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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大宋好官人-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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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官人,某绝无漫天叫价,这是实价了。”玉器店的掌柜急了,“不信且去瞧瞧别家,哪个肯低于六十贯的?”

    张正书不太懂行情,其实他觉得不算很贵了。这玉佩,不管是从雕工,还是玉质上,都是上上之选。就算是放在后世,也是卖得很贵的。看这掌柜的模样,这玉佩应当是镇店之宝一类的了。当然,镇店之宝卖出去才是好的,不然只能看,不能吃,也是很无奈。

    “那就五十贯吧!”

    张正书倒是没有讲什么价钱,这个钱他可以接受。五十贯,大约是后世七八万了。从价格上讲,这价钱确实不贵。虽然张正书知道,这掌柜的很可能没说实话,这玉不是什么和田玉。但这雕工,已经完全值这个价了。

    他从怀中掏出钱包,里面有碎银子。

    张正书钱,铜钱是放在来财身上的,毕竟铜钱会很重。五十贯铜钱,足足有两百二十多斤了,够压垮一个人的了。谁会把这么多铜钱带上街?自然是要用到金银了。张正书的钱包里,有几十两碎银子,还有几片金叶子。这其实就等于带了百余贯钱上街了,名副其实的富家子弟。这还只是张根富随便给张正书的零花钱而已,可见“大桶张家”到底有多富有了。

    张正书数出十七两碎银子,递给了玉器店的掌柜。

    这个掌柜取来一把剪银子的剪刀,逐一将这银子剪开,看看里面是不是混杂了铅或铜。发现这碎银还挺纯正的,这掌柜的笑嘻嘻地说道:“待某称量一下……”说罢,他再取过一杆小秤,数量地拿捏着秤绳,再把碎银子放在秤盘里,前后挪动了一下秤砣,便得出了银两的重量。

    “正好的十七两……”玉器店掌柜的笑眯眯地说道,这十七两上好碎银子,一两相当于三贯铜钱,这里足足是五十一贯钱了。要是这掌柜的收下这十七两碎银子,还需要再找张正书一贯铜钱。

    钱货两讫之后,张正书拿着玉佩,来财拎着重达四斤半的一贯钱,出了这玉器店。

    “小官人,这玉佩你是买给曾小娘子的吗?”来财有点羡慕地说道。

    确实,能豪掷几十贯钱买东西来讨心上人开心,这种事也只有富家子弟能做。

    “就你多事,我不能自个用么?”

    张正书随口笑骂道,但其实他自己都不相信。

    事实上,他已经在脑子里想象着,曾瑾菡看到这块玉佩时会是什么表情了。想象着曾瑾菡系上这玉佩,衣带飘飞间腰际间悬垂的一方绶玉闪烁其中,环佩叮当,清脆悦耳,未见其人而先闻其声,真是令张正书心生无限遐想。飘飞的衣袍,加上玉饰的装扮,更是将曾瑾菡那玉婉约娴静优雅的神韵表现得淋漓尽致。

    “小官人,小官人,当心啊,瞧着路!”

    来财连忙拉住张正书,深怕他一头撞上了人群之中。

    张正书从幻想中回过神来,惊讶地发现,前方居然有如此多的人。

    这正是在潘楼街东宋门外,车马盈市,罗绮满街不是开玩笑的,满街都是小摊小贩,热闹非常,大街小巷都是此起彼伏的叫卖声。

    “这是怎么回事?”

    张正书也愣住了,他第一次瞧见比庙会还要繁荣的场面,不禁有点惊讶。

    “小官人,这都是买卖应节物事的人……你瞧,那便是‘磨喝乐’了!”来财兴奋地说道,却仅仅地拽着张正书,不知道是怕张小官人走失,还是怕他自己跟丢了。而车夫见此情形,也不敢把马车往这边赶了,只能绕路,从别处前往广福坊。

    张正书点了点头,这“磨喝乐”就是个泥塑娃娃,但胜在彩绘精致,衣饰精美,确实很吸引眼球。心念一动,他也买了一个,花去了几贯钱。

    当来财把玩着这“磨喝乐”的时候,张正书还真怕他弄坏了:“莫要玩了,是要送人的!”

    “啊?”

    来财有点悻悻地住了手,咕哝一句:“还说不是送人的,口是心非……”

    张正书有些好笑,没想到来财也是记仇的。

    挤过了人群,张正书和来财总算是来到了广福坊。

    “来财,这封信,一定要送到曾家小娘子手上,知道吗?”

    张正书在曾家的门前,挣扎了很久,还是没敢进去。那护院实在有些凶恶,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更何况张正书先前还恼了他,说不定会吃上一拳。所以,有风险的事,还说让来财去比较好。

    “小官人,都到这了,还要我去?”

    来财有点不满地说道,其实他也怕那几个凶神恶煞的护院。

    “没事的,快去,我在后面给你掠阵!”张正书偷笑道,“万一你被打了,我能立即去报官……”

    来财幽怨地看了一眼张正书,然后才不情不愿地,慢慢地向曾家朱红大门挪去。

第114章 轻柔() 
“小娘子,小娘子,那人给你写信了!”

    彩袖不情不愿地拿着一封信,走进了曾瑾菡的香闺中。其实,她很不愿把这封信拿过来的。但彩袖也知道,别看她好似在曾家的地位不低,但她也只是一个侍婢而已。若是她连主人都敢隐瞒,怕扫地出门就是她唯一的选择了。被逐出曾家,她还能去哪呢?怎么养活自己呢?这都是个问题。所以,彩袖从不敢做什么逾越了规矩等级的事,因为她知道后果。

    其实,彩袖也只是恰好路过,看到那护院在为难张小官人的书童罢了。

    原本她也只是想看一出好戏的,毕竟身材魁梧的护院,和一个尚未到舞勺之年(十三岁)的孩童一比,简直就是大人在欺负小孩。彩袖从心里看不起张正书,认为他是浪荡子,自然不想管这闲事了。只是后来那护院越来越过分,她怕闹出什么大事来,才出面制止。

    听得那小书童嘴甜,叫了几声姊姊,她的气也消了很多。彩袖也想起,她也有像这个小书童一样的小弟,自她被卖入曾家以后,就不曾见到过了。稀里糊涂地拿着这封信回来,彩袖还暗怪自己心肠软哩。

    “那人?谁啊?”

    曾瑾菡还在聚精会神地做着女红,随口反问了一句。彩袖看得见,她的进步神速,已经可以绣出纹饰来了。要知道,她才开始练手,还不到两日啊!

    “小娘子真是聪慧!”彩袖有些羡慕地看着曾瑾菡,聚精会神的曾瑾菡不仅会吸引男人,她也被吸引了。愣了好一会,彩袖才想起来,她是来做什么的。“那个浪荡子给你写信了,也不知晓他用这招式讨了多少家小娘子的欢心!”

    曾瑾菡听闻是张正书来信了,施施然抬起头来。彩袖分明看到她好看的眼眸里,闪过一丝欣喜,不禁有些心酸,心道:“不过是一个浪荡子,小娘子为何就相中了他呢?”彩袖怎么都想不明白,张正书不就是俊俏了些,多金了些么,可是曾小娘子还不曾见过其他公子哥?俊俏多金的也不在少数,为何偏偏是对张正书另眼相待呢?

    这封信,用浆糊封了口,想必是很早就写好的了。曾瑾菡却像对待女红一样,用锥子小心翼翼地挑开了,甚至舍不得那信封破皮。对于曾瑾菡来说,信封上那几个字,虽然不算龙飞凤舞,风骨凛然,力道遒劲,肯定也不是曾瑾菡看过的写过最好的字,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神就这么被吸引了过去。

    彩袖看着曾小娘子这轻柔的动作,突然觉得这样的曾小娘子很陌生。

    要知道,自小起,曾瑾菡就是要向男子看齐的,不管学什么,都不肯落在男子后面。性子也是较为随和的,虽然比一般男子细心,但这么轻柔的时刻,彩袖还真的就没见过。除了每年“乞巧节”时,曾小娘子在把玩“磨喝乐”或者“谷板”时,才会浮现这种小女儿的姿态。其余时刻,几乎给彩袖一个错觉——若是曾小娘子是男儿身的话,她一定是人中之龙,远超一般人。可老天偏生会捉弄人,彩袖有时候也觉得甚是不公平。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豪奢之家,有的人拼尽全力,却只能求两餐温饱?

    彩袖幽幽一叹,她也知道,这个事情是羡慕不来的。所以她一向很安分守己,只想过好自己一生罢了。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面临一个巨大的危机,曾小娘子好像中邪了一样,迷恋上了那张小官人,怎么劝都不听。瞧她看了书信之后的小女儿姿态,彩袖又是幽幽一叹,心道:“那个浪荡子当真是好手段,一封信便叫小娘子神魂颠倒了。小娘子却不自醒,错非那浪荡子常使这般手段,又岂会这般娴熟?”

    曾瑾菡却不曾留意彩袖的表情,因为张正书这封书信,写得实在是,实在是太肉麻了。不过,每一句都显得情真意切,深深打动了曾瑾菡,击中了曾瑾菡心中最为柔软的地方。若是张正书知道了曾瑾菡的想法,肯定会偷笑的。

    这是张正书“借鉴”了后世大文豪们的情书,才综合出来的情书,岂能一般?

    哪怕是白话文,那也是极为精美的白话文。

    不知不觉间,曾瑾菡都不自觉地读了出来:“……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的地方,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形状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世界有许多美好,却只有唯一的你是我最爱。姝儿,我今天早晨起来,看着池里的荷花也还在绽放着,大概也是知道我在想念着你。我给花拔了草,施了肥,无非是想让你看看我的小院,想着将和你以后生活在这里,我就开心得不行。这一切都是为你,在我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为了你,因为我的眼里只有你。

    不知为什么,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在众人眼里你很美,但是只有我知道你最美的样子。于是每日醒来,就觉得甚是爱你。这两天我很快活,而且骄傲。你这人,有点太不可怕。尤其是,一点也不莫名其妙。我很想作诗,写雨,写夜的相思,但写你,写不出。

    你知道的,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但一直没有机会。我携带它们穿越季节,掠过高架,铺在山与海之间。花盛开就是是一句,夜漫过就是一篇。黄昏开始书写,黎明是无数的扉页。全世界拼成诗,我爱你当作最后一行。

    我的灵魂里有很多地方玩世不恭,对人傲慢无礼,但是它有一个核心,这个核心害怕黑暗,柔弱得像绵羊一样。你对我是属于这个核心的。我是爱你的,看见就爱上了。我爱你爱到不自私的地步,因为爱你就像爱生命。你真好,我真爱你。可惜我不是诗人,说不出再动人一点的话了。静下来想你,觉得一切都美好得不可思议。以前我不知道爱情这么美好,爱到深处这么美好。真不想让任何人来管我们。谁也管不着,和谁都无关。告诉你,一想到你,我的脸上就泛起微笑。

    在没遇到你之前,我没想过要成亲;遇到你之后,成亲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明日七夕,你来,我们同游郊外,去游山玩水不好么?早晚一块往群芳竞放的原野,在黄莺回啭的密林下散步不好么?无论如何请来吧,我在等你,等你一起环游这个世界,所有的美景都想和你分享……”

    曾瑾菡看到最后,已经羞不可抑了,她还在想,怎么有人会写得出这么大胆露骨的话来,偏生她还觉得这情书里的每一句都是发自肺腑的——能不发自肺腑吗,都是大文豪们写的情书,张正书在初中就开始看了,已经深深记在了脑子里。

    “所以,他是想约我去郊游么?”曾瑾菡想到这,已经无心再绣香囊了,只是呆呆地望着这情书,陷入了自己的少女情怀中。

第115章 民贵() 
“小官人,适才那护院,差点要动粗了……”

    来财委屈地向张正书告状,可惜张正书却胸有成竹:“不怕,我跑得快,能来得及报官的。”

    听得这句话,来财“幽怨”地看了一眼张正书,说道:“若是小的真个被打了呢?”

    “那不会的……”

    张正书相信,在宋朝《刑统》这么严苛的法律下,随意打人的总该掂量一下值得不值得。要是他出面,或许还真的挺招惹仇恨,毕竟之前恶了那护院。可来财这么一个小屁孩,那护院最多是恐吓一下,不会真正动手的。再说了,那护院知道张正书就快做他们的姑爷了,哪里敢真正得罪了衣食父母?要知道,这时候的武人地位太低了。空有武力,又不想沦为苦力,只能做保家护院的勾当了。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有钱人家的狗腿子。

    宋朝崇文抑武,要是文人犯了事,说不定会从轻发落。可若是武人犯了事,没说的,严格按照《刑统》来判案。

    内残外忍,似乎是每个朝代都存在的事。

    最明显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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