发表,怎么也得“汉化”一番,想来又是一个不小的工程,而国人自己的长篇小说,最好的路径无疑就是武侠小说了。他在副刊上也拜读了两篇正在连载的长篇武侠,虽然不能说食之无味,但与程祁读过的金庸小说相比,似乎还是差了几把火。

    “要不就先从金大侠开始抄起?”程祁有些心动:十八岁出道的新派武侠天才作家,这个名头很是让人眼热啊。不过仔细一想,似乎又有些不妥:金庸武侠的开门之作《书剑恩仇录》和收官之作《鹿鼎记》都是清朝为背景的,而在这个时空,大宋帝国都已经续命七八百年了还没挂掉,那个野猪皮部落还不知道在哪个山沟沟里给大辽帝国的贵族贡献猎物呢。

    至于经典的三部曲《射雕》、《神雕》和《倚天》,很显然因为丘处机道长无法路过牛家村而夭折了。《碧血剑》不管袁大督师到底是忠臣还是反装忠也都没得写。其他的几部作品要么质量不高要么程祁觉得自己不熟不好抄,唯一可以下笔的似乎就是《笑傲江湖》了,至于写完了这一部之后的事情……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程祁把报纸收起来,摩拳擦掌的想要找些笔墨,正巧想睡觉来个枕头,他的母亲大人祝蕤拿着几本书进来了。

    “阿妈。”

    “吃过了吧,愚思来看过你了。”

    “嗯,吃过了,姐姐给我打的晚饭。”

    “这是你爸让我带给你的书,怕你闲着无趣。”

    “还是阿爸想得周到。”程祁不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是喜欢读书的,赶忙接了过来,只见是几本没读过的《文部青少年子部名著书系》,这些作者和书名都闻所未闻,想来是本位面土著的文豪。

    “晚上早些睡,别熬夜。”祝蕤坐在下午夏愚思坐过的椅子上:“大夫说你还要再留院观察几天,你救的那个女孩家里人也说要来见见你。我们怕你刚醒过来累着,让他们过几日等你精神好些了再来。”

    “哦。”程祁对这个倒是很淡然,自己下水救人不过是凭着本能而为,至于对方来不来看自己,那是对方的良心问题,与自己干系不大。

    “阿妈,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儿。”程祁把书放在枕头边:“明天能给我带一些纸笔过来吗……要硬笔和本子。”

    “又闲不住啦?”妈妈笑意盈盈:“就知道你改不了这个涂涂写写的毛病,明天早上就给你带来——别累着就行。”

    程祁看着身着汉装的母亲,心里涌起一阵暖流,不知道从何时起,他记忆中的母亲的形象已经完全被祝蕤的容貌所替代。从她年青的时候起,直到她的眼角慢慢地爬上了鱼尾纹,但他却在心底真心实意的赞叹道:穿着汉服的妈妈真是世界上最美的人!

    妈妈在这里陪着他坐到了戌时六刻左右也离开了,程祁一个人坐在床上,不知不觉地把一本通俗小说读完了——所谓的名著,往往就是一两百年前的通俗小说而已。而文部之所以推荐这本小说,也无非就是因为这本小说属于所谓的旧白话文小说,与现在流行的新白话文小说在遣词造句上有些差异。

    其实,文学本就是一个不断地由雅入俗的过程,从作为五经的诗经到汉乐府,从汉乐府再到唐诗,词最早被称为诗之余也是不入流的,后来慢慢兴起了话本、古典小说、俗体小说、新俗体小说……字数越来越多,言语也越来越平易近人,也越发的从少数文人墨客的案头走入市井大众的生活。

    程祁在报纸上看到,新一届的四级议会正在讨论《义务教育法案》的草案,而江东地区作为天下最为富庶的地区之一,事实上的六年制义务教育已经强制推行了十几年。正是因为识字读报的人口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所以这里五花八门的报纸尤其多,特别是刊登各类俗之又俗的小说家言的副刊,那更是百花齐放,姹紫嫣红。

    这一片繁荣的文华盛世背后,沉甸甸的当然不是思想的力量。事实上,就程祁读报的感观而言,这些副刊上的小说,一半黄暴,一半鬼扯,特别是两浙路的小报副刊,读起来简直就是精神污染的洪流,不知道是不是此处的风气如此,又或者是整个社会在镀金之下,其实朽木?

第五章 第一批读者() 
第二天一早,妈妈就给程祁送来了一支辽国进口的金笔还有一本方格本。他试了一下果然还是很好用。

    “谢谢妈妈。”他刷刷地在方格本的封面上写下了:“笑傲江湖(第一稿)”几个字。

    知道儿子喜欢写写画画的祝蕤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温柔地笑了笑,又悄悄地离开了免得打扰他。

    程祁沉浸在武侠的世界里,凭着自己的记忆,加上一些天马行空的想象,一上午不知不觉的就写了十几张纸,但仔细一看却还连第一章都没有写完。

    “没有打字机的时代,当个作家可真不容易,难怪文言文会坚持两千年呢。”程祁觉得手腕都酸了,写下的字也不那么工整——自从落笔之后,他就欣喜地发现,自己的钢笔字可比上辈子要漂亮一百倍都不止,毕竟这个时代似乎没有电脑和手机,可能连汉语拼音也没有,一个读书读了十几年的好少年,写的一手好字显然并不奇怪。

    正在程祁同学思考为了自己的手腕是不是还要坚持写作出道的时候,有人推开了病房的房门:“121甲床——哈,我们的少年英雄在这儿呢。”

    仔细一看,来得原来是这副身子的前任主人的“生前好友”,领头的一位大大咧咧的小伙子名叫黄阳,与程祁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抹泥之交”——夏天的时候他们一起在乡下老家的河滩上玩耍,互相往对方身上抹泥巴,可不是抹泥之交么。

    还有一位瘦小瘦小身材,长着一副三角脸,细长的胳膊如同螳螂一般的伙伴,名叫王昘,他也是程祁儿童时的伙伴,程祁记得王昘的父亲似乎是一家大型票号在广德的主管,家境算得上是相当不错。

    “看上去精气神还不错啊。”黄阳也不和他客气,把一袋礼物丢到床头:“这是南海进口的嘉苏,喝了可以提神的。不过看上去你倒是不用提神,喝了当心夜里睡不着觉。”

    程祁拿起来看了看,看着封面上的招贴画有些眼熟,再仔细一想,这玩意儿其实还有个名字——咖啡。不过因为大英帝国在这个世界都没有日出的机会,所以估计这个英语音译的名字估计都不会产生了。

    王昘注意到他床头的东西;“还在用功啊……都收到通知书了还在用功,真有你的!”

    “只是看点儿小说打发时间。”程祁慌忙解释道。王昘却没有那么好糊弄:“哎,我的才子英雄,你这是在写什么……写小说啊。”

    程祁有些难为情的点点头,感觉好像做了什么坏事被人拆穿了一样。

    王昘嘴上说什么考完了试就把书都扔掉,可是身体却很诚实,拿到了新鲜出炉的手稿就放不下来了:“我就先睹为快了啊,《笑傲江湖》,哟,写的还是武侠么,我可喜欢看武戏了,打得精彩不精彩啊。”

    果然,武侠就是男人的浪漫,王昘一目十行的刷刷看完了第一页就顺手递给了黄阳:“挺有意思的,你也瞧瞧。”

    两人就这样一左一右的站在那里阅读了起来,程祁坐在床上,倒像是等待大夫给自己下病情通知书一样忐忑不安:他不怀疑金大侠的故事不够吸引人,但却怀疑自己写出来的这个江湖是否足够有魅力。

    “有点儿意思啊,比你过去写的那些东西好看多了。”王昘评论道:“我看可以投个报纸弄点儿零花钱。”

    “我也这么认为。”黄阳点头道:“不要投什么县城、府城的报纸,那些报纸卖不出去多少份,还是投杭城的吧,我爹做生意应该认识些主笔什么的,帮你把稿子带过去问问。”

    程祁眼珠一转,也觉得黄阳说得确实有道理:毕竟出名要趁早,能投大报纸为什么要去到小报走一圈呢,而且毕竟将来论及出身,也是知名大报的好听些。

    “那就有劳了。”

    “自家兄弟,客气啥。”黄阳把稿子还给他:“你多写一点,等你出院的时候,我来给你一起送过去。”

    黄阳与王昘二人又陪他聊了一会儿便告辞了。程祁得到了这鼓励,感到信心十足,便又拿起钢笔刷刷写了起来,直到表姐夏愚思又拎着食盒进来才放下笔来。

    “我的秀才呀,你是一天都不肯谢谢么。”夏愚思把他的笔和本子都抢过去:“不是看书就是写东西。住院了还不肯消停。”

    程祁狼吞虎咽的吃着午饭;“姐,你给看看这个故事怎么样?拿到报纸上去行不行?”

    “又在写东西了啊。”夏愚思把稿子接过来:“你吃饭,我去阳台上看看。”

    “小心,别被风吹走了。”

    程祁可有些担心:这可是限定仅一份的真·手稿本,要是没了他可是哭都哭不出来。

    “放一百个心吧!”夏愚思说着还真走上了阳台:“你就安心地吃你的饭!”

    程祁一边咀嚼着江南风味的小菜,一边紧张的看着窗外上的表姐那靓丽的倩影——说句公道话,夏愚思略施粉黛便是国色天香,轻点朱唇就是沉鱼落雁。她在阳台上托腮阅读的情景,让程祁想到了上辈子常见的一个词:知性美。

    有一个成语用得好,叫做秀色可餐,正是恰可以描述程祁当下的心态。他就着窗外美人的姿态万分,安然的享用了这顿富有营养的午餐。然后等着夏愚思走进来。

    “这个故事还不错。”夏愚思把稿纸放在床边:“下午再写一点,告诉我林家后面到底怎么了!”

    程祁心里偷着乐:我要是告诉你那位复仇的公子后来“咔嚓”一下从此不丈夫了的话,那你可不要动手打人哟。

    送走夏姐姐后,程祁读了一会儿妈妈送来的小说,又写了几千字,觉得手酸了之后便呼呼睡了一个午觉。下午阳光晒到屁股之上的时候才爬起来,又写稿子,然后读书,一天倒也是过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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