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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国炼器师-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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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势力,且不说这笔人情债怎么还,就是日后想起,心里也会觉得不舒服。

    毕竟心中早已立誓,此生要做人上之人,绝不再屈居人下。

    闲扯了一阵,两人便在酒店前分离了。

    天元火雷诀运转,路远展开急速,几个跳跃便消失在了景伦的视线中,景伦挑枪,付了酒钱,亦转身离去。

    狂奔了一段路,确定景伦没有跟上之后,路远才止住身形,扶着一棵老树,低头喷出一口鲜血,之前的交锋还是太过勉强,不仅虎口开裂,韧带拉伤,胸腔之内亦有暗创,需要静养数日,配合草药,方可有所好转。

    路远此行也是大意了,没想到不过一个绸缎庄,竟然有两大高手,相隔百里护卫,若是提前知晓还可以做好防范,这事变突发真的打了路远一个措手不及,更是平添了伤势。

    回到神兵阁,路土豪也是暗叹自己鲁莽了,此事还需从长计议。

    毕竟人家财力在那里,聘请一两个江湖高手自是不在话下,这样去算账明显不可取,就算是堆人也能把自己堆死了。

    第二日,神兵阁照旧开门营业,路远虽然带伤,可还不至于下不了床,而石坤皮糙肉厚,一点点皮外伤也不碍事。

    路远的脾气也起来了,想让我关门?我偏不!

    就是这么执拗,就是这么倔强,我这21世纪90后的暴脾气老板都治不了,何况是你这个小小何雨?

    路土豪和石坤已经做好了全面战备,来一个咱灭一个,来两个咱斩一双。

    不过兴许是折了一员大将,何雨这几天变得老实起来了,路远收拾了两波人后也没有小混混再来捣乱了,江湖人士更是绕着走,这段时间大家都知道了,神兵阁的老板不是好惹的。

    然而何雨不来找路远的麻烦不代表事情就这样过去了。

    这口气,路土豪怎么都咽不下。

    你说打就打?你说休战就休战?我神兵阁还能绕着你绸缎庄转了是怎么着?

    你不来找我,行,我去找你!

    当然了,这次路远是有计划有安排的,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路远可不是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主儿,更何况南墙已经撞过一回了,而且还撞得头破血流。

    是夜,路远再次掏出了神器——夜行衣。

    乔装打扮,面带黑巾,路土豪悄咪咪地窜出了神兵阁,绕了几个大圈混淆视听后才来到了目的地。这一次可不是直奔何家的总基地,而是来到了地下黑市。

    哪怕是深夜,地下黑市依旧灯火通明,各种各样的买卖无声无息的进行着,这里的人大多和路远一样,身穿夜行衣,或者头戴斗笠。

    路远径直来到了一间简陋的店门前方,付了十两银子的入场费,便闪身走了进去。

    这里名为“征召处”,是路远上次收集情报时无意中发现的,这处地方没有其他作用,就是一个佣兵汇集地,当然也有一些江湖闲散人员。这里的人靠接取任务,赚取赏钱生活,说白了就是收费打手,他们不管下手对象贫贱富贵,只要任务发布者出得起足够的赏金,就算是朝廷大臣他们也敢伏杀。

    路远进得门来,直接甩手,掷出一枚飞镖将任务钉在了一根立柱上,同时扔出了三百两银子,散落在地。

    三百两,这个数字足够这里的人接上几年的任务了。

    路土豪这次当真是下了血本,倒也对得起土豪之名了。

    除却银两,路远还扔出了十数把利刃,这些都是石坤出产,反正干的就是这个生意,武器自然少不了。

    可这些路远看都看不上的剑刃落在天天在刀尖饮血的赏金猎人眼中,无异于第二生命,要知道一把好的武器足以颠覆实力上的差距!而石坤锻造出的武器,现在已经有了称为“利器”的资格。

    几个脸带刀疤的江湖人对望了一眼,又看了看路远削瘦的身躯,心照不宣,同时出手,竟是不顾规矩,意欲抢夺。

    路远冷哼一声,长剑入手,不过数个回合,将来者纷纷斩首。

    “觉得自己够强的,跟我走。”

    任务内容已经被钉在了立柱上,清清楚楚四个大字——“劫货,何家”。

    整个洛阳,能排得上号的何家就只有绫罗绸缎庄的主人了,而劫货,自然劫的是绫罗绸缎庄的货。

    “算我一个,何家,我也眼热好久了。”

    一个粗野的汉子率先站了出来,挑了一把大刀,取了两锭银子,跟在了路远身后。

    紧接着,陆陆续续走出了七八人,个个都不是庸手,且这些人多多少少都跟何家或者说何雨有一二过节。

    集齐了人,路远也不废话,一马当先,引众而去。

    何雨的消息想要打探有些困难,可何家就不一样了,毕竟是名响天下的绸缎庄,发货,走货的时间自然会被有心人收集整理出来,当成赚钱的生意贩卖出去。

    绕过树林,爬上山坡,一行人凝神屏息,静待猎物出现。

    路远的心思很简单,擒贼擒王既然有难度,那干脆就从底层开始,一层层的瓦解好了,反正我赤脚的不怕你穿鞋的,神兵阁才成立不久,大不了歇业一段时间,也饿不死我,而你绫罗绸缎庄却已经是老字号的招牌了,若是耽误了出货,进货,这里面的流水差距可是巨大的,更别说还有信誉问题。

    劫匪不可怕,就怕劫匪有文化!

    咱这21世纪的智商,绝对将何家碾压致死,轰杀至渣!

    不过半柱香的时间,一行商队便浩浩汤汤的出现在了官道上。

    “奶奶个腿,真有钱啊,这么长的队伍。”

    “哼,有钱有个屁用,还不是要孝敬咱们?”

    “嘿,干了这一票,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路远瞅准时机,一声令下,身后十数名江湖佣兵便一涌而出,挥兵杀上。

    虽然何家的商队也有江湖高手守护,可他们的武器明显比不上路远这边的“匪帮”,短兵一接,双方的差距立显。

    路土豪都不用出手,这场仗就轻松拿下了。

    “嘿嘿,弟兄们,搬东西咯!”

    得亏有个佣兵手底下养了一号子人,当下也派上了用场,何家的绸缎一点没浪费,统统带走,去黑市销赃了。

第十九章 班底() 
趁何家不备,路远干了一票,但土豪兄可不想就这样算了。

    “还有没有人想再干他几次的?”

    正嘻嘻笑笑,打算吃散伙饭的众人陡然一愣。

    我去,没听错吧?这爷还不满足?这可是何家的生意,打劫一次就算了,居然还劫上瘾了?

    “大哥,您混哪的?这么大魄力!”

    一个精瘦小哥捏了捏手里柔顺丝滑的绸缎,又掂了掂实实在在的银子,目中闪烁不定。

    “我只问,还有没有人愿意继续干。”

    黑巾遮盖着路远的面容,话语冰冷,透不出一丝情绪。他需要的只是面前这些江湖人士的一个答复,没有义务回答他们的问题。

    “嘿,人死不过鸟朝天,别说,干这事的时候还有点热血澎湃。”

    “何雨那嚣张纨绔,老子早看他不顺眼了,干干干!”

    一番犹豫后,众人纷纷选择了继续跟随路远,其一是他们与何家的确都有些纠葛,打劫何家,油水丰厚,心中还能畅快,何乐而不为?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路远在“征召处”的出手,这些江湖佣兵知道路远的实力绝非寻常,抱大腿捡漏的大好机会,一向眼尖的他们怎么可能放过。

    至于路土豪呢,目的更直接了,就是要让何家的绸缎庄不好过,家大业大,运输线也长,选择性也多,可同样也就意味着人手的调动需要时间,而这段真空期,正好可以利用起来,狠狠宰他一顿。好歹也要把三百两雇佣金赚回来。

    于是乎,这几日,各条官道上,不论是绫罗绸缎庄的出货线还是进货线,甚至是运货空箱,都被人劫了个精光!

    何家高层怒发冲冠,自是对此事高度关注,调遣了多名高手“护驾”,可无奈运输线太多,高手也不能集中押运。

    路远在祭出了念力偷袭才干掉了对方的主将之后,收走了最后一单货物,这一仗己方几名高手都有受伤,看来何家已经开始重视并且有所动作了。这个时候,自然就该收手了。

    众人相聚酒楼,酒肉入口,酒拳一划,也不管身上的伤势,先痛快了再说。

    闯江湖的,无非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谁管你他。妈。的明天是谁”。

    酒宴完毕,路土豪宣布队伍解散,何家的打劫小组到此算是功德圆满了。

    “啥,大哥,这就不干了?哥几个正在兴头上呢!”

    “少特么放嘴炮了,这几天要不是大哥罩着,指不定死在何家雇佣的高手手里多少次呢。”

    “嘿嘿,大哥,以后有活儿再找我啊,给您打个八折。”

    “滚犊子,要是大哥来找我,我免费给大哥当打手,奶奶个腿,真想就跟着大哥混了。”

    路远听着这些粗话,心中倒也畅快,这些人话粗理不粗,明辨是否,恩怨分明,虽是靠着一身武艺,在生死线上赚钱,可比起那些个贪官污吏,迫害百姓之人,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好,等过段时间,若我还活着,必然来找你们。”

    路远也是话到豪爽处,酒精一作用,愣是许下了一个承诺。

    这一夜,十几个大老爷们真是醉了,醉的痛快,醉的舒坦。

    第二日,路远无声无息的先撤了,那些个兵器自然就留给了这些与自己打拼了十几日的伙伴,至于赏钱,何家的几批货真的够他们挥霍后半辈子了。

    “葛老三,这里你最大,我们组个队吧,反正有钱了,这段时间都不做任务,等着老大再来找咱们,我觉得,后半辈子想要活出个人味儿来,决不能放了这机会。”

    “成,兄弟们,从今天起,我们就跟着老大干了。”

    “好,跟着老大干!”

    “对了,你们谁见过老大真容?”

    “……”

    这几日神兵阁照常营业,石坤一个人主持,倒也把店铺打理的井井有条,除此之外,期间路远还招了两个贫苦少年来给石坤打下手,这二人一名陈斌,一名段武,均是系统检验颇有炼器资质的流浪儿童。

    除却这二人,这段日子里路远接济的街头乞儿还有不少,并且瞒着石坤,路远还租下了洛阳偏郊区地段的一家大厂房,耗费巨资改装成了宿舍。

    没错,路远将救济而来的流浪儿都寄养在了这里,不仅请了教书先生教他们读书写字,更是请了武术教练,甚至偶尔还亲自露个头指点一二。

    几十双小眼睛懵懵懂懂地看着眼前的救命恩人,一颗颗小心灵都在感恩。

    俗话说的话;凡事都要从娃娃抓起。

    路远是看出来了,这个世界上,光有钱不行,光有权也不行,还必须要有一支自己的部队!亲卫队!

    东汉末年,战乱四起,就算混个大司马,混个大将军,又能如何?到时候董卓入,袁绍出,还不是任人鱼肉,成为傀儡?与其将心思放在当官做吏,给朝廷打工,还不如组建一支自己的队伍,有了兵权,才有挺直腰杆说话的资本。

    兵,不在多,质量足够好是完全可以碾压数量的,一万只碌碌无为的闲散蛀虫还不如一头腾跃九天的璀璨巨龙,更别说,路土豪还承担不起养一万只蛀虫的经济负担。

    路远挑人也是有技巧的,系统的程序虽然只能用来鉴别炼器师,可炼器水平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人的潜力值,再者说,路远修炼了天元火雷诀,本身就具备了一定的慧眼,他所选出来的流浪儿肯定不是一般人。

    在这些幼童眼中,路远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是他们生命中的曙光,而武术教练和教书先生更是初步满足了他们小小的求知欲和英雄梦,对路土豪的崇拜之情自然是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绝。

    心情大好,路远独上紫晴楼,只可惜慕容紫璇这一日不在。

    不在就不在吧,在了反而是麻烦,路远要了一壶佳酿,自斟自饮,第一次喝紫晴楼的酒,路土豪惊奇的发现居然不是那么难以下咽,甚至入口还有些许清凉,过到喉管处辣意渐显,入腹一阵温热,体内的天元火雷诀所凝聚的元气都不由得活跃了起来。

    当真是此世不多的好酒!再配以小菜一二,路远幻想着日后自己的兵团,时不时还发出一两声痴笑。

    “路兄好雅兴!”

    路远痴笑之际,却有一道熟悉的人影迎了上来。

    全身甲胄,威武雄雄,来人自是景伦。

    “有甚雅兴,孤酌自饮耳。”路远摆了摆手,好像对景伦就没有其他动作一样。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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