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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寒门状元-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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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阁下请看,可有错漏?”祝枝山写好,把红封一合,呈递到苏通这个“考官”手上。

    苏通刚才在祝枝山写的时候,就已经仔细看过,祝枝山的确没有错漏,而且哪里是一封拜帖,而是一篇缩小版的名家书法啊。苏通硬着头皮看了一遍,最后摇摇头,却看着沈溪:“沈老弟,你也观赏一番?”

    “好。”沈溪也站起身来,接过苏通递来的红封,却连打开都没打开,一撇手,扔到地上去了。

    “哇!”

    又是一片哗然。

    真是个狂妄到连基本礼数都不懂的后生,连看都没看就把大才子的文章扔了,你这是要有多大的勇气?还是说你觉得能作出更好的文章来?

    祝枝山的态度之前还只是冷傲,此时已经带着几分愤慨:“阁下难道是要斯文扫地吗?”

    “斯文扫地”,在这年代属于比较恶劣的人品问题,轻则被人鄙夷,重则甚至可以被剥夺功名。

    祝枝山极为生气,我的文章这么好,你说扔就扔,你说看不起我也就罢了,可不能看不起我所写的文章啊。

    我的文章高过于我的生命!

    沈溪神色仍旧淡然:“在下此时不是沈溪,而是谢老祭酒家的门子,我是替他扔的。”

    一句话,好似点醒梦中人。

    刚才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沈溪,可仔细一琢磨沈溪话中的意思,不少人已经偷笑出声。

    多么发人深省的一句话。

    我现在不是我,我是谢铎家的知客。

    是谢家的知客把你的拜帖扔一边去了。

    不明白?

    你文章好是吗?这么密密麻麻的,当写佛经呢?我有工夫眯着眼把你的拜帖读一遍,然后感慨,哇,阁下的文采好高,我这就进去给你通传?

    在谢老先生面前卖弄文采,就算文章好又如何?我进去给你通传了又如何,我不扔,谢老先生也给你扔了。

    祝枝山此时面色已经是通红一片,他生平所受赞誉太多,出身官宦世家,年少开始从文习字,练习书法,诗词文章都是优等,长大之后娶得娇妻美妾,儿女成群。但就是在仕场上他稍有失意,本想去求教一下谢铎到底是怎么回事,才令自己有才学而不能进学,现在沈溪一个十二岁的后生,就给他好好上了一课。

    学问再好有个屁用,考科举跟写拜帖一样,都是有一定规矩的,考官可不管文章到底有多华美,只知道文是否对题,只有紧密切合题目的文章才有可能榜上有名。否则天下那么多士子,我以什么标准来录取呢?

    苏通道:“祝公子,沈老弟他年轻气盛,说话有些不知分寸,尚请见谅。”

    得了道理,他自然就要说点儿好听的,连说这番话时,他脸上也带着几分得意。心里却在庆幸,幸好是跟沈溪一路同行,现在有机会拜访谢铎,还能从这些地方士子手上收受礼物,更是让江南祝希哲这样有才学的名士吃瘪,真是过瘾哪!

    祝枝山到底不是个冲动的年轻人,他已年近四十,虽然不甘心,但他还是认了,没再跟在场之人说一句话,招呼后面的小厮一声:“走。”

    然后灰溜溜下楼去了。

    人一走,很多人不由哄笑起来,他们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能见到名闻江南的大才子吃瘪,这可是生平仅见的机会啊!以后对人说,祝枝山那天出糗我也在场亲眼目睹,说起来多有面子?

    “沈公子,苏兄,果然不是常人,连堂堂吴中大才子祝枝山都自愧不如,以后想不天下扬名都难!”

    于步诚送了礼,把祝枝山的文章比下去,获得拜见谢铎的机会,还见到祝枝山出糗,此时已不单纯是恭维。

    苏通本来很得意,听到此话脸色僵住了。祝希哲的名字他没听过,但祝枝山的名头他算是耳熟能详。

    苏通心里暗惊:“祝枝山不是本名祝允明吗?何时叫祝希哲了?”

    想到原来是祝枝山这个名动江南甚至是天下的大才子刚才被他抨击得一文不值,他不由抹了一把冷汗。

    还好有沈老弟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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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六六章 大媳妇,小郎君() 
宴席散了,苏通还有些没回过味来,他从开始便不知这祝希哲就是名闻天下的江南大才子祝枝山,所以才闹出这许多变故,心里暗暗为最后能过关庆幸不已。

    从酒肆中出来,已是上灯时分,苏通道:“沈老弟,下次可否先提前知会一声,直到最后一刻我才知道此人是谁……若是因此丢了面子被江南士子嘲笑,那就不好了。”

    沈溪道:“之前我不是已经提醒过你了吗?”

    苏通摇头苦笑。

    沈溪只对他说祝枝山是江南名士,他没往心里去,或者是在他心里理解这“名士”的意思跟沈溪所理解的不同。

    苏通心想:“以后若是再遇到这种情况,我可要细细思量了。”

    到了客栈外,唐虎已在那儿等候,等着接沈溪回商会分馆。苏通突然神秘兮兮凑过头来,问道:“沈老弟,今晚于公子家里有个宴席,你能否同去啊?”

    沈溪见苏通那略带隐晦的笑容,顿时明白了什么。于步诚第二天将一同前往拜会谢铎,他究竟送了什么礼能让苏通怦然心动?莫不是此二人臭味相投?大晚上的去人家家里饮宴,能做什么好事?

    沈溪摇摇头:“明日拜会过谢老祭酒,后天一早我们就要继续启程。旅途劳顿,我还是回去休息吧。”

    苏通笑道:“沈老弟毕竟年岁尚小,身子骨经不起折腾……身边有如花美眷,也要节制一些啊。”

    显然他领会错了沈溪的意思。

    沈溪是真的要回去休息,被苏通当作是要回去贪恋温柔乡。苏通总是以己度人,以为别人跟他一样。

    沈溪回到商会分馆后院,见林黛立在门口撅嘴看着他,脸上带着新婚小媳妇一般的幽怨,见到沈溪都快要哭出来了。

    “你去哪儿了?我等你好半天,以为你走丢了呢……”林黛委屈地说道。

    沈溪笑了笑:“只是出去跟苏公子商量接下来的行程……怎么了,黛儿,一时不见我就想得慌?”

    “呸,不要脸,谁想你了?”

    林黛把头侧过去,想跟沈溪耍花招,可半晌沈溪都没过来哄她,她又气呼呼地转过头来,正好跟沈溪的头撞在一起,“你……你又这样,坏死了!”

    林黛不再只是个天真烂漫的小萝莉,她已经十五岁,待字闺中准备嫁人了。

    这次与沈溪北上,按照周氏之意,二人要以主仆身份相处,林黛是沈溪的小丫头,负责照顾沈溪,但没有强令她不能跟沈溪怎么怎么样。

    以前林黛总念叨,若是自己不能跟沈溪长相厮守,就让沈溪带她私奔,此番与私奔很像,二人同行,无拘无束。

    沿途住客栈时,林黛经常想若是沈溪去她房里“搞偷袭”该多好,可沈溪一路上都规规矩矩,对她关心倒是挺多的,但到了晚上不但没有同榻共枕,甚至连同房都没有,让她好生失望。

    林黛也想过,或者是沈溪怕路上人多眼杂,不太方便成就好事,所以到了南京安顿下来后,她开心地布置好了自己的房间,准备作为她新婚的婚房,可沈溪一整天连跟她单独说句话的时间都没有。

    沈溪进到房里,与林黛、宁儿和朱山坐下来吃晚饭。刚才酒桌上,人多嘈杂,又发生那么多事,沈溪只是象征性地动了两下筷子,他觉得还是回来就着小菜下饭更能填饱肚子。

    朱山吃饭一向很快,但这次沈溪动作更快。

    只吃了一碗,沈溪就落箸:“我已跟苏公子商量好了,明日去拜访谢老祭酒,后天一早出发,渡江北上。”

    朱山傻笑着问道:“是过大江吗?我听爹说过,那江面好宽的……”

    沈溪心里升起一抹疑问,按照朱起的说法,他祖籍汀州,而且早年带着一群人隐居山林,应该没出过福建,没事怎会跟朱山讲起千里之外的长江?

    再一想,或者朱山口中的“大江”,其实是闽江或者是汀江,但好像又不对,沿途朱山看到过汀江、闽江和钱塘江,没发出过“江水好宽”的感慨。

    沈溪道:“吃过饭,先各自回房休息吧。”

    正要起身离开,宁儿突然道:“小姐,让奴婢今晚跟您一起睡吧。”

    林黛正恨沈溪不解风情,怒气冲冲反问道:“你干什么要跟我一起睡?跟小山睡怎么了?”

    在分配房间时,沈溪自己单独一间,林黛一间,而朱山和宁儿两个属于丫头,挤在一张床上。

    宁儿带着几分忌惮看了朱山一眼,有口难言。

    沈溪心里透亮,朱山晚上打鼾的声音太过响亮,令宁儿睡不着……他自己也跟朱山同房睡过,深知其中之苦。

    沈溪回到房中,第一件事便是更衣,然后准备去院子里漱洗。

    此时已是冬月,天气寒冷,这年头卫生环境普遍较差,主要是人们为生计奔波,没心思追求生活质量。

    但沈溪却是文明人,不想捂出跳蚤或者虱子来。

    此行他带的衣服算不上多,最多只能做到几天一替换,在南京歇脚这几日,正好洗涤衣物补充补给。

    沈溪刚换好衣服,林黛端着木盆进来,里面盛着热气腾腾的热水。她的样子就像个贤惠的小媳妇,沈溪正要过去接过,林黛不肯,直接送到床边。

    “喏,洗脚吧。我帮你。”林黛脸色有些羞红。

    林黛居然主动委屈自己给他洗脚,这尚属第一次,沈溪笑道:“我自己来就好,你先回房去吧。”

    林黛听到这话,带着几分羞愤道:“你是嫌弃我,觉得我不如谢姨,是吗?”

    沈溪听出林黛的醋意,赶紧解释:“没有的事,就算谢姨嫁过来,不也没帮我洗过脚?”

    林黛道:“可是……当妻子的就要为相公洗脚啊,我娘当初就经常帮我爹洗脚,她说,男人做大事,女儿家要懂得体谅丈夫……”

    沈溪心想:“虽然林黛总不提自己的亲生父母,可到底她离开父母时已有九岁,很多事情都已经铭刻到脑海里,以前官宦千金的家教对她影响不小。”

    沈溪笑道:“那你有见过我娘给我爹洗脚吗?”

    这个问题把林黛给问住了。

    说真的,她还真从未见过,并非是周氏和沈明钧要躲在房间里,做一点闺房之乐的事不给小的瞧,实在是没有!就算周氏对丈夫很依赖,可因她的强势,没让沈明钧给她洗脚就算不错了。

    林黛一时踟躇,新旧观念对她的观念产生一些影响,但以她目前的认知,应该是沈溪说得对,毕竟以后她要嫁的人是沈溪,女人以丈夫的意念为准则总没错。

    沈溪见林黛不肯走,笑道:“小媳妇,我要脱衣服了,你再不走,我就抓你过来,给你洗脚。”

    林黛一听,吓得赶紧跑了,等出了房间门口才反应过来:“我不就是以小媳妇的身份过来的吗,他要宽衣我伺候着,他要给我洗脚我推开就是,跑出来作何?”

    等反应过来,为时已晚,再回去又有些不好意思。林黛自尊心很强,能落下脸过来一趟已经鼓足了勇气,再来一次她还真下不起那心。

    沈溪把林黛“赶”出房门,松了口气。

    长大后的林黛,出落的亭亭玉立,在他眼中一天比一天诱人。如今小妮子已经变成大姑娘,身子不再青涩,为人又知情识趣,会做些小动作来吸引他。

    沈溪自己的身体也在逐渐发育中,现在已经具备做男人的条件,就算跟林黛做了夫妻,闺房生活不会很和谐,但至少要了林黛的身子还是可以的。

    的确是两厢情愿,人又在外地,没家里的管着,想怎么都行。但沈溪不准备过早做这种事情,这对现在这副身体很不利,他可不想英年早逝。

    三更敲响,沈溪放下书本,吹灯上床,刚合上眼睛,就听到房间门“咯吱”响了一下,不知道谁在外面推门,结果推不开……沈溪从里面把门栓插上了。

    “开门。”

    门口传来林黛含羞带怒的声音。

    沈溪只好过去把门打开,这门栓其实只是一条一尺见长的木棍,若真有什么贼摸进来,靠这个是挡不住的,但贼拨门栓又或者撞门,会发出声响,可以提前预防。

    “为什么要插门?以前在家里你从不插门的。”林黛进屋后,又羞又恼,看样子就差要伸手打沈溪,质问他为何那么“忘情负义”了。

    沈溪苦笑道:“这不是人在旅途吗,总要小心些才好。”

    林黛怀里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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