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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邪灵王冠-第28章

小说: 邪灵王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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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你认识这个妖女吗?”贝克吃惊的问道。

    “是啊,这个女孩是谁?看起来挺漂亮的,只是心太……”洛依丝嘀咕道。

    荼蘼转头望向洛依丝,淡淡道:“我是r的未婚妻,你听清楚了吗?”

    洛依丝娇小的身躯微微一颤,缓缓坐到了地上。

    须贺佳子的一双美目盯了荼蘼一会儿,又望向雷蒙道:“她说的是真的吗?”

    雷蒙想要解释,却不知从何说起,脸上露出一丝尴尬,缓缓点了点头。

    伙伴们唏嘘不已,一脸茫然的望向他二人。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杀我的伙伴吗?”雷蒙望着荼蘼,控制住满腔的怒火问道。

    荼蘼看了所有的人一眼,冷冷的回答道:“我想要杀人,根本不需要理由。”

    麦卡锡阴沉道:“没有理由?呵……谁信?”

    荼蘼欲言又止,凝望着雷蒙道:“如果他们真的值得信赖,不杀也罢!”

    说完,黯然转身,转瞬消失不见。

    贝克等人身上的法术自行解开,从地上站了起来。

    “r,你和你未婚妻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矛盾,对我们有什么误会啊?”贝克问道。

    “这次真的对不起大家,我……我未婚妻,一向比较暴躁,见我一直不归,就将怒火发泄到了你们身上。”雷蒙顺手将格诺扶了起来。

    “是吗?”麦卡锡有所怀疑的撇了撇嘴。

    洛依丝一脸失落的望着雷蒙道:“r,她真是你的未婚妻吗?”

    雷蒙挠了挠后脑勺,回答道:“是啊,父母为我们订下的婚约,其实之前我都没有见过她!”

    “啊……”众人吃惊道。

    “那晚为我疗伤的,是不是就是你未婚妻。”须贺佳子生气的望着雷蒙道,他只好点头默认。

    “名门世家的大小姐,脾气向来不好,其实我也没指望高攀,你们应该懂的……”雷蒙胡诌道。

    格诺扭了扭脖子,拍着雷蒙的肩膀道:“也罢,你小子该好好努力了,凭你未婚妻那强横的实力,小心以后妻管严啊!”

    众人闻言,均是一笑。

    雷蒙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心中却是忖道:“荼蘼估计是担心山羊胡子这个大嘴巴今后泄漏了秘密,所以提前将其灭口,而她要杀格诺等人……难道是我受伤期间的梦话泄漏了什么秘密吗?”

    ……

    大家有意放慢了行程速度,在奥克帕尔森林中游山玩水,感情越来越深,眼看分别在即,都舍不得割舍这份难得的情谊。

    二十天后,众人终于走出了奥克帕尔森。

    格诺和贝克决定亲自护送金佰莉的骨灰回魔法学院,参加完葬礼后再去赤皇学院报名,由于雷蒙的时间有限,不得不提前赶往维尔镇。

    临别之前,所有人都收到了贝克送给大家的一份礼物,一枚灵戒!一枚可以实时通话,发送图片和文字的灵戒!

    这是他从山羊胡子那里搜刮来的最贵重的物品,众人带上戒指,互相加了好友之后,这才分道扬镳。

第一章 三大将() 
维尔镇位于伊索王国的东南边陲,毗陵鹗兽岭,是抵御妖兽入侵的军事重镇。

    前几日,鹗兽岭中爆发了一次兽潮,大量的妖兽入侵了维尔镇中一座偏僻的小村庄,造成了数百人死亡,大量的灾民涌入了维尔镇的镇中心,使得本就不宽敞的街道显得异常的拥挤。

    时已正午,雷蒙风尘仆仆的来到了维尔镇中,看到无家可归的灾民流落街头,甚至是沿街乞讨,顿时心中生出颇多感慨。

    “驾!快滚开!”

    一名银头发的贵族少年骑着一匹壮硕的白马从远处冲过来,马的四蹄镶嵌了轻身符文,使得马的速度快如闪电,看到远处趾高气昂奔来的少年,本就人潮拥挤的街道慌乱起来,人们相互推搡,想要让出一条道,不想越慌越乱,许多人站立不稳,被踩成了重伤。

    “啪!”

    一道凌厉的黑色鞭影飞出,将一名躲避不及的灾民抽翻在地,灾民后背流血,痛成了一条蜷缩的虫子,全身瑟瑟发抖,牙齿将嘴唇咬成了紫色。

    “长眼睛的都给我闪开!”

    少年一脸的骄横,大声的喊道,不断的抽打着马鞭,白马健步如飞,跨过倒在地上的灾民,继续朝前方冲去。

    灾民迅速散开,路中央渐渐露出一位呆呆站立的小女孩儿,小女孩儿的左手拎着一只脏兮兮的小熊,另一只小手不断的揉搓着眼睛,哇哇大哭着,不断的喊着要找妈妈。

    骑马少年看向远处的小女孩儿,眼中露出一丝怒色,黑色的马鞭无情挥出,朝着女孩儿恶狠狠的抽去。

    “啪!”

    就在围观的人群用手捂住眼睛不敢再看之时,一名灰衣服的银发少年闪电冲出,一把抱起小女孩儿,挡在了她的身后,马鞭划出一道虚影,在他破旧的衣服上划出一条长长的口子,一丝鲜血从皮肉中沁透出来。

    白马受到惊吓,发出一声嘶鸣,高高的扬起了马蹄,马背上的少年狠拉缰绳,立稳了脚跟,一双匕首般的目光凶狠的射向地上背对而立的少年。

    “哪里来的狗杂种,居然敢挡本少爷的路。”

    “妈妈……”小女孩儿惊喜的叫唤起来。

    一名年轻妇女冲了过来,连一句感谢都没有,抱起小女孩儿,转身就跑,生怕得罪了马背上的少年。

    “这小子摊上大事儿了!”有人小声议论道。

    “可不是,马背上的少年是三大将之一,有护国支柱之称的辛普森将军唯一的儿子——艾登,他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杀起人来,连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在众人的注视之下,雷蒙缓缓转过了身体,一双电目射向马背上的少年,顿时让对方身体一颤,就连他胯下的骏马也被这眼神吓到,微微退后了一步。

    “只有野狗才会在大街上不管不问的乱蹿,我看你一定是属狗的!”雷蒙反唇相讥道。

    “我看你一定是活得不耐烦了!”艾登大怒,举起马鞭,就要朝雷蒙抽去,此时身后却传来了一个严厉的声音。

    “住手!”

    远处走来一匹健硕的黄金战马,马背上的人虎背熊腰,身穿金盔金甲,眉毛粗狂如刀,浑身散发着一股沉稳的霸气。

    男子的身后,浩浩荡荡的跟来了数万军士,士兵们队列整齐,装备精良,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精英战士。

    “是三大将之一的辛普森将军,他怎么亲自来了,难道是鹗兽要出世了吗?”百姓们小声讨论道。

    “让你来前方开路,不是让你来惹事的。”辛普森的嗓音并不大,但听在人耳中有一种极强的威慑感,让人忍不住心中胆寒,不敢有丝毫的造次。

    “可是……”

    “可是什么,一条小杂鱼而已,不要掉了自己的身份!”辛普森训斥道。

    艾登骄纵的笑了,望着雷蒙道:“父亲说得极是!”

    辛普森按马走来,睨了雷蒙一眼,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金光闪闪的金币,随手抛到了天空,风轻云淡道:“这枚金币赏给你,这件事就这么算了!”

    “哇……金币,居然是金币!”围观的百姓双眼炯炯放光,贪婪的望向空中翻转落下的金币。

    一金币等于一百银币,一银币等于一千铜币,在普通的人家,一年所有的花销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二十银币,这怎能不让人心动?

    “这买卖也太划算了!刚才被抽的人怎么不是我,我宁愿被抽一百鞭子!”有人没有丝毫尊严的嚷嚷道。

    在大部分人贪婪的目光注视下,那枚金光闪闪的金币从雷蒙的眼前落下,将要落到地面。

    “太傻了吧,居然不伸手接住,万一被哪个流浪汉捡跑了怎么办?”众人皆是伸长了脖子想道。

    雷蒙的眼角轻轻抽搐起来,愤然抬起脚尖,将那枚金币踢了出去。

    “疯了!一定是疯了!”看着金币飞出去的曲线,围观的群众纷纷呼吸一滞。

    “啪!”

    金币仿佛一颗大力掼出的石子,射到了艾登的门牙上,顿时门牙松动,血流不止。

    在场的所有人纷纷捂住了嘴唇,目瞪口呆的望向场上的少年,嘈杂的街道顿时变得鸦雀无声,仿佛掉下一根针来都能被人听到。

    艾登原本还挂着笑容的脸迅速垮了下来,伸出手指摸了摸门牙,再看了一眼手上沾着的鲜血,顿时眼睛鼓成了一对灯笼,身上的寒毛愤怒的立起,紧咬着牙根,缓缓转过头,怒不可遏的看向地上一脸无畏的少年。

    “我要杀了你!”艾登准备翻身下马,却被辛普森按住了肩膀。

    辛普森的一双虎眼泛出一丝寒光,微乜的瞄了雷蒙一眼,夹住胯下的烈马道:“我们走!”

    “可是父亲……”艾登忍无可忍道。

    “老虎也有被蚊子咬的时候,王者就该有王者的风范,将军就该有将军的气度,众目睽睽之下教训一条小杂鱼,别人还以为我辛普森人多势众,恃强凌弱。”辛普森握着缰绳,走在前面道。

    “可是父亲,我咽不下这口气!”艾登跟在他身后道。

    “明的不行就来暗的,老虎不屑去打蚊子,但是可以让蜘蛛去干嘛!”辛普森淡淡道。

    艾登嘴角挑起一丝得意的弧线,轻声道:“孩儿明白了!”

    浩浩荡荡的军队出了城门,艾登远远的调转马头,望了雷蒙一眼,咬牙切齿道:“小杂鱼,今晚我就让人送你下地狱!”

    说完,他手指上的灵戒轻轻一颤,一张雷蒙的照片发送到了维尔镇中另一名银发少年的灵戒之中。

    望着艾登嘴角的那一抹弧线,雷蒙淡淡的置之一笑,摸了摸咕咕作响的肚皮道:“赶了一天的路,肚子还真有点饿了!”

    ps:最近参加的婚宴比较多,既伤钱又费时间,深夜赶了一章,有点小累,不出意外这周都是两更,求推荐票!

第二章 我的梦想() 
“大哥哥,刚才你真的好勇敢哦!”

    一个六岁左右的小萝莉无比崇拜的望着雷蒙,她身上的连衣裙又脏又破,精致的小脸蛋黑得像一口锅底,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闪烁着,显得非常的有灵性。

    “是吗?你叫什么名字?”

    雷蒙蹲了下来,摸着她的小脑袋问道。

    “我叫小玲,大哥哥你一定是一个好人,你能送我一个煎饼吗?嗯……半个也行,我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

    小女孩儿真诚的望着雷蒙,直截了当的问道,不得不说,她的确有眼光,从人性上来说,一个见义勇为的人一定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也不会吝啬对弱者的施舍。

    雷蒙笑了:“当然可以,你的父母呢?”

    小女孩儿嘟了嘟小嘴,眼泪夺眶而出,伸出脏兮兮的小手揉了揉眼睛道:“我的父母都被妖兽咬死了,我是跟着村子里的一位叔叔跑出来的,但是前几天叔叔偷了一家面包店的面包,又被他们活活打死了……”

    “好了,别哭了,哥哥请你吃东西好不好?”雷蒙替小女孩儿擦了擦眼泪,安慰道。

    小女孩儿轻轻点了点头,无比感激的望向雷蒙。

    “附近有什么好吃的,你随便点,我请客!”

    小女孩儿惊喜的望着雷蒙,眨着大大的眼睛问道:“真的吗?”

    雷蒙含笑点了点头,小女孩儿想了想道:“那我要吃一个煎饼,不……两个,然后再加一碗拉面?”

    雷蒙怔住了,心道:“她的愿望就这么简单吗?”

    小女孩儿望着发呆的雷蒙,再看看他破旧的衣服,咬了咬嘴唇,失落道:“那我还是只要一个煎饼吧……”

    雷蒙捏了捏小女孩儿的小鼻头,笑道:“哥哥可有钱了,你不必跟我客气,赶紧带路吧!”

    小女孩儿天真的笑了,她不知道眼前的大哥哥是不是真的有钱,但此刻她已经认定对方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好人。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几把大伞支起来的路边摊,小玲带着雷蒙坐了下来。

    远处的几张桌子上,几个灾民狼吞虎咽的吃着客人剩下的残羹冷炙,几乎只用了一秒的时间,油腻的大碗就被他们舔得光亮如新,迅速结束“战斗”后,他们又乖乖的蹲在了路边,盼望着下一位客人的到来。

    “老板,煎饼多少钱一个?”

    “两枚铜币。”摊主忙碌的炸着煎饼,头也不回的说道。

    “拉面呢?”

    “五枚铜币。”

    雷蒙愣了愣,小声嘀咕道:“居然这么便宜!”

    他悄悄的查探了一下灵戒,顿时有些犯愁,贝克这家伙出手还真够阔绰,在自己的灵戒里少说放了一百枚银币,还有二十枚金币,可是……一枚铜币也没有!

    在寻常的百姓间,普遍流通的是铜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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