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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1章

寒门状元-第18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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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图蒙克嘴上嘟哝着:“不可能,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兵器?为何以前明军没有拿出来,他们的皇帝也没有使用这种连发的火器啊……”

    一名怯薛军头目道:“大汗,难道您还看不出来吗?沈溪就是铁石心肠的魔鬼,怎么可能会把这个秘密告诉他们的皇帝?或许他已经想着要带这种恐怖的兵器回去逼宫,坐上皇位。只要战胜我们,少了来自草原的威胁,他就可以杀掉他们的皇帝,谋朝篡位!”

    这个说法说服了巴图蒙克。

    草原上讲究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谁拥有实力,就可以称王称霸。尽管草原上承认黄金家族的血脉传承,但在瓦剌崛起后,黄金家族传到巴图蒙克这一代就剩下达延部这支独苗,更多的部族首领想当草原上的大汗。

    “撤兵吧,大汗!”依然有人在劝说。

    巴图蒙克环首四顾,感觉整个战场变成为了单调的黑白画面,到处都是绝望的嘶喊和痛苦的哀鸣,失去主人的战马乱窜,一副凄凉的残败景象。达延汗心里一阵悲哀,眼前这一切让他绝望,嘴上喃喃道:“难道这一切不可以是沈溪制造出来的假象,其实他们已经穷途末路了?”

    “轰——”

    就在巴图蒙克自言自语时,旁边不远处一枚开花弹落下炸开,炸死炸伤十多名拥挤在一起的鞑靼士兵。

    巴图蒙克此时终于顾不上冲锋了,事实上此时整个鞑靼阵营已经没有人试图再往前冲,各路人马都在躲避枪林弹雨,即便是战场两翼没有遭受加特林机枪攻击的鞑靼士兵,也在狼狈逃窜。

    “没办法了!天不庇佑我草原!”

    巴图蒙克面带悲哀之色,挥挥手道,“传令下去,撤兵!回撤三十里扎营……从长计议!”

    ……

    ……

    鞑靼人开始撤离战场。

    但他们想逃跑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问题就在于他们的骑兵拥挤得厉害,自己把自己的逃生路给堵上了。

    明朝已经开始有持火枪的龙骑兵从正面阵地发动反击,不过只是局部,毕竟沈溪军中的骑兵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不过好在之前几战中,沈溪军中战马基本没什么折损,在需要发动反击时,骑兵也就能发挥出作用。

    沈溪手下这支装备新式燧发枪的骑兵队伍,枪管硕大,所用子弹跟加特林机枪的大口径子弹基本是同一制式,虽然因为口径大以及制造工艺粗糙而导致射程不佳,但由于采用双管制式,一次能发射两发子弹,威力还是相当不错。

    装填弹药的简便,再加上骑兵的机动性,使得这路人马的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因为鞑靼人被加特林机枪给打怕了,这会儿都在争先恐后往回撤兵,把后背留给了明军,也使得这路龙骑兵能发挥出最好的打击效果。

    “砰!砰!砰!”

    鞑靼人本来以为只要撤出明军火铳的射程外便可以,但他们没想到,其实加特林机枪的射程比之他们想象的要长许多,问题就在于沈溪并未在鞑靼骑兵刚进入机枪射程便开始射击,如此也是为了保证能射杀更多的鞑靼骑兵,造成鞑靼军阵的混乱。

    当鞑靼军中开始传来撤兵的命令后,早已吓傻的鞑靼兵,基本是慌不择路,战场成为了互相踩踏和自相残杀的血腥舞台,为了能逃出生天,有的人甚至把挡在面前的同伴推倒,或者挥舞马刀把那些挡在前方的受伤士兵砍翻在地。

    在生与死面前,没有人会记得草原勇士的荣耀,他们就一种想法,那便是逃命,逃得远远的,离开沈溪这个魔鬼,任何阻挡他们逃命的人都会成为他们的敌人。

    就算是沈溪让所有加特林机枪安装在可以移动的两轮车轴上,可以推动着前行,但怎么都没有鞑靼人骑马逃跑的速度快,且面前堆成小山一样的鞑靼人和马匹的尸体,延滞了笨重的加特林机枪的前进步伐。

    鞑靼人冲出由无数自己同伴组成的逃跑障碍,正要想缓口气,然后继续逃跑,那些失去战马的鞑靼人还想抓匹马回来代步,突然明军阵地那边又有变化。

    也就在同时,沈溪阵中突然冲出来一路人马,这些人完全是步兵,手上所拿的也不是新式火器,而是普通的马刀或者长矛,这些人就好像是杀红眼的狼群,胸中带着一股仇恨朝着鞑靼人混乱不堪的阵型冲去,跟明军的龙骑兵遥相呼应。

    等鞑靼人看清楚这些人的穿着后,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便在于这些人两天前还是他们阵中负责打头阵趟地雷送死的奴隶兵,也就是永谢布部的俘虏。

    这些人加入战场后,鞑靼阵中越发混乱,这些有着刻骨铭心仇恨的人会抢夺他们的马匹,用长矛和马刀在鞑靼阵中乱冲乱砍,本来鞑靼人可以轻易将这支乌合之众击退,但现在没有人愿意搏杀,只想着如何逃命……

    ……

    ……

    “大人,我们胜利了!各路鞑子都在撤兵!不对,是仓皇逃命!”

    当胡嵩跃策马到防线正中部位,于沈溪面前把这好消息告知时,沈溪还在安排人手把面前堆成小山的尸体给清理一部分,以便加特林机枪可以顺利越过阻碍,继续收割溃逃的鞑子的性命。

    沈溪好像没听到一样,嘴上骂骂咧咧:“该死,就知道这家伙笨重,机动性不强,却没想到会差劲到这等地步……前面这么多像无头苍蝇一般的鞑靼人,偏偏就差一点射程不能射击,简直窝囊透顶!”

    胡嵩跃一听乐不可支:“大人不必担心,咱们的弟兄已经追击了……大人可以撤下去歇歇,现在已经不需要您亲自出马鼓舞士气了!”

    沈溪瞪着胡嵩跃:“当鞑靼人发现我们的新式武器追不上,你说他们是否还会跟现在一样只顾着仓皇逃命?你怎知道他们不会回头一击?”

    胡嵩跃突然醒悟过来,紧张地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穷寇莫追,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稳守河岸,等候过河了?”

    “混账话!”

    沈溪骂道,“这时候不追什么时候追?眼前不就是一群失去斗志的贼寇吗?简直就是丧家之犬……这些新式武器的作用是压阵,打消鞑靼人的侥幸心理,只顾着逃命……你们手上不是有火枪吗,连那些拿刀的家伙都敢追击,你们为何不敢?”

    胡嵩跃憋屈地回答道:“但两条腿始终追不上人家四条腿啊!”

    “那就让骑兵追!传令三军,但凡是能在战场外击杀鞑子的,军功一律算两份!”沈溪喝道。

    “喔喔喔!”

    没等沈溪的话音落地,沈溪旁边一堆士兵紧了紧手里的兵器,甚至不再听从沈溪调遣,直接往前冲去……这对立功心切的将士来说,面前就像是有金矿银矿一样,谁冲得慢了,那是跟银子和前途过意不去。

    功劳唾手可得,一辈子能碰上一回就算不错了,不抓紧时间怎么行?

    胡嵩跃一看这架势,嘴上嘟哝道:“就知道这群兔崽子一听功劳就不要命了!”

    说完,他高声对沈溪道:“大人,您瞧好了,末将这就调遣各路人马反击,非把那些鞑子杀得片甲不留不可!”

    “片甲不留就不用了!你立即派人过河,回榆林卫城催催,若城里不派遣骑兵前来协助追击,可能会让鞑靼残兵逃回草原深处,以后恐怕再难有这么好的歼敌机会……草原太过辽阔,不如一口气把鞑靼人杀干净,以后北疆也有个清静!”沈溪喝令。

    胡嵩跃好像没听到沈溪的军令一样,自顾自去了……这家伙可不傻,他知道追杀鞑靼人捞取军功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现场声音太过嘈杂,沈溪的话他只听了个大概,而且专检好话听,其他的自然忽略了……连一个普通士兵都可以为了功劳杀红眼,他这样急于向上爬的将领更是视功劳为生命。

    “沈大人传令,全军追杀!杀鞑子!”

    老远就听到胡嵩跃在那儿乱吼。

    沈溪不由怒视胡嵩跃远去的背影,心里有极大不满,不过他大概能理解胡嵩跃等人为赚取战功迫不及待的心理。

    这会儿鞑靼人已经彻底失去反抗的勇气,连建制都没了,争相逃命,军中上下这会儿除了追赶鞑子获取军功,也顾不上其他的事情,让人放下一切回榆林卫城去报信,就跟杀人父母夺人钱财一样让人无法接受。

第二二二九章 气吞万里如虎() 
鞑靼人的失败已成定局,在明军的猛烈反击下,溃不成军,各路人马纷纷往草原深处溃退。

    巴图蒙克下令撤兵三十里扎营,可一旦大坝溃堤,洪水也就无从谈能收得住,败兵几乎是一泻千里,虽然这不是鞑靼人的联军而只是达延部自己的兵马,但本身达延部也是由一些小部族联合而成,各部族甚至各万户之间也都存在利益纠葛,没有人愿意牺牲自己成就巴图蒙克的霸业。

    在这种时候,鞑靼人唯一所求不过是能活命,什么命令都被抛之脑后。

    沈溪虽然努力调度兵马反击,但因他手头上战马太过稀少,反击显得有些无力,不过好在鞑靼人在战场上遗失的战马非常多,明军杀红了眼,尾随鞑靼人追击,这些无主的战马迅速有了新主人。

    沈溪手下这批官兵大多弓马娴熟,当他们得到鞑子的战马后,立即就从步兵变成了持火枪的龙骑兵,至于他们手上的兵器是否趁手则无人在意,因为只要他们手上拿着火枪,鞑靼人看到后便被吓得六神无主,一丝一毫反抗的心思也不会有。

    刘序原本在第一线左翼抵挡鞑靼兵马,当鞑靼人撤兵后,他立即率领手下步兵发动反击。

    此时刘序也难以阻挡手下官兵的疯狂,这些人简直到了六亲不认的地步,拿起火枪上好刺刀就往前冲,生怕鞑靼人逃走后他们没机会立功。

    可是步兵的双腿始终不如骑兵速度来得快,衔尾追击从一开始,明军官兵便感受到机动力欠佳,好在鞑靼人因后路受阻,互相踩踏严重,在混乱中无法发挥速度上的优势,因此明军步兵还是取得不错的战果。

    “又一个!”

    士兵们在杀敌后,便会给自己记数。

    跟以前面对面杀敌,对方的头颅直接记在自己名下不同,眼下是远距离射击,有些鞑靼人中枪后不会死,只是身上被打出个血窟窿,而且一个人往往中弹多处,哪处是致命伤难以断定,这跟以前弓弩手的尴尬很相似。

    明明杀敌了,但功劳却不一定能记到自己身上,而且之前第二战是夜战,杀敌数千,却没一人能说清楚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

    这次反击战,他们对于自己的功劳就非常在意了,冲杀出去后,先把每次打死的鞑靼人数目记上,有机会的话便把敌人的耳朵切下来当作功劳的见证,不过战场上躺着堆成小山般的尸体,军中显然没法以士兵拿到的耳朵数量来计功,毕竟也有老兵油子浑水摸鱼。

    这是一次整体意义上的大胜,沈溪已经计划好了,计算功劳会以整体功勋计算,平摊到全军每一个人头上,因为不如此的话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就比如火炮手,他们比火枪手更加悲催,他们把炮弹打出去后,根本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是被他们直接轰炸死的,而且似乎也没人在意这个。

    “冲啊!”

    士兵们杀红眼后,也就顾不得计算了功劳,纷纷向前突击,向一切移动目标开枪。这时不知谁喊了一声:“抓住个带盔缨的!”

    好似一语点醒梦中人,既然难以用杀敌多寡来计算功劳,那就不如抓个或者杀个鞑子将领,反正抓到或者击毙的鞑子级别越高,功劳也就越大。

    “那边还有个带盔缨的,他腰间的佩刀很华丽,肯定是条大鱼!冲啊!”

    沈溪的手下变身成一群土匪,眼里似乎只剩下鞑靼将领,至于那些普通鞑子兵都没有放在眼里,如此一来大批人冲上去后,一些来不及逃走的鞑靼兵干脆跪到地上,举起手,缴械投降。

    好在沈溪军中纪律分明,倒也不会做出杀俘的事情。

    刘序在后面大喊着:“把战俘押好,记得把兵器收缴后放到一边去!”

    其实就算他不喊,士兵们也会这么做,经过沈溪严格训练,这批官兵战斗素养极高,即便是在追击战中,也不忘互相配合,基本上是以十人为一小队,协同穿插作战,如此也是防止敌人穷途末路下悍然发动反击。

    以单兵作战能力来说,明军跟鞑靼兵马有一定差别,尤其是冷兵器交锋的情况下。刘序最初也担心鞑靼人会暴起反抗,但在明军纪律严明不杀俘的情况下,失去战马或者受伤的鞑靼人,迅速失去斗志,他们败了,这一仗输得完全没脾气,脊梁骨被彻底打断了,如此一来宁可当俘虏也不想负隅顽抗,因为继续跟沈溪这个他们眼里的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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