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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0章

寒门状元-第700章

小说: 寒门状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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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宽的妹妹跟着下跪磕头:“民女请沈大人,营救家夫……”

    果然是重礼法的家族,之前唐寅跟夏小姐成婚,只是形式婚姻,因为之前就约法三章,故夏小姐在成婚后对唐寅不理不睬,二人甚至连入洞房同床共枕都没有夏小姐便又回去衣不解带照顾老母亲。

    但如今听说唐寅落难,夏小姐发挥了为人妻的本份,主动随兄长前来恳请沈溪设法营救。沈溪心里不无恶意地嘀咕……现在知道这个宝贝女婿金贵了?早干嘛去了,要不是唐寅不能抱得美人归,何至于会答应去吕宋岛,最后被扣押?

    想来,夏家主要还是为夏小姐的声名声着想。

    一个大姑娘家,第一次许配人家结果未婚夫就病死了,可以推诿说纯属巧合,但这次嫁过门还没等圆房丈夫又死了,那这克夫的名声自然就坐实了。如今十八岁,剩下两年也别想嫁人,安心在家里等着官府指婚嫁给麻子、瘸子吧!

    好好的丈夫不珍惜,现在后悔也晚了!

    当然,沈溪不会说出来,而是和颜悦色地说道:“本官必会想方设法营救,但朝廷威仪不可堕,若实在不能救回人来,本官只能表示抱歉……夏先生和夏小姐要有心理准备才是。”

    夏小姐听到这话,暗自垂泪,至于是可怜唐寅还是可怜她自己,就只有她自个儿心里清楚。

    夏宽智计过人,沉思之后问道:“不知大人准备如何施救?”

    沈溪摇头:“如何施救不在我,而要看佛郎机人的态度,本官已去信,若佛郎机人幡然悔悟,肯将人放归,那本官可考虑既往不咎,但若佛郎机人冥顽不灵,只有交战一途!”

    “这……”

    夏宽听了沈溪这话,顿时觉得唐寅半只脚已经踏进棺材了。

    沈溪道:“先生毋须太过担心,就算与佛郎机人开战,本官也会尽力派人营救……只怕到头来唐兄会被外藩人掳劫到南洋或者极西之地,永世不得归来!”

    这下夏宽彻底哭笑不得。

    自己的妹妹背负克夫名声还不算糟糕,如果唐寅真被掳劫去佛郎机国,意味着妹妹一辈子都无法嫁人,因为在无法确定丈夫是死是活之前,连生儿育女的资格都没了,一辈子只能守活寡。

    夏宽急道:“沈大人,您可一定要……”

    “先生放心,本官必定将唐兄的安危记挂于心。两位请回去吧,若有消息,本官必定派人前去府上告知!”

    沈溪作出恭送的手势。

    夏宽哀叹一声,过去扶起妹妹,二人一同出得沈府而去。

    等人走了,谢韵儿从内堂出来,她之前听了个大概,问道:“相公,那唐公子……不会真回不来吧?”

    沈溪摇头:“问我没用,得问佛郎机人……眼下佛郎机人有三种选择:一个是遵照我之前的提议,阿尔梅达亲自带人前来城里谈判,这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唯一能让唐寅活命的结果。”

    谢韵儿眨了眨眼,问道:“另两种结果呢?”

    沈溪摊摊手道:“或许佛郎机人会铤而走险,选择与我大明朝开战,试图将人和货物重新抢回去,或者掳劫百姓,此结果唐寅或有一线生机;就怕最后一种结果,佛郎机人一气之下扬长而去,那唐寅和夏小姐,可能今生今世都要面对汪洋大海,天涯永隔!”

    谢韵儿在有了孩子之后,性格变得无比柔弱,她更希望看到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然,唐寅是落花有意,至于夏小姐是否流水无情,未曾可知,不过这会儿谢韵儿已经急了:“相公,你快想想办法,让唐公子和夏小姐天涯一方,妾身会觉得有所歉疚。”

    当初沈溪要把唐寅送去吕宋岛,曾跟谢韵儿商量过,所以这会儿谢韵儿觉得是自己害了这对“有情人”。

    沈溪安慰道:“放心吧,若我所料不差,阿尔梅达会亲自前来广州府与为夫谈判。不要问我为什么,只是为夫的一种感觉,若不灵……那只能说唐寅和夏小姐有缘无分!”

    “希望如此吧。”

    谢韵儿素来对沈溪有一种盲从。

    在她看来,再大的困难到了自家相公这里也可迎刃而解,这也是为何她比沈溪年长好几岁,却在家中被沈溪压得死死的缘故。

    不但是因为沈溪的官位,更因沈溪在为人处世上的老成,令谢韵儿由衷佩服,所以不再询问,转而与沈溪说些家里的事情。

    但沈溪此时心里,远不如他说的那么轻松,一切正如他所言,全看阿尔梅达做出如何决定。

    **************

    ps: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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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九八章 烤地瓜和烤玉米() 
阿尔梅达虽然威风凛凛,在率领舰队抵达马六甲海峡,征服满刺拉后,又先后在苏门答腊、爪哇、渤泥和吕宋建立起殖民点,但这一些列“丰功伟绩”跟与大明通商相比,屁都不是。

    那些东南亚不开化的海岛都被你占了又如何?产出都是简单的手工艺品,再就是药材和香料,就算能贩运人口到佛郎机国当奴隶,但马来人种普遍较矮,比较瘦弱,从东南亚回佛郎机国来回差不多要一年,还不如直接在非洲贩运黑奴。

    可跟大明通商就不同了,这时候奥斯曼帝国阻断了东西交通,把控了对大明的贸易,使得大明的商品在欧洲几乎都卖出天价。

    阿尔梅达直接把东南亚的土特产卖给大明,再从大明得到茶叶、陶器、瓷器、丝绸等等在欧洲人眼中价值千金的商品,几乎没什么投入便有百倍千倍的暴利,端的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这两年间,阿尔梅达不过自大明向佛郎机国运回几十船陶瓷、丝绸和茶叶,就让他获得无数声誉,若他就这么灰溜溜离开,那等于是前功尽弃,说不一定还会被国王治罪。

    现在就看阿尔梅达有没胆子跟大明进行军事对抗了。

    换了别人镇守东南沿海,阿尔梅达铤而走险的几率很高,他之前在大明朝沿海抢劫了不少好东西,可在泉州之战败给沈溪并押解到京城后,他开始知道大明国土有多广袤,百姓有多富裕,军力有多强盛。

    沿海普通百姓家里能有多少茶叶和陶瓷?更别说是丝绸这样普通百姓根本不可能拥有的东西!抢劫吃力不讨好,所得不过是些下等货,运回欧洲也卖不出好价钱,不如跟大明做买卖划算。

    沈溪现在有恃无恐,阿尔梅达有本事就滚蛋,到时候我就可以带着船队将吕宋、渤泥等岛屿纳入大明疆域,盐场有了,种植园有了,还可以利用东南亚的人力和资源开发东番,也就是后世的台岛。

    遣人把信送去给佛郎机人,沈溪除了以三省督抚名义向闽粤各卫所发出警戒令,然后便在广州城安心等候佛郎机人的消息。

    如果阿尔梅达脑子稍微正常点儿,就会跟大明妥协。他不敢亲自来,也会派人来跟大明和解,因为他之前所买大批货物被扣押,再加上在上川岛上储存的来自南洋各地的土特产,如果不通过谈判索要回去,那佛郎机舰队会承受巨大的损失。

    此时,沈溪最关心的不是佛郎机人,而是他在驿馆后院栽种的玉米和番薯。

    经过四个月的栽培,沈溪在广州府第一场雪下来前,终于收获第一茬,也是大明土地上第一茬玉米和番薯。

    当把玉米拨开,看着里面黄橙橙的米粒,再看到那一筐一筐的番薯,沈溪的心情只能用激动来形容。

    这年头专门针对玉米和番薯的病虫害几乎没有,番薯和玉米作为大明土地上的一种侵入物种,在短时间内没有天敌,也没有杂交作物连年种植后的减产,小小的后园出现大丰收,那以此类推,未来几年推广期间也可以获得丰收。

    收获农作物,过来干活的却不是沈溪的亲卫,也不是车马帮弟兄,而是沈家的女眷。

    谢韵儿和谢恒奴都没有大小姐脾气,欣然进入田间,在所有人中最娇生惯养的谢恒奴很喜欢这种田间劳作,陆曦儿和尹文也尽力帮忙,只有林黛怕把自己弄脏,用锄头去刨番薯,挥两下就觉得手脚发软,去掰玉米,又被玉米叶子割得哇哇叫。

    周氏在后园里好似一个指挥官,全家上下只有她是田间劳作出身,农耕经验无比丰富。

    等忙得差不多了,周氏掐着腰道:“我说憨娃儿,这弄的什么东西?吃又不能吃,看又不能看,难道把东西晒干了拿回去当柴烧?你已经当官了,不要再做农活,说出去会被人笑话!”

    沈溪道:“娘,这是陛下吩咐孩儿种植的。”

    “我呸。”

    周氏啐了一口,“你当老娘傻是缺心眼儿?皇帝高高在上,住在皇宫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会让你种这玩意儿?”

    “憨娃儿,你要是缺钱,家里家里可以省着点儿吃,辛辛苦苦供你读书,是为了让你告别田间地头,你倒好,好吃好喝的大官不当,偏偏跑来种地?”

    之前周氏不知道沈溪在驿馆后院种了些东西,要她早发现,非带人把这些东西给铲平不可。

    我儿子是状元,朝廷正三品的大员,种地就是自损身份,自甘堕落,我这个当娘的绝对不能让他继续堕落下去!

    谢韵儿擦擦汗,走过去解释:“娘,真的是陛下让相公种的,这是从海外引进的新种子,咱大明还没有过呢,咱这里的收获,就是以后繁衍扩大种植规模的基础,以后还要推广到全国呢。娘……相公说不定会成为大明留名史册的千古名臣呢!”

    “真的?”

    周氏将信将疑,把一根玉米棒子拿在手上,剥开来看了看,“核倒是不小,这表面一圈黄橙橙的东西,能当大米煮来吃吗?皇帝这是没事做,让我儿子种这东西?”

    沈溪笑道:“娘,这东西叫玉米,可以跟麦子一样碾碎了,既可以蒸窝窝头,又可以熬粥,还可以蒸着吃。您可别小瞧这东西,一亩地能产六七百斤,至于番薯……就是地瓜,能产上千斤!”

    “你糊弄老娘?一亩水田产二百多斤稻子,那都是丰收的年景,你居然说能产六七百斤?”

    周氏毕竟是田地里出来的,对于农作物的产量很敏感。

    这时候农耕技术落后,没有化肥,也没有一代代选种和杂交,就算是一亩熟田,也只能产二百斤左右的粮食,丰年也不到三百斤,这正是为何大明近三百年国运,人口一直停留在一亿人左右的根本原因。

    因为受落后的生产工具、灌溉条件和耕种作物的限制,大明现有土地只能养活这么多人,生得出来也养不起,社会维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

    可自从玉米和番薯引进中国后,华夏人口开始激增,这也是因为粮食多了,孩子生下来养活的几率大增,谁不希望自家儿女多一些?

    沈溪道:“娘,我可没骗您,以后等大面积推广种植之后你便知晓了。”

    本来嫩玉米很好吃,可沈溪不敢糟蹋玉米种子,他也是等玉米完全成熟后才来收割,所有玉米都会当作来年耕作的种子。倒是番薯产量高,再加上番薯根茎和块茎都可以作为种子使用,沈溪准备劳作之后,让自家女人尝尝鲜。

    “晚上给你们烤地瓜吃!”沈溪笑道。

    谢恒奴小脸上满是晶莹的汗珠,但仍旧洋溢着欢欣的笑容,仰视沈溪问道:“七哥,什么是烤地瓜?”

    沈溪还没回话,一边林黛先插了一嘴:“就是把刚才挖出来的这圆不溜丢的东西扔进火堆里烤着吃呗……”

    正在洗手的沈溪点头:“没错,就是把地瓜烤来吃,我上学那会儿……呃,听说这东西很好吃。”

    周氏啐道:“呸,什么你上学那会儿,你上学时有这东西吗?累了大半天,娘先回去躺着了,这身子骨不比以前了……唉,都是被你爹闹的!”

    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身边没丈夫,一两天还好,日子一长身体和心理上都会不由想起丈夫的好,尤其是周氏这样本身对沈明钧有情有意的女人。沈明钧在身边时,她恨丈夫不争气,可沈明钧不在,她又埋怨丈夫不疼她。

    她却忘了,是她自己离家出走到广州府来的,沈明钧那边还不知她去处呢。

    到了晚上,沈家热热闹闹。

    这是沈溪回家的第二天,也是他留在家里过夜的第一天,白天一家人共同耕作,到晚上则享受劳动的成果。

    沈溪在院子里生了火堆,把地瓜埋进炙热的柴草灰中,上面接着生火,又或者直接架在火上……他也不知道哪种方法能烤出以前吃过的那种烤地瓜的味道。

    而另一边,他从一堆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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