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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6章

无敌狙击兵王-第4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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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兴平或者贺元龙若看到,肯定会心疼死。

    数百万的豪车就这么毁了?为什么呢?不打破砂锅问到底,决不罢休。

    帕克不像刘兴平与贺元龙,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一辆豪车被毁,还不会让他心疼。

    帕克也绝对相信李仁杰,李仁杰毁豪车,肯定有毁的道理,不会打破砂锅问到底。

    他主要的任务就是保护李仁杰的安全,什么事都以此为重。他不管李仁杰干什么,只管保护就行。

    李仁杰打开引擎盖,看了看正冒烟的发动机,道:“帕克,背上狙击枪,我们走!”

    帕克先把装狙击榴弹药的装备带系到腰间,这才伸手把大口径重型狙击榴从车里抽出来,背在背上。

    大口径重型狙击榴的个头很大,李仁杰根本不可能背到背上行走,那感觉就好像一米二三的小孩,背了条三八大盖。

    大口径狙击榴背在帕克的身上一点不显大,可以说很合适,就好像个战士背着把冲锋枪,还是那种枪托能折起来的冲锋枪。

    李仁杰看了看手表,说:“时间刚刚好,我们走吧!”

    两人往前走去。

    后边传来车子快速奔跑的声音,李仁杰回头看了一眼,说:“帕克,要像我一样,脸上露出沮丧的表情。”

    帕克点了点头,脸上露出沮丧的表情。

    二人继续往前走,身影在夕阳之下显得落魄而孤独。

    三辆车从身旁驰掠而过,走出去大概百米左右,头车忽然停了下来,随即第二辆车、第三辆车一个急刹,也停了下来。

    头车是辆吉普车,第二辆车与第三辆车是皮卡。

    都是华国产的。

    李仁杰与帕克就好像没有看到三辆车停下来,继续往前走。

    走到距离头车大概还有三十米的距离,头车驾驶位的车门打开,一个大汉从车个跳了下来。

    那大汉穿了件故意裁去双袖的牛仔夹克,也没系扣子,露出里边一块块结实的肌肉。

    他头戴西部牛仔帽,脸戴宽边蛤蟆镜,嘴上吊着一根,已吸了一半的雪茄。

    那大汉双手夹着雪茄,深深吸了一口,随即吐出一团白烟,说:“朋友,我是杀神天团的,你们是哪个佣兵团的?”

    李仁杰随便胡编了个名字。

    那大汉说:“那辆车是你的?”

    李仁杰点了点头。

    那大汉说:“怎么就你两个人?其它人呢?”

    李仁杰眼圈一红,叹了口气,说:“昨天碰到多内亚的两股势力开战,两三万人的混战,我们佣兵团无缘无故的卷了进去,其它人都战死了。”

    那大汉说:“真够惨的!你们也是去参加新兴互联的佣兵招募的吧?”

    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他说,“就你们这个走法,到那里黄花菜都凉了,上车吧!”

    李仁杰与帕克便往头车走去。

    在经过后边的两辆皮卡时,李仁杰见到里边一共做了七个人,每一个都跟让他们上车的家伙一样壮实,有过之无不及。

    他心里不由暗道,这个佣兵团真是有意思,怎么一个个队员都如此健硕,就好像是专来练健美的,而不像是当佣兵的。

    等到了头车前,那大汉指着帕克说:“你,坐我车上。”又指着李仁杰说,“你去后边随便找辆车坐!”

    李仁杰转身就往后边走,帕克转身跟着也往后走。

    那大汉叫道:“大块头,我让那小个子往后边去,没让你往后边去。来,坐我车上。”

    帕克回头道:“我大哥坐哪辆车,我就坐哪辆车。”话说的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zwqiushu

第761章 事在人为() 
那大汉无奈,只得让自己车上的副驾驶去后边的车上坐,腾出一个位来。

    他请帕克坐副驾位。

    帕克却请李仁杰去坐副驾位,自己挤到后边。

    无论是从副驾位上下来,去坐后边车子的人,还是跟帕克一同挤在后座的人,都跟那大汉的体型差不多。

    同样的健美,有过之而无不及。

    李仁杰在心中不由大摇其头,这个佣兵团真是有些奇怪的,为什么所有的队员都如此健硕,一个个都跟斯瓦辛格、史泰龙、巨石强森似的。

    难道自己一离开佣兵团,佣兵世界的规矩就变了,现在不凭实力凭卖相了吗?

    请他们上车的人是这支佣兵团的头,姓田名宏壮。

    没错是个华裔,最少从外表上看是这样的。

    李仁杰就是这样的,一看到跟自己外貌相似的,就忍不住想亲近。

    田宏壮是他见过,身体最结实的华裔。在见田宏壮之前,他还从来没见过能把肌肉练得这么发达的华裔。

    加上,驾驶位的门上靠着一把转管机枪,与电影中史泰龙或者斯瓦辛格使用的一模一样,要是能让此人去拍电影,绝对能把华人的强悍表现得淋淳尽致,一改老外对华人的固有印象。

    所以李仁杰对田宏壮抱着十二分的好感,说起话来客客气气,主动套着近乎。

    然而田宏壮对他这个同种同族的人却爱搭不理的,眼睛偶尔从他身上扫过,透露出来的全是无视。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老虎扫过田鼠,根本瞧不上这一号的。

    对于与其不一族的帕克,田宏壮展现出十二分的热情,虚寒问暖,脸上尽露欣赏结交之意。

    李仁杰心中暗骂一声:“特么的,瞧不上老子,老子还瞧不上你呢。”

    他没跟田宏壮交过手,就连试探都没试探过。不过,跟他交过手的人多,也算阅人无数,对方有什么能耐,好对付不好对付,基本上扫一眼就一清二楚。

    帕克的强悍是独一无二,放眼全球找不到第二个。

    抛开帕克不讲,田宏壮以及田宏壮这支队伍里的其它人,无论身高体重,不是当佣兵的话,在健美界绝对能有一席之地。

    不过,那是健美界,佣兵界不是健美界。

    李仁杰不是用健美界的眼光,而是用佣兵界的眼光打量。

    这支佣兵团的素质很低,别看每一个都拿着重型武器,其实都是绣花枕头,外边光鲜腹中草包。

    要是他有心对付这一伙人的话,一个人就能给东方来个团灭。

    远距离,用狙击步枪,一枪一个,决不会放跑一个。

    近距离对方火力占犹,可重型武器火力压制还行,像他们为了耍酷,武器支架卸的一干二净。

    一旦开起火来,仅靠两只手如何能抵得住重武器的强大后座力,头三枪或许还有点准头,后边的全能打飞了。

    他凭一条全自动步枪甚至一把射程极有限的手枪,依靠灵敏的身子,跳转腾挪之间,可将这伙人全部杀死。

    至于近身格斗,以前他还真没把握,一个人能找十个这样的壮汉。

    可是现在有飞刀,有飞刀组合而成的剑,杀这伙人足亦。

    所以,在他这个实力超群的人眼中,这伙人就是不值一提的跳梁小丑。佣兵界是凭实力说话的,这伙人就是佣兵界的笑话。

    只是,能来此地的都是排名前一百的佣兵组织,杀神佣兵团能来,可见是排进了一百名之内,那为什么他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李仁杰坚决不同意尹兴平与贺元龙去新兴互联应聘当保安,除了那里将十分危险,以二人的水平若是去了,很难活下来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两个根本不可能应聘成功。

    因为,根据刘仙儿这两天探出来的消息,新兴互联确实在招兵买马,不过范围有限,只针队排名前一百的佣兵团队。

    不是排名前一百的佣兵团队,恕不接待。

    其次,人数上有限制。

    每个佣兵团只能来一队人马。这个每队可大小小,于是又有个附加条款,每队人马不超过二十人。

    最后,每人的日薪是九千美元,而非月薪一万美金。事后还有一份丰厚的奖金,以功劳大小来瓜分一亿美金。

    不管尹兴平与贺元龙从哪里得来的消息,所得到的消息都是有误的,赶到目的地也应聘不上这份工作。

    为避免二人伤心失望,也为了完成尹兴平家亡人的心愿,他拿出了十万美金。

    李仁杰要上杀神天团的车,一切都是预谋好的。

    他想要知道新兴互联里有什么猫腻,就必需得先混进去。

    可要混进去,你首先得是佣兵团。

    死神佣兵团在佣兵界排在前十位,倒是符合标准,他可以打着死神的旗号大摇大摆的进去。

    问题是他的人手不够,有谁听过两个人的佣兵团队。

    而且,这么好赚的事情,艾瑞肯定会派一支人马前来参与,到时岂不是李鬼遇到了李逵,惹人怀疑。

    即使艾瑞没有派人参与,他也不能打死神的旗号。

    死神太过出名,认识他的人太多,他打着死神的旗号前往,主办方肯定极为重视,到时想低调都低调不成。

    那时被人识出来,之前做的那番退出死神,从此之后与死神再无关系的戏,不是白演了?

    所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加入另外一个佣兵团。到了新兴互联,低调做人,神不知鬼不绝的弄清楚猫腻,完成任务后闪人。

    这事看起来很难,离报名截止时间没几个小时了,哪那么容易加入另一个佣兵团。

    不过,事在人为。

    键盘侠通过侵入别国的军事要害部门,调用军事卫星,看到有三辆车将在数小时之后经过这里。

    二人分析之后,觉得一辆吉普车、两辆皮卡车,在皮卡后边仅放货物不坐人的情况下,三辆车里肯定挤不下二十个人。

    只要能混到车上,李仁杰有一百种方法加入这队佣兵。

    事实证明,三辆车里果然没有挤下二十个人,仅用一半,十个人。

    他与帕克也顺利的搭上车。

    只剩最后一步,火线加入杀神天团。

    至于怎样加入杀神天团,似乎也不用再浪费脑细胞去想办法了。

    田宏壮一直在跟帕克搭着讪,话里话外的的意思都在是拉拢帕克,摆事实讲道理,让帕克跳槽,加入杀神天团。

    zwqiushu

第762章 养个废物() 
田宏壮先是把李仁杰随口诌的佣兵团,结结实实的鄙视了一番,然后就开始夸赞起杀神天团来。

    从这些吹嘘之言中,李仁杰也知道杀神天团在佣兵界其实就是滥竽充数的存在。

    这是个看脸的时代,无论哪个行业,其实都是看脸的。

    田宏壮是美离坚华裔,当过兵,很有商业头脑。

    不过,他在当兵退伍之后迷上了健身,为此打了不少针吃了不少药,最终把自己练成了肌肉猛人。

    拥有人人羡慕的股肉是很花钱的,可田宏壮做生意没启动资金,干其它又没一技之长,最后就加入了雇佣军。

    干了几年之后,离开政府主民的雇佣军之后,又加入私人组织的佣兵团。

    别看他当了将近十年兵,又是海军陆战队又是雇佣军的,其实军事素养很差。

    枪法差,身手差,求生能力差。

    佣兵团是靠本事吃饭的,不养闲人,就在他快混不下去的时候,一次任务拯救了他。

    那是有个富豪受到恐吓,所以要请一队佣兵保护其生命安全。

    可那个富豪不懂规矩,同时给两个佣兵团打电话,提出保护任务。

    当两个佣兵团派出的两个小队赶到富豪家邸时,就面临一个谁去谁留的问题。当然,走的那个会有补偿,可与任务所能得到的奖励相比,那点补偿又算得了什么。

    田宏壮所属的这只佣兵组织,排名上比另一个要高上许多,但田宏壮他们这队人马,却是他们这个佣兵组织里垫底的。

    只是保护个富豪的人身安全,这等小事又哪用得着高手出马,随便派几个人去赚点小钱花花就是了。

    另一个佣兵团却不然。

    佣兵界的排名很奇怪,实力是一方面,财富的权重却是最高的。

    其实这也很好理解,你实力强被雇佣的次数才多,雇佣的次数多,赚的钱才多。

    那个佣兵团的排名低,几乎到了濒临破产,组织解散的地步。所以他们派出最强组合,一定要拿下这次任务。

    以那只人马的实力,比田宏壮这队人马的层级高了太多太多。

    可以这么说,如果那只人马的实力相当于大象的实力,他们的实力就相当于野狗级别的,人家完全碾压他们。

    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就在他们准备收拾东西走人的时候,富豪选择的是把他们留下。

    那只人马铩羽而归。

    之后的许多天,田宏壮一直想不明白,同样的价格,富豪什么不选择实力更强的,而选择实力较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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