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皇帝那些年-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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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火药的配制方法也迟早会被人研制出来,还有齿轮等一会超前的小玩意儿也迟早会被人发现,但目前采取了非常严密的保密措施,只是延迟了被发现的时间而已。
现在所筹备的一切,都是为了明年的战争做准备,叶大天子仍担心宫棠枫的飞鹰军团与还未正式成立,以屯田为名义的第三军团能不能够形成战斗力,还有鲁世勋的水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是否能够训练出来?
为此,叶大天子亲自跑了一趟运河水师营,之后又分别跑去飞鹰军团与第三军团的驻地,为将士打气。
飞鹰军团是以武功侯常青的旧部为根底,水师营也是以原运河水师为班底扩充,新老结合,以老带新,都能形成战斗力,第三军团则是清一色的新兵,下级军团是从各地军队抽调,而且又有一半的时间是耕地种田,难以形成战斗力,为此,叶大天子唯有分批调派,让第三军团的将士轮流参与镇阳关的防御战,实战练兵,希望能够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战斗力。
他心里可是盘算好了,等到牧淳风的黑狼军团、宫棠枫的飞鹰军团把金国的精锐主力痛殴得七七八八之后,他再亲率第三军团御驾亲征,打落水狗捡便宜,树立哥能征善战的英武形象。
第256章 喜欢皇上的家法()
叶天除了主持朝政,大半的时间就是忙着为明年的大战做着种种准备,为赶在入冬前连通运河,不惜投入大量的炸药,增调第三批民工五万人,囚犯、俘虏、连带一些只是犯了小事的倒霉小混混,都被充作苦役。
这还不足够,当地的一些世家门阀等豪族都被他以各种名目变相的敲榨勒索,捐钱捐粮或出人力都行,为大周帝国尽一分力嘛。
你为帝国做多少贡献,这些可都是有黑衣卫的人统计计分的,至于有什么用,谁也猜不透天子的心思,反正连通运河,对他们以后的生意都有莫大的好处,其实,捐个二三十万银两和粮食,出些劳力,对这些门阀世族来说,只是小意思,重要的是黑衣卫的那个统计计分,才令他们心里惴惴不安。
为此,这些门阀世族干脆大方的捐银捐粮又出不少劳力,他们眷养有不少门客及打手下人等,势力庞大的家族,一眨眼便能招集出好二三千人的私人军队,劳力只是小意思。
在确定了入冬前能够连通运河之后,叶大天子这才放心,之后又把他的岳父大人,兵部尚书独孤晋叫来,一再的吩咐了一大通,在确保足够供应将士保暖的冬衣之后,开始大批量的生产他“发明设计”的露指手套,棉鞋、白色披风等东东,至明年入冬前必须产出一百万套。
独孤晋乐得直拍胸口,立下军令状,只要有钱,足够的材料与人手,这点小事绝对摆平,皇上弄这些东东,真的想在明年冬季发动讨伐金国的战争?
反正不管怎样,如此大批量生产这些东东,大把的油水可捞,当然,他也不敢吃得太多,每个部门据说都安插有黑衣卫的人,这些家伙的身份保密得紧,弄不好,身边的那些手下,甚至平时勾肩搭背的老哥们都极可能是黑衣卫的人,吃点小油水没啥,皇上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贪太多可就不行了。
等到叶大天子忙乎完这些,一个寒冬已经过去。
在这期间,喜妃产下一女,取名叶淑颖,容睿与郑隐红也先后怀有身孕,两人在宫中的地位极尴尬,好在瑾皇后大度,没有刁难她们,怀上龙种之后,她俩也才松了大半口气,母凭子贵嘛。
“皇上,妾身可不可以给家里写封家书?”时至今日,郑隐红才敢小心翼翼的提出这个问题,幽居深宫,不想念家中的亲人,那才是怪事。
皇上没有册封,她不敢称臣妾,唯有以妾身自称,她挺着大肚子,半躺半靠在叶大昏君的怀里,宫殿之内摆设了好几盆烧得通红的炭火,暖洋洋的,丝毫感觉不到寒冬的寒冷。
叶大天子一拍额头,“呃,给家人报声平安,那是应该的,是朕疏忽了,朕道歉,朕道歉,呵呵。”
“妾身谢过皇上。”郑隐红感动得想要起身行礼,看到皇上那意味深长的暧昧笑容,俏面一红,忙又躺下。
本来嘛,宫中最讲究礼节,礼节也最为繁琐,但皇上,嫌这个太麻烦,太罗嗦,干脆免了,为此,她领受了不少次皇上的邪恶家法,那个真的是死去活来,要多荒唐有多荒唐,要多邪恶就有多邪恶。
不过,说心里说,后宫诸妃虽然象皇上所说的,河蟹,河蟹,再河蟹,没有明火执杖的争风吃醋,但耍些小手段儿却是有的,她们有意无间的去触犯皇上的家规,乐滋滋的领受死去活来的荒唐邪恶家法。
当然了,在皇上面前是一回事,在瑾皇后面前,可是半点疏忽不得,宫廷的各种繁琐礼仪还得遵守,瑾皇后可是最得皇上宠爱,谁也无法动摇她东宫娘娘的宝座。
“总算记得了。”叶大天子咧着嘴,一脸邪恶的笑容,“儒子可教也,朕有奖赏,记下,记下,给朕记下。”
郑隐红羞得面颊通红,小心头儿突突狂跳,说到皇上所谓的奖赏,其实么,也挺令人脸红心跳的,但没触犯家规,领受家法那般荒唐邪恶。
侍立角落里的小五子忙从怀中掏出笔和一本帐本,在郑隐红的名字下边打了个勾勾,记下日期。
内侍监首度大总管苏子伦年事已高,所以,开始由他的两个徒弟小五子小六子轮流服侍皇上,俩人的怀里可是时时带着赏罚登记本,记录后宫每一个妃子违规或受奖的次数,然后么,看皇上哪天心情大好,秋后算帐。
叶大天子想了想,笑眯眯道:“要不这样吧,朕呢,也是该给老丈人写封信,邀请他来大周玩玩,你说好不好?”
“妾身代家父谢过皇上。”郑隐红心中窃喜,外头都说大周的天子是昏庸无道的大昏君,真正接触后,却全然不是那么一回事,至少,她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论才情,惊才绝艳,她还是“惜花公子”的狂热粉丝之一呢,当得知自已要服侍之人竟是梦中的超级偶像时,她当时就傻了,继续狂喜而泣。
对于治世什么的,郑隐红是妇道人家,对此不大清楚,能让百姓丰衣足食,便是好皇帝,她被押送进京的一路上,可是无意中听到几个老百姓,甚至一些书生学子高呼皇上圣明呢,昏君,会得到此赞誉么?
论人品么,单从女人的角度看,确是一位温柔体贴的好相公,哄你逗你开心,女人一生追求的是什么?无非就是一个会疼惜自已的好相公,一个温馨的家,单论这一点,他,绝对是完美无缺的好丈夫。
当然,人无完人,某人有时候,太过荒唐,家法里的什么飞什么P,*****之类折腾得你死去活来,真真是羞煞死人,不过,那种死去活来的感觉却让人欲罢不能。
好吧,她承认,虽然很荒唐很邪恶,但是,她喜欢,只从她的角度看问题,那是皇上对她的宠爱,若一个女人,得不到丈夫的宠爱,活得一定很凄苦。
是以,在郑隐红的眼中,某人不仅不是大昏君,相反,是位贤明的圣君,完美无缺的好丈夫,至于楚国那个素未谋面的太子,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第257章 朕与令千金情投意合()
叶天想了想,说道:“要不,还是朕来写吧。”
“妾身谢过皇上。”郑隐红感动得跪在胡床上谢恩,这一次,她倒不是有意要触犯家法,而是发自内心的感激。
她的家书,若由皇上亲笔书写,意义非常重大,不仅是给她天大的面子,也同样给予了郑家天大的面子。
世家大族有自已生存的法则,信奉的是家,之后才到国与天下事,天下的纷争,可以说与他们无关,也可以说有关,对他们来说,那是帝王的游戏,他们则如何在纷乱的年代生存壮大,所有的鸡蛋,绝对不会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是分开放,这个篮子坏了,还有另外一个篮子呢。
独孤、尚氏、宫氏等大家族都有分支在楚燕两国,为楚王燕后效命,这是世家大族生存的法则之一,郑氏是楚国荆襄望族,自然也遵循这一法则。
郑氏的分支在大周北原,也算是当地望族,不过北原这一支没出什么大人物,故而有些没落。
皇上这话,等于是给了北原郑氏一个堀起的机会,怎不让她感动得宁可触犯家法受罚,也要跪下谢恩。
叶大天子连忙扶起她,心疼道:“哎,你这身子……”
他脸色倏地一扳,“给朕记下,红妃触犯家法一次!”
“皇……皇上……”郑隐红又惊又喜,皇上的话,分明是要给她一个名号,哪怕只是小小的才人之类,都能极大的解去目前的尴尬,怎不令她惊喜交加?
君无戏言,她也就打蛇随棍上了,耍小聪明小手段嘛,谁都会,她也是为了自已的将来着想。
叶大天子微笑点头,这些日子来忙着战备,把这事儿给忘了,他安慰道:“过几天,朕会册封爱妃与容妃。”
“臣妾谢过皇上。”郑隐红这一次不敢再跪下谢恩,领受一次家法,这身子骨得软上好几天呢,玩多了会死人的,再者,太贪心了也必引起诸妃的不满,把人全得罪了,后果不敢想象。
叶天安慰了几句,便回御书房提笔挥毫,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页,大致内容就是说,朕呢,与令千金情投意合,山盟海誓,天荒地老之类,故而派人接她来大周,人在这里过得很好,不必挂念,红妃思念亲人,但因身怀六甲,不便回家省亲等等,把前因后果都说明清楚,之后是邀请郑氏有空来大周玩玩,都一家子人嘛,串串门也是应该的。
言辞客气诚恳,丝毫没有天子那种高高在上的威势,倒有点象平常人家女婿与岳父扯家常的味道,只不过,这个女婿的身份太特殊。
郑隐红的心里暖烘烘的,充满了感激与幸福,皇上这么写,可是给足了她面子,给足了郑家面子,被绑架与接,这意义完全大不一样,可以理解为名正言顺的嫁进宫里,只不过情况有点特殊而已。
郑隐红也写了封家书,顺着叶大天子的意思,没有禀明双亲便偷偷跑来大周,有私奔之嫌,不孝之女,万望长辈见谅,她在这里过得很好,只是有些想念家人之类。
两封家书合在一块,同装一信封,派特使先往北原,交与北原郑氏,再由亲原郑氏的人转交楚国荆襄郑氏,都是一家人,自有他们秘密联络的方式。
当北原郑氏家主接到这封书信时,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来,随后乐得手舞足蹈,急忙派人往楚国荆襄送信。
侄女被人绑架一事,他们也听说了,没想到却是弄了个假绑架案,人悄悄的跑来大周,成了皇妃,还怀上龙种,这下,北原郑氏要发达了。
荆襄郑氏在收到这封家书时,也同样愣了好半晌才反应过,郑隐红的母亲更是激动得当场痛哭,宝贝女儿被人绑架,至今没有什么线索,这做母亲的,心里不知有多担心挂念,听闻女儿平安无事,卡在嗓子眼的石头才砰然落下。
郑隐红的父亲郑洛冷静下来,眉头直皱,自家的女儿极少出门,堂堂的一国之君更不可能跑到楚国,两人怎么可能认识并私定终身?
郑夫人边抹着泪边道:“红儿平安无事就好,还计较什么?老爷你不是一直揪心北原郑氏的发展么?这下好了,攀上了天子,皆大欢喜。”
郑洛苦笑,打死他都不会相信自已的女儿与大周皇帝相识,为此私奔,不过,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而且还怀上了龙种,对郑家来说,丢了芝麻,却捡了个大西瓜,赚大了。
红儿若在楚国,嫁给太子,有可能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但楚王正值壮年,身体仍很健康,没个二十几年,太子别想登大宝,这二十几年中,鬼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几位王子谁不对皇位虎视耽耽?
二十几年的时间,黄花菜都凉了,还不如眼前的情况实惠,再者,大周可是蛮荒大陆最强大的帝国,近年的种种异动,原本奄奄一息的大周帝国有脱胎换骨之象,只怕再有几年的时间,更能重现昔日的辉煌,为了郑氏一族,必须得加大投资才行。
郑氏一族的所有核心成员都在密室里开会,讨论的是家族今后发展的方向,都一致赞同加大对那边的投资,借势发展壮大。
郑洛道:“三弟,不如让之侠过去吧,在那边或可谋一个前程。”
郑之侠,郑家老三郑同的大儿子,原楚军校尉,独领一校军马,后因得罪大王子被降职,一直被打压着,前途渺茫,他干脆辞官在家修身养性。
郑洛心里打的如意算盘,郑之侠可是郑氏一族年青一辈最杰出的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