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枪炮去大宋-第1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然后放上从药材铺买来的底料,比如五香八角狗枸类的,待到水沸后再将那些乱七八槽的鱼呀肉呀野菜什么的都扔进锅里,眉毛胡子一把抓。
这些都是好鱼好肉呀,像宋行这般煮法还真是白瞎,田大爷见宋行不停地往里扔,心疼得连眼泪都要流出来。
宋行没有理会田大爷的心情,如果有人在他面前说火锅不好吃,他一定会一脚踢到海里喂王八,绝对不客气。
田大爷拿起一根树枝,在锅里搅搅,俯着身子,凑在锅边闻闻,此时的味还没有煮出来,闻起来自没有丝毫的感觉,站起身来,满怀疑惑地道:“娃,这菜能吃吗?”
“谁说不能吃?哥煮的饭最好吃!”对田大爷的怀疑,田妞首先表现出不满,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短,这段时间她一直吃宋行煮的肉,很自然要维护宋行的尊严。
宋行没有把田大爷踢下海里喂王八,在田横山,田大爷就有着绝对的生杀大权,除非他活得不耐烦,自己跳下去,还没人敢把他踢下海喂王八。
那帮囚犯见宋行不停地往锅里扔着鱼肉猪肉,偶尔还会扔些鸡肉,每个人都将眼睛睁得像水牛般大小,目不转睛地盯着锅里,生怕一转眼,里面的肉都被别人吃掉。
当宋行将最后一块肉扔进锅里,然后盖上用竹叶做成的锅盖,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股香气便从锅盖的边沿渗出,弥漫着整个田横山。
田大爷使劲地咽咽口水,将身体俯身过去,再度用他那比狗还灵的鼻子使劲地闻闻,“香,真香!”
揭开锅盖,香飘更浓,每个人都绿着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鸡肉鸭肉,鱼肉猪肉在锅里翻滚,不停地流着口水。
猴子实在忍不住,刚想靠近锅边,闻闻那醉人的香气,却被田大爷一脚踢得老远,“臭小子,滚一边去,别让你的哈喇子浪费一锅好汤。”
猴子不好意思地站起来,抹抹嘴角的口水,期期地看着田大爷,战战兢兢地道:“我我只是想闻闻,没想过偷吃。”
神态很可爱,却没有人发笑,相反他们的心里在滴血,如果不是在沙门岛那段非人的生活,有谁会因一锅菜而失掉尊严?
有好菜必须得配好酒,田横山可以说啥都缺,就是不缺好酒,酒是田承光挑来的,纯高度酒。
这种酒在田大爷眼里就是宝贝,原没打算让这帮犯人吃的,认为是白瞎,但闻到这股菜香味后,又主动让田承光去挑酒,这么好的菜,不配好酒才真是白瞎。
僧多粥少,两大锅菜远远不能满足大家的胃口,宋行也没打算满足大家的胃口,自然不能管够。
分菜的是张毅,每个人的碗里分两块猪肉,一块鸡肉还有鸭肉,鱼在田横山不值钱,到可以多吃两块。
剩下的菜都是田横山的,分菜的自然是田大爷,跟那些囚犯相比,每个人又多分两块猪肉。
汤是用来泡饭的,很多,管够。
每人有碗高度酒,当宋行将酒碗端起来的时候,便听到一阵哇哇的哭声,彼此起伏,传遍整个田横山。
哭声来自那二十名囚犯,自从来到沙门岛,别说是酒肉,就连米香味都闻不到,每天吃的都是糠菜,稍微有点不听话,还被人强灌锯木碎末。
严重的腹胀而死,然后被人像拖死狗般地拖到海边,扔进波涛翻涌的大海,每个人都这样眼睁睁地看着,没有任何的同情,没有任何的反晌。
张毅端着酒碗,来到宋行的面前,泪眼花花,双眼通红,端起酒碗便咕噜噜地喝得干干净净,然后一抹眼泪,又回到自己的位置。
整个过程是一句话都没说,有时候,无声的承诺远比高喊口号要来得真诚,更能让人感动,更能让人放心。
宋行让吴虎再给张毅倒上一碗酒,再将自己的酒端得高高的,“各位兄弟,这碗酒,这顿菜是我宋行犒劳你们的,因为你们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圆满地完成任务,值得我犒劳。”
说到这儿,目光缓缓地从他们的脸上扫过,慢慢地提高语气,“以后,只要你们好好地跟着我干,我宋行在这儿保证,以后只要有我吃的,就绝不会饿着兄弟们。”
张毅端起酒碗,站在最前面,经过这几天的磨合,严然已成这群人的首领,高声回应道:“公子,是你把我们带离沙门岛,是你把我们事出人间地狱,以后不管刀山油锅,只要你一句话,哪个敢皱眉头,我张毅第一个不放过他。”
宋行仍然高举着酒碗,神情有些动容,“我宋行把你们从沙门岛带出来,不是让你们上刀山,更不是让你们下油锅,而是要让你们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希望,只有活着才能办大事。”
不得不说,宋行的话还真有点煽情,这群被视为蝼蚁不如的人,莫不被感动得稀里哗啦,尽皆平举着酒碗,望着宋行恨不得立即为他去死。
什么叫士为知己者死,这就是!
宋行没再说煽情的话,再说就显得矫情,随着一个干干脆脆地“干”字,每个人都毫不犹豫地喝掉碗中酒,随后非常干脆地将酒碗狠狠地甩在地上。
随着劈里啪啦的声响,一个个精致的瓷碗顿时变成碎片,田大爷再也没忍住,心疼得眼泪直流,多好的碗呀,败家也不是这样败的呀。
菜很香,酒也浓,相对喝酒时的豪情,大家吃菜时却显得有些压抑,每个人的眼里都含着泪,每个人的心里都想着事。
特别是那些能力不太出众的,心里更是七下八下,因为他们清楚地记得,宋行在带他们出来的时候,说过一句话,他只要十三人,也就是说还有七人得回沙门岛。
谁回谁不回,在他们的心里,这都是绕不过去的一个坎。
第三十五章 白马银枪()
昨天晚上喝的酒有点多,宋行起来的时候头有点疼,早餐已经做好,是猴子做的,粥里面加些青菜,还有些瘦肉。
粥的味道不错,宋行刚刚喝掉一碗,便见那些人毕恭毕敬地站在下首,不禁笑道:“你们站在这儿干什么?都过来吃早餐吧,吃完后去造船厂找田承光,他会安排你们的工作。”
“是!”没人提出反对意见,默默拿起自己的碗,默默地吃着早餐。
宋行放掉碗,站起身来,对着张毅道:“做完事后,晚上早点回来,我讲故事给你们听。”
“讲故事?”张毅感到有点莫名其妙,自从被宋行带出沙门岛后,总觉得他的身上透着某种神秘。
“一个关于过雪山爬草地的故事,这个故事很重要,你们以后会不会回到沙门岛,就取决于你们对这个故事的看法。”宋行说得很平淡,平淡之中却有种令人无法抗拒的威严。
张毅见宋行说得慎重,除唯唯诺诺的称是外,不敢有多余的话,吃完早餐,收拾好碗筷,便带着大家去海边的造船作坊。
宋代的船基本都是木制的,田承光交给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伐木。
吴虎这段时间没有跟随宋行,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除掉吃饭睡觉就是练功,自从一拳打死雷霸天,他对宋行教的雷霆神拳几乎痴迷,每天就是苦练苦练再苦练。
去蓬莱阁说书的,永远都只有宋行跟田妞两个,宋行说书,田妞吆喝,两人配合得倒也不错,说完书后,照例给田妞买两个肉包子。
今天说的是正是三国演义的第四十一回,刘玄德携民渡江,赵子龙单骑救主。
当他讲到赵子龙身着白袍,手提银枪在长板坡七进七出,杀得曹军人仰马翻时,田妞忽地在他的旁边低声道:“哥,你看那个人。”
宋行正说得起劲,听到田妞忽然打岔,口虽没停,但眼睛却不自觉地跟着她手指的方向,却见一位身着白袍,手执银枪,骑着白马的少年郎从说书场一闪而过。
就在那人闪过没多久,便听蓬莱阁那边传来一个清脆而低沉的声音:“你大爷的,这蓬莱阁又不是你家的,你家爷爷要上蓬莱阁谁敢阻拦?”
话音刚落,便听到砰砰两声,接着便有人在那杀猪般地嚎叫起来,“杀人啦,杀人啦”
蓬莱阁有热闹看,大家自然没心思在这儿听说书,几个年轻人在那儿一吆喝,大家便一窝蜂似的朝蓬莱阁跑去。
等宋行收拾好书摊,跑过去看时,整个蓬莱阁已被围得水泄不通,仗着自己身材瘦小,七挤八钻的挤到前面,却见一少年郎正跟田承嗣在那儿对持。
而在田承嗣的脚下,却有两个家丁正疼得在地上翻滚,看他们满头大汗,面色苍白的样子,显然受伤不轻。
“哪来的野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这蓬莱阁是什么地方?你也不看看我田承嗣是何等样人。”田承嗣怒视着少年郎,双眼鼓得很大,似乎要喷出火来。
“蓬莱阁号称仙山楼阁,自然供游人游玩的地方,至于你田承嗣是阿猫阿狗,你爷爷可没兴趣知道。”少年郎的嘴角上扬,挂着一丝冷诮的笑意,根本就没把田承嗣放在眼里。
田承嗣见少年郎不给自己半点面子,以阿猫阿狗相称,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转瞬又变得铁青,冷冷地道:“你得罪我田承嗣,便是得罪整个田横山,这是你自找的。”
说到此处,眼光从少年郎的身上移开,转而在人群中搜来扫去,终于在人群的角落看到田承稼,“承稼大哥,承稼大哥”
“来咧!”田承稼放下肩头的犁头,以最愉的速度拔开人群,来到田承嗣的面前,点头哈腰地道,“承嗣公子,你叫我?”
田承嗣的嘴角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从袖中掏出十两官银,递过田承稼道:“承稼大哥,这人太狂妄,简直不把咱们田横山放在眼里,你教训教训他。”
田承稼将银两拿在手中,反复地抛抛,随后收进怀里,大大咧咧地道:“好咧,承嗣公子,今天我就要这少年郎吃不了兜着走。”
说到这儿,将腰际间的腰带紧紧,冲着少年郎冷冷地道:“小子,你给我听着,在这登州府,还没人敢对田横山无礼,识相的就跪下来磕三个响头,否则”
“否则怎样?”少年郎的嘴角仍旧上扬,只是那冷诮的笑意比刚才更浓,话音刚落,突见银光一闪,众人还没看清他的出手,银枪已搭在田承稼的肩头。
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田承稼的武功在田横山也算得上中等,但面对眼前这位十六七岁的少年郎,竟然连躲避的能力都没有。
“滚!”少年郎目光冷峻,两道眼光如刀锋般地盯着田承稼,直盯得他心惊胆寒,站在那儿,双腿不自主地颤粟起来。
田承嗣也没料到少年郎竟然如此武功,直吓得往蓬莱阁退缩,双腿发软都感觉不是自己的,苦不是扶着围拦,几乎瘫痪在地。
少年郎银枪微沉,压着田承稼的肩头,跟着稍微用力一回,一股强大的力道顿时作用在田承稼的肩上,带着他像个陀螺似的在原地打转。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田承稼在旋转数十圈后终于定下来,用手抹抹额头的冷汗,见田承嗣瘫在那儿,生怕少年郎对他有所不利,刚想踏步,突见枪尖闪动。
速度很快,快到连闪避的功夫都没有,便觉咽喉处一丝冰凉,双眼满是惊惧,望着寒光闪闪的枪尖,头皮一硬,“这位少侠,你你不能伤害承嗣公子。”
“就他?”少年郎的非常厌恶地看一眼田承嗣,言语中充满着轻视,“就他那副熊样,骂他嫌脏口,打他嫌脏手。”
说到此处,银枪一收,没再理会田承稼,更没理会快要瘫痪的田承嗣,提着银枪,一步一步地登上蓬莱阁,望着眼前烟波浩瀚的大海,嘴角露出一丝淡然的笑意。
“白马,银枪,少年郎”望着蓬莱阁气定神闲的少年郎,宋行忽地灵光一闪,心里倒吸一口凉气,“莫非此人便是马踏三关十六寨的白马银枪杨再兴?”
第三十六章 光宗耀祖()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像杨再兴这样的猛将,自己是无论如何都要结交的。
刚想登上蓬莱阁,便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却见田承光正带着他的三个兄弟气势汹汹地走过来,在他们的身后还有大帮田横山的村民。
田承嗣一见这些人来到,双腿顿时恢复些力气,从阶梯上爬起来,指着回廊上的少年郎,对田承光道:“承光大哥,就是这个人侮辱咱们田横山的威名?”
田横山自田横以来,历经千年,在这个以义气传承的封建社会,田横山在登州府亨有极高的声誉,上至朝庭下至庶民都表示极大的尊重。
像少年郎这般视田横山为无物的还是第一次碰到,这也难怪田承光会铁青着脸,强压怒气,拱拱手道:“在下田承光,敢问英雄高姓大名?”
少年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