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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赵氏春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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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在做些什么?

我在皇宫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抬头看着天心的流云。无论中国或者外国,蓝天与白云都是如此相似。

天空浮云飘渺,人间百代成烟,我该如何阻止你?天赐!

婴齐背起赵朔的尸体,他觉得他应该将赵朔的尸体埋在赵家的祖坟里。

地上还有许多赵家的人,但他却顾不了那么许多了。也许因为赵朔是赵家嫡系传人吧!也许只是出于他对于赵朔的歉疚之情。

他不忍见赵朔就这样曝尸在冰天雪地之中,他想他是最娇生惯养的,吃不得一点苦,这样的寒冷他怎么能够忍受。

站起身时,他看见自四周八方悄然掩至的兵士。他虚无缥缈地对着他们笑了笑,那些兵士有些是他认识的,本属于赵氏麾下。有些则是他不认识的,不知是来自于何方。

他视若无睹地向前走去,刀剑反射着雪光投射在他的脸上,他微微眯了眯眼睛,只做不见。

兵士们面面相觑,该怎么办?到底是赵家的公子?难道真的杀死他吗?

婴齐所经之处,人们不由自主地后退,让开一条通路。

皇城上的庄姬沉默地看着他的背影,到了这种时候,他竟还能轻易脱困。她心里也不知是痛恨还是甜蜜,到底是她的男人,与众不同的男人。

只是那男人的背上尚负着另一个人,那人才是与她有夫妻之名的人。

她便难免感觉到一丝酸楚,女子的一生便这样亲手被她自己毁灭了。

她自城上袅袅娜娜地走下来,虽是全身缟素,却美丽得出人意料。

她自身边的一名将军手中接过马缰,被人搀扶着上了马背。这一世的她并不喜欢武力,只因她知道许多事情是武力所无法解决的。

她柔弱一如普通女子,但却心机深沉,喜怒皆不形于颜色。

马儿缓步向着婴齐离开的方向行去,于是城下的兵士便跟在公主身后。

人群缄默如死,所到之处众人皆惊,如此多的人们,竟连呼吸之声都不曾发出一丝。

婴齐没有回头,他却也感觉到了身后的人群。他忍不住又笑了笑,低声道:“许多人在送你,这一路行去,也不会觉得寂寞了。”

赵朔真的不会觉得寂寞,赵家一百多余人都与他走在同一条道路上。

真正觉得寂寞的却是婴齐,他们都死去了,只有他还活着。

赵氏祖坟便在城外,这条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走的人走得心神俱醉,跟着的人便也迷迷茫茫。

这苍茫的天地,何处才是归程?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活着的人却仍然要继续存活下去。也许,能够死去方是幸福的选择。

如同赵氏祠堂,居中的坟墓便是将赵氏带至晋国的人叔带。婴齐在叔带的墓前叩了几个响头,他自己也忘记记数,只是用力地叩了几下。他觉得差不多,一定已经超过了三次。他便在赵叔带的墓边以手扒开雪地。

庄姬冷眼旁观,不知为何,她的心里总是对叔带怀有偏见,连看见他的名字都觉得刺眼。

不过也好,就在叔带的坟前杀死婴齐吧!赵家最后一个人。

雪被扒开,露出雪后冻得坚强的地面。婴齐仍然用力地挖着土地,他的手因寒冷而变得如同鱼腹般苍白。

他的动作有些呆滞,指尖慢慢地渗出鲜血。

但他却全无疼痛的感觉,本以为只有疼痛才会让他省悟到自己尚是存活的,现在却连疼痛之感也失去了。

土坑挖得很慢,挖了半晌,还是浅浅地浮在地面上。

一名士兵终于无法忍耐,抽出腰畔的长剑,在婴齐身边帮他挖了起来。婴齐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笑,仍然低下头认真地挖着土地。

于是更多的士兵加入了这个行列。或者连他们也感觉到这等待比死亡更加煎熬,只盼着这一切能快点结束。

土坑终于挖好了,不是太深也不是太宽,只够一个人睡下而已。其实,无论拥有了怎样的荣光和权势,到了最后也不过只剩下一坯黄土。

婴齐将赵朔的尸体小心地放入土中,看看他身上的伤痕,又觉得不妥。便撕下衣襟沾了些地上的雪,用力地擦拭他身上的血迹。但他的身体却是冰冷的,雪都不会融化。

他便觉得绝望,索性将雪放入自己的怀中,雪在怀里融化了,才终于将那片衣襟濡湿,连带着他胸前的衣服也湿尽了。他却管不了许多,用湿的衣襟小心地拭去赵朔身上的血迹。

他想到底是赵氏的公子,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得如此不体面。

擦拭干净后,又将赵朔以古怪姿式摊开的四肢摆正,将他身上的衣服穿得整齐一些。这一切都做完了,他才微微松了口气,将身边的黄土一捧捧地洒在赵朔身上。

埋一个人比挖一个土坑要容易得多了,眼见着那黄土盖住了赵朔苍白的脸。他在心里默祝,若今生我曾经负你,希望来世可以偿还。到了来世,我们仍然做好兄弟吧!

这以手堆起的坟墓与赵家其它的坟墓相比,显得过于单薄了。只是比地面略高出一点,不过是一个人的体积。

婴齐看着那坟墓在心里叹了口气,等我,虽然我知你用生命来保护我,但我却仍然不能舍弃你们。

他转过身,面对着庄姬,露出爽朗的笑容。“公主用尽心机,不过是想杀死婴齐,婴齐就站在这里,公主还在等什么?”

他笑得极畅快,倒不似将要赴死,反似遇到平生仅见的喜事。

庄姬亦露出难得的笑容,“赵公子还有什么话说?”

婴齐沉默,目光如同某种动物的触角,在冰冷的雪片间深入浅出。人们站得久了,身上便积上了厚厚的积雪。他思索半晌,才安然回答:“我从来不曾后悔杀死你哥哥。”

庄姬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还是那么固执吗?死到临头,也不会觉得后悔吗?

她抬起纤美如同春葱般的玉手,手在冰雪之中,白得透明一般。但这只纤弱的手,却操纵着整个赵氏的生死。六年以来,并非如此用尽心机,所谓之仇恨,或者是来自于前世。

庄姬的手落下,刀剑的光影便飞起。

她用力睁大眼睛,想要看清每一个动作。

婴齐的武功不弱,她知道他是朝中仅次于韩厥的高手。她想,若他一心一意地反抗,应该会杀死许多人吧?

这个念头,并不让她觉得快慰,反而不由自主地发抖,为了自己自私的仇恨,到底还要杀死多少人呢?

但婴齐却一动不动,任由刀剑砍在自己身上。

血花飞落在苍白的雪地上,红得刺伤了人的眼睛。

婴齐一直在笑,她却不由地着恼,笑什么?到底在笑什么?

她便忽然无法抵制,伸手抽出身边侍卫的腰刀,用尽全力向婴齐的心口刺出去。这一刺间,前世今生的仇恨,似乎都已经溶化在里面。

她咬紧牙,固执地刺下去。刀锋砍入血肉的触觉,让人不由地牙酸腿软,在骨头之间划过,难免受到阻碍。但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碍她的报仇,哪怕是隐藏在心底的爱,也同样不及这恨来得剧烈。

婴齐惨笑,一张嘴,鲜血便泉涌而出。

两人近在咫尺,她手中握着刀,刀刺入他的心脏。鲜血溅上她苍白如死的脸,便更形妖异。他抬起手,用衣袖为她拭去脸上的鲜血,如此小心翼翼,充满不舍。

“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会很寂寞吗?”他说。

她忽然颤抖,会很寂寞吗?可是却不愿他看出她的软弱,“我怎会寂寞?我会再嫁人,也许是屠岸贾吧!他深爱我,愿为我做一切事情。”

他云淡风清地微笑:“如果真是这样,我就放心了。以后的日子还很长,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好好活下去?!赵氏尽灭,我到底还为了何事存活?

她慢慢地跪倒在雪地上,仰头望向天空。整个苍穹的雪正在落向整个大地,天地苍茫,万物皆凄苦无依。我到底又为了何事而存活呢?

第三部 赵氏孤儿

第九章 赵氏孤儿(上)

该死的庄姬,为什么要杀死婴齐?!

我终于忍无可忍,就算前两世有负于她,至少在这一世,婴齐不曾对不起她。我本来已经打定主意,对于我前生的事情袖手旁观。但到了现在,我实在无法再不闻不问。

“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杀死自己深爱的人?我知道你爱他?你不要想否认!”

庄姬的心却被坚强的外壳紧紧地包裹了起来,连部分灵魂在她身上的我都无法进入。但我却不愿意就此善罢甘休,徒劳无功地在她的灵魂深处叫骂了半晌。

事实上,我深切地感受到,不仅庄姬要崩溃了,连我自己都要崩溃了。

这到底算是怎样的故事?为什么故事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执着?

现世的我叹了口长气,百无聊赖地走出J国皇宫。真想抛开这一切,什么都不管,就这样跑回到我生活的城市,做一名普通的高中生。

何况,我就要考大学了,虽然未必真的会去考哈佛大学,至少考个北大清华复旦什么的不在话下。

也许我可以象老妈一样,学考古这种没人要学的专业,然后每天和那些死人骨头、破瓦罐烂瓷器混在一起。

等我到了23岁进入晚婚年龄的时候,找一个大款嫁一嫁。以巫龙儿的姿色,想要随便嫁个大款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然后再生一个孩子。两个也好,顶多罚点钱。

我漫无边际地胡思乱想,如果人生是如此简单,那该有多么幸福啊!

我在J国的商业街上乱转,看着橱窗中那些精美的货物。有一条钻石项链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刺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

我看了半晌,那条项链的价格在我看来基本是天文数字。

我很不文明地吐了口口水在橱窗,该死的资本主义,真是物欲横流啊!

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头,我转头,迎上天养关怀的蓝眼睛。“你这样可不好,随处吐口水是违法的行径,警察会把你送进监狱。”

我漫不在乎地耸耸肩,进监狱这种事情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

“我一直跟着你,你却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看来你又失败了!”

我连笑的力气都没有了,垂头丧气地说:“你怎么会找到我?”

天养微笑:“我一直在皇宫门口等待,看见你出来的时候还叫了你一声,你却没有听见。”

他一直在皇宫门口等我?我看着他英俊的面颊,如果他的前世是赵朔,对不起他的人应该是我,为何这一世他还要对我这么好?

我咬了咬嘴唇,很认真地问他:“你相信人死了以后,他的灵魂并没有就此消失,而是到了下一世,成为另外一个人吗?”

他微笑,“我知道你们所相信的东西,我一直相信人死了以后会到天堂或者地狱。等到未来的某一天,上帝会来审判我们。但现在我却有点相信你所说的话,虽然我不能记忆什么,但总觉得你我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

“你知道吗?你我前世就相遇了。可能今生有缘的人只是延续前世未完的缘分吧!只是我前世已经对不起你,今生似乎也同样对不起你。”

他笑,“今生还没有结束,不要那么早就下结论,也许今生的你我会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到了这种时候,他仍然是这样安慰着我,如果再感觉不到他的温柔,那我真是一个呆子了。我忍不住挽住他的手臂,“天养,我们走吧!什么也不顾,第三次世界大战也好,人类毁灭也好,我们都不要再管。”

天养哑然失笑:“我们走到哪里去?”

“去非洲,找个原始部落躲起来。”我有些懊恼地回答。现在到底不是古代,古代的人们可以退出江湖,找一个无人知道的小村落躲起来,自由自在地渡过余生。因而才会有桃花源这样美丽的传说。但到了现代社会,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地方是可以躲避的?

虽然我说的是傻话,他却怜惜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好!如果你想走,我就陪你走!”

我呆了呆,“可是你走了以后,就会一无所有,连王子都不再是了。”

他笑,“不爱江山爱美人,也许我们也可以成为千古佳话。”

泪水慢慢地涌入我的眼眶,为什么他是天养而不是天赐呢?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爱情可以怎样消磨。对于我的前世来说,爱一个人便死心塌地,永远不会改变。但现代人的爱情却实际得多,客观得多。许多年轻美丽的女孩,只是单纯为了钱财的原因,就愿望放弃自己的尊严,没名没份地跟在有钱人的身边。即便不是为了金钱的原因,爱情也不再在乎天长地久,不是有一句话很流行,只要曾经拥有便足矣。

天赐与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是冷淡,而天养却始终不离不弃,我真不知会否有一天,我的心终将离开天赐而选择天养?

他携起我的手,“既然要走,就去准备一下吧!非洲食人部落是很贫穷的地方,没有防洒油,太阳又很强烈,只怕会把你的脸晒花。”

我含着眼泪微笑,其实我们都知道我们谁也不会走。一走了之不是我们的选择,如果这样走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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