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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剔骨匠-第14章

小说: 剔骨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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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冯家双所料,当他定睛观察四周,一个奇幻的世界出现在他面前,过于震撼让他遗忘了身旁的两个睁眼瞎,环顾起这个怪诞的场景。

    黑暗的世界在他眼中并不漆黑,仰头是看不到顶的苍穹,和满天星辰,夹带着荧光的红与绿在天空交织成奇异的图形,星星点点间又如同繁密的萤火虫忽明忽暗,交互着彼此的位置,不时仿佛有阵风刮过,所有的光点好像波浪一般涌动,一会儿从左向右推进,一会儿又从外向内耸动,在苍穹中间汇聚成更深邃的红色。壮美非常!

    环顾四周,空气中也飞舞着色彩各异光点,阿华惊奇地发现,这些光点正大量汇集在冯家双和老鬼身边,似乎对他们很感兴趣,久久不散越聚越多,几乎把他们装点成了圣诞树,更加阻挡了矿灯的照射。

    阿华不觉笑出了声:“家双,好多萤火虫围着你们,越来越多了,真有意思,你俩快成灯泡了。”

    冯家双挑眉:“萤火虫?”

    老鬼也惊诧:“什么萤火虫,我身边有虫子吗?”挥手在空气中挥动,老鬼没有感觉到任何生物的存在。只有极其轻微的嗡嗡声,极有节奏易被人忽视。

    而这一幕在阿华看来,就好像手臂上挂满了灯泡的人偶在活动,更可笑了。

    冯家双脑中闪躲一个想法,心头一跳,说:“阿华,你捉一只看看是什么样子。”

    “好。”

    阿华随手对着莹绿的光电抓去,光电落入掌心他摊开手,惊奇地呼出声:“咦,不是萤火虫,这是……苍蝇,原来是翅膀在发光。”

    冯家双咽口水,再问:“你看看除了翅膀发光,是不是绒毛很长很密,上面有很多粉状物,个头比一般的苍蝇大一倍?”

    阿华仔细打量:“没错,你说的都对。”

    “冯小子,你认识这种看不见的苍蝇?”

    冯家双没有理会老鬼,脸色有些发白:“阿华,你再仔细看看,它的口器是什么样的。”

    阿华捏住苍蝇的脑袋,小心不将它捏碎再凑近了细看,顿时一阵凉意从尾椎骨一路向上窜。

    “家双……”

    “怎么样?”冯家双焦急地询问。

    “好大两颗白牙……”看着这森白的利齿,阿华不知咋的想起了狼蛛可以咬穿人皮肉的毒牙。

    众所周知,一般苍蝇的口器是舐吸式的,这里的苍蝇却是咀嚼式口器的荧光品种。

    冯家双在阿华话音刚落的时候就撕破了自己仅存的裤子,用布条封住了口鼻。

    “老鬼,阿华,赶紧找东西掩住口鼻。这种苍蝇身上掉落的粉末被人体吸入会腐烂内脏。”

    “什么!!!”老鬼大惊失色,这才注意到从进入这个黑暗地方开始,他的鼻子就隐隐发痒,现在连带整个鼻腔里面都是瘙痒难耐略有痛感,大力揉捏鼻子也没能缓解,原来是这鬼东西作祟。

    “不过是苍蝇而已,冯小子你太夸张了吧,我就不信小小的苍蝇能把我怎地。”半信半疑把背心卷起来包住口鼻,老鬼突然脸上一阵刺痛,条件反射一巴掌拍上去。

    “老鬼,你干什么!”冯家双翻开他的手掌,上头一只现了形的流着绿血的苍蝇被压扁成了泥浆:“你找死!”

    老鬼心想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鬼仗着几分本事敢随口教训我,从粘液墓道里积聚的一肚子闷气又窜上来正要发作,冷不防被阿华一脚踩在屁股上摔了个狗□。

    “快跑,苍蝇追上来啦!”阿华突然慌张地大叫,拖着老鬼和冯家双卯准了方向就跑。

    冯家双说:“老鬼你闯大祸了,这苍蝇名叫指路火,是专给鬼魂去阴间指路的,它们性喜群居啃食死人血肉,凶残的很报复心又重,你杀了它们一只,所有的指路火集体报仇,吃光你的血肉才肯罢休。”冯家双心想刚一放松又到生死关头,真是一刻都疏失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13蝇杀骨() 
… …

    “阿华,你带我们去哪里?”冯家双依旧是睁眼瞎,只能任由阿华拽着七拐八弯跌跌撞撞地四处乱跑,早就跑没了方向。

    只听见阿华急促的喘息声:“所有的苍蝇都聚过来了……不行,得赶紧逃出去。一旦头顶上苍蝇都扑下来我们都完蛋了,数量太多。”

    “究竟有多少?”

    “这哪数得清!满天都是!”阿华拉着冯家双和老鬼一个急拐弯避开迎面扑来的一批指路火,却不想冯家双因为看不见脚步踉跄着正好撞上去,阿华一咬牙手臂猛挥将指路火打掉,手臂上顿时被针扎似地疼:“家双,这苍蝇有毒吗?被咬了会怎么样?”

    “啊,应该没毒吧,最多牙上沾点消化酶,会溶解肌肉吧……阿华,你知道出口在哪里吗?别一个劲的转圈。”

    阿华埋怨:“现在哪里还有时间找出路,躲都来不及。”

    冯家双当机立断甩开他的手,喊:“别跑了停下,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老鬼急了:“不跑等死吗?!”

    “阿华,把我的背包给我,你俩替我挡一阵子,我拿东西。”不由分说从阿华背上扒拉下来背包蹲到地上鼓捣。

    老鬼和阿华无奈只能将冯家双围在里头,用身体挡着指路火的攻击,四肢猛踢猛踹地赶开密集的指路火。

    “家双,你有办法对付它们怎么不早说。”阿华被咬得浑身刺痛,跟发羊癫疯一样浑身乱抖,就怕被指路火停在身上。

    “你们给我机会说了吗!刚弄明白是什么东西老鬼就惹火了它们,指路火原本对活人没兴趣,最多就是等我们吸入过多粉状物死后再来吃掉我们,偏偏老鬼弄死它一个,就跟捅了马蜂窝一样火气上来了死活不论照啃不误。”

    “天知道连苍蝇都这么难缠,冯小子你好了没,我他妈的连□都快被它们啃断了。”老鬼心里后悔却死要面子嘴上不服软。

    “混蛋,又浪费我三根香,失传了配方想做都做不出,亏大发了我。”随着冯家双的抱怨,一股如同雨后青草香的清新味道飘荡开来,老鬼和阿华明显感到身上的刺痛感消失了,阿华更是看见,围绕在他们身边数不清的莹绿光点都恐惧地散开,不敢靠近他们。

    冯家双手持熏香在他们周身晃荡几下让香味尽量附着在他们身上,然后将三根熏香依次分给阿华和老鬼。

    “嘿,我能看见了。”老鬼首先看见熏香白亮的光和飘渺的黄色的烟雾,继而看见了满身黄色粘液的冯家双和阿华,自己则被咬得连一块好皮都没有了,鲜血淋漓甚是怕人,跟地狱爬上来的厉鬼似的。

    老鬼抬起麻痛的胳膊,按捏两下,发现只是表皮有伤口,出血很细微,也就放心些了。

    “喏,小心点拿着熏香千万别让它灭了,这香最多只能支撑半个小时,我们必须在烧完之前找到出口。”冯家双背起背包,手持熏香在周身晃悠,赶走包围的指路火,扩大自己的视野。

    “很厉害嘛冯小子,这是什么香?”老鬼问。

    冯家双回答:“魂息香,是千年以前剔骨匠的老祖宗发明剔骨时用的。说到指路火这种苍蝇其实也是剔骨匠培育出来的,我还以为已经绝种了呢,没想到这里还有幸存。传说利用指路火啃食死人的血肉得到灵骨,做成的骨床尤其凶残彪悍,被派往战场上与敌人厮杀无往而不利。”

    “敢情指路火是你家养的,难怪了如指掌。”老鬼语气很轻松,却忽略了冯家双的脸色凝重。

    “魂息香是剔骨结束的时候将指路火驱散时用的,它的成分也是从指路火体内提取。随着指路火的灭绝,魂息香的制作方法也渐渐失传了。这是唯一传下来的三根香,用完就没了,你有闲工夫闲扯淡不如抓紧时间找出口吧。”冯家双冷冷道。

    不知是魂息香令指路火惧怕,还是大量指路火大量聚集,围绕在冯家双三人四周的嗡嗡声挠得人心里痒痒,恨不得把心脏抓出来挠个够。

    “保持神智清明,千万不要胡思乱想。大量指路火的翅膀共鸣会产生特殊的音波扰乱人的心智。”冯家双将自己手上的魂息香掐灭,说:“阿华,你去探探路,你是骨床,有魂息香保护指路火不会伤你。我和老鬼两人站着不动用一根香就够了,省着点用吧。如果有发现就大声叫,指路火是聋子不用担心引起它们骚动。”

    “好吧,我去了你们小心。”阿华有些犹豫地点头答应,将背包递给冯家双,只拿了一把匕首防身,慢慢走出了魂息香的作用范围,陷入了一片黑暗。

    冯家双和老鬼背靠背站立着,耳边的嗡嗡声缠绕不断,随着时间的流逝居然隐隐能从中间听出一些音节和韵律,扰得人心魔丛生。冯家双是剔骨匠对此类状况经历颇多加之自身某些原因,还比较能忍耐。老鬼却差了些,搬山道人定力非凡常人所不能比,可惜适才吸入了不少腐蚀人体的粉末,就如同吸食了毒品一般,被外界音波再刺激一番,呼吸渐渐急促不稳起来,想来是心魔已起。

    冯家双叹气,问:“老鬼,想不想听故事?”

    老鬼呼吸一促被震回心神:“什么故事?”

    冯家双见分散注意力有用,于是,用愈发平稳柔和的声线叙述起一段记载在剔骨匠手札中的一则怪谈。

    新朝末年,天灾不断,人心思乱。荆州绿林军揭竿而起与刘秀率领的春陵军联合大败莽军,爆发了历史上著名的昆阳之战,更始元年九日,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死,新朝灭亡。公元25年,刘秀与绿林军决裂,刘秀称帝建立后汉王朝,绿林军遭刘秀剿杀,从此覆灭。

    当时在一次大型围剿中,绿林军有一名为张浩的将领在乱军中身负重伤昏死在尸堆里,也因此逃过一劫。待日落西山从血泊中醒来,看昔日战友一同起义的庄稼汉还没有接收起义成功的果实就客死他乡,好友死不瞑目的面容令他痛不欲生,恨更始帝刘玄安于享乐君臣内部变乱不断,被刘秀夺了江山。更恨老天不公,庄稼汉只想过种田安生的日子,连年大旱逼不得已拿起刀枪棍棒去造反,结果没有被饿死却死在同样是农民出身的对手的手里。心中苦痛无处宣泄,张浩仰天大哭。

    张浩的嚎哭声吓到一旁收殓尸体的老头。这个老头长相奇特,歪眼耸鼻,一对耳朵形如山魅。躯干肥大四肢却细长,身穿黑色道袍头插桃木梗。他正喜滋滋地翻动尸体寻找值钱物件,却不想尸堆里一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突然坐了起来,嚎哭起来。

    老头不似常人见诈尸就慌乱逃跑,相反,猛一见到有尸体坐起来,歪眼珠子噌噌发亮,只是听到男人痛哭声音如老鸦哭丧着实难听。

    他跑上前去问张浩:“这里死的是你爹还是你儿子?”

    张浩见他问得奇怪,愣住停了哭喊:“是俺老乡。”

    老头连连摇头:“不是爹不是儿子你哭个啥,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们命短是他们的事儿,老天爷没收你这条烂命就好好留着,该吃吃,该喝喝,活得逍遥自在神仙都羡慕,现在为了不相干的人哭死了多不值得。”

    张浩被他的言辞激出了火气,于是不管老头身份将自己心中苦痛倾诉了一番。

    老头听完直接一巴掌扇过去:“不就是一个种地的,参合什么国家大事,自个儿找罪受,作死。”说完不屑地继续翻弄尸体。

    张浩愣了神,问:“你在干什么?”

    “既然躺这儿的不是你亲戚,那这些尸首都归了我吧。”打仗的身上不带银两,老头见捞不到好处,干脆将尸体搬上了破旧推车。

    张浩大惊,死者为大岂能让他随意处理老乡的尸体,于是顾不得身上的伤跳将起来将尸体又抱下来。

    “你究竟是什么人,要把俺老乡的尸体怎么样?”张浩动了真怒。

    老头看着张浩那张充满血丝的眼睛,放下手里的活计,盘着他干柴似的腿坐下,掏出烟袋抽上两口:“小哥,老朽跟你做比买卖怎么样?我帮你报仇,但在你心愿了却之时,尸骨全部归我。”

    张浩骇然。

    原来这相貌奇异的老头就是新朝时期一位剔骨高人,人称桐希叟。他不比前辈剔骨匠或是专职剔骨,或是伺候刑囚混口饭吃,而是以养虫为乐,养的就是啃食腐尸肉眼不可见的指路火。

    指路火脾性极为诡异,口味刁钻,而成年的指路火又啃食腐尸极高概率形成净骨,于是乎,指路火与剔骨匠相生相伴,有过一段时间的共生。

    桐希叟就喜研究指路火啃食后得到的净骨,他发现这布满蝇翅花纹的净骨一旦制成骨床,见血发狂,刀剑不可伤,十分凶猛残忍,在这乱世中尤为可贵。可惜骨床保持时间太短,仅仅半年不出八个月就会血肉散落化为骨堆。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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