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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带着枪炮去大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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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咱们在做最后谈判之时,必须将长城以南的所有地区都包含进去。”宋行目注着远方,神色显得特别的坚毅,容不得别人半点的置疑。

第三十八章 洗脑() 
这些都是祖宗留下来的土地,没有一寸是多余的,宋行的一番慷慨激昂,说得杨再兴热血沸腾,全身就跟打完鸡血似的,显得特别的兴奋。

    虽说谈判是国之大事,宋行不但是布衣还是个少年郎,但杨再兴没问他为何会参与谈判,有些事,信了就不必多问。

    对于将杨再兴带回田横山的事,田大爷心里虽然觉得有点梗,但却没有说什么,只是吩咐田承光,没事少去惹他。

    宋行也没有去解释,因为很多事他没法去解释,在他的心里虽然感激田大爷对自己的照顾,但田横寨的威严跟他现在所做的事相比,根本就算不得什么。

    张毅他们回来的比较早,今天他们在造船作坊主要是伐伐木,抬抬木头,关于杨再兴的事,他们也有听说,但谁都没有离自己的岗位。

    晚餐是由张毅带着醉龙神做的,他们那双耍大刀的手,如今拿起菜刀来,也是得心应手,宋行对吃原本也没啥讲究,只是田妞总觉得吃不惯。

    晚饭过后,宋行将杨再兴隆重地介绍给大家,“诸位兄弟,这位兄弟姓杨,叫杨再兴,以后就是你们的教头,他的话就是我的话,若有违背者,送回沙门岛。”

    宋行的话很简单,但大家都听得很明白,再说以杨再兴今天在蓬莱阁的表现,以他马踏三关十六寨豪气,大家对他也是十分的服气。

    张毅站起身来,走到杨再兴的面前,恭恭敬敬地道:“杨教头,以后你的话就是公子的话,我等兄弟绝不敢有二心。”

    “好!”杨再兴当仁不让,回答得很干脆,“我杨再兴只敬英雄,不管你们以前做过什么,只要以后行的是正大光明之事,就是我杨再兴的兄弟。”

    说到这儿,目光在他们的面前遂一扫过,神色颇为冷峻,“如果以后谁敢为非作歹,我这把杨家银枪,不但杀辽狗,还杀小人。”

    宋行见气氛有点严肃,当即转过话题,笑笑道:“大家都围过来吧,我早上不是说过吗?要给你们讲一个爬雪山过草地的故事。”

    这个故事有点长,宋行在月光下足足说了两个时辰,也只是说了个开端,这个故事很励志,也很神奇,大家都没想到,人还可以这样活着。

    杨再兴出自武将世家,家国情怀远比这些囚犯来得重,但对故事中的人,却颇多怀疑,“宋兄,你说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一群人?”

    宋行点点头,很肯定地道:“这世上不但有这样的一群人,而且还有很多,他们有的出身高贵,有的出身贫赛,但他们的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梦想,那就是让天下普通的老百姓有饭吃,有衣穿,为这个梦想,别说是雪山草地,就算是烈火炼狱,也无所畏惧。”

    张毅点点头,略有所思地道:“难怪公子这段时间要让我们去帮老百姓做事,原来你跟他们是一样的人。”

    宋行笑笑,“我倒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也希望你们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说说吧,你们以后有什么打算?”

    “打算?”张毅有点发愣,这个问题他真没想过,“我们都是在沙门岛等死的人,是公子把我们带离沙门岛,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

    “没错,公子的打算就是我们的打算,如果不是公子带我们离开沙门岛,猴子就是做梦也想不到这辈子还有机会吃饱饭。”猴子见张毅在那儿表忠心,也不敢落后。

    宋行摇摇头,“你错了,猴子,不是我让你们吃饱饭,而是你们自己让自己吃饱饭,今天的这顿饭钱,就是你们在造船作坊的劳动所得。”

    “那也得公子给我们机会不是?”猴子搔搔头,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我们还留在沙门岛,估计我们连养活自己的机会都没有。”

    宋行没有就这个问题再纠结下去,因为从他们目前的境况而言,也不可能得到全部的心里话,洗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是讲两个故事就能改变得了的。

    当即转过话题,“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这是老人家教导我们的。从明天开始,上午你们去造船作坊干活,挣足你们的伙食费,下午随杨兄训练,晚上我给你们讲故事。”

    杨再兴接过话题,“既然是训练,就离不开兵器,枪是百兵之王,最适合战场斯杀,宋兄,我希望明天你能帮我弄些大枪回来。”

    “我不喜欢枪,我喜欢锤!”说话的是吴虎,他自小就力大无穷,总觉得枪拿在手中轻飘飘的极不过瘾,更主要的是他觉得擂拿在手中有气势,如同说书先生口中的李元霸。

    “好,哥以后给你弄个大锤!”没等杨再兴回答,宋行便抢在他的前头,“他们每个人都会武功,杨兄,你看能不能根据他们自身的特长来训练?”

    “战场讲究的是整齐划一,讲究的是群体作战,个人能力在千军万马面前根本就不足为道,宋兄,你既然要将这些人交由我训练,那就得听我的。”杨再兴没有让步。

    宋行没有跟他辩驳,因为杨再兴说得有道理,而且他也明白这些道理,虽然他的心里有些反对意见,但总不能说,我要把他们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保留他们的特长是必须的吧?

    这件事得慢慢来,急不得,“既然杨兄如此坚持,那我就听你的,至于兵器,你不用担心,明天我就去军营找马扩,他那儿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枪。”

    “如此甚好!”杨再兴站起身来,目光在众的面前扫来扫去,语气特别的坚决,“我杨再兴军人出身,教你们的自然是战场杀敌的本领,至于你们各自的擅长,闲暇时自行练习。”

    马踏三关十六寨,白马银枪杨再兴在江湖上的名号早就是响当当的,由他来训练大家,自然服气,并且每个人的心里都暗暗地憋着气,一定要好好训练,决不再回沙门岛。

    至于吴虎不想练枪想练锤,特殊问题自然是特殊对待,回过身来,拍拍他的肩膀,笑眯眯地道:“你想练锤?哥哥这儿正好有套天妒锤法,一并教给你!”

    “天妒锤法?这套锤法是不是很厉害?”吴虎扬着头,问出他心里最关心的问题。

    杨再兴嘴角上扬,神态夸张,“连天都嫉妒的锤法,你说厉害不厉害?”

第三十九章 横空出世() 
生活似乎过得很平淡,飞鸟不惊。

    每天早上,猴子都会按时煮好早餐,张毅也会按时带着他们去造船作坊做工,吴虎每天都会到训练场去练武,杨再兴每天下午都会教他们枪法,当然教他们的不是杨家枪法。

    至于宋行跟田妞,每天都会到蓬莱阁说书,每天都会到庆丰包子铺买两个肉包子,对田妞来说,她现在吃的不是包子,而是一种幸福。

    自从跟赵良嗣见完面后,宋行也变得忙碌起来,每天到蓬莱阁说完书后,便将自己关在小屋子里,他要趁这段时间,做出一只枪来。

    虽然他现在身旁有杨再兴这样的战神,也有吴虎这样的猛将,但作为一个现代人,在这个战争纷起的岁月,没有这东西在身上,心里总觉得不踏实。

    按照他最初的计划,原想是做枝鸟枪的,因为这玩意儿在他小的时候,曾跟随他那个打过朝战的大伯父做过,里面装的是铁砂,用来打兔子特别的好使,一枪打出,一片一片的。

    只是这东西不好携带,在这个连钢铁都不能随便买卖,都要由朝廷掌控的年代,如果真弄出这么个显眼的东西,也只能是为他人做嫁衣。

    更何况鸟枪的制作相对简单,要求也不高,在劳动人民的智慧面前,根本就算不得高大上的东西,山寨起来毫无难度。

    在不需要大规模使用的时候,这东西就是鸡胁,所以打造短枪才是必须的。

    短枪的工艺虽然复杂,但对他这个从小就玩仿真枪,长大后又从事机械跟自动化控制的人来说,真的不是很难,至少原理他是懂得的。

    难的是千年前的工业水平,那时候没有车床,更没有现成的模具,别的不说,单是那个枪管的镗线,就已经花掉他不少的功夫。

    自己做的那个模具,不管是用铁打的,还是用陶瓷烧的,做出来始终都是变形的,远远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最后没办法,只能参照过去的木钻,一点一点钻磨出来的。

    火药的发明非常的早,最早是炼丹士在炼丹的过程偶然发现的,到唐代末年时已在军事上应用,就是把火药做成环状,绑在箭杆上,点燃后射出去。

    到宋代时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兵部令史冯继在箭杆前端绑上火药筒,利用火药燃烧时喷出的气体将箭簇射出,做出世界上最早的喷射火器。

    随后又有神卫队长唐福,冀州团练使石普先后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等火器,并且做了表演,只是那时候的火药也只能是火药,跟现代的炸药还是有相当大的差距的。

    所以,对火药的改良也是必须的,相对于枪械的制作,这个却要简单许多,只要高中的化学还没有完全还给化学老师,只要平常稍有留意这方面的知识,要改良还是挺容易的。

    接下来让宋行头大的反而是那个子弹的制作,他虽然请来登州府最好的铜匠,但做出来的效果始终不尽人意。

    先别说火药的填装,弹头的密封,单是子弹的规格就耗掉他不少的脑细胞,以致于他的脾气变得非常的暴躁,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就想跑到大海边去吼上两嗓子。

    制作短枪是如此的艰难,以致好多次,他都想放弃,但一想到七年后,那些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的妇人,宋行的心里便觉得堵得慌,只得拿起铁锤,轻轻地敲打起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老天总是眷顾那些勤劳又智慧的人,两个月后,宋行终于做出这个世界上第一把短枪,连发式的,装一次弹匣,可以打五发。

    训练的过程也是非常的艰苦,而且子弹的制作极其不易,都说神枪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宋行现在还没那个条件把自己喂成神枪手。

    他的训练方法很简单,主要来源几部特种兵的影视剧以及这读书时接受过的军训知识,所以每天要做的就是双手握枪,并在手碗处吊一砖头,所做的也是瞄准瞄准再瞄准。

    瞄千次,打一发,以此来纠正自己的准度,并掌握短枪的后坐力,瞄枪倒没啥,只是打枪的动静太大,关于自己拥有大杀器这件事,他还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这种心理就如同一个全副武装的壮汉拿着一个金元宝在闹市里招摇,那是炫富,如果是个乞丐拿着金元宝,那就是找死。

    当世人真正意识到枪炮的威力时,别说是朝廷容不下他拥有这样的武器,就是那些在刀口添血的强人也容不下他,在没有大规模装备之前,低调才是王道。

    所以,他有短枪这件事,整个田横山也只有杨再兴吴虎张毅他们知道,田横山也只有田大爷跟田承光知道,其他的人则是能瞒就瞒的。

    这不是说宋行不相信他们,但人多嘴杂,小心一点总是好的,所以,他每次练枪,都有田大爷跟吴虎守着,并且练枪的地点也选择在海边。

    利用海潮的声音来掩盖枪声。

    宋行在海边练枪,杨再兴是极少过问的,这天他实在忍不住了,提着银枪过来,看着他手中那个黑乎乎的东西,好奇地道:“宋兄,你这玩意儿真的管用吗?”

    “真的管用吗?”

    宋行将抬着的双手放下,眨巴着那双小黑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杨再兴,并没有正面回答,因为他现在这把短枪的有效射程不到五十米。

    而当年吕布辕门射戟,百步开外射中画戟,换算成现代的单位,大概在一百八十米左右,单就射程来说,宋行手中这把短枪还真有点相形见拙。

    更何况杨再兴的箭法虽然不及他的杨家银枪,但百步穿杨的本事还是有的,如同当初的满清皇帝看不起火枪一样,杨再兴同样看不起这玩意儿。

    宋行在反问完这句话后,并没有跟杨再兴去争辩什么,因为后来的事实证明,正是满清朝臣都看不起的火枪,最后把满清砸得稀巴烂。

    现代科技有多强大,自然不是杨再兴可以想象的。

    宋行对杨再兴没有看到这枪的价值并不觉奇怪,在反问完后,又笑笑道:“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既舞不动枪,也拉不开弓,有这东西在身上刚刚好。”

    杨再兴也看到过他手指头一动,便可以打碎三十步开外的坛子,的确不需多少力气,对他这样的文弱书生来说,用来近距离的防身也是不错,并非全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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